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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集合5篇

时间:2022-05-13 10:05:02 来源:网友投稿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5篇

第1篇: 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本文是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按照《石嘴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工作要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按照市编办要求,对已取消、调整、下放行政职权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无接不住、管不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二是结合“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办理环节,全部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共10个子项实现“不见面审批”。三是认真开展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清理工作,保留办理证照10类(不包括批复),按照证照清理目标,对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获取的12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交,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为企业松绑减负。四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后明确取消的2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报编办申请修改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共办理许可108件,提前办结102件,提前办结率98.1%,节省工作日938个。五是制定《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实施办法》(石安监发〔**〕26号),规范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检查服务行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市、县区安监部门均制定了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每月执法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安全监管执法范围。二是下发了《市安监局关于规范办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通知》(石安监发〔**〕63号),明确了3项移送情形、10项移送标准和移送程序。三是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四是规范执法程序,在行政许可方面,严格落实受理、审查、批复、告知、送达、变更、撤销、暂扣、吊销等具体步骤;在行政处罚方面,严格落实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告知、陈述申辩、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跟踪督办等具体程序;在事故查处方面,严格落实调查前准备、现场勘查、材料收集、原因分析、对责任人处理建议、事故预防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跟踪落实整改措施等具体程序。五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管理办法》,在中国·宁夏、石嘴山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开执法结果,截至目前,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5条,行政许可信息118条。六是严格按照《石嘴山市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清理并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目前,全局持证的执法人员共22人,现场执法人员确保2人以上,执法检查前,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执法内容。七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石安监发〔**〕82号),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八是制定了《石嘴山市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对4家严重失信企业在网站和报纸上进行曝光,扣除相应的诚信分值,纳入“黑名单”管理。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按照《石嘴山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制度》(石安监发〔**〕62号),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了公文办理程序,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无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了市安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都要有法律顾问参与;三是修订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和《石嘴山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并对三县区及市局各业务科室**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四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文件300份,发布信息100余条;通过微博、微信、短信平台、钉钉等平台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余次,近3000余条。将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并在窗口和网站提供查阅服务。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域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诉讼、仲裁、信访等事项的法律依据。年内共接到自治区转办的举报4项,均完成了调查和答复。没有接到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没有发生因违法处理行政争议等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重大集体上访事件等情形。
  五、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印发了《石嘴山市安监局学法用法制度》(石安监发〔**〕36号),完善了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二是依据《**年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意见》(石安监党组发〔**〕12 号),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年内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5次,学法时间达45学时;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安监局举办的各类法治教育、执法监管培训班18次。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在编干部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应参考20人,截至目前已参考16人,平均成绩78分。四是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报告学法用法守法情况,进一步监督其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印发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石安监发〔**〕48号),明确工作主体,成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六是积极开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9期,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3453人;悬挂横幅300余条,宣传板报500余块;利用微博微信等公众号和门户网站推送法制宣传内容400余条,累计阅读6万余人次;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活动,共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4万余件;对园区管委会、基层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治宣讲培训,全年共培训6场,培训共300余人次;建立职工书屋,购买法律知识类书籍30余本。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依赖政府管安全思想严重,在安全管理中主动性差;二是县区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过罚失当,震慑作用没有形成;三是整个地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技术防范水平低;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惩戒机制有待继续完善。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一)选准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依法组织实施并完成了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会同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并监督各县(市)区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核定村“两委”职数,选齐配强282个村委会班子,依法解决信访矛盾。本次换届中,应换届275个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出村党组织委员1281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75名;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1313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75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20xx、20xx年度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五)着力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为城市社区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动力。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社区减负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区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的过程,继续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以“减事务、减牌子、减盒子、减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减少工作任务指标,压缩创建达标评比,归并考核项目,“停、减、并、转”社区行政事务,减轻了社区负担,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社区重新回归了服务与自治的本位。一是坚持市委领导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市委副书记周云峰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原宣传部王玮部长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并责成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措施限时整改,对下一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20xx年,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法责任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优化辖区建筑市场发展环境当做头等大事来抓,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质,行业监管水平和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对照《20xx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工作均由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共同研究、做出决策和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法制教育和培训
  我局将学法活动列入常态化建设,并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分批分次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城市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通过学习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任务和执法责任,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尤其是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庆市建设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部署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推进。年初,局领导及领导小组成员专题研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部署总体规划,并制定定期督促检查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进。
  (二)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管理。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方式,实行领导负责,责任落实到人,对执法人员工作情况开展测评。并对建设行政执法职权和范围,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目标、任务,行政执法监督的措施和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健全完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制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等制度,保障建设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三)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我局根据本单位的执法职责、执法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追究范围、追究方式和追究程序,明确规定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任与追究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确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得到有力实施。
  四、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一)树立正确权力意识。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以及鼓励自学方式,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于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确保执法人员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能够确切掌握,规范运用,坚决做到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二)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制度运作。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局的工作要求,从有利于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一视同仁的角度出发,不断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合理,监督到位,符合实际,彻底杜绝了随意处罚、滥施处罚、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出现。
  五、完善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为规范执法行为,我局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主动与省市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文件精神,共确立115项行政权力,同时将每一项行政权力落实到工作岗位,到人头,并明确各权力的责任,制定责任清单;二是加强监督。内部监督方面,按照我局工作实际,完善执法方面各项制度,定期清理行政权力;外部监督方面,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完善上级转办、本级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机制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2篇: 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依法治县办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实际,现将XX法治政府建设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县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稳步完善工作机制,大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20XX年以来,专门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相关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20XX年,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及时完成了依法治县工作机构的调整,全面完成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完成中共XX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审议通过了"两规则一细则""三项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等文件。各镇(街道)和各县直单位均设立了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同时,认真贯彻《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着力夯实法治XX建设各项基础。

二是强化了经费保障。县、乡两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县普法经费从20XX年起按照人均0.8元的标准足额预算,自20XX年开始全县人均普法经费上浮0.2元,达到人平年均1元的标准。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每年均落实了3-10万元的法律顾问费用,并呈逐年稳步递增趋势,保障了法律顾问制度的有效推行。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以案代补制度",全县每年用于矛盾纠纷调解办案补贴和奖励资金达到200万元以上,其中县矛盾中心费用每年的专项预算至少70万元,充分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二)进一步深化了法治示范创建。

一是切实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对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开展情况、农民普法学校和法律书屋建设情况等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动态管理。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XX建设纲要的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XX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方案》等文件,不断夯实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三是全面推行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委会建设。按照《XX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自20XX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批完成规范创建工作,确保所有镇(街道)和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达到"八有、六统一"建设标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将提升到更高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实现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稳步建立健全了科学决策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机责任倒查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县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助推全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开展行政执法大排查,在全县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中开展大排查,发现和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督促各执法部门整改提高。严格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坚决杜绝无证执法现象。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前期建立起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执法单位、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探索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体系。在全县执法单位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规范了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健全双随机监管改革长效工作机制,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严格执法督察;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内部监管实效;与风险评价、信用建设等工作结合,实施分类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联合监管实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综合性督察。

(四)进一步完善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了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高标准建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XX年全面建成17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3000个"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20XX年,完成了驻公安、检察、法院、看守所、人武部、县妇联等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县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二是丰富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近年来,全县组织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场次累计达7000余次,参与公共法律志愿服务人员达2000余人,服务受众达19万余人次。组织全县律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完成与全县297个村(社区)的法律服务结对,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群和顾问群,实时为全县百姓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联合相关单位在县工业园区和网岭循环经济园区持续推行了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了园区中小型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幅提升了企业主的法治意识。

三是服务了全县中心大局工作。紧扣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法治服务职责职能,主动融入产业项目建设活动、温暖企业行动、三大攻坚行动、征拆征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为开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五)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率。

一是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了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理论组学法述法制度,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近3年来,全县上下共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培训班)30余期,每年有近500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

二是突出青少年普法教育重点。全县60多名法制副校长深入40余所中小学校扎实开展法治讲座,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目标基本实现。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在校生接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20XX年以来,司法干警、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法律征文比赛、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活动620余次,共编印法律书籍7万余册,受教育师生达2万余人次。20XX-20XX年连续三年分别组织开展了以"懂法守法护法,争当文明学生"、"法育未来、关爱明天、无敌青春、靓丽人生"和"学习宪法法律、做美守法少年"为主题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三是突出主题活动宣传重点。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我县积极组织实施"法律六进"和送法下乡活动。同时,常态化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村法治宣传月"、"6.26世界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专项宣传,使法律知识宣传得到进一步普及。20XX年以来,在县城湘东大市场、攸州公园、沿河风光带、乡村法治小广场、乡镇农贸市场等地共计开展广场宣传活动230余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余万份,回复各种法律咨询1.9万余人次,现场提供法律援助110余件。

四是突出阵地建设重点。投资8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占地约360亩的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制作宣传橱窗50余块、卡通宣传标牌300余块、法治宣传文化石40余座。积极打造大众传媒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作用,在县新闻网站专门开辟七五公益普法专栏。与县交通频道合作,在平安在线节目定期开展法治讲课共110余期。与广播电台合作,利用村村响平台,开设普法小讲堂,每日开展普法宣传5分钟。与县委宣传部联合,以"门前三小"工程建设为契机,在建成的"门前三小"示范点基础上,合理嵌入法治元素,完成了60余个乡村法治小广场建设,有力推动了法治阵地建设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大幅拓展了普法宣传受众面,有效提升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还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全力推进法治XX建设,出台和施行了一系列依法行政制度,但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还没有完全确立起来,"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比较严重,不习惯条条框框约束。这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没有得到重视,政府和部门在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上打了折扣。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作用仍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法治政府的相关制度还欠完善 。

1、政府履职方面。虽然推行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但是宣示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对于清单制度的落实没有有效的监督措施。2、行政决策方面。《XX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对于决策事项只做了原则规定,XX政府及组成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和标准至今没有出台。决策者通过现场办公会、协调会、文件签批等形式规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3、政府合同方面。全县各级政府和部门存在大量的项目、投资、工程方面的政府合同,但是对政府合同后期履约监督方面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特别是对政府与工业园区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履约情况监管还未完全到位,导致大量园区土地被闲置。4、行政执法方面。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很多领域的执法体制不顺,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突出,不按基准执行、随意处罚现象仍比较突出。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执法不作为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乡镇甚至存在以违法执法方式处理村民违法建房现象。5、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侠运用法治手段处理矛盾纠纷的制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远远没有发挥,未能及时有效处置行政争议,导致全县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量仍处高位。 6、监督问责方面。监察机构在监督履职和监督执法行为上作用发挥不够。行政问责的力度不够,往往在发生重大事故与重大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和面临很大舆论压力下才启动实施行政问责。

(三)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共有1368人,执法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政府各执法部门中真正从事一线执法的人员一般只有2~3名,无法满足执法覆盖的需要。城管执法人员缺口大,临聘的协管员、辅助人员占50%左右。随着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向县镇下移,现有基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更加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县执法人员中很大一部分为军转安置人员,正式招录的少,有法律背景的人员更少,素质参差不齐,难以满足严格执法的需要。

(四)法治政府建设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体制内的监督体系制约作用发挥不够,外部社会监督体系缺乏制度和程序支撑,内外监督没有形成有效合力,问责工作没有形成威慑力。突破规则、不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社会风气盛行,对依法行政制度的落实产生了负面影响。公众调查显示,监督制约不到位是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主要表现有:1、有些监督制度和机制存在"一刀切"、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使之流于形式,特别是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2、现有监督制度和体系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协调配合的机制和程序,没有形成有效监督合力。3、现有行政问责制度中的问责程序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纪检监察机关缺少线索来源,导致部分执法人员甚至领导干部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调研组认为,要进一步建设法治政府,就应该做到:

(一)进一步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并使其成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和表率。1、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学法的内容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学习和把握,更应当从法律理念、法治信仰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2、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依法行政观念解决的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还停留在抽象静态阶段,依法行政的实现还需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得到明显增强,使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能够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实践表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一个地区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把法律的实施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1、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特别是应当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的层级,提高基层执法的能力。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3、还要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个人信息数据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坚持动态法律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素质。

(三)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涉及面广、难度大、要求高,需要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因此,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必须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特别是要充分认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加强基层政府法制机构建设,适当增加人员编制,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减轻基层法制部门的非专业工作负担,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使政府法制机构能够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担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

(四)推动法治政府考评体系建设,为法治政府建设确定量化指标。在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建立细致可行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强化考评的严肃性并提高考评的实效性。一方面,通过提升公众评价比重,引入第三方考评机制,借助全社会力量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客观公正地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评价。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考评的结果应用力度。考核结果由该第三方机构向社会公开。外在的社会压力对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考验;坚持赏罚分明、奖惩并举,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力的部门,要动真格、严肃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

XX司法局

20XX年10月25日

第3篇: 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根据《关于报送201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南府法〔201X〕19号)要求,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自查得分100分。今年,局农机安全管理严格依法行政,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先进集体”,加3分,共计103分。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X-2020年)》发布后,我局对《纲要》学习培训及宣传贯彻高度重视。一是专题学习《纲要》。为深刻领会《纲要》精神,今年12月,我局组织有全体党组成员和科站负责人参加的办公会议,由李先荣副局长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专题学习。二是宣传培训《纲要》。局长滕明鹏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扎实培训,做到入心入脑。要把宣传培训与业务工作、法治扶贫等有机结合;要把学习《纲要》列入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拟定实施方案。要根据《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精神,认真梳理,明确任务,细化分解。我局及时制定了《南充市农牧业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X-2020年)》。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我局在局院门口最显眼的墙上设立了大幅权力清单宣传专栏,对相关行权事项进行公示。同时,权力清单还同时在南充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今年5月,按市编办等单位要求,我局完成了责任清单编制,并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在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根据省市要求,我局将“双随机”、“双公示”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发出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市农牧法〔201X〕2号),明确了市本级22项随机抽查事项,建立健全了“双随机”抽查机制,并严格按要求全面推进,在具体执法抽检中认真落实。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项,今年8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农业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通知》,11月,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南市农牧法〔201X〕5号),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在市农牧业信息网上公布,将“双公示”抽查机制落到实处。认真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狠抓行权平台建设,所有行政权力全部上网公开运行。尽管我局行权事项相对较多,特别是行政处罚事项多达240余项,但由于我市农牧业行政监管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日常的行政监管权力的行使主要由各县(市、区)农牧业局具体负责。对于行政检查事项,我局相关科站严格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坚决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今年,共开展随机执法抽检12次,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结果及时向被检单位反馈,并及时录入行权平台,向社会公布。由于要求严格,公正透明,抽检规范,受到管理对象的肯定和好评。

(三)科学民主决策。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出台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同时,行政决策事项及规范性文件均经法规科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每项重大行政决策,均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和决定,局办公室如实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规范完整。我局常态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与四川挺立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继续聘请宋定华等律师为法律顾问,为局领导科学依法决策和相关科站业务工作依法开展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南充市农牧业局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暂行)》等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按程序、经合法性审查和经集体讨论决定;同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合格率均为100%;并制定落实“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组织14名行政执法资格证到期人员及时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取消2名不合条件人员的行政执法资格。不断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行为规范,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遵守执法程序,从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执法犯法,侵犯公民权益的现象。今年,局农机安全管理科严格依法行政,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业先进集体”。

(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明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应诉职责,做到有诉必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回应司法建议。由于我市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充分,行政处罚合理合法。全年全系统均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今年,按权力清单等相关工作要求和《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修订,我局及时组织相关科站对局原339项行权事项进行认真清理、调整,在原基础上减少近20项。我局按时完成了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编制,并将事项名称、依据及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等内容及时在南充市农牧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公示,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切实精简行政权力,提升行政效能。我局在行权力事项办理上,认真落实“阳光”操作,做到线下和网上同步办件、同步录入、同步运行、同步办结,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水平。建立了新闻发布联系机制并健全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不断完善南充市农牧业信息网、局长信箱及“12316”三农服务热线,11月下旬,积极组织12人参加市电视台“阳光政务”栏目,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并及时更新,正常运转。

(八)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把加强依法行政,推进农牧业行政执法,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能工作抓紧抓好,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今年,先后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局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我局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法和任前考法制度,建立健全了部门党委(组)中心组学法、单位办公会议定期学法制度。今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X年度“法律七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南市农牧法〔201X〕4号),从今年7月份起,每个月均落实1名局领导组织相关法律专题学习,每次学习主讲人员都精心准备,以ppt形式讲解,时间都在30分钟以上,并且局长还要对学习情况进行点评。此种学习方式新颖,参学人员积极性高,学习认真,学有所获,反响很好。全年共进行7次法律法规专题,10次法治专题学习。今年2月,我局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佘朝敏以“强化服务,严管重罚,扎实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工作”为题,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参训人员反响良好。组织开展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法律法规同行”活动,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范围内100个新型经营主体代表,每个赠送了2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释义》等法律法规方面的书籍。我局90名专业技术干部分别对应联系全市90个贫困村,在倾力抓好技术扶贫、产业扶贫的同时,深入推进法治扶贫,积极推进贫困地区的普法工作,着力解决贫困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的实际困难。

二、工作成效

(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开展,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服务“三农”的水平得到提高,日常工作中更加注重了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处理工作的习惯。

(二)执法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今年10月,我市组织召开了9县区种植、动监、农机等相关部门50余人参加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通过评查,有力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农牧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三)执法及监管体系建设有效加强。今年以来,随机构改革的推进,体系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除营山外,其余县区均实现了完全整合,为农业综合执法全面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西充县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上迈开了新的步伐,执法及监管体系建设有效加强。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许多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决心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力度,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为我市现代农业持续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第4篇: 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xx园区认真对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行了自查,经逐项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规范决策行为。为确保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制度机制基本健全,我园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xx镇政府和园区各局(室、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园区社会事业局,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进一步健全科学的领导班子工作程序和决策机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对涉及民生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前广泛征求意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我们对系列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依法强化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并对行政法规执行进行评估梳理,积极完善本园区尚未制定的相关制度。

3.依法落实行政审批。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环境,满足群众、企业办事需求,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水平,按照行政审批要求,认真对照园区权责清单所列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步落实政府服务改革工作。此外,切实贯彻落实好xx省《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目录》,大力精简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不断建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执法监督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确保执法规范、依法行政。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行政执法职责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并确定执法的具体程序、办理时限和执法责任,建立完善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错案责任人进行追案。三是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案卷评查、行政复议、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5篇: 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应急管理局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自查报告

一、职责移交承接及运行情况

我局根据“三定”规定,积极与区政府办、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对接,承接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相关机构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赈灾应急救援等职责,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领导小组)等职责,以及事业单位区防震减灾局行政职责等整合。

机构改革后,为使机构运转更加高效,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我局切实抓好“三定”规定的分解细化和组织实施,主要措施是: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我局党组书记作为局机关机构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做到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细化分解组织实施机构改革方案的任务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落实举措、时间节点等。2、提高站位,履职尽责。我局领导班子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责任。确保机构改革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地完成。3、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关键环节。我局新组建的领导班子要尽快到岗到位,尽快熟悉本部门的职责调整、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尽快做好各项工作的衔接,确保机构改革和当前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让改革推进有条不紊、工作衔接丝丝入扣。

二、标识标牌等规范情况

我局于4月18日正式挂牌,5月22日更换单位印章。5月26日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变更。根据“三定”规定。

三、存在的问题

1.职责移交承接方面存在的问题:①.部门转变职能尚未真正到位,部门间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完善。自机构改革以来,虽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部门的责任,特别是对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了主办和协办及具体牵头单位,但事实上一些部门还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职责移交不到位、职责分工不到位、协调力度不到位等问题,明确和强化责任的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②职能增加,工作量大,工作人员不足。组建应急管理局,在原安监局的部门职能上承接了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区公安分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区民政局的救灾职责,相关机构的地质灾害防治、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赈灾应急救援等职责,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领导小组)等职责,工作范围扩大,工作量大幅度增加,但是我局单位人员并无增加,严重影响了以后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将“抓学习”摆在首位,坚持做好“抓学习、转作风、促工作”;二是从严抓好风险隐患大排查,下好风险隐患的先手棋;三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大整治,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建设好应急救援大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