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做好广东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有关工作通知,供大家参考。
粤人社函〔2021〕10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 展2021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7 号)要求,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为做 好大赛参赛工作,我省将开展全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 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
本次大赛为广东省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重要组成部分,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 本市选拔赛,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全省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暨 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砌筑工、汽车维修工、农机修理工、 电工、美发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 电子商务师共10个比赛项目,各项目分设职工组和学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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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职工组和学生组均按照相关职业 ( 工
种)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适当 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岗位实际操作等内容。大赛将理 论考核融入技能操作考核过程中,不单独设理论考核。
拟定于8月上旬以集中方式举行比
赛,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 参赛方式 :
由各地级以上市按照属地原则以市政府名义组
织代表队参赛。驻穗的省属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分别由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独立组队参赛。各代表队每个比赛项目可派 2 名选手参
赛,职工组和学生组各1名。
2.报名条件: 农村户籍,2021年9月1日前年满16周岁、 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含灵活就业人员)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已 获得 " 中华技能大奖 " 、 " 全国技术能手 " 称号的人员及已取得 " 全
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赛。
3.报名时间: 各地市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
对获得前3名的比赛项目,由大赛 组委会颁发金、银、铜牌(项目排名原则上不并列),并向其他排 名在参赛项目前50%项目颁发优胜奖。
对获得项目前3名的 选手(少于15个参赛队的前2名、少于10队的第1名),授予 “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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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获得金 银铜牌的选手,按规定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对获得优胜奖以上的选手,按规定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 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其余成绩合格选手,按规定颁发高级 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本届大赛 的重大意义,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强 化沟通协调,抓好工作落实,保障大赛顺利进行。各代表队要在 6月20日前通过举办选拔赛等方式确定参赛人员名单。
各地应安排经费用于组织本地选拔赛 活动以及参加全省选拔赛。鼓励社会各界对赛事提供赞助支持, 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规范大赛的各个 环节,公平公正开展竞赛活动,提升竞赛质量,打造竞赛品牌。
要对接国赛标准,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高水平的竞 赛规则和技术文件,确保赛出质量、赛出水平。要注重实效,突 出特色,搭建技能人才切磋技艺、互学互鉴的舞台,提高乡村劳 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要坚持勤俭节约、绿色安全、廉洁办赛理 念,严明纪律约束,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廉洁自律。
各地要定期评估分析疫情对筹办工作 的影响,视疫情防控情况及时作出应对策略。要压实主体责任,
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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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宣
传渠道对大赛进行宣传引导,大力发动,广泛动员,引导广大职 工、院校师生积极参赛,进一步提升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真 正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不断提高广大技能劳动者的技能技 艺水平。
联
系
人
:
黄伟白、邢诗丹、吴权
联系电话: 020-83185954、83389419、83185010 电子邮箱: jnzxjnjs@gd.gov.cn
联
系
人
:
赖秀珍
联系电话 :
020-83335373
电子邮箱: rst zjc@gd.gov.cn
广东省力资源和社蒸保障厅 20QT 年 5 月 14 日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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