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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2021.10.22七星关区防控办

时间:2022-07-07 17:3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2021.10.22七星关区防控办,供大家参考。

对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2021.10.22七星关区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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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七星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163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筑牢我区疫情防控堡垒,坚决守住疫情不反弹底线。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平急一体化的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一)保持指挥体系高效运行。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始终保持应急指挥体系处于激活状态,坚持 24 小时值守,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组织不变、人员在岗、管理运行及时,确保平急工作模式转换迅速、无缝衔接,出现突发状况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处置。要根据防控需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确保机构完善、机制顺畅、运转高效。( 牵头单位:区疫情防控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二)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一旦发现本土初筛阳性标本,要按照“逢阳必报、逢阳即报、接报即查、先管后筛”的原则,充分利用最初 24 小时,抓紧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相关措施,组织开展阳性标本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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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同步启动流调处置工作,及时排查管控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做好人员转运、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区域封控、信息发布等准备。(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成员组成单位)

 (三)组建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一旦可疑标本复核阳性,应急指挥体系与工作专班要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合并办公,组建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在现有信息交换平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疫情信息流转,落实统一决策机制、联合行动机制、督办反馈机制和专家会商机制,确保各项疫情处置工作统一进出口、高效运行,坚决避免因指挥体系层级过多、工作专班运转不顺畅、各方配合不紧密、犹豫不决错失处置时机。(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健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局、区信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人武部应急分队)

 (四)迅速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疫情发生后,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专家力量,对疫情传播风险进行分析研判,并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尽早将重点区域科学划分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避免因防控区域过小导致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对风险人群要坚持边流调、边管控,确保排查及时、赋码精准、检测准确、管控严格;对风险区域要快速采取交通管控、核酸检测、限制聚集、封闭管理等措施。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与疫情发生地密切配合,严格限制风险人群和风险区域人员流动。( 牵头单位:区防控办;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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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各成员组成单位)

  (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疫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机制,以网络直报信息为依据,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 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

 (六)开展常态化培训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 疫情常态化防控培训工作方案》要求,并在 10 月底前制定分级分类培训演练计划,通过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分析、桌面推演、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加强党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干部、社区(村)工作人员培训演练,使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核酸筛查、社区管控、人员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环境 消杀等防控指南、流程和标准,确保防控责任层层落实、防控措施精准到位。(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系统提升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

  (一)加强流调队伍能力建设 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公安、通信管理等多部门组成的数量充足、区分梯次的综合流调小组,将传统流调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有机结合,通过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流调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每支流调队要设置梯次分明的三级小分队(每级 2—3 人),负责 1 名被流调人员的所有相关流调排查工作。其中,第一级小分队由具备丰富实战经验的骨干力量组成,负责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调查、传播链分析研判以及相关重点场所的终末消毒等工作;第二级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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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具有疫情调查处置经验的人员组成,主要做好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人员的调查核实、排查和追踪管理;第三级小分队由具有流调处置能力的公共卫生医师组成,作为后备力量,负责支援第一级、第二级小分队工作。三级小分队要及时判定密切接触相关人员和其他潜在风险人群,实时、分批向有关方面提供人员信息,提高管控效率。(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

 (二)快速开展流调排查 疫情发生后,流调队要严格按照“2+4+24”的原则,2 小时内到达现场,4 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核心信息调查,24 小时内完成感染者居住场所、工作场所、行动轨迹、家庭成员关系等具体情况调查,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和智能化手段及时发现潜在感染者,分级分类落实精准管控。

 适当扩大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各流调队在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过程中,要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新特点,将同时段暴露于通风不良或密闭空间的人群纳入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一旦确定为德尔塔或其他传染性强的变异毒株感染,要将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 4 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 4 天,与其在同一空间、同一单位、同一建筑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全部纳入密切接触者判定范围。(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

  (三)加强与市流调专家队沟通联系 区级流调专班要加强与市流调专家队的日常工作联系,积极争取技术指导和培训支持,进一步提高我区流调处置能力。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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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疫情,要在市流调专家队的指导下,高效开展流调溯源和疫情分析研判,及时提出防控措施调整建议,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

 (四)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场所规范管理要求

 规范储备和管理集中隔离场所。要按照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点储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集中隔离点开展专项检查和风险评估,确保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后方能启用,原则上每个集中隔离点设置不少于 100 个房间,既要避免“小、散、乱”,又要避免设置超大规模隔离点。10 月底前,要按照每万人不少于 20 间的标准,储备数量充足、符合标准的集中隔离点,纳入台账管理,做好随时启用准备。规范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对外封闭管理、内部规范管理、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环境监测、服务保障和心理支持等各项措施,做好工作人员登记造册、培训上岗、集中住宿、闭环管理和高频次核酸检测等内控工作,严防隔离点疫情风险外溢。( 牵头单位:区文广局;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等)

 (五)规范转运隔离风险人员 疫情发生后,要在 8 小时内将排查到的所有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规范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当感染者集中出现,导致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数量较多时,要优先安排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转运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转运完成后,要做好转运车辆的清洁消毒。( 牵头单位:区管控救治组;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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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区卫健局、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及各乡镇街道)

 (六)规范开展隔离人员救治及风险管控 当集中隔离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要尽快安排急救车辆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罹患其他疾病需到医疗机构就诊的,要安排在独立区域隔离诊治。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要及时开展流调溯源工作,加强环境采样检测,并采取延长风险人员隔离期等有效处置措施,强化风险管控。( 牵头单位:区管控救治组;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及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抓紧推进核酸检测工作,科学配置相关检测设施设备,确保场地到位、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及时调试并投入使用,迅速提升我区核酸检测能力,以满足大规模人群核酸筛查需求。(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及各乡镇街道)

  (八)加强质量安全管控 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标本采集、核酸检测等技术培训,压实质量安全监管,做好实验室质量控制,确保核酸检测保质保量有序开展。(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

 三、切实做好区域协查工作

 (一)加强信息整合共享。加快完善区级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做到过程透明、安全保密,有效整合健康码、行程码、时空伴随、核酸检测、疫苗接种、隔离管控等涉疫数据,实现公安、通信、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积极对接上级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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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防控管理平台,切实提高风险人群排查管控、流调溯源的及时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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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

 (二)提升区域协查能力 区协查专班在现有人员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卫生健康、公安、大数据、通信管理等部门人员充实专班力量,全力做好风险人群区域协查工作。收到协查人员信息后,要综合利用多部门信息,精准判定风险人员,通过电话、上门等形式,快速完成排查管控,并按照风险等级分类采取发送短信、精准赋码、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措施,确保每名风险人员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做到人数查清、人头查清、位置查清、管控情况查清。(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文广局、区卫健局、区移民局、区市场监管局、联通公司七星关分公司、电信公司七星关分公司、移动公司七星关分公司总经理)

 四、健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一)健全社区防控体系。10 月底前,建立健全区级领导干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干部包行政村(社区)、行政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包保”制度, 以及由乡镇(街道)干部、社区网格管理员、基层医务工作人员、社区民警、志愿者等共同负责的社区防控“五包一”制度,细化明确相关人员工作内容和责任边界,强化社区群防群控整体合力。( 牵头单位:区防控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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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先做好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指导行政村(社区)以楼宇、企业、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划分网格单元,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前摸清各网格单元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底数,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做好核酸筛查、流调溯源、人员转运、隔离管控、健康监测、服务保障等工作准备。(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落实分级分类管控要求。疫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要在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封控区“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防疫要求。经疫情现场处置指挥部同意,必要时可对封控区有关人员进行转移、实施集中隔离,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可因地制宜允许每户留一人居家隔离。管控期间,各地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做好管控区域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保障, 提供优质的医疗救治、卫生管理、心理疏导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引导辖区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牵头单位:区防控办;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各乡镇街道)

  五、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一)成立外防输入工作专班。10 月底前,区社会防控组要在现有社会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基础上,从公安、通信管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外防输入工作专班,重点抓好入黔关口外防输入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外防输入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信局、区卫健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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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严格做好入境人员健康监测及闭环转运。境外来(返)黔人员严格执行“14 天集中隔离+14 天居家健康监测+7 次核酸检测”管控措施。入境人员居住地或集中隔离场所属乡镇(街道)收到上级闭环转运指令后,做好转运车辆、工作人员、隔离场所等相关准备,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确保 8 小时内将入境人员闭环转运至居住地、集中隔离场所或交通场站。在转运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等措施,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做到闭环式交接转运和无缝对接,防止出现脱管、漏管、失管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等货物监测管控。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监测管控,从严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五全六专”管理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措施,持续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查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如实进行信息录入,实现全链条、可追溯、闭环式管理。(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

  六、加强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加强交通场站规范管理。区内各交通场站要对公共区域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加大对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消毒频次,并定期评估消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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