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研究室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供大家参考。
法院研究室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主体 职权内容 风险点 风险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研究室 负责各类综合材料的撰写、年鉴的编撰、调研工作的组织、开展及成果推广、司法建议工作的归口管理、《法治宝安》杂志编辑、简报、信息的编校、报送、整理、司法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新闻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网站、微博、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的组织、管理、裁判文书上网、舆情监控和网评、图书室管理、摄影摄像工作。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当利益; 2.违反财务纪律,稿酬发放弄虚作假,虚报、多报; 3.侵占单位财产; 4.刊物征订、图书购置中收受好处。
高 1.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以及上级和本院关于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 2.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和提高廉政意识; 3.加强自我约束,严于律已,防微杜渐,在日常工作和社会交往中做到洁身自好,坚决不接受请托人的吃请、送礼、娱乐等活动; 4.严格按照本院规章制度履行各项经费支出报销审批手续,建立清晰明了的台帐; 5.刊物征订、图书购置由研究室制定方案,办公室统一财务管理; 6.加强宣传纪律教育,坚决杜绝泄露审判秘密。
科室主要负责人 5.非职务过问案件; 6.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工作秘密; 7.综合材料、调研信息、宣传报道、舆情引导把关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 8.审核调研、宣传,购置书报经费开支把关不严; 9.综合材料出现重大差错,造成严重影响; 10.调研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造成严重影响; 11.编报信息出现重大差错或失职,造成严重影响; 12.刊物印刷出现差错或失职,造成严重影响; 13.向新闻媒体提供失实消息造成恶劣影响; 14.上网信息失实、舆情监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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