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优秀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底线,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的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优秀4篇,供大家参考。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优秀篇1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坚决守住“院内零感染,院感零容忍”底线,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院感控制督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院感防控工作要求
(一)预检分诊设置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预检分诊,实行“四必须一登记”制度。即: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出入口管理,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进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必须设立预检分诊点,安排具有感染性疾病专业能力和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承担预检分诊任务;必须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发热病人或疑似症状,立即引导其至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人员去向可追溯。
(二)加强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修订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要求,做好全员培训和重点人员培训。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发热等可疑患者,能够快速有效的展开救治、转运等工作,能够严格按预案执行。
(三)强化医护人员防护措施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院感防控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全体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医务人员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严格执行防护标准和要求,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做好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急诊室、感染科、呼吸内科等一线科室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以及保洁、废弃物处置等后勤保障人员,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做到人员全覆盖,必要时根据防控需要扩大检测范围。医疗机构非高风险岗位每周抽检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二、加强各类人员的管控
(一)严格落实筛查登记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全部来医疗机构人员筛查登记制度,引导来院患者有秩序的就医,完善信息报送工作,做到“逢疑必问、逢疑必报”。
(二)加强医务人员管理,实施健康检测
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的医务人员应相对固定,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应接尽接"的疫苗接种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等级,定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日进行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的主动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新冠确诊患者转运和救治的医务人员应采取严格闭环管理措施,居住和工作场所要形成闭环,不得居家或自行出入公共场所,减少交叉感染。
三、切实加强联防联控工作力度
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诊管理,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测体温、扫安康码,戴口罩。发热病人要按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规范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同时做好流行病史询问和登记。规范普通门诊和及急诊管理,做好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门诊“一诊室一病人”,急诊病人未出检测报告前隔离救治。规范病区管理,严禁加床,无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不得进入病区,严格患者及陪护探视管理,非必要不陪护,严格执行一患一陪制度,病区陪护不得扎堆。规范院区管理,继续执行院感巡查队和院感监督员制度,及时纠正院内人员的不良行为,避免人群聚集。规范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医院职工要每天坚持体温测量报告,医疗机构继续督促组织医务人员新冠疫苗接种,严格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工作,规范核酸采样和检测,落实环境物表核酸采样检测工作。规范环境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优秀篇2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XX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XX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XX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优秀篇3
一、工作目标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宿迁市人民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
四、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五、机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与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联络沟通,配合地方疾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方案,制定本校的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方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六、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
七、信息报送
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二)信息报告时限及程序。责任报告人为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1、初次报告。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级以上)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2、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Ⅲ级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三)信息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八、预防措施
(一)坚持校内所有人员每日体温“晨午两检制度”。填写体温登记表。学生或教职工一旦出现发烧、咳嗽、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二)坚持“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班主任填写因病缺勤登记追踪表。追踪学生体温、病情变化情况,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
(三)落实“消杀记录制度”。加强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宿舍、餐厅、办公区、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的消毒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并填写消杀记录表。
(四)掌握校内所有人员动态情况,严格落实去向追踪制度。
(五)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活动。
(六)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落实手部卫生,配备洗手液或肥皂,推行七步洗手法,佩戴口罩、加强体育锻炼等提高防病能力。
(七)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咨询工作。
九、应急处置
(一)发热处理流程
在晨午两检中,对体温高于37.3℃,或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如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的患者,由班主任带至隔离点,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学生交由校医进行管理。校医应佩戴N95口罩、无菌手套,穿上防护服,注意个人保护,把患者置于单间,避免交叉感染。具体管理内容包括:
①复测体温。
②询问健康状况,主要询问有无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腹泻、结膜炎、乏力等症状;发病前14天内有无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感染者的接触史。
③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专业、班级、家庭住址、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接触史等),通知应急办公室。校长在半小时之内掌握此情况。
学生带至隔离点后,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就诊;家长不能到校的,有专人专车护送至医院诊治,同时做好个人防护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
(二)疫情报告流程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内的疫情通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幼儿园:
①如发现1例疑似病例,可对疑似病人所涉班级暂停集中上课。
②相关师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
③做出上述决定的学校、幼儿园应报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④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
⑤学校、幼儿园有多名师生感染并临床诊断病例(2例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后,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大中专院校:
①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暂时避免集中上课。
②发现1例及以上临床诊断病例,且控制流行有困难的,市属高校报市批准、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报省批准实行全校(或整个校区)停课。
(四)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
(五)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七)积极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十、善后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是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工停学的教职工和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返校。
二是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是对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十一、应急保障
一是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是物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设施设备(如隔离场所等)、防护用品(口罩、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三是资金保障。各学校应急资金纳入统一财政预算,保证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所需。
四是人员保障。各学校应加师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方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五是培训演练保障。各学校应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十二、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方案优秀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公众适应常态化防控形势,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央、省、X州市及我市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xx年8月中旬至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
二、宣传重点
一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全市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单位要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知识和防控指引宣传,向全市市民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单、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发布动态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引导公众树牢“每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加强通风消毒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单位)
二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宣传健康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全市各网格单位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发放宣传单,引导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宣传。(责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各网格单位、各乡镇)
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公益宣传。在景区、商场、酒店、商铺、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广场、文化公共场所、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窗口服务行业以及圩镇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交通站台、围挡、宣传栏、宣传橱窗、易拉宝、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1至2条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三大电信运营商)
四是全力抓好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宣传。广泛开展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宣传,对境外入境人员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瑞的人员,要有针对性的科学宣传,让其了解并配合落实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通过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构筑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切实提高来瑞返瑞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好群众的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
三、具体分工
1、对xx大道、xx大道、xx路、xx路、xx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及绵江湿地公园、xx广场、博物馆广场、体育广场、各高速路口、xx桥、博物馆等沿街公益广告牌、公交车站台、公交车、旅游大巴及的士,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单位各部门、各网格、文旅公司,经费自行承担)
2、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各网格、各村居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至少要有1块疫情防控或健康教育知识广告宣传栏。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网格单位要上户向市民发放新冠疫情防控宣传单并上户宣传,宣传内容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网格单位,印制上户宣传单位由指挥部承担,其余经费自行承担)
3、沿街机关单位、汽车站、火车站、学校、商场、医院、酒店、景区、农贸市场、文化公共场所、窗口服务行业、沿街金融机构、沿街店面经营户等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网格单位)
4、各建筑工地围档要对疫情防控知识广告、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制作。(责任单位:住建局,经费由各建筑工地自行承担)
5、利用手机短信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每周推送2次。(责任单位:三大电信运营商,经费自行承担)
6、利用微信朋友圈推送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外省市来瑞人员及全市市民做好精准推送宣传引导。(责任单位:联通公司)
7、影院、KTV、酒吧及网吧等公共场所自今日起至疫情常态化防控结束,有LED电子屏的要循环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标语,无LED电子屏的要制作宣传栏或者利用宣传单、易拉宝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责任单位:文广新旅局,经费自行承担)
注: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若宣传广告涉及创卫或创文,可视情况,适当增加一些疫情防控知识或健康教育知识,可不用删除。
四、相关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落实。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抓实抓紧抓细,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精准宣传。针对不同群体和受众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努力做到防控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纪律,加强引导。统一宣传口径,规范宣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处置,确保舆情平稳、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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