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我县疫情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疫情的预防及控制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14篇,供大家参考。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1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我县疫情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疫情的预防及控制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xx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对防控疫情疫情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
同时,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局稽查股,承办防控的具体工作,根据县政府、市局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局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与协调,并对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具体防控措施
(一)开展流感疫情防治药品的专项检查。
由稽查股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分区划片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流感类药物如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进行质量检查,适时对市场上流感类药物进行监督抽验,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制售相关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述单位药械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感类药物的储备供应工作。
督促、协调被指定防治甲流药械储备单位,做好对流感类药械的种类、种类数量的储备工作;配合经贸、卫生等部门做好体温计、体外诊断试剂、快速诊断试剂、防护服、口罩等相关防护和诊断产品的储备、供应工作,以满足疫情防护的需要。
同时,进一步加强流感类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管。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及时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跟踪与流感疫情有关的动态信息,共同处置可能发生的疫情不良事件。
(四)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各种流感的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做好群防群控。
对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为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ab角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有关疫情不良事件和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将相关药械保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六)熟悉应急方案。
组织学习《xx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股室人员工作职责。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确保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加强人员管理。
在疫情发展期间,要控制系统工作人员外出,对已外出人员要详细掌握其行踪;同时,要加强内部人员的排查工作,配合做好工作人员及相关亲属的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及时排除、化解隐患。
三、有关职责分工
稽查股负责组织疫情疫情防治疫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专项检查,并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与防范疫情疫情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稽查股负责督促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加强流感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类用品的质量管理,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配合经贸部门做好应对疫情的必要物资和药品储备等相关物资保障等工作;
监管股负责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相关疫情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协助物价部门做好药品价格监管;
食品股负责做好流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综合股负责协调应急工作队伍的组织,应急车辆的派遣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
监察室负责督导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对失渎职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
四、应急措施
(一)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措施
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启动《xx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规定开展工作。
1职责划分
1.1县局应急指挥部
(1)县局应急指挥部组成。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总指挥;成员由综合股、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监察室负责人组成。
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
(2)县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统一领导、组织、综合、协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省局、市局指示决定并下达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预案;
②组织编制和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③组织专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析评估等工作;
④指导乡(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⑤负责重大应急处置措施的决策;
⑥负责向县政府及省市局等有关部门报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⑦提出对外报道的具体意见并拟出新闻稿,上报县人民政府;
⑧研究批准各应急机构提交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事项。
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药品处和医疗器械处置组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股股长担任应急办公室主任,药品监管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担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负责起草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负责后勤保障;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等事宜。
并下设综合协调组、对外联络组和新闻组。
①综合协调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
②对外联络组: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③新闻组:负责起草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新闻稿件。
(2)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
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主要办事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股股长担任组长,由监管股、稽查股所有关人员为成员。
负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评估不良事件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对确认引起严重不良事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1.3专家委员会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设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和研究,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应急响应
2.1事件分级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1)i级:
重大突发事件。
指突发事件在全县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2)ⅱ级:
较大突发事件。
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市)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3)ⅲ级:
一般突发事件。
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有较严重的不良事件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2.2i级响应
(1)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i级应急预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国家局宣布启动。
(2)市局和当地县(市)局应全力以赴,组织相关人员先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3ⅱ级响应
(1)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ⅱ级应急预案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省局宣布启动。
(2)市局和当地县(市)局应全力以赴,组织相关人员先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4ⅲ级响应
(1)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ⅲ级应急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市局宣布启动。
ⅲ级事件发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建议启动ⅲ级响应应急预案。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办公机构的工作,并向有关单位通报不良事件情况。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掌握事件的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药物滥用的严重程度。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发生ⅲ级突发事件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发生在本市辖区内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将生产、销售情况汇总上报市应急指挥办公室。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时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市政府的指示传达有关部门,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地对现场的处置。
2.5事发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响应
事发地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工作,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处置行动,直到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开始履行职责为止,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先期到达的各应急处置机构人员,应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指挥下,采取果断措施,全力控制态势发展。
2.6响应升级
在启动ⅲ级响应后,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不断增加并超过30人,且有较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建议启动ⅱ级响应。
2.7新闻发布
按照国家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i、ii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为上级局发布。
ⅲ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局呈报市人民政府发布。
2.8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因突发事件住院的受损害人数不足总数的5%后,i、ⅱ级事件分别由原启动主管单位宣布应急结束。
ⅲ级事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应急结束,同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对上级通知须采用应急措施(暂停使用、召回、登记保存等)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对措施
接上级通知后,向本局值班领导报告;经领导同意后,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1、稽查股及相关股室应按上级要求,通知各乡(镇)协管站和相关单位。
2、稽查股应按文件要求启用监督网络对农村涉药单位开展协查;监管股启用供应网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登记上报。
3、各股室按照责任区间对县区乡镇所在地、国、省道沿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4、稽查股或相关职能股室负责统计上报工作,稽查股按上级要求对问题药械依法处理,监管等股室配合。
5、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新闻发布工作。
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及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保证通讯设施24小时畅通,保证人员随叫随到,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疫情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2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所需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地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医院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医院突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行动,按照《XX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协同保障”的工作原则,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全院各方面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必要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院领导统一领导
医院是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
医院应急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医院应急办承担
工作机构
2.2.1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备领导小组”)负责常态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品种数量的确定、承储企业的落实、储备商品的动用、补贴费用的核拨,以及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
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医院应急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及时调用相关储备商品,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
2.2.2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
保卫(消防)、后勤、感染、医教科等各灾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为本院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各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在应对本领域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及时调用相关应急物资储备,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
2.2.3相关单位及职责
(1)医院办公室
牵头对医院重要商品储备进行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确保医院重要商品储备调得动、用得上;会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保障;做好市场价格监控工作
(2)后勤科
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院储备重要商品的调用,做好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院应急物资的筹措,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储备和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相关商品和市场供应工作,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生活
(3)食堂
负责做好本院内副食品物资的调用,做好本院方便食品物资的调用;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调配作用,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生活
(4)财务科
财务科负责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资金保障;根据院应急委员会物资应急保障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
3常态管理
储备管理
本院建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3.1.1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
3.1.2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防汛防台、公安消防、公共卫生、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供电事故、环境污染等灾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
监测预防
3.2.1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应急保障准备
3.2.2本院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号,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
(1)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
(2)检查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视情做好增加准备;
(3)与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
(4)调集、筹措所需物资、运输工具、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应急保障行动
信息报告与通报
医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开展重特大突发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2小时内向XX县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和各科室负有突发事件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
根据物资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院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分为两级:Ⅰ级和Ⅱ级,并可及时做出调整
4.2.1Ⅱ级应急保障
当突发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需要动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应急保障,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院物资应急保障预案,组织调用本院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如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有关部门可根据掌握的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院有关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4)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医院重要商品储备
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必要时,可报请院应急委协调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报院办、院应急办及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4.2.2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波及全院范围,事态严重,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成立院物资应急保障组,启动Ⅰ级应急保障
在院应急委的领导下,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组织、协调本院物资应急保障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院应急物资资源
(2)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各相关单位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应急保障结束
4.3.1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医院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
4.3.2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院物资应急保障组提出,经院应急委同意,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
院物资应急保障组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院应急委员会
重大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
5后期处置
补充更新
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会同承储部门,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
同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2信息发布
院有关部门会同院新闻办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院办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加强与重点联系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库存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信息储备保障
院有关部门要对本院未储备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拟定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及供应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编制相应应急物资运输保障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应急物资的运输
通信保障
院信息委要加强对本院有关电信、移动、网通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技术保障
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实现对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社会秩序保障
保卫科、后勤科、医教科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各自职责,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社会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安宁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 挥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3 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科信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的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建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运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大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安宁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市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常态管理
3.1 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3 仓储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应急物资库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 应急保障行动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
4.2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 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街道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本地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上级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 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应急局、省应急厅报告。
4.3 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 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事发地街道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 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 协同保障
6.1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并负责本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征用的对接工作。
6.2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 通信保障
市工科信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 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 奖惩机制
7.1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4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给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格信息员反应,由各#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格化管理模式,组织#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5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6
一、食物
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要以可能永远用不到的东西占用空间显然是极不划算的,所以我建议储存食物一定要遵守一点:高周转。即,日常可以消耗掉的食物。
1、大米,储存时间一年左右。平时只在家吃晚餐的话10公斤大米大概够两个人吃一个半月,如果只吃大米那么只能撑两周。家中多备一袋大米可以保证家人比别家的安全期增加一倍。缺点是费燃料和水。
2、意面,储存时间两年以上。意面意外地耐储存,占地空间小,缺点也是费燃料和水,尤其是水,在缺水情况下无用。
3、面粉,储存世界三个月左右。个人不喜欢囤面粉。面粉是一种特别容易受潮、长虫的食物,特别费燃料,而且潮湿后会有很糟糕的味道。但是对干燥的北方来说面粉也是一种高周转的食物。
4、方便面,储存时间一年左右。方便面当然是好东西,物资短缺时约等于菜饭齐备,不耗燃料,易于携带,口味丰富好吃,缺水可以干啃。唯一的缺点是占地空间大。
5、罐头,储存时间一年到数年不等。再次我特别不推荐各种水果蔬菜罐头,时间久了那味道……午餐肉罐头和鱼罐头都很推荐,豆豉鲮鱼和午餐肉都可以作为日常菜品,豆豉鲮鱼在缺盐的情况下还可以补盐。
6、酱料,不被杂菌污染可以达到数年。腐乳、豆豉还有各种下饭下面酱都是很好的补盐剂,不过不建议多囤,要控制日常亚硝酸盐摄入。优点是日常用处大,缺点是容易被杂菌污染而变质。
7、蜂蜜、花生酱、炼乳,储存时间:非常非常非常长。尤其是蜂蜜,保存得好甚至可以储存千年。这几种高热量食品可以代替巧克力棒,毕竟巧克力棒的保质期并不长,放久了的巧克力也很难吃。日常还能用来抹面包。没有缺点。
8、调味品:盐、糖、醋、干燥的综合香料。储存时间:非常非常非常长。其中白醋可以永久储存(当然我不喜欢味道所以我家没买,山西上水井赛高)。占地小价格低,多买一些不碍事。
9、其他肉类,储存时间按干燥和腌制程度不等。风干牛肉非常瓷实,顶饱,蒙古大军的干粮,就是费牙,日常不太好吃,我以前囤过,后来牙不好就算了。腌制肉类也可以存放很久,火腿啦腊肉啦,日常吊高汤放一片放一片很鲜美,不宜多吃,严格说不能算高周转食品。
10、安慰食品:坚果、糖果、巧克力、烟、酒。储存时间不等。玩过《这是我的战争》的玩家都会对战乱后期安慰食品的高价印象深刻。
11、果珍冲调饮料,储存时间好几年。没想到吧果珍这种东西也会有一席之地,口味好,还能补充维C,另外美禄阿华田也可以储存,如果外出可以直接干嚼。
12、饼干。储存时间一年。饼干特别不推荐,饼干放久了会有一种……非常糟糕的油齁味。而压缩饼干则……能不吃就不吃。热量高又难吃,很难作为日常高周转食品食用。但你可以浪费一些钱在压缩饼干上,你买不是为了吃它,是为了万一有一天还能救命。
以上是在家,有燃料有水情况下的储备。如果情况已经危及到需要徒步离开城市,那首先要带上的是水和装水的容器,这比任何东西都重要,水会下面单列一章。食物包中我会带肉干、鲮鱼罐头、美禄/阿华田(可以冲水或干嚼,提供大量热量,热饮是极好的安慰食品)、主食则视情况带(有没有车、有没有电等等)。
二、水
水是个特别复杂的命题,16年水利部公开的信息里表明我国八成地下水都不适合饮用。总之只能说,水一定要烧开,实在实在不能烧开就一定要消毒。淘宝搜消毒泡腾片,那种瓶装的一片片二氧化氯,一片可以泡一升消毒水,往生水里滴几滴就可以一定程度上灭菌。明矾可以沉降水中的悬浮物,但我觉得水里都有可见悬浮物了还是憋喝了吧。
其实很难想象上海这种密度的城市停水会是什么情况,光是马桶就无法忍受了。如果预见到长时间停水的情况我们会立刻离开城市吧。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7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我县疫情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做好疫情的预防及控制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xx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对防控疫情疫情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
同时,成立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疫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等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我局稽查股,承办防控的具体工作,根据县政府、市局防控领导小组的指示全面负责本局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与协调,并对防控应对和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具体防控措施
(一)开展流感疫情防治药品的专项检查。
由稽查股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分区划片对经营使用单位的流感类药物如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医疗器械等进行质量检查,适时对市场上流感类药物进行监督抽验,依法制止和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制售相关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述单位药械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感类药物的储备供应工作。
督促、协调被指定防治甲流药械储备单位,做好对流感类药械的种类、种类数量的储备工作;配合经贸、卫生等部门做好体温计、体外诊断试剂、快速诊断试剂、防护服、口罩等相关防护和诊断产品的储备、供应工作,以满足疫情防护的需要。
同时,进一步加强流感类药品、医疗器械的广告监管。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
及时与卫生、质监、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密切跟踪与流感疫情有关的动态信息,共同处置可能发生的疫情不良事件。
(四)做好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各种流感的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做好群防群控。
对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为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加强应急值班工作。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ab角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有关疫情不良事件和专项整治情况,及时将相关药械保障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六)熟悉应急方案。
组织学习《xx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股室人员工作职责。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响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控制事态,确保人员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加强人员管理。
在疫情发展期间,要控制系统工作人员外出,对已外出人员要详细掌握其行踪;同时,要加强内部人员的排查工作,配合做好工作人员及相关亲属的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医学巡查等工作,及时排除、化解隐患。
三、有关职责分工
稽查股负责组织疫情疫情防治疫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市场专项检查,并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报送等工作;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与防范疫情疫情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犯罪行为;
稽查股负责督促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加强流感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类用品的质量管理,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配合经贸部门做好应对疫情的必要物资和药品储备等相关物资保障等工作;
监管股负责完成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相关疫情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力度;并会同工商部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协助物价部门做好药品价格监管;
食品股负责做好流感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
综合股负责协调应急工作队伍的组织,应急车辆的派遣以及相关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
监察室负责督导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等工作,对失渎职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参与责任片区的市场专项检查。
四、应急措施
(一)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措施
发生药械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启动《xx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预案的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规定开展工作。
1职责划分
1.1县局应急指挥部
(1)县局应急指挥部组成。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总指挥;成员由综合股、稽查股、监管股、食品股、监察室负责人组成。
下设应急指挥办公室、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
(2)县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统一领导、组织、综合、协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省局、市局指示决定并下达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处置预案;
②组织编制和修订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③组织专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分析评估等工作;
④指导乡(镇)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⑤负责重大应急处置措施的决策;
⑥负责向县政府及省市局等有关部门报告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通报;
⑦提出对外报道的具体意见并拟出新闻稿,上报县人民政府;
⑧研究批准各应急机构提交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事项。
1.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药品处和医疗器械处置组职责
(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股股长担任应急办公室主任,药品监管股、办公室负责人分别担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负责起草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稿件;负责后勤保障;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等事宜。
并下设综合协调组、对外联络组和新闻组。
①综合协调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
②对外联络组: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③新闻组:负责起草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新闻稿件。
(2)药品和医疗器械处置组。
处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主要办事机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股股长担任组长,由监管股、稽查股所有关人员为成员。
负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突发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组织调查,确认引起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评估不良事件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对确认引起严重不良事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取紧急控制措施。
1.3专家委员会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设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技术问题进行咨询和研究,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应急响应
2.1事件分级
根据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突发事件分为三个等级。
(1)i级:
重大突发事件。
指突发事件在全县范围影响大、波及范围广、蔓延势头紧急,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超过50人,且有特别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3例以上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2)ⅱ级:
较大突发事件。
指突发事件在市或县(市)辖区内范围影响扩大,蔓延势头有升级趋势,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已知发生率2倍以上;发生人数超过30人,且有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出现死亡病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其他严重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
(3)ⅲ级:
一般突发事件。
指突发事件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在30人以下,且有较严重的不良事件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事件。
2.2i级响应
(1)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i级应急预案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国家局宣布启动。
(2)市局和当地县(市)局应全力以赴,组织相关人员先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3ⅱ级响应
(1)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ⅱ级应急预案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省局宣布启动。
(2)市局和当地县(市)局应全力以赴,组织相关人员先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4ⅲ级响应
(1)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ⅲ级应急预案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后再由市局宣布启动。
ⅲ级事件发生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立即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建议启动ⅲ级响应应急预案。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办公机构的工作,并向有关单位通报不良事件情况。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人员亲临现场,掌握事件的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名称,不良事件表现,发生药物滥用的严重程度。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发生ⅲ级突发事件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24小时内发出通知,对发生在本市辖区内销售的该批次产品暂停销售,并将生产、销售情况汇总上报市应急指挥办公室。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时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将市政府的指示传达有关部门,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地对现场的处置。
2.5事发地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响应
事发地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应急指挥工作,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处置行动,直到上级应急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开始履行职责为止,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先期到达的各应急处置机构人员,应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指挥下,采取果断措施,全力控制态势发展。
2.6响应升级
在启动ⅲ级响应后,出现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及群体不良反应的人数不断增加并超过30人,且有较严重不良事件(威胁生命,并有可能造成永久性伤残和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伤)发生,或伴有滥用行为;市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建议启动ⅱ级响应。
2.7新闻发布
按照国家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i、ii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为上级局发布。
ⅲ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局呈报市人民政府发布。
2.8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因突发事件住院的受损害人数不足总数的5%后,i、ⅱ级事件分别由原启动主管单位宣布应急结束。
ⅲ级事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应急结束,同时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对上级通知须采用应急措施(暂停使用、召回、登记保存等)的药品、医疗器械的应对措施
接上级通知后,向本局值班领导报告;经领导同意后,按上级要求开展工作。
1、稽查股及相关股室应按上级要求,通知各乡(镇)协管站和相关单位。
2、稽查股应按文件要求启用监督网络对农村涉药单位开展协查;监管股启用供应网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登记上报。
3、各股室按照责任区间对县区乡镇所在地、国、省道沿线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4、稽查股或相关职能股室负责统计上报工作,稽查股按上级要求对问题药械依法处理,监管等股室配合。
5、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及新闻发布工作。
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及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保证通讯设施24小时畅通,保证人员随叫随到,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疫情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8
一、总则
1.目的
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有效供应物资,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将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省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市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初级产品、成品油料等物资严重短缺时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以及应对区物资储备危险品仓库发生的突发事件。
适用范围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
4.工作原则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完善区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切实做好我区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区级物资储备系统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区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简称专项协调指挥部)并启动《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专项协调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农办、区卫生局、区城建局、公安分局、区药监局等有关单位。
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兼任。
(1)专项协调指挥部职责
①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②决策储备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③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④提出对外新闻方案;
⑤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在储备物资投放过程中给予物资、财力、治安、运输等方面的保障。
(3)办公室职责
①执行专项协调指挥部的决定;
②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工作;
③检查、督导专项协调指挥部决定的执行情况;
④对应急储备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⑤完成专项协调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二级管理机构体系
区级物资储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依托各成员单位及其所属物资储备仓库二级管理机构体系,对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动。
(1)区发改委生产计划科履行指挥部办公室物资储备管理职责。
(2)各成员单位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执行区专项协调指挥部的物资调动指令。依据本预案,比照区专项协调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设立本级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1.物资储备
(1)充分利用大型企业集团正常的生产经营库存,将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区级物资储备系统的基础,进一步整合已有的粮食和医药等专项区级物资储备,同时建设必要的应急物资综合仓库,建立和健全区
级物资储备系统。
区发改委协调应急煤炭储备。
区农办负责应急粮食和食用油储备。
区卫生局、区药监局负责提出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计划和应急药品及医疗器械储备,并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区城建局负责应急水泥和部分建筑预制件储备。
充分利用现有仓库作为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从本区商业部门现有空余库容中选择确定必要的仓库作为区政府应急物资仓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选择合适的工厂车间改造为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仓库。选定交通便利现已停产的工厂或车间,由区财政拨付必要的经费,由相关单位承担改建任务,并负责日常性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区级储备物资的统一管理,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建设和租用区级物资储备所需仓库,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存储、调动和更新等工作。
(3)区财政应给予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区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和租用,应急物资的购进、储存和更新。
各有关部门、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区级储备物资计划,具体落实各自的物资储备任务,并负责日常的物资保管。
(4)区级储备物资主要用于区政府对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经区政府批准也可用于街道(镇)或局部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区级物资储备仓库在完成区级物资储备任务的同时,也可为街道(镇)提供储备服务,支持街道(镇)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2.分级响应标准
(1)根据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结合区级物资储备应急职能的特点,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分工,区级主要应对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并就需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前期处置工作。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主要应对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
(2)区级物资储备系统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盗窃等重大事故,视危害程序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确定级别,进行应急处置。
3.分级响应程序
(1)当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区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达处置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保证调动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时限、地点符合专项协调指挥部的要求。专项协调指挥部应及时将处置信息上报区应急委员会。
(2)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当我区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区专项协调指挥部应及时向区应急委员会汇报,由区应急委员会向市里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争取市里支持。突发事件发生地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相关街道(镇)可向区政府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专项协调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下达任务,由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物资支援,并及时将处置信息上报区专项协调指挥部。
4.响应措施和应急保障
(1)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指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2)区财政局按区政府或专项协调指挥部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对调动区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3)公安分局应当指导、监督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做好应急物资调出、运输、在目的地的储存和保管、投入等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4)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机构接到紧急动用命令,要按照本单位的具体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调动准备以及储备品种与数量调整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执行命令,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应急工作。
(5)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机构要针对区级物资储备危险品仓库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生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控制和处置措施,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全力予以协助配合。
(6)本预案启动后,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物资储备机构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区级物资储备信息网通畅。信息报送内容应准确、完整、及时,不得瞒报、谎报、报、迟报。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应急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储备物资应急调动一般不对外新闻,确需新闻的由专项协调指挥部按《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处理。
(7)承担区级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需将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报区发改委备案。
(8)区级物资储备系统依托信息中心建设物资储备信息网,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级机构储备物资库存品种、数量和储备地点,随时做好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9)各成员单位物资储备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建立一支能够符合储备物资紧急调动要求,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
四、评估与恢复
1.突发公共事件结束或暂时告一段落后,专项协调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区级物资储备应对事件处置的作用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2.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专项协调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补办动用或收储物资手续,及时结算物资资金及费用开支,并报区财政局审批。
3.根据紧急动用储备物资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将储备物资实际调用消耗和需补充更新情况报送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应及时调整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及时补充及更新储备物资,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4.区发改委会同各成员单位,对在应急状态下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对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违反本预案规定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9
(一)佩戴口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戴口罩前、摘口罩后,均应做好手卫生。
2、区分口罩正反面,不能两面戴。
3、不与他人混用或共用口罩。
4、捏紧鼻夹,使口罩与脸颊贴合,避免漏气。
5、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应定期更换。
不建议清洗或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后使用。
(二)口罩应如何保存和清洁?
1、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2、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内,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3、口罩出现变湿、脏污或变形等情况后需及时更换。健康人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三)普通公众如何选戴口罩?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公众应根据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和所处环境选择适宜防护级别的口罩,不过分追求高防护级别。
1、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有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者,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为什么要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量大,感染风险未知,且人与人之间难以保持1米距离,一旦有病毒感染者,在没有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传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病毒传播的风险更大。
(五)室内为什么要经常开窗通风?
室内环境密闭,容易造成病菌滋生繁殖,增加人体感染疾病的风险。
勤开窗通风可有效减少室内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含量。
此外,阳光中的紫外线还有杀菌的作用。每天早、中、晚均应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短于15分钟。寒冷季节开窗通风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哪些注意事项?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便携式免洗手消毒液等物品。
2、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3、在车站、机场、码头等要主动配合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尽量减少滞留时间。
4、乘车期间,保持手卫生,尽量少碰触扶手等物体,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5、尽量使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付费。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束后,正确洗手,确保手部卫生。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10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依据《清河县王官庄镇生活必需品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清河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为防止我镇居民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浮现生活物资短缺情况,有效保障居民粮、油、肉、菜、蛋、奶、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供应,合理整合辖区资源,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架构
成立镇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镇全体居民的生活物资供应。
人员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镇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学校校长、派出所长、市场监管所长及各村党支部书记。
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三、配送点设置
经过测算,我镇辖区内现有居民12000余户,约计40000人,按照1户蔬菜粮食等周用量13公斤左右测算,每周全镇共15.6万公斤。现设置集中送货点12个(商超),4个便利保障点,负责50个村及3个住宅小区生活必需品的"物资保障,各送货点负责集中储存和分装。
四、人员安排
物资送货点按照分包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合理配置送货人员。另外12个送货点,平均每个送货点配送约1000户左右,每个点设置8名工作人员,2至3辆车保障供应品到村卡口。
五、工作安排
1、全镇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是:xxx、xxx、xxx。由xxx、xxx、xxx具体负责本片区的供应保障工作协调。
2、每个片区选定的超市及粮油店在本辖区进行配送服务,每个定点门店按照自己所分包村庄,将物资直接送到村卡口,与村支书对接,然后安排本村志愿者分送到各家门口,由本户自取。
3、各村每三天一次负责本辖区内群众生活必需品的采购统计,并安排专人先一天与送货点联系,把第二天的要采购的需求统计上报给送货点负责人安排配送。
4、配送点及各村要合理安排配送时间,实行分区分时段配送。
5、未在封控区内的的沿街门店根据就近原则,由指定的商超门店实行分时段定点配送。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组长要对物资配送工作负总责,三个片区负责人本片区具体负责,掌握工作流程。
2、确保人力投入。全镇工作人员,应按照镇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按照分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第一时间供应到位。
3、加强宣传发动。一方面,鼓舞年轻的党员、居民积极加入到物资保障志愿者中来,充实力量。另一方面,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用慌,蔬菜到了不能抢,安心在家等配送。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11
(一)佩戴口罩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戴口罩前、摘口罩后,均应做好手卫生。
2、区分口罩正反面,不能两面戴。
3、不与他人混用或共用口罩。
4、捏紧鼻夹,使口罩与脸颊贴合,避免漏气。
5、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应定期更换。
不建议清洗或使用消毒剂、加热等方法进行消毒后使用。
(二)口罩应如何保存和清洁?
1、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或将其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口罩需单独存放,避免彼此接触,并标识口罩使用人员。
2、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内,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3、口罩出现变湿、脏污或变形等情况后需及时更换。健康人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三)普通公众如何选戴口罩?
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有效方法,既保护自己,又保护他人。公众应根据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和所处环境选择适宜防护级别的口罩,不过分追求高防护级别。
1、处于人员密集场所,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应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有咳嗽或打喷嚏等症状者,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配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为什么要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量大,感染风险未知,且人与人之间难以保持1米距离,一旦有病毒感染者,在没有有效防护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的传播,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病毒传播的风险更大。
(五)室内为什么要经常开窗通风?
室内环境密闭,容易造成病菌滋生繁殖,增加人体感染疾病的风险。
勤开窗通风可有效减少室内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的。含量。
此外,阳光中的紫外线还有杀菌的作用。每天早、中、晚均应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短于15分钟。寒冷季节开窗通风要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哪些注意事项?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湿纸巾或便携式免洗手消毒液等物品。
2、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
3、在车站、机场、码头等要主动配合监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尽量减少滞留时间。
4、乘车期间,保持手卫生,尽量少碰触扶手等物体,不要用手直接接触口、眼、鼻。
5、尽量使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付费。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结束后,正确洗手,确保手部卫生。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12
1总则
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事件所需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地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医院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医院突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行动,按照《XX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执行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协同保障”的工作原则,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全院各方面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必要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院领导统一领导
医院是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
医院应急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医院应急办承担
工作机构
2.2.1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
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储备领导小组”)负责常态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品种数量的确定、承储企业的落实、储备商品的动用、补贴费用的核拨,以及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
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医院应急委员会的要求,负责及时调用相关储备商品,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
2.2.2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
保卫(消防)、后勤、感染、医教科等各灾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为本院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负责各专业应急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在应对本领域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事件处置需要,及时调用相关应急物资储备,为应急处置行动提供保障
2.2.3相关单位及职责
(1)医院办公室
牵头对医院重要商品储备进行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确保医院重要商品储备调得动、用得上;会同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应急物资保障;做好市场价格监控工作
(2)后勤科
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院储备重要商品的调用,做好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院应急物资的筹措,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储备和相关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中,做好相关商品和市场供应工作,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生活
(3)食堂
负责做好本院内副食品物资的调用,做好本院方便食品物资的调用;突发公共事件中,发挥调配作用,保障本院的正常工作、生活
(4)财务科
财务科负责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资金保障;根据院应急委员会物资应急保障需要,筹措安排所需资金
3常态管理
储备管理
本院建立医院重要商品储备、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3.1.1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医院重要商品储备的日常管理
3.1.2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防汛防台、公安消防、公共卫生、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供电事故、环境污染等灾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
监测预防
3.2.1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突发事件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应急保障准备
3.2.2本院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或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号,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
(1)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
(2)检查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视情做好增加准备;
(3)与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
(4)调集、筹措所需物资、运输工具、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做好后续准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应急保障行动
信息报告与通报
医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开展重特大突发事件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2小时内向XX县政府总值班室书面报告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和各科室负有突发事件即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
根据物资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院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分为两级:Ⅰ级和Ⅱ级,并可及时做出调整
4.2.1Ⅱ级应急保障
当突发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需要动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医院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应急保障,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院物资应急保障预案,组织调用本院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如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有关部门可根据掌握的信息,协调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院有关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4)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医院重要商品储备
当本部门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必要时,可报请院应急委协调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报院办、院应急办及储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
4.2.2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波及全院范围,事态严重,院应急处置指挥部决定成立院物资应急保障组,启动Ⅰ级应急保障
在院应急委的领导下,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组织、协调本院物资应急保障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院应急物资资源
(2)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各相关单位在院物资应急保障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应急保障结束
4.3.1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医院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
4.3.2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院物资应急保障组提出,经院应急委同意,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
院物资应急保障组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院应急委员会
重大情况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各有关部门
5后期处置
补充更新
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会同承储部门,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
同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2信息发布
院有关部门会同院新闻办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协同保障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院办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加强与重点联系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库存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
信息储备保障
院有关部门要对本院未储备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拟定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及供应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编制相应应急物资运输保障预案,保证应急情况下应急物资的运输
通信保障
院信息委要加强对本院有关电信、移动、网通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技术保障
储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的集成与共享,实现对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社会秩序保障
保卫科、后勤科、医教科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据各自职责,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社会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等违法犯罪活动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13
为及时、有效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给保障,保证百姓民生物资供给,制定本方案,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一、工作原则
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全镇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二、方式方法
由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安排部署,依托各村、社区#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党员骨干、志愿者、爱心人士作用,切实保障全镇百姓生活物资供给,满足百姓日常生活需要
1.指定商超
镇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辖区各类商超规模,指定3家超市(福联商店、帅帅超市、镇供销合作联社)作为全镇生活物资保障供给商超,并上报县防控办备案
2.需求上报
辖区百姓将各自生活物资需求向所在村、社区具体#格信息员反应,由各#格信息员汇总百姓各类生活物资数量、规模,并上报各村、社区二级#格长(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由各二级#格长统一上报至镇疫情防控办公室
3.物资配送及发放
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统筹各村、社区物资需求,通知各村、社区民兵连长,在指定时间到具体商超领取生活物资并运输至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依托#格化管理模式,组织#格员、信息员、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对各#格内百姓逐家进行配送
4.商超物资保障
各指定商超根据各自生活物资储备实际情况,提前向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反馈,如需外出至县内进行采购,由镇疫情防控办公室向县防控办沟通,并及时进行物资采购
三、组织保障
1.所有进行物资分配、外出采购物资的车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物资的消毒,尤其是各指定商超要做好采购物资的消毒工作
2.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物资供给保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百姓物资供给不及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优秀篇1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应对灾害事故所需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能力,保证应急处置所需重要物资迅速、高效、有序调度与供应,建立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灾害事故应对法》、《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宁市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情况下重要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建立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市级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在处置灾害事故时反应迅速、保障有力。
2 组织体系
2.1指挥机构
成立安宁市灾害事故物资保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灾害事故应急物资保障工作。
指 挥 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副主任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局、市工科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森林消防大队、市红十字会、市人武部等单位分管领导。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应急局(以下简称“物资保障办公室”),物资保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灾害应急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从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灾害事故后,指挥部根据严重程度开展处置工作,成立市级现场指挥部。
2.2 工作职责
2.2.1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资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物资保障制度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建立完善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应急物资保障资源,建立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领导、协调保障机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2.2.2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物资的储备、更新和日常管理;开展物资保障应急管理考核、评估、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保障应对资金使用及物资安排意见;统筹全市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仓库建设;指导、协调、督促全市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承担上级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负责统筹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管等配合灾害事故的救援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的应急物资调运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应急物资的使用和储备。
2.2.3 市级有关部门职责
市应急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负责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和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开展事故中物资调拨、使用、核查;负责市级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灾害事故物资保障应急等;负责收集和及时发布地震灾害信息,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地震灾害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政府新闻办:根据指挥部的安排,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市发改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粮油、救灾物资和市级重要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好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本市有关应急物资的生产、筹措和调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能力和有关信息。
市财政局:根据有关部门对应急物资保障、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等工作资金需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市工科信局:根据应急物资需要积极组织生产,为应对灾害事故提供及时有效的物资保障;负责通信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损通信设施的抢修保通,保障事故应急通信和电力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处置应急物资保障过程中处置和消除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的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市民政局:做好与受灾人员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善后处理和生活救助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应急储备过程中药品、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发挥监督职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正常经济秩序。
市住建局:负责涉及建筑工程、城市供气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处置水旱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交运局:负责运力、公路抢险工程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运输车辆,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运输等有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动植物疫病防治等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卫健局:负责制定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落实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作为重点储备单位和医疗资源的调配。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涉及环境污染灾害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林草局:负责涉及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工作有关的应急物资储备。
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涉及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负责开展灾区气象预报预测,发布气象预警信息,提供灾害预警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
市审计局:负责救灾物资各项经费、项目的跟踪审计。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涉及灭火类、消防救援类等有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市森林消防大队:负责涉及森林防灭火和应急救援等有关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
市红十字会:做好人道主义救助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接收工作,做好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及发放。
安宁市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市部队拟定军地协同、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负责本辖区灾害事故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 常态管理
3.1 储备管理
建立市级重要物资储备应急保障体系,建立定期检查、备案制度,定期组织储备目录评估和物资更新。
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
各成员单位应切实做好物资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建立健全专业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特别是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动植物疫情等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的物资储备数据信息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平台)。
建立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建立适应本区域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特点的常用救援器材和生产生活物资储备;重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以委托企业储备为主,有关单位实物储备及要求有关企业保持一定数量的商业储备为辅。
建立实物储备与资源信息、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相结合,战略物资储备与周转物资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模式。
3.2 监测预防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对灾害事故有关信息的监测、收集和研判,加强信息沟通和通报,按照各类灾害事故的特征和防范、处置要求,主动研判应急物资需求,及时做好物资保障准备。
一旦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或发布灾害事故预警信号,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视情采取以下物资应急保障准备措施:开展重要物资需求评估,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储备;检查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时获取物资应急保障需求;调集、筹措所需物资、人员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况做好后续准备;做好其他预防性措施。
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及时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和更新工作,实现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数据动态管理和实时更新。每次应急物资变更都要及时向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每年12月底要将本年度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布局和消耗情况等数据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3 仓储管理
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促建,实现建设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加快应急物资库建设步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物资储备仓库资源,调剂仓库容量余缺,可采用优势互补、横向“联合”调配的方式合理利用有效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仓库利用效率。
4 应急保障行动
4.1 信息报告与通报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灾害事故信息通报和协作,并根据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需要,做好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工作。
4.2 分级保障
一旦发生灾害事故,事发单位和事发地负有灾害事故及时处置的第一责任,要尽力组织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保障。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本市重要物资应急保障等级,根据灾害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I级(特别重大,红色)、II级(重大,橙色)、Ⅲ 级(一般,黄色)三个等级,并可视情及时做出调整。
4.2.1 Ⅲ级应急保障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小时,由事发地街道成立应急小组,负责组织调用本单位储备物资进行应急保障,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储备物资不足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协调从临近物资储备点调集物资进行保障。
4.2.2 Ⅱ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影响范围集中、事态比较严重,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处置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保障。
(1)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权限,启动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调用物资储备或本部门物资储备开展应急保障。
(2)按照就近保障原则,本地实物储备难以满足应急处置需要,可根据掌握的信息,报上级部门,请求协调邻近单位储备物资开展救援,同时组织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生产、组织货源,保障应急处置行动。
(3)按照逐级动用的原则,组织调用重要储备物资。当本市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报请上级组织应急物资调剂互助。
(4)为应对灾害事故,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有关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 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物资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4.2.3 Ⅰ级应急保障
当发生特别重大灾害事故,影响波及全市范围、事态严重时,成立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启动Ⅰ级应急保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本市物资保障应急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1)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面整合、合理调配和调用全市应急物资资源。
(2)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和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储备和商业库存,并及时安排运输,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3)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需要,有关单位在市物资保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协调有关生产企业组织应急生产,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4)必要时,依法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投入应急处置行动。
(5)应急保障情况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昆明市应急局、省应急厅报告。
4.3 应急保障结束
4.3.1 Ⅲ 级应急保障结束
灾害状态解除后,事发地街道总结梳理救助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并对物资进行清点、补充。
4.3.2 Ⅱ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市物资保障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Ⅱ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并及时做好物资动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4.3.3 Ⅰ级应急保障结束
事态得到控制后,由指挥部提出,经市委、市政府决定,终止Ⅰ级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转入常态管理。物资保障办公室要及时将物资动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市物资保障指挥部。
5 后期处置
5.1 补充更新
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本级储备物资应急动用后的补充更新工作,并在组织需求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完善物资储备目录,加强物资保障能力。
因应急抢险需要,调集、征用有关法人或自然人重要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的,经评估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
5.2 调查评估
经市指挥部授权,由市发改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组织对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进行调查、评估和核实,及时将调查评估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5.3 信息发布
市政府新闻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必要的重要物资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工作。
6 协同保障
6.1 重点联系企业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分品种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加强与重点联系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动态数据库,形成重要物资应急保障快速反应机制,并负责本行业企业应急物资征用的对接工作。
6.2 信息储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市未储备及不具有生产能力的重要物资进行梳理,建立非储备物资信息库,签订必要的紧急支援、采购意向或协议,确保物资快速到位。
6.3 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运局负责协调应急物资运输车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运抵目的地。
6.4 通信保障
市工科信局要加强对有关通信企业的组织协调,保证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的通信畅通。
6.5 技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完善信息资源集成与共享机制,实现储备物资的分级管理、科学决策和合理调度。
6.6 资金保障
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应急物资保障预案、物资储备规划、物资采购预算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资金保障需求,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结合财力情况和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6.7 社会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和物资保障行动的违法犯罪活动。
7 奖惩机制
7.1 奖励制度
对在重要物资应急保障行动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由市人民政府或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个人所在单位视情给予表彰。
7.2 追责制度
对单位和个人未按要求履行预案职责、造成重特大损失的;贪污、挪用以及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救灾物资重大损毁和丢失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个人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修订。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相应的灾害事故重要物资应急保障预案。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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