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党发(2020)6号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br对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凝聚br脱贫攻坚合力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实施意见【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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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党发〔2019〕6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凝聚 脱贫攻坚合力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 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7〕8 号)精神,认真落实《中共毕节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助推打赢“113 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18〕19 号)要求,推动我区人才工作创新发展,为七星关区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 2 —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根本要求,以实现全面同步小康为根本目标,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广纳各方英才、鼓励创新创业,促进各类人才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好毕节试验区首善之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到 2020 年,构建起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制度体系,各重点领域人才加速集聚,人才集群加快形成,人才素质明显提升、人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使用效能提高、创新创业活力充分释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努力形成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局面,力争人才贡献率达到 30%左右。
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三)规范引才工作。紧扣省市人才引进制度办法,科学制定我区人才引进规划,确保人才引进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突出需求导向,围绕区内重点产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需要,定期制定和发布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和项目榜单,全面掌握区内人才结构和人才短板,实现按需精准引才。立足区内实际,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事业用人单位开展柔性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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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拓宽引才渠道。积极申报参与“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大力推进“人才+项目”“项目+人才”互促引才模式,积极组织参加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开展专项人才招聘活动、向中介机构购买引才服务等方式和推广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新型聚才模式,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及项目落户七星关。深入开展招商引才专项活动,采取在省内外人才集中地设立窗口、定期组团招聘、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在引进项目的同时引进项目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抢抓统一战线参与支持毕节试验区建设联络联席会议机制、东部十省市统一战线帮扶试验区机制及广州市对口帮扶合作的机遇,积极争取民盟、致公党中央和广州市荔湾区加大对我区科技、教育、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的人才和智力支持力度。
(五)荟萃人才力量。建立健全区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全面推行“共享专家”工作模式,大力推进“科技人才联乡帮村计划”“乡土人才扶贫带富计划”“情系七星人才回归计划”“圆梦小康专家行动计划”“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和“事业单位人员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鼓励支持事业单位人员领办创办山地高效生态农业发展项目和服务脱贫攻坚项目,通过汇聚各级各类人才特别是农业专家力量,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解决“三农”问题、加快乡村振兴进程。
(六)支持人才创业。整合各方资金,在项目申报、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初
— 4 — 创、成长、成熟”期给予持续系统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或获得国家、省、市财政拨款的重大科技项目,按规定给予补助。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行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制度,鼓励用人单位通过提供购房贷款贴息、房租补贴、生活补贴等形式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加强人才公寓建设,集中配置科研、创业、生活设施等,放大政策叠加效应。对来我区创新创业团队中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放宽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限制,对引进人才的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依据。对具有一流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行“一队一策”个性化引进政策。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科技成果、落户区内创业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统筹相关政策和专项资金给予支持。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吸引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我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三、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七)大力培养特色重点产业人才。着眼服务七星关区内重点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积极引进、重点培养、有效使用现代农业、畜牧、林业、矿业、电力、化工、生态环保、水利水保、旅游、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复合型管理等方面的人才,使之成为我区科学发展的战略性资源。
— 5 — 加强产学研结合,开展“校地合作”,鼓励吸引省内外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到我区兴办高新技术、特色产业企业,使之成为培养特色产业专业人才的载体和实践基地,增强紧缺人才、高素质人才的培养能力,加快特色产业人才群的建设。
(八)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对医疗卫生、教育、农业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周以上,每年遴选部分专业技术人才到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修。对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培养并获得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培养费用可由用人单位解决。通过创新创业实践培育,分类分级培养省内外有影响力的行业领域领军人才和科学技术带头人。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设立院士工作站,优先支持在七星关工作的出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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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力培养教育卫生领域人才。强化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认真抓好“国培计划”“千校万师”培训,有重点、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到省内外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深造,选派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鼓励教师通过函授、离职进修、网络教育、开放式教育等各种途径提升学历层次,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知识结构。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加强人才引进、基础学科研究和前沿课题攻关,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专科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派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分级分类对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省内外高等院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争取省内外专家到区内医
— 6 — 院挂职。用好省、市优质医学教育资源,大力实施村医培养计划。
(十)大力培养基层文化和农村实用人才。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程”,组织文艺人才到省内外培训学习,聘请省内外专家学者前来讲学,不断提高文化人才的综合素质。加大民族民间文艺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的培养扶持。围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易地扶贫搬迁,整合各方资源,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实训示范基地和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大力开展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主体承担培训,鼓励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每年组织培训农民 5 万人(次)以上,每个行政村主要产业至少有 15 名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带头人。
(十一)大力培养技能人才。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和贫困人口就业联结机制,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乡村旅游人才、建筑工匠和手工技艺传承等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农村技能人才队伍。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合作的技术型技能人才培养机制。推行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实行“双导师”教学制度,完善“师带徒”、工学结合、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培养模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技能人才培训补贴政策。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一批重点产业急需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术技能人才工作站、实训基地、技能大赛训练基地,按规定给予奖
— 7 — 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鼓励支持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并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越级申报职业技能资格。“十三五”期间,力争建成 1 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 个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十二)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每年有计划选派区内企业家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市委党校(行政学校)等机构集中培训,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业知识、行业技能、融资上市等方面的培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
(十三)完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服务体系,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区级人才市场建设,整合人才公共服务资源,大力发展综合性、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为企业提供选人用人平台。结合就业扶贫行动大力培育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鼓励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大力引进和支持国内外大型人才中介机构进入我区拓展业务。
四、改革人才使用评价机制 (十四)赋 予用人主体自主权限。创新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方式,对已有编制标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内设教学、临床医疗、科研等业务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实行备案制管理。探索在不增加编制的基础上,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公益二类事业
— 8 — 单位发展。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扩大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在岗位结构设置和岗位聘用上的自主权。建立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评和岗位直聘办法,对急需紧缺人才和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用人单位可在编制范围内设置特殊岗位直接聘任,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十五)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方式。强化创新实践能力评价,增加专利发明和运用、成果转化和推广、创办领办企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建立以能力、实绩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突出市场评价,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人才评价,建立健全重大人才计划科学遴选、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
(十六)积极探索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中级职称评审体系。发挥岗位聘用的激励作用,原则上按本单位上年度末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的 40%确定当年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的相应人数。实行岗位管理单位中不在编制内的聘用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建立突出品德、注重实绩、科学合理的职称评价标准体系。将转化成果、推动产业、促进经济、服务社会等贡献作为职称评审重要评价内容及指标,不将论文作为对应用型实践操作性强的职称系列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硬性要求。根据岗位实际,对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型人才的计算机和外语水平不作统一要求。科研人员承担的市场化横向科研课题与国家纵向科研课题
— 9 — 同等对待。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国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成果,可作为参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对于到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向市级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取得正高职称的,可直接聘用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单位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对紧缺专业的特殊人才或持有重大开发价值技术项目的人才,可低职高聘。继续实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倾斜政策,区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可以设置正高岗位,乡镇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可以设置副高岗位,在区属事业单位取得正高职称、在乡镇事业单位取得副高职称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副高除外),可以不受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限制,即评即聘。
探索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根据国家确定的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初级、中级职称实行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开辟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壮大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五、健全人才流动机制 (十七)推进人才顺畅流动。畅通党政机关与参照公务员法
— 10 — 管理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人才流动,由党政机关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需调回机关任职的,经有权审批机关(构)批准可以适当放宽调任年龄等资格条件。探索试行公务员聘任制。针对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岗位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特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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