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21]124号)的精神,安排给兴宁区702万元。结合城区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通过城区扶贫办、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与各镇开展相关基础工作,对资金进行了安排。兴宁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如下:
一、安排300万元拟用于兴宁区西云江水库西干渠(尖山段)维修工程2.2公里,由城区农业服务中心实施。
二、安排271万元拟用于五塘镇3个道路项目:
(一)七塘村大平坡道路硬化工程0.36公里,计划投资33万元;
(二)七塘村下良坡1、2组道路硬化工程0.68公里,计划投资38万元。
(三)五塘社区公马坡通屯道路硬化工程3.25公里,计划投资200万元。
三、安排14.22万元拟用于三塘镇六村村宝盖坡人饮管网维修工程,由三塘镇人民政府实施。
四、安排136万元(其中城区配套19.22万)拟用于昆仑镇3个基础设施项目:
(一)群星六道至联光村六田屯路0.7公里,计划投资40万元;
(二)黄宣村至富光村坛勒路口道路0.8公里,计划投资55万元;
(三)平地村通村路坛屋山塘段路基挡墙90米,计划投资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78万元,城区配套19.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