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tí xǐng,释义是使唤起忘掉的事或很难再想起的事,有时是通过告诫的方法引起的;从旁指点,引起注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3篇
第1篇: 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
金塔县幼儿园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班子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我园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一、谈心谈话的范围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班子成员和各室、各支部负责人之间。
3.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二、谈心谈话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1.按照领导干部所联系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各室、各支部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联系的室、支部负责人谈心谈话一至二次;各室、各支部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2.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3.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三、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3.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师生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4.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5.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6.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7.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8.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四、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各室、支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工作人员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2.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4.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院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我园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2篇: 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教育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预防和遏制不廉洁行为,特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第二条 廉政谈话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处科级干部;根据信访和举报需要谈话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廉政谈话分为履新廉政谈话、诫勉性廉政谈话和常规性廉政谈话(届中谈话)。
㈠ 履新廉政谈话主要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沟通思想,明确廉政责任和要求,一般在领导干部上任之初进行,也可以在新任职后一段时间进行。履新廉政谈话应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加强民主集中制;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加强自身修养,带头廉洁自律;如何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明确其所任职务相应的党风廉政责任。
㈡ 诫勉性廉政谈话的对象主要是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存在问题的人员;有一般廉洁自律问题、轻微违纪问题的党员和干部。谈话内容主要是了解核实有关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警诫教育和劝勉。诫勉性廉政谈话要突出党纪国法教育,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了解被谈话人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重点是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发生的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较多,虽不构成违纪,但已产生不良影响的问题;群众举报的属于自查自纠范围的问题;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的其他问题。
㈢ 常规性廉政谈话(届中谈话)主要是在干部履职过程中、节假日前或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适时对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或情况沟通,一般每年安排一次。常规性廉政谈话主要听取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情况的汇报;反馈群众对其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醒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并对今后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第五条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㈠ 主管领导和纪委书记、副书记负责处级领导干部的履新谈话、常规谈话、诫勉谈话;
㈡ 主管行政领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科级干部的履新谈话、常规谈话;
㈢ 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科级干部的诫勉谈话。
第六条 廉政谈话一般采用与被谈话人个别谈话的方式,对普遍性问题,也可采用会议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谈话前,院纪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制定谈话方案,作好充分准备,以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 诫勉性廉政谈话前,对违纪苗头性问题做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提出谈话意见并送主谈人审定。谈话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检举人,批评提醒要到位。谈话时需有专人记录谈话内容,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被谈话人对廉政谈话要正确对待,对谈话内容必须表明态度,实事求是、负责任地说明情况,并在谈话记录上签字;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写出情况说明或书面检查,提出自律整改意见,上交纪委,并在限期内切实整改。如需要被谈话人就某些问题作出进一步说明的, 被谈话人要以书面形式表述并上交。
第八条 谈话结束后,将谈话记录装入被谈话人廉政档案。对有不廉洁行为或违纪行为,但没有作为初核案件对象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要注重阐明严于律己的观点,教育其警钟长鸣;对那些有一般性违规或轻微违纪问题,经过初核了解而未立案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观点要明确,批评要中肯,要求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今后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或生活作风提出要求;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失实的,应采取适当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为其澄清;对反映问题属实的,被谈话人必须抓紧认真整改;若发现有严重问题,由纪委提出进一步的处理意见。
第九条 对经诫勉性廉政谈话后半年内仍无改进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或组织部门提出对被谈话人的任用及取消评先资格的建议。
第十条 本制度由院纪委负责解释。
第3篇: 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谈心谈话的范围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
第二条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一)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对部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干部职工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二)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
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第二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金塔县幼儿园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班子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我园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一、谈心谈话的范围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班子成员和各室、各支部负责人之间。
3.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二、谈心谈话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1.按照领导干部所联系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主要负责人每年与班子成员、各室、各支部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联系的室、支部负责人谈心谈话一至二次;各室、各支部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2.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3.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三、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2.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3.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师生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4.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5.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6.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7.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8.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四、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1.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各室、支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工作人员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2.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3.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4.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院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我园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三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第四章
某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谈心谈话的范围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第二条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一)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对部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干部职工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二)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第四篇: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学校党支部谈心制度
展谈心活动是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健全并规范党支部谈心活动,做好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疏通党员思想沟通的渠道,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一、谈心目的:
1、沟通思想,通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增进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及时予以解决,真正取信于民。
3、接受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二、谈心对象:
党支部成员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
三、谈心内容:
着重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干部、群众对各种问题和困难的反映,听取干部、群众对党员思想观念、行为方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出的不足、及意见和建议等。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1、干部职务升降、轮岗交流、退出领导岗位时;
2、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3、教师在遵纪守法、师德规范、履职尽责等方面出现问题或家长、学生对教师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4、干部在任职期即将到期或任职期述职考核后;
5、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
6、干部、群众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工作状态不佳时;
7、干部、群众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
8、有不团结的苗头或产生矛盾影响工作时;
9、在实施重大活动或重要人事安排、岗位变动时;
10、干部或群众主动要求谈心时。
四、谈心方式:
采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党支部与党员、群众,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谈心活动。并做好谈心记录。
五、谈心要求:
1、谈心活动开展前,党支部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应根据谈话类型的选择及谈心对象的不同,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对党员开展谈心活动提出要求或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
2、一学期,党支部与每位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党支部召开各个层面的座谈会不少于1次。根据党员、群众思想工作需要,可视情随时开展谈心。
3、谈心时,互相之间必须开诚公布,推心置腹,坦诚相见。
4、党支部要确保每位党员在谈心活动中的数量和质量,防止走过场,要负责对谈心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谈心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5、党支部建立谈心工作台帐,将谈心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存档备查。
尖草坪区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
___年___月
第五篇:___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___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式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指导意见》和《___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和关怀。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___大和___届全会精神以及___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区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突出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关心爱护、教育帮助和激励引导干部为目标,以全面覆盖、应谈尽谈为要求,充分发挥谈心谈话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预报保健作用,为打造“衡阳近郊旅游新高度”提供思想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分级负责。党委书记、乡长负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各自分管部门成员的谈心谈话。
2、平等真诚。谈心谈话领导要以真诚帮助、平等相待的心态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坚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心谈话
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3、经常及时。坚持经常性定期谈话与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及时告诫、提醒和引导干部,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教育疏导。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疏导不良情绪。
5、注重实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干部,因人而异,因势利导,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应有的效果。
三、人员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乡各部门、各村(社区)干部。
四、进行方式
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上门访谈、请谈话对象进门谈、电话和网络约谈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领导干部主动约谈和干部自己提出约谈相结合、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采取相应的谈心谈方式进行。
五、谈话类别
1、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工作。
2、领导班子换届期间,开展换届谈心谈话。
3、对干部进行考核考察后,开展考核考察情况反馈谈心谈话。
4、领导干部职务发生调整时,开展领导干部任免谈心谈
话。
5、干部身心健康出现问题或受到严重影响时,开展身心健康谈心谈话。
6、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开展提醒谈心谈话。
7、干部履职不力、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时,开展教育疏导谈心谈话。
其他需开展谈心谈话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1、确定每月的第三个工作日作为谈心谈话“接待日”。
2、每年召开一次干部思想状况分析会,交流谈心谈话了解情况,研究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