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制度通知(16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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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一
为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劳动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是每一位教职工必须做到的基本岗位规范和要求。行政管理、教辅和工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专任教师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要按时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私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需按程序请假。请假以书面形式或学校oa系统提出,并说明请假理由、期限,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参照学校《领导干部请销假暂行规定》执行,并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登记。请病假的,需提交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如因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电话请假,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4、各部门要逐日认真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将作为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工资和享受其他待遇的重要凭证,也是考核工作业绩、晋升、晋级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考勤工作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指派责任心强、公平公正的同志为考勤员,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5、考勤实行日考勤月报送制度。各部门应在每月初汇总上月考勤结果,并在本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以保证考勤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无异议后于每月3号前报人事处;
逾期未上报考勤的部门,所属部门教职工当月基础绩效工资延缓发放,直至报送考勤。
6、学校将组织对各部门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7、欢迎广大教职工反映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人事处)、**(监察处),电子邮箱:**。
人事处
20*年9月3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二
本校各部门:
为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劳动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是每一位教职工必须做到的基本岗位规范和要求。行政管理、教辅和工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专任教师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要按时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私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需按程序请假。请假以书面形式或学校oa系统提出,并说明请假理由、期限,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参照学校《领导干部请销假暂行规定》执行,并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登记。请病假的,需提交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如因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电话请假,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4、各部门要逐日认真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将作为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工资和享受其他待遇的重要凭证,也是考核工作业绩、晋升、晋级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考勤工作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指派责任心强、公平公正的同志为考勤员,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5、考勤实行日考勤月报送制度。各部门应在每月初汇总上月考勤结果,并在本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以保证考勤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无异议后于每月3号前报人事处;
逾期未上报考勤的部门,所属部门教职工当月基础绩效工资延缓发放,直至报送考勤。
6、学校将组织对各部门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7、欢迎广大教职工反映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人事处)、**(监察处),电子邮箱:**。
人事处
20*年9月3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三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沈阳工程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沈工院[20xx]1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劳动纪律观念,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培养优良校风,塑造教职工爱校敬业、作风严谨的职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选出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考勤员,报人事处备案。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5日之前,由部门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汇总、填写《教职工请假情况报告单》(附件一),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考勤实施“零报告”制。在考勤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员的相关责任。
三、学校教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的,须按照学校请假和考勤制度的管理规定,填写《请假审批单》(附件二),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对本部门无特别理由突然离岗的工作人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人事处。
四、严格考勤制度,是强化学校管理的重要任务。希望各部门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人事处
二零**年四月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四
集团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根据集团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的“员工考勤制度”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执行该制度,特对相关条款细化后,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每月度统计上报)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提来源理决定)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1、外出办公不按上述规定报备的、签字批准手续不全或不办理批准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论处,按照集团公司考勤制度进行处罚,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上报处理意见)
本通知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相关条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严格执行。
xxxxx公司
20xx年03月14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五
学院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打造良好工作作风,现就加强考勤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是考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日常考勤。各部门要严格考勤制度,选出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同志兼任考勤员,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考勤员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
二、每月30日(或31日)之前,由部门考勤员将上月考勤汇总,填写《教职工考勤情况月报表》(附件1),经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力资源部。各单位必须据实填报,凡故意瞒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
三、学院教职工因病(事)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生育假等)的,须按照学院请假制度的管理规定,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二),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执行请假审批手续,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突发事件须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对本部门无特别理由突然离岗的工作人员,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二级单位人员到岗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教职员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xx年3月6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六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改正作风,提高效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校党办字[20xx]33号)(附件一)精神,从20xx年11月起将全校人员的每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勤报送要求
各单位在考勤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精神,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
二、考勤报送时间
1、开学到岗情况须在开学后三天内向人事处报送;
2、每月考勤情况须在每月5日前定期向人事处报送。
三、考勤报送形式
1、开学到岗情况:填写《教职工开学到岗人员汇总表》和《教职工开学未到岗人员汇总表》(附件二),统计完以后请各单位人事秘书将两份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oa发给人事处王科信箱;
同时,将纸质的汇总表经单位考勤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未到岗人员的相关纸质说明材料(如请假条等)及销假恢复上班人员的销假材料一并送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备案;
2、每月考勤情况:填写《教职工考勤全勤人员汇总表》和《教职工考勤非全勤人员汇总表》(附件三),将电子版的汇总表通过oa发给人事处王科信箱。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比有变动,则需将纸质的汇总表经单位考勤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未全勤人员的相关纸质说明材料(如请假条等)及销假恢复上班人员的销假材料一并送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备案;
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同,则无需报纸质版考勤汇总表(请在电子版中注明“与上月考勤相同”)。
如发现有意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精神给予处理,视情节轻重扣发考勤工作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
人事处
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七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改正作风,提高效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校党办字[20xx]33号)(附件一)精神,从20xx年11月起将全校人员的每月考勤情况进行公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勤报送要求
各单位在考勤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精神,事实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瞒报虚报。
二、考勤报送时间
1、开学到岗情况须在开学后三天内向人事处报送;
2、每月考勤情况须在每月5日前定期向人事处报送。
三、考勤报送形式
1、开学到岗情况:填写《教职工开学到岗人员汇总表》和《教职工开学未到岗人员汇总表》(附件二),统计完以后请各单位人事秘书将两份汇总表的电子版通过oa发给人事处王科信箱;
同时,将纸质的汇总表经单位考勤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未到岗人员的相关纸质说明材料(如请假条等)及销假恢复上班人员的销假材料一并送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备案;
2、每月考勤情况:填写《教职工考勤全勤人员汇总表》和《教职工考勤非全勤人员汇总表》(附件三),将电子版的汇总表通过oa发给人事处王科信箱。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比有变动,则需将纸质的汇总表经单位考勤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未全勤人员的相关纸质说明材料(如请假条等)及销假恢复上班人员的销假材料一并送到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备案;
如本单位考勤情况与上月相同,则无需报纸质版考勤汇总表(请在电子版中注明“与上月考勤相同”)。
如发现有意瞒报、漏报、虚报等情况,按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精神给予处理,视情节轻重扣发考勤工作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给予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
人事处
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八
综合办、各中心:
为加强总务委员会人员管理,确保总务委员会工作秩序的正常,请各部门按照《总务委员会考勤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各用工形式的考勤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xx年7月起,各部门在编和人事代理制人员的考勤启用校园网人事系统的考勤管理模块填报,请于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考勤信息,同时将填报的纸质考勤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综合办公室汇总。劳务用工人员的考勤仍按原方式进行。
二、人事系统访问方式:打开信息门户,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信息门户后,在【常用业务系统】中点击【人事系统】进入。
三、请各部门根据实际管理情况,确定本部门的兼职考勤员一名(物业、经营中心可设置到三级部门)负责本部门全体人员的考勤工作。兼职考勤员名单请于7月18日前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总务委员会
20xx年7月15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九
校属各单位:
为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考勤纪律,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高效进行,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0xx〕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财政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6号)等文件精神,全校教职工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的发生,尤其要杜绝“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现象。
一、强化日常管理
日常考勤工作实行二级单位负责制,各单位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单位领导要严格审核,实事求是,确保考勤及时准确,杜绝漏报、不报、瞒报现象。教职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出勤,必须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将“吃空饷”问题纳入日常管理中,各单位自设举报电话或邮箱,如发现“吃空饷”现象,要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开展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2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校属各单位要对 “吃空饷”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填报《校属各单位“吃空饷”人员情况统计表》,党政联席会研究处理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4日下班之前上报人事处。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主要指: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工作,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7.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人事处
20xx年5月2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十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和我局“转变作风、强化担当、推动落实”专项活动要求,现就加强考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改进作风的自觉意识。所有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二、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好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局长对全局作风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科室作风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是各科室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强化纪检组监督责任,纪检组加强对全局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三、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从即日起至6月***日,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本单位人员完成考勤机注册(指纹、面部识别),逾期未完成注册的,由科室负责人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全部注册完成后,实施考勤机签到签退制度,每天上午、下午均实行签到、签退。考勤工作由局“转变作风、强化担当、推动落实”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组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实施。
四、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的,需严格执行我局出台的请销假制度,请假前将领导批准过的请假条报局人事科备案,请假结束后到局人事科销假。因公出差的,需严格执行我局出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报局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向分管领导报到。参加市有关会议、赴县区调研检查等情况,由分管领导确认。
凡是无考勤记录、无请假条、无出差审批手续、无分管领导确认的参会、调研等情况记录的,视为旷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每月底,人事科负责汇总当月请假情况,财务科负责汇总当月出差情况,参加各类会议、调研检查等情况由各科室自行汇总、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办公室,考勤小组将本月考勤和请销假等情况汇总后报局领导参阅,并以适当形式在全局范围内通报。
20xx年6月12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十一
各班同学:
最近,对各班级考勤状况进行了检查,大多数同学都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但也有个别同学例外,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请假手续不完备、班级考勤不严等现象依然存在。为严格考勤制度,现对班上考勤制度重申如下: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自觉遵守校园考勤纪律,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时,务必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学生请假,务必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书面申请。学生请病假,须持校医务室或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三、学生请假获批准后,开始计算实际请假天数。回校后须立即到辅导员(班主任)处凭有效证明进行销假。不按时销假或不按规定履行手续者按旷课论处。原则上学生请假不超过15天,超过15天不参加教学活动者需由教务处审批,报学生处备案。
四、对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活动的学生,根据一学期内缺旷累计时数,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缺旷达5节者,给予批评;缺旷达1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缺旷达20节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缺旷达3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缺旷达4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缺旷达50节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迟到、早退时间超过十五分钟以旷课论处;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缺旷一学时计算。
六、各班考勤员应认真负责,严格考勤,凡徇私舞弊者作违纪处理。
志存高远的同学们,遵守校园纪律是作为学生的基本要求。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不仅仅是对自己所缴的学费负责更是对自己本人负责,期望每位同学能及早意识到作为一名学生的首要任务,而非本末倒置。或许同学们这天所忽略的一堂课正是今后的后悔之源,前进的路上或许会踟蹰,但请不要虚度掉不再回头的青春,正是这个时候,同学们有很多疑问要去探索,有太多的知识要去装载,为了今后能为青春画上完美句号,请细心从每堂课中探寻出那些使我们困惑不已的答案。
xx学习部
二〇xx年三月二十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的考勤制度,强化全体职工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良好的工作秩序。经校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规定及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考勤制度
(一)考勤原则。考勤必须由本人签到,不允许代人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而补签(当日半天内可补签)的视为迟到。补签须向值班领导说明理由,未签到又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或说明理由的视为旷工。
(二)考勤时间。工作日上午7:00—8:10为上午签到时间,下午1:40-2:20为下午签到时间。上午可放学前20分钟离校不在门卫处登记,下午不得提前(16:50前)离校,其他工作时间内离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并注明理由。
(三)签到地点。三号楼一楼“化学实验准备室”。
(四)考勤措施。校办公室每月对全校的考勤汇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和检举。
1、未签到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除考勤补贴30元,规定签到时间后(以半天为单位)补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除考勤补贴5元,早退一次扣除考勤补贴10元;
2、年度内累计旷工10次、旷课15节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当年职评资格,如当年不符合职评条件的则在符合职评条件后推迟一年参与职评。
3、奖励措施。学校鼓励教师出满勤,每学期从30%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30%用于奖励。
二、关于规范请销假手续
(一)请假原则。全体教职工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请假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突发事件须电话请假。有事不请假或不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二)相关规定
1、每月允许教师事假一天;
每月允许不签到两次。
2、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期间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假期结束后必须返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关于改进日常工作作风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参与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本通知自20xx年10月8日起实行。
**
20xx年9月30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十三
各部门、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维护公司正常工作和制度,坚决执行制度,逐步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特作如下决定:
1、任命zzz为行政人事部经理助理,主管保安、考勤、车辆管理;
2、重申公司考勤制度,杜绝代打卡现象,发现代打卡者,双方一律开除,出差不能打卡者,本人填表,分管副总签字批准,每月附考勤汇总表。(行政人事部与房产资本部由总裁直管);
3、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随意串岗聊天,若被发现有此情况者,经证实无误,一律开除;
4、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因公用车必须在《车辆用车登记簿》上予以登记以便核实。
以上规定即日起立即执行,请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xx年三月二十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十四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四、假期管理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
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十五
各部处、各系:
自我院考勤制度实施以来,根据有关考勤数据,现将我院上班时间和考勤要求再次做如下强调:
1、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00/2:30-5:00/5:30;
2、坐班制人员打卡时间:
(1)正常上班时间原则上需在上班规定时间之前打卡上岗,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分钟打卡,这15分钟不列入正常上班时间,算迟到但不扣钱;
(2)正常下班时间原则上需在下班规定时间之后打卡下班,非特殊情况不得早退。
3、此考勤数据将作为评选先进、各种奖项、年终考核评优的有力依据,学院原则上将在出勤率高、不迟到、不早退的正常上班教职工中进行评选;
4、此考勤数据也将作为试用期教职工转正定级的考核指标之一,如果考勤记录不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迟转正或解聘处理;
5、本通知自20xx年9月20日起正式执行。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xx年9月19日
考勤制度的通知篇十六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各部门人员上下班及请假等考勤管理,为准确核算工资提供依据,现根据公司《员工手册》中相关公司管理制度,将公司考勤制度等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公司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及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实行打卡考勤;
公司各总监必须在上午8:30实行打卡考勤;
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实行签到考勤(各项目监理部员工除实行签到考勤之外,公司还将不定期对各项目监理部员工在岗情况及考勤情况进行考核)。
2、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各部门负责人、总监及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到3次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1个月内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旷工日数扣发工资。连续3个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4、公司办公室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5、部门负责人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6、各项目监理部员工离开监理部办事须向项目总监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监理部时间,经项目总监签字审批才能离岗。
7、总监因特殊或突发情况无法正常打卡考勤须向分管领导申明原因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批。
关于事假的规定:
1、如因事必须亲自办理,应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请假单。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公司综合部。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过时按旷工计处。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是遇偶发事故,应于2日内补交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查实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准予补假。
4、凡请事假当月累计半天以内,不扣减工资,超半天及以上的按当月实际平均工资额扣减当月工资。
关于病假的规定:
1、除特殊或突发情况,员工应于请假的前一日提交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监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登记,全年累计病假以不超过30天为限。
2、员工当月请病假不超过3天者,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工资照发。当月病假超过3天的,其病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其余工资。连续二个月病假超过5天内,则可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可准其离职休息三个月以内,离职休息期间保留职务与社保医保,工资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资额发放。3个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则劝其退职,办理退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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