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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对于推行“双证书”制度规定

时间:2022-06-29 10:3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院对于推行“双证书”制度规定,供大家参考。

学院对于推行“双证书”制度规定

 

 学院关于推行“双证书”制度的规定

 为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决定在我院实施“双证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

  “双证书”即指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从事某项职业的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现代人就业的通行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双证书制度,即高职院校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使学生毕业时能同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二、加强领导,分工协作,认真落实

  各系和有关处(室)及院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分工协作,切实做好学生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计划和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通过多方努力,把实施“双证书”制度工作具体落到实处。

  三、以实施“双证书”制度为契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

 调整专业设置,使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相衔接。教务处要组织各系认真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各系要切实改进实践教学环节,不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

  改革对学生的评价制度。根据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社会所有的大中专及职业高中的毕业生,都必须具备‘双证’,否则视为不合格的毕业生”的规定,“双证书”将成为评价学生培养水平高低的一项标准。

  四、充分发挥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作用

  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为实施“双证书”制度的落实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各系要充分利用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这一平台,积极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

  五、实施对象及要求

  (一)实施对象

  学院所有学生。各系必须将“双证书”制度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每名在校高职学生在领取毕业证书时必须同时取得至少一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核的组织

  经国家劳动部门批准,学院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各有关系部、处室积极配合,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考前培训、辅导工作。

 (三)证书及管理

  1、证书发放:参加职业资格鉴定的学生,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成绩都合格者,按照规定颁发国家劳动部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2、证书管理:技能考核鉴定考试结束后,由职业技能鉴定站将考核合格的学生名单以班为单位报到各系部登记备案。若学生单独参加社会考试或竞赛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以班为单位,由班长持证书原件到各系部登记备案。在毕业前没有取得规定的证书的学生不具备毕业资格。

 xx 学院教务处

  二〇xx 年 xx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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