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司机规章制度一、司机要树立全心全意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的思想。自觉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爱岗敬业、勤于奉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队司机规章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车队司机规章制度篇1
一、司机要树立全心全意为领导服务、为机关工作服务的思想。
自觉端正服务态度,增强服务意识,做到服从领导、听从安排、爱岗敬业、勤于奉献,为机关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和可靠保障。
二、车队管理由办公室负总责,车队队长在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车队管理的日常工作。
车队队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组织司机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2、搞好司机考勤;
3、组织司机年审和车辆年检;
4、及时反馈司机的意见和合理要求。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
除按时参加机关统一组织的集体学习外,还要根据车队工作特点,定期组织司机学习交通法规,交流工作经验。办公室分管主任要不定期参加司机会议,沟通思想,倾听司机的意见和要求。
四、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保证 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司机因病因事请假,为常委会领导服务的,先报领导同意,再报车队队长填写考勤记录。常委会领导因外出不用车的,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车辆由办公室或车队队长统一协调。
五、司机要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保密制度,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严禁借工作之便向领导提出不合理要求。
六、常委会主任、委室工作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
司机因公出长发,应在事前向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汇报,说明去向和事由。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委室用车应首先服从办公室统一协调:
⒈、常委会召开重要工作会议、例会或开展视察、检查等重大活动需要调度车辆的;
⒉、常委会领导因特殊情况需要调度车辆的;
⒊、上级或外地来人需要调度车辆的;
⒋、老干部统一活动及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⒌、车辆故障或司机因事因病请假需要调度车辆的;
⒍、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调度车辆的。
七、严禁私自出车派车。
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现一次进行批评纠正,发现第二次给予适当经济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车司机承担。耽误公务及领导用车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凡不服从调度的,每次扣出发补助元。
八、要保证行车安全和良好的车况。
出车司机要遵守交通规则,谨慎驾驶,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严禁酒后开车。不出车的车辆,有车库的要及时入库,没有车库的一律在办公楼前妥当停放。
九、车辆维修、燃油管理及车辆保险等具体事宜按照市里的"统一规定执行。
在市里未出台新的政策前,司机外出途中需要修车、加油的,应报乘车领导批准,并由领导签字后按规定报销。过路过桥费实行每周一次结算,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或车队队长审核签字后按规定报销。
车队司机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
为鼓励先进,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形象,打造服务品牌,根据《医学院车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对驾驶员的考核与奖惩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统一、有奖有罚的原则。
第三条
驾驶员的考核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情况、履行职责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
第四条
考核方式包括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师生问卷调查、受理投诉等。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
对考核结果实行奖扣分制度,并作为发放岗位津贴、奖金、评选先进、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奖扣分标准按照《驾驶员考核奖扣分表》执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奖励分值:
1.车辆服务得到处级及以上领导认可,并以书面形式建议后勤发展处予以表扬的;
2.车辆服务质量调查满意率高于95%的;
3.在参加抢险救灾或处理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4.积极为车队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明显效果的;
5.积极参加各类比赛,并取得一定名次的;
6.全年没有被扣点数的;
7.其他可予以表扬奖励行为情形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事业编制的驾驶员退回人事处,学校聘用的驾驶员解除劳动合同:
1.一年内超过6次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或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超过12分记分处罚的;
2.发生交通事故时,按照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驾驶员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超过10000元的,或在一年内发生3次交通事故的;
3.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处理或报告,逃离现场,或故意破坏现场,伪造事实的;
4.酒后驾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
5.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6.因驾驶员自身的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7.发生机务事故,应承担金额超过5000元的,或一年内发生2次机务事故的;
8.当年累计奖扣分超过18分的。
第八条
驾驶员每年12分的基准分,中途进入我校的驾驶员按照每月1分乘以当年所剩月份数为基准分。当年累计奖扣分超过基准分的,超过部分按照每分100元扣发岗位津贴。试用期驾驶员试用期满奖扣分累计超过5分的,视为试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第九条
驾驶员公车私用的,私自出车、借车的,每次处罚500元。
第十条
驾驶员全年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或一年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小于(含等于)3次的,年终发放安全奖500元。被评为温州市安全驾驶员的,另行奖励500元。
第十一条
每年年终汇总一次驾驶员奖扣分数,并进行以下奖励。
1.推选各级各类先进时,按照分数从高向低排序,分数高者优先推选。
2.设立年终奖。按照分数从高向低排序选前3名,分别奖励800元、600元、400元。
第十二条
驾驶员的奖扣分由车队长具体负责,并制表登记。发现违反规定的,应及时核实,按照规定奖扣分,并书面通知驾驶员本人。被奖扣分的驾驶员,如对奖扣分有异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后勤发展处申请复议。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后勤发展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起实行。
车队司机规章制度篇3
1、迟到、早退(按一个月计算),三次(含三次),取消当日出勤,并取消年终评优和各项奖励。
2、不执行车队各项规章制度,车在人不在,延误出车任务,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驾驶员,车队开会要提出批评,并取消当日出勤,同时取消年终评优和各项奖励。
3、工作时间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除个人全部赔偿双方的`经济损失外,上报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处理。
4、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的小、责任,按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执行。给学院造成很坏影响者,上报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处理。
5、车队全体驾驶员,由于个人原因,延误了正常发班车及其它公务用车,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出车地点,教师有映的,当天按旷工处理。
6、未经车队同意,开私车或将公车交给他人代开,发生各种交通事故,各种刑事犯罪,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报学院按规定处理。
7、对车辆检查不及时,发生人为损坏车辆的驾驶员,将根据事故责任的经济比例(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年终评优和各项奖励。
8、周六、周日、节假日及晚间值班司机,不认真巡视车队库房内外,发生事故者,将上报学院人事处按规定处理,值班司机玩忽职守,工作时间随意漏岗,一经发现,将取消当日出勤及年终评优。
9、要加紧强学习和定期培训。
10、以上规定结合东北师范学人文学院车队考评办法同时执行,如同学院相关规定发生,按学院规定执行。
车队司机规章制度篇4
一、司机规章:
第1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2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3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4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5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6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7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8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9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10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11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12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13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14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册元。
第15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二、使用对象及缘由:
(一)、对象是指全局职工及配偶、子女、父母,离退休人员。
(二)、缘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医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转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请外地专家会诊的。
三、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由本人或家属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向分管局领导或主管领导请示批准。
(二)、县外省内的,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前,应向县局后勤科领取并填写《因私用车审批表》,但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也可先使用后补填。
(四)、符合因私用车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的,费用由县局承担。对擅自私用公车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本规定自xx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局后勤科负责解释。
车队司机规章制度篇5
机动车辆(主要有铲车、农用车等)是矿山主要装运工具,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6、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
7、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8、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减速慢行。
9、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10、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1、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2、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3、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4、所有车辆必须配备1个3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二、车辆检查制度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队长或硐长,对本队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⑸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⑹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车队司机规章制度篇6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管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销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1、所有司机出车前,需检查好车辆及携带相关证件。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2、司机出车前需填写好当日出车记录(注:当日出车司机若被电子眼抓拍或由于个人违章导致的罚款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给予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上班前严禁饮酒(包括所有酒精饮料)。下班后及时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车辆。
第十三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司机室待命,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客服调度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
司机对客服调度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主管反映。
第十六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客服调度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客服调度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规定车位上,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
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上报公司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车队司机规章制度篇7
车队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