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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会计准则研发费用资本化5篇
美国会计准则研发费用资本化篇1
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比较
a)资产重估一九九四年十月一日,本公司重组时对固定资产进行了重估。重估后修订的固定资产纳税基数,已按国际会计准则记入财务报表。按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固定资产须按成本计价,所以重估增值需要冲回。然而,按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冲回重估增值会产生人民币508,005,000元的递延税项资产,并连带增加了股东权益,因这次重估是在同一控制权下公司间之重组。该项递延税项资产会随着按中国税法的纳税基数的改变而逐步变现,并会冲到损益帐内。 在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八日,为着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要求,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再次由香港的评估师进行独立重估。这次重估带来的重估增值人民币29,033,000元并不被中国有关的税务机关承认,所以固定资产的纳税基数并没有改变。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这次重估同时产生了一项递延税项负债,并相应减低了重估增值。但是,由於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不允许固定资产重估,上述的重估增值及有关税务影响必须冲回。 (b)外币汇兑损失及相关税项影响按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外币汇兑损失须在其发生时全数被列作当期的支出。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在建工程贷款的外汇换算差额,其中因不同利率所导致的汇兑损失,是可以在投产前的建设期内资本化的,这便增加了固定资产的可抵税基数。而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该外汇换差额则带来了一项递延税项资产。当该等固定资产投产后,因其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可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比较低,以致所须计提的折旧费用亦相应减少。该项递延税项资产亦会随着按中国税法的纳税基数的改变而逐步变现。 (c)税项调整截至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内,本公司的若干固定资产被转到吉联公司。本公司拥有吉联公司65%的权益。吉联公司从其首个获利年度,即一九九五年起,获两年豁免缴纳有关的合营企业所得税,并在第三年至第六年获减免50%之所得税。本公司因占吉联公司65%的权益而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乃根据合营企业将来适用的税率来重新计算。原先包括在转入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中的递延汇兑损失而造成的递延税项资产已作出调整,以反映本公司所占该项资产的权益之减少和在该递延税项变现时的预计税率。在美国公认会计准则下,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减少并没有在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七年带来相应的税务影响,因为吉联公司在一九九六年和一九九七年并不须要缴税。 (d)结算日后的公布股利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在某一会计年度后建议派发而又属於该年度的股利,应从该年末的保留溢利中扣除;而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股利只有在公布当日时才计入帐内。 (e)分类报告本集团拥有许多经营部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所有公司公共费用要分配给不同的经营部门。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该项公司公共费用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然而,不把所有的公共费用分配给经营部门与按国际会计准则提供的分类信息没本重大的差异。
美国会计准则研发费用资本化篇2
1.存货
表1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存货成本确认方法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
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还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存货跌价转回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禁止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对于贵金属类存货,即使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大于存货成本,也可采用可变现净值计量存货的价值
4.2 长期股权投资
表2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在股东权益/净资产中列示
少数股东权益不在股东权益/净资产中列示,而是介于负债和股东权益/净资产之间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不区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合营方的合并财务报表
投资企业对控制的子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联营或合营)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使用权益法核算。但建筑、石油/天然气行业可除外。
不过,在购入和拥有投资是专门为了在近期卖出时,则应当按照成本法核算
4.3 固定资产
表3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折旧方法改变
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不调整以前年度报表)
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即调整以前年度报表)
折旧方法
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还允许加速折旧法
即将处置的固定资产
即将处置尚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相应折旧
即将处置尚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停止计提折旧,并以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减去相关处置成本)的低者来计量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
利息费用资本化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一般借款费用应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为建造资产而借入的资金进行临时性投资而获得的投资收益应用于减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包括与项目相关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利息。为建造资产而借入的资金进行临时性投资而获得的投资收益不减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大修理支出
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可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在发生时计入待摊费用,在下一期大修理前递延、摊销完毕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处置净售价。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每年年度终了,经复核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未来处置时获得的处置收益的折现值。预计净残值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只能往下调整,能向上调整
非同类固定资产的交换
同时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价差(公允价与换出资产账面价)确认为当期损益;否则,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计量,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确认利得或损失
4.4 无形资产
表4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研究和开发费用
所有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计入当期费用。
开发阶段支出如果符合特定标准(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技术可行、市场存在、资源支持)则予以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
通常所有研究和开发支出全部作为当期费用(除部分用于网站开发及内部使用的软件开发成本可以资本化)。
企业合并中的未完成的研发费通常记入合并当期损益,除非能确定该研发项目在未来有相应的使用价值时,可记入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均属于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用于出租或增值目的时,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在土地上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下列情况除外:
企业外购的房屋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作为经营租赁核算。土地使用权的成本按长期预付租赁款处理;做为工项长期资产,并在合同规定使用期内进行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和减值
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但应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商誉不需进行摊销,但要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减值
通常不允许转回。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使用成本模式,在其影响因素已经消失时,可以转回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计量为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差额确定减值。
通常不允许转回
商誉减值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比较。再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低于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分两步:
若包含商誉的同一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不需做减值;
反之,再比较商誉的内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二者差异计入当期减值损失
4.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表5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交易区分
取消了同类非货币性交易与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的分类,不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划分
将非货币性交易区分为同类非货币性交易与不同类非货币性交易。认为在商品或劳务用于交换具有类似性质和相等价值的商品或劳务时,不符合商业交易实质,不应确认交易的利得或损失
公允价值计量
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或换出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不满足条件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所有的资产交换交易均应以公允价值计量(除非该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此时以所放弃资产的账面金额作为收到资产的成本)。
如果主体能可靠决定收到资产或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按所放弃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成本,除非取得资产的成本更加可靠
确认损益
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时,发生的补价用以增减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收益或损失。
以公允价值计量时,确认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认为在商品或劳务用于交换具有类似性质和相等价值的商品或劳务时,不符合商业交易实质,由于盈利过程没有完成,不应确认交易的利得或损失。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用于交换不同的商品或劳务时,即非同类资产的交换,差额计入损益
4.6 雇员薪酬、福利、奖励(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
表6 企业会计准则第9/10/11号—雇员薪酬、福利、奖励差异的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当确认给予职工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分为三类:
特定的一次性解雇福利,公司与员工沟通合同终止时确认负债和损益。
契约性解雇福利,预计员工服务期内(employees will be entitled)并可合理估计时确认负债和损益
员工自愿解雇福利,员工接受劳动关系终止时确认负债和损益
既定受益计划
未提及
区分提存计划和既定受益计划,关于既定受益计划中对于过去的劳务成本,通常在剩余服务期内或预计年限内摊销
过去的劳务成本
未提及
未确认的精算损失或收益体现在其它综合所得中
或有负债
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按13号或有负债披露
满足一定条件的离职补偿福利作为应计债务,能合理估计金额的应计入损益,仅因不能合理估计金额的离职补偿福利应予以披露
养老金资产的确认的限制
养老金资产的确认不得超过尚未确认的过往的劳务成本和精算损失加返还的有效可用福利现值或福利计划的未来贡献的减少
没限定可确认的金额
企业年金基金范围
无明确规定,但从准则涉及的范围来看应为设定提存计划,不包括设定受益计划
分为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指根据基金的提存额及其投资收益确定退休福利支付金额的退休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通常以雇员的收入和(或)供职年限为基础确定退休福利支付金额的退休福利计划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列报
企业年金基金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
财务报表包括净资产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还可附有单独的精算师报告和性质上相当于管理层报告或董事报告的受托人报告和投资报告
股份支付权益工具范围
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包括:主体自身权益工具、主体母公司的权益工具或者与主体在同一个集团的另一主体的权益工具
股份支付类型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具有现金选择权的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安排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分类
主要看所授出的权益工具是否可以现金结算。可现金结算的计入负债,以权益结算的计入所有者权益
有更为详细的要求,会导致更多的股份支付被计入负债类
因雇员业绩表现变化/条件达成而导致奖励更改(不可能变为可能)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和最佳估计数量确认费用
在业绩更改/条件达成日的公允价值和最佳估计数量确认费用
4.7 收入
表7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和US GAAP一致,但很少详细指导和行业专门指导
更多专门指导, 尤其是关于专门问题和行业的特别应用(如软件业收入确认,应收账款不确定的收入确认,有退回权的收入确认,不动产问题,特许权销售等)。此外,上市公司必须遵循由SEC提供的更为详尽的规定的指南
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
销售折让
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财务报表列示:采用总收入到净收入法。(Gross to Net Method)
现金折扣,销售退回,和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均做为总收入的减项,在计算净收入时扣除。
销售退回采用资产负债表法
4.8 建造合同
表8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不能可靠估计时的合同收入确认
分两种情况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应当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采用完全完工法
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一)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二)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三)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1.期末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按完成合同进度预计所需成本法占合同总成本的比例
3.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
4.9 政府补助
表9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确认原则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权责发生制
分为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权责发生制
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
(二)财政贴息。有两种方式:(1)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2)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三)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注: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不在此列
(一)财政支付款项。如:公共财政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就业,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鼓励企业发展环保项目等
(二)税收优惠。含税收返还和税收减免,税收减免虽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金,但并未改变企业获得政府补偿的实质,因而也属于政府补偿
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 1 元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分为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均应当采用递延法进行计量。
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采用递延法进行计量时,允许选择以下两种方法:
1.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直接抵减所购置资产的成本。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通过减少折旧费用影响当期损益。
2. 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每年摊入(其它收入)影响当期损益。
无论选用何种方法,企业应保持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
与收益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同。损益计入(其它收入)
4.10 所得税
表10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分类
总是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根据计算递延所得税的资产、负债的类别,或和资产、负债不相关的项目的预计转回情况。分为流动性和非流动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只确认很有可能发生的部分
先按全额确认,再按评估值减去不可能部分
企业合并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后续确认
先减少商誉,至为零为止。还有超出部分的贷方余额记入当期净损益
先减少商誉,至为零为止;再减少其它非流动性无形资产,至为零为止。还有超出部分的贷方余额记入当期净损益
实际和预计所得税费用的确认
所有企业适用:预计所得税费用由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计入当期会计利润。同时披露计算所用的适用税率
只对上市公司要求。预计所得税费用由适用的联邦/州立法定所得税率计算计入当期会计利润。同时披露计算所用的适用税率。非上市企业须披露调节项目的自然属性但无需具体金额
有关股份支付的所得税优惠的计算
递延所得税计算基于股份支付在适用税法下的税收扣减。如内在价值)
递延所得税计算基于公认财务会计准则的费用确认和可实现的税收受益/赤字的真实升降
关于关联方得益的临时性差异的影响
递延所得税影响以买方所得税率计算确认
递延所得税影响以卖方所得税率计算确认。即使交易尚未发生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一)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二)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
可抵扣亏损)
在资产和负债的收回和偿付时,将在未来会产生导致可抵扣税收金额的暂时性差异,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能够明显地转回时,才可确认为递延所税资产和负债。
某些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金额只在所得税余额表上有余额,不能为了财务报告目的确认一项特定的资产或负债(如:财务会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而纳税采用完成合同法的长期合同;在发生当期在财务报表中记入费用,而递延至以后年度纳税扣除的开办费)
最初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发生变化时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应确认递延
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管原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恢复或税率、税法或其它评估特性发生变化,均保持与原来处理一致,计入资本公积
禁止向后追溯,后续发生变化的计入损益而非所有者权益
并购企业对并购前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少于一年的,通常调整购买价,大于一年的计入损益
不管并购时间期限,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购买价
4.11 企业合并
表11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合并种类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只在EITF中提到确定实质后采用权益结合法
会计处理
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即按照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原则上应按照购买法进行处理,按公允价值计量
采用购买法,其应用步骤为:认定购买方、计量企业合并的成本、在购买日将合并成本分配到所购买的资产以及所承担的负债与或有负债上
与合并相关的费用的处理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当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企业合并中支付给为实现合并而聘请的会计师、法律顾问、评估师和其他咨询人员的业务费用直接归属于合并成本;
而一般行政管理费用,包括购买部门的运营成本以及其他不能直接归属于所核算的特定合并的成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企业合并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且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在购买日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在购买日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形成负商誉。应摊回减少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部分资产类型除外:金融资产、持有待售/处置资产、递延所得税、有关养老金或其它退休福利计划的预付资产及其它流动性资产)。调整后仍存有负商誉的确认为合并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大于对合并成本的差额
对取得的各项资产和合并成本进行复核后将差额进入当期损益
按比例分摊以减少取得的特定非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仍然超出部分计入一项特别收益
少数股权计量
对少数投权按百分比例的公允价值计量
如是在风险和回报模式下的企业合并,对少数投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否则按比例以历史成本计量
企业合并中购买的尚在进行中的研发项目
可确认为一项有限期寿命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如不能单独计量可做为商誉的一部分(无需摊销但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确定进行中的研发项目的公允价值并当期费用化。除非该项目证明未来有明确的使用价值
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
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购买方应当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通常在或有事项确定时才予确认
4.12 金融工具
表12 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37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转移、套期保值及列报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指定任何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确认损益的选择权
如满足三个标准之一,选择权是被允许的
初始确认时允许选择权。三个标准不适用
未上市的权益工具的投资
如能可靠测量以公允价值计量,否则以成本法计量
以成本法计量,少于临时减值
可售债务工具的外币折算差异
因汇率变化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汇兑损益
因汇率变化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当金融工具被出售时再摊入当期损益
持有到期的金融资产类别
债务工具不能被归入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
不存在此类禁止性规定
投资出售的影响归入持有至到期
原持有至到期投资出售后,在本会计年度扩随后的两年禁止归入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3个月)该投资几乎收回
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由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
投资出售禁止归入持有至到期的金融资产,SEC明示该禁止通常为期两年
减值损失后续转回确认损益
如满足一定标准,此要求对贷款和应收账款,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和可出售债务工具
对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和可出售有价证券禁止转回确认损益。贷款再评估收益转回后可确认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结合风险、报酬和控制权方式。可终止确认部分资产,但只有遵循特定标准才允许部分终止确认。并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按相对公允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进行分摊时。
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让,并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权的,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除非法律不容许。不允许部分终止确认
如果只符合套期条件界限时,假定完全符合套期的有效性
不可以。必须能够可靠地计量有效性并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
如果套期工具的临界条件或企业被套期资产和负债或套期预期能匹配符合达成一致,则允许认定为有效套期。如满足一定条件还允许对负债工具进行利率风险套期
债务和权益证券的减值
集中于可否能提供导致“损失”存在,减值具有客观依据
只有在公允价值比其它类临时性价值下降更多时才确认减值
现金流量套期的基本调整的利用
某项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导致金融资产和负债。同美国准则。
某项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导致非金融资产和负债。或同美国准则或基本调整
某项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导致一项资产和负债-原由套期工具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应当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不允许基本调整
大量套期
以公允价值套期会计进行处理,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允许利率风险组合套期
禁止以套期会计进行处理,仅管通过指定资产或负债做为被套期工具也可能达成类似结果
4.1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表13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应当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数据也应当一并调整,但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主体对准则或解释公告首次采用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时,或者主体自愿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时,应追溯调整该变更。当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时,主体应调整最早列报前期的各个受影响的权益组成部分的期初余额,以及各个列报前期披露的其他比较金额,就如同新会计政策一直在采用那样。
当在当期期初确定一项新会计政策的应用对所有前期的累积影响不切实可行的,主体应调整比较信息,从最早的可行日期开始对新会计政策采用未来适用法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会计估计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均应以未来适用法在以下期间的损益中确认:
(1)变更期间(如果变更只影响变更当期)。
(2)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如果变更对两者均有影响)。
如果一项会计估计变更导致资产和负债或有关权益项目发生变化,主体应在变更期间调整相关资产、负债或权益项目的账面金额,对其予以确认
前期差错更正处理方法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主体应以追溯重述法更正前期差错,除非确定该差错的特定期间影响或累积影响是不切实可行的。
当在当期期初确定差错对所有前期的累积影响不切实可行的,主体应从最早可行的日期开始用未来适用法重述比较信息以更正差错
折旧方法改变
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即不调整以前年度报表)
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即调整以前年度报表)
4.14 财务报表列报
表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财务报表列报
本准则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增加单独列报项目。
资产负债表:分别列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有明确单独列示项目:
资产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11项
负债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9项
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4项
利润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项目共12项
只有某些准则要求在特定项目下单独列示。
上市的公众公司则服从SEC的规章制度中要求列示的特定行项目
财务报表和上一年的比较
只要求提供一年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没有专门要求比较数据的列报。通常在财务报表列报中至少提供一年的比较数据信息。
上市的公众公司则服从SEC的规章制度。通常要求财务报表列报中提供两年的财务比较数据,包括损益表、权益表及现金流量表
全面收入报告
无明确的相关规定,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财务报表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列示
同IFRS,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财务报表或在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列示。此外,还可以在损益表中列示。但较少见。
准则遵循的例外
无相关规定
遵循某项准则或解释公告的要求将导致误导从而与财务报表的目标相矛盾的情况,US GAAP未直接提及,但在通用审计准则(GAAS)第203条中推断:由遵循准则会导致财务报表混淆时,可允许越过准则
重新融资情况下的负债分类
当重新融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已完成,则列入非流动性负债
当重新融资在发布财务报表日前已完成,则列入非流动性负债
违反了长期负债(借款)协议的负债分类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负债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比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处理
债权人在财务报表发布日之前同意提供一年 (或一个营业周期) 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时,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4.15 中期财务报告
表15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中期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中期财务报告内容
需提供一套完整的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应当是完整报表,其格式和内容应当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只要求企业提供有限的财务资料,中期会计报表项目可详可略,报表附注可以简化,认为资料的及时性可以弥补资料细节的不足。
鉴于详细披露信息需承担更多的成本,美国上市公司通常只提供最低限度的中期财务报告
比较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
在中报中,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比较会计报表: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初至可比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对提供比较中期会计报表的要求包括:本中期末和上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本中期及本年初至今和上年可比期间的收益表,本中期及本年初至今和上年可比期间的现金流量表
如果管理当局认为提供上一会计年度可比期间末的资产负债表有助于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的季节性波动,则可以提供这样的资产负债表;同时,可以提供离本中期末最近的几个月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关于对中期会计政策变更披露的要求
企业在中期如果发生了会计政策变更,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应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理由;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应说明理由
如果会计政策的变更发生在企业会计年度的第一个中期内,则该变更的累积影响应包括在第一个中报的净收益中;
如果会计政策的变更发生在企业会计年度的第一个中期以外的期间,应将变更会计年度由变更之前的中报改用新的会计准则加以重报,
当不能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能计算模拟金额时,可以忽略累积影响数和模拟金额,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采用新会计政策对各中期以及年初至今报表的每股净收益的影响数,并同时说明忽略累积影响数和模拟信息的理由
4.16 关联方披露
表16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差异比较
项目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
关联方认定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2)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3)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中介控制或被控制或被一个企业共同控制的一方。构成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对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的实体,员工利益的信托者,企业的主要所有者,管理层,企业的主要所有者和管理层的直接家庭成员,一方能够控制或显著影响另一方的管理和经营政策,以至于交易的一方无法完全追求其单独利益;反之的另一方。均成为关联方
关联方的例子包括:
(1)母公司和其子公司之间
(2)同一个母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之间
(3)企业和职工利益的信托基金之间
(4)企业与其主要所有者、管理者或其直接家庭成员之间
(5)关联企业之间
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通常类型有:
(1)销售、购货、产地产和私人财产的转移
(2)接受或提供服务,如会计、管理、工程和法律服务
(3)通过租赁或其它方式使用财产和设备
(4)借款、贷款
(5)保证
(6)为另一方利益维持补偿性银行存款余额
(7)为分配共同成本而产生的公司间账单
(8)填报合并纳税申报表
(9)其它免费接受或提供关联方的服务,尽管它们可能在会计上没有记录
关联方交易披露
企业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但不含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
与关联方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1)交易的金额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3)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4)定价政策
企业应当披露重大的关联方交易。但不含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
披露范围应当包括:
(1)所涉及关系的性质
(2)交易的描述以及理解其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的重要信息
(3)列示收益表的每一个期间内交易的金额,以及相对于以前期间的变动所带来的影响
(4)列示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应付关联方的金额。及清算的条款和方式
(5)即便做出了关联方交易声明,也不能被认定为公平交易,除非该声明有事实可以支持
(6)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致使被控制方的经营成果或财务状况不能反映其自主经营的结果,即便这些企业没有发生交易,也应披露这种控制关系的性质
美国会计准则研发费用资本化篇3
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贯彻落实科技规划纲要精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这一规定有利于引导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
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部分分别核算。
在开发阶段,判断可以将有关支出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包括: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其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该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在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可直接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活动的其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可辨认的无效和初始运作损失、为运行该无形资产发生的培训支出等不构成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
账务处理时,相关费用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同时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企业购买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先按确定的金额,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区分资本化部分和费用化部分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美国会计准则研发费用资本化篇4
1.存货?
表1?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差异比较
4.2 长期股权投资
表2?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比较
4.3 固定资产
表3?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差异比较
4.4 无形资产
表4?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差异比较
4.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表5?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差异比较
4.6 雇员薪酬、福利、奖励(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
表6? 企业会计准则第9/10/11号—雇员薪酬、福利、奖励差异的比较
4.7 收入
表7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差异比较
4.8 建造合同
表8?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差异比较
4.9 政府补助
表9?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差异比较
4.10 所得税
表10?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差异比较
4.11 企业合并
表11?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差异比较
4.12 金融工具
表12? 企业会计准则第22/23/24/37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转移、套期保值及列报的差异比较
4.1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表13?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差异比较
4.14 财务报表列报
表14?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差异比较
4.15 中期财务报告
表15?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中期财务报告的差异比较
4.16 关联方披露
表16?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差异比较
美国会计准则研发费用资本化篇5
这个问题相当复杂。呵呵,牵涉到法律基础,即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海洋法系)。由于人文法律传统等一息列因素造成严重的差异。著名案例就是1993年戴姆勒奔驰在纽约上市,按德国会计审核盈利6亿多马克的账本到美国变成了18亿负债,造成欧洲大陆很多公司不愿意到美国上市,影响很坏,美国国会震动。究其原因就是会计规则的不同。需要系统的学习才能了解大概。我有以前学习的存文附上,请参阅。
前言
随着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建立世界性统一的财会制度已迫在眉睫。例如,一家外国公司若想在美国上市,必须按照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GenerallyAcceptedAccountingStandard,以下简称GAPP)编制年度财务报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以下简称SEC)拒绝接受按照别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除GAAP外,国际会计准则IAS(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以下简称IAS),现被称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International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以下简称IFRS)也享有越来越重要的国际地位。2000年7月,德国财务监督执行组织DRSC(DeutscheRechnungslegungStandardCommittee明文规定,上市集团公司可以按照国际上通用的会计准则GAAP或IFRS合并编制财务报表,但必须将其翻译为德语,并选用本位币———欧元作为计价单位。在此以前,在美国上市的德国公司必须分别按照德国的会计准则和美国的会计准则编制两种不同的年度财务报表。新规定大大缩减了上市公司年报编制开支费用。2001年6月,欧共体议会通过议案,规定成员国所有上市集团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必须按照IFRS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此后,德国各大企业纷纷进行财务转制准备工作,2004年被称为“转制期”(TransitionPeriod)。目前德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一般一式两份,一份按照现行的德国会计准则编制,另一份则尝试按照即将实施的IFRS编制。
下面简单比较一下德国会计制度、美国会计准则GAAP、国际会计准则IFRS的异同点,以及统一世界会计准则的必要性。
德国会计制度
德国会计制度的目标———德国会计规范准则主要由《商法》、《公法》、《公司法》等有关条款组成。根据《商法》规定,德国会计制度的目标是满足不同利益方的需求,具体包括公司管理者、股东、债权人、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
不同利益方对企业财务报告的要求并非完全一致。企业管理者要求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财务报告具有明显的总结汇报性质。当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时,财务报告成为连接代理人和被代理人间重要的一环。股东和债权人需要根据财务报告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决定是否更换管理人员。因此,股东和债权人要求的是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另外,财务报告仅着重于对已发生事件的分类和记录,股东和其他投资人还需对企业未来进行预测,由此引出了企业形势分析报告。德国《商法》规定,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及集团公司的企业形势分析报告是财务报告的法定组成部分。
如何实现会计制度的具体目标,满足财务报告多元化的需求,德国《商法》规定了许多附加条款。但这些条款的出台,相应增加了企业经营者会计变通的余地,为满足附加条款编制出来的财务报告未必客观公正。如针对某些条款过分强调谨慎原则,企业可能暗自积累资金(尽量压低资产的账面价值或夸大企业负债,以便应对企业将来可能出现的不测,从而影响了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德国会计制度基本原则———会计目标是通过会计基本原则实现的。德国会计制度基本原则总称为“正规会计原则”(Grundsaetze ordnungsmaessiger Buchfuehrung简称GOB),它是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制度基本目标,结合具体案例和司法部门的意见形成的。
在德国,企业融资的最主要方式是银行贷款。因此,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使他们不会因为企业虚假的财务报告蒙受损失自然成为德国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另外,德国会计制度还规定了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持续经营原则和配比性原则。
从保护债权人权益角度出发,德国会计制度在资产和负债的确认,收入和损失的估计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谨慎原则。但谨慎原则也存在许多问题。
根据全面完整的原则,企业所属资产和负债都应按照真实价值登记入账。谨慎原则有时却限制了这种真实性。例如,企业在登记无形资产时,如果该资产用于偿债的能力不能确定,便不能作为资产登记入账。再如由谨慎原则引申出的购买价值原则,规定任何资产的账目价值不能高于其购买价值或净值,即便目前该资产市场现价高于其购买价值或净值。购买价值原则导致个别资产账面价值无法反映该资产的实际价值。
收入盈利确认的谨慎原则充分体现了德国财务制度保守的特点。有望实现但还未被市场证实的盈利不能被登记入账,当然也不能被作为分红流入股东的腰包。如销货方不能根据与德国财会制度的国际化购货方签订的贸易合同确定收入,必须在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才能确定收入。再如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项长期制造项目的合同,在甲方未完工交付乙方验收前,甲方的账目上不能显示该项目的收入情况。这种做法被称为“完全合同方式”,即只有当甲方全面履行合同后,账面才能体现收入。
与之相反,企业可以预测的损失则立即被登记入账。企业年度分红往往因以后年度可能出现损失而降低。谨慎原则充分体现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对于债权人来说,减少企业资金的流出当然再好不过,但财务报告往往过多考虑债权人的利益,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创造的价值。
美国会计准则GAAP
美国会计准则的目标———美国会计准则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FASB(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Board,以下简称FASB)制定。其内容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财务会计制度的目标、宗旨,第二层次是会计制度的要求,第三层次是会计工作的具体规定。
美国具有成熟的资本市场,企业融资主要通过资本市场实现,这点与德国不同。不同的融资方式决定了双方财会制度的差别。在美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作用是满足投资者对企业信息的要求,许多势单力薄的投资者不可能从企业获取直接信息,只能凭借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预测企业未来。因此,企业财务报告对于投资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是不可或缺(DecisionUsefulness的前提,提供能够满足投资者所需信息是美国会计准则的惟一目标。
美国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源于有效决策理念,即企业应提供真实信息,以便投资方做出决策。
首先,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要满足相关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原则,投资者能够根据会计信息预测企业发展前景,检验以往对被投资企业预测的准确程度。因此,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是可靠、可测和客观的,要经得起众多投资者的验证。
其次,企业会计要具备可比性和连续性原则。可比性是指一个行业内的不同企业的会计报表可以进行比较,一家企业在不同时期的会计报表也可以进行比较。连续性是指企业在会计评估、资产负债的认定上要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德国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已经实现的盈利才被登记入账,而美国会计制度允许将尚未实现的盈利登记入账。例如前面所举的大型制造项目例子,在项目尚未完工并交付验收之前,美国会计制度允许甲方按照合同进度将尚未实现的盈利体现出来(PercentageofCompletionMethod,简称POC)。对于部分短期流动资产,如贵重金属、短期购进的债券等,也可以根据市场时价来调整其账面价值,个别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超过其净值或购买价值。该准则与德国会计准则有本质的区别。
与德国相同,美国也实行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如某一时期一台机器的折旧及支付给操作这台机器的工人的工资等费用,必须和该机器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同时登记入账。
如无特殊情况,美国也是以企业持续经营作为会计核算的前提,当企业破产倒闭时,所有的资产、负债科目都应按照破产价值计量。
由此可见,美国会计准则将谨慎原则放在了次要位置,强调的是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德国会计制度单纯强调保护债权人权益有很大不同。
“实质重于形式”是美国会计准则的又一重要特点,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财务报告没有完全固定的形式,除了要做到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外,更强调内容的真实和完整。二是分析具体问题时更注重它的实际经济意义,而不是单纯依靠法律条款判断。
从美国会计准则可以看出,公允和真实披露在美国会计制度中享有优先权,当其他条款与该条款冲突时,首先考虑的是公允和真实。
国际会计准则IFRS
国际会计准则的目标———国际会计准则IFRS由总部设在伦敦的国际会计准则协会IASC制定颁布。IASC是个国际性的民间会计组织,成立于1973年,由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爱尔兰以及美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发起。
和美国会计准则一样,国际会计准则的惟一目标也是提供企业经营的真实情况,以便于阅读财务报告的各方做出选择。由于不能同时满足各利益方对会计信息的要求,国际会计准则也将投资者作为主要被考虑的对象,投资方通过阅读财务报告,及时了解企业流动资金能力和盈利水平。IFRS也将谨慎原则放在了次要位置,根据IFRS编制的会计报表不被作为企业分红和纳税的依据,避免了过于谨慎影响报表的真实性。
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国际会计准则在总则中规定了财务报告的易理解性、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等基本原则。
财务报告不是“天书”。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所有读者,财务报告应该是易于理解的。复杂的信息,如果对读者的经济决策具有特殊的意义,也应该加以公布。信息的相关性主要表现在重要性上,如果由于信息本身的错误或对信息描述上的偏差可能影响人们的判断,这样的信息就是相关的。信息的可靠性是指会计报表能够将某一会计期间发生的导致资产、负债以及资本变化的所有因素和过程进行准确反映,这种反映更强调实际经济含义,而不仅仅是法律判断。对于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本着谨慎的原则加以判断。判断要有一定的准确性,不能把谨慎原则作为企业暗自积累资金的借口。
国际会计准则要求不同企业之间或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可以相互比较。可比性的前提是企业必须公布记账原则和记账方法,并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在企业变更记账原则和记账方法时,要及时公布这种变更及变更可能产生的后果。
和德国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一样,国际会计准则也遵循实现原则、配比原则和持续经营原则。对于尚未实现而可能实现的阶段性盈利,国际会计准则同美国会计准则一致,允许将其登记入账。在会计目标和会计基本原则上,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也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公允、真实的原则在国际会计准则中不享有优先权。
德国财会制度国际接轨进程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德国会计制度不断发展变化,最明显的就是德国会计准则和GAAP、IFRS的接轨,逐步实现财会制度一体化。
1973年,国际会计准则协会IASC在伦敦成立时,便着手建立统一的国际会计准则。但德国多年来一直固守自己的会计准则,独立于GAPP和IAS/IFRS以外,直至1993年。引发这一变化的主角是德国最大集团公司戴姆乐—奔驰股份公司。当时奔驰公司为了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被迫按照GAPP编制财务报告,也就意味着德国已接纳按照GAAP编制的企业财务报告,美国却拒绝接纳按德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企业财务报告。作为经济最发达和统领世界会计理论的美国,拒绝承认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出发点的德国会计制度,极大地震撼了德国会计界。随之而来的是其他著名集团公司,如Schering,Bayer等,为寻找国外资本市场,纷纷仿效奔驰公司的做法,尝试按照GAAP编制公司报表,也有的公司按照IAS/IFRS编制。1998年,德国终于出台了《促进融资法》,修改了德国《商法》的部分条款,增加接纳国际会计准则的HGB§292a条款,允许上市集团公司按照GAAP或IAS/IFRS编制财务报告。1998年,德国通过《公开法》,第一次在德国设立民间性的会计准则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解释会计准则,提供会计服务,解决国际会计争端等。
1998年是德国会计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这一年,德国第一次向国际会计制度敞开大门,第一次设立民间会计组织,借鉴国外先进会计准则,促进本国会计制度改革。
统一会计准则的意义
到目前为止,在国外上市的德国集团公司仅几十家,即只有这几十家公司需要按照《商法》HGB§292a条款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人们也许会问,有必要为这为数不多的几十家企业而修改《商法》并增加有关条款吗?
从国际角度出发,建立国际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必要性是无可争议的。无论是投资方或是融资方,都迫切期望一个统一的会计制度,任何一家企业不希望因为会计制度的不同而丧失资本市场。从理论上讲,如果各国间相互承认对方的会计制度,上述问题可以迎刃而解,但这是不现实的。尽管目前计算机技术已经相当发达,但投资方和融资方不可能完全掌握为数众多、各不相同的会计制度,单纯对国内企业的会计报表的分析已经相当耗时耗资。如果再考虑不同国家会计制度对年度财务报告产生的影响,只会使报表分析变得更加繁琐复杂,增加出现错误的可能性。
从国内角度出发,统一的会计制度更有利于德国企业到国外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德国虽然也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但由于其税收、家庭式银行体系、社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制度的制约,德国的资本市场远远落后于美国,资本市场并非德国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仅仅少数大企业通过国外资本市场融资。德国企业以中小型为主,它们所需资金大都来源于银行贷款,德国银行体系特有的局限性无法满足它们对资金的要求。如果有了统一会计制度,简化国外资本市场的融资手续,德国中小企业利用国外资本的机会大大增加,从而弥补国内银行贷款的不足。因此,统一的会计制度对于德国中小企业具有格外的吸引力。
财务会计作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是经济信息交流的重要手段,然而,财务会计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密切依存于社会经济环境,不同国家由于它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财务会计也表现出不同的国家特征,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国际经济信息交流。因此,根据统一的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企业集团报表已越来越被世界各国所接受。
美国长期以来只认可自己的会计准则而不接受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越来越受到其他国家的批评。美国会计标准是技术最复杂、要求最高的会计标准,别国企业到美国证券市场融资,必须按照美国会计标准编制财务报告,报表调整需要大量工作,成本较高。许多国外公司畏惧美国“门槛”较高而转去欧洲或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上市融资,损害了美国利益。“安然事件”对美国会计界也是个巨大的打击,美国终于承认自己会计制度的缺陷。因此,美国也必须面对现实,逐步接纳国际会计准则。
归根结底,资本市场是促进会计准则统一的原动力。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资本市场的全球化,与之息息相关的会计准则国际化成为大势所趋,各个国家必须面对的现实是协调会计准则,消除会计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