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英文:Food)是指能够满足机体正常生理和生化能量需求,并能延续正常寿命的物质。对人体而言,能够满足人的正常生活活动需求并利于寿命延长的物质称之为食物。食物通常是由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水构成,能够藉进食或是饮用为人类或者生物提供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5篇
【篇1】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实行责任制。如发生食物中毒、要追究责任。
一、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食堂先要向校长汇报,由校长书面直接向上级汇报。病人要立即送医院抢救、治疗,并保护现场。
二、如发生食物中毒,除由上级追究学院校长的责任之外,要追究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三、如发生食物中毒,要追究直接责任人。
1.采购变质食品,要追究采购员、食堂食品检验员的责任。
2.属食品加工的问题,要追究厨师的责任。烹饪不熟,也要追究厨师的责任。
3.冰箱食物变质,要追究仓库保管员责任。
4.餐具消毒不严,要追究消毒人员的责任。
四、根据事故发生的大小,要分别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至刑事处罚。
【篇2】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学校卫生安全,对师生的健康负责,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给学校及社会带来的损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贵生
副组长:王立新 张显忠 邹兴权 黄永明
组 员:杨焕平 张立秋 张立娟 宋淑荣
二、应急预案
1、及时逐级报告。报告责任人:(食品卫生管理员,列出姓名)。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当及时向校长朱贵生或主管报告王立新,食品卫生管理员郭颜兵立即向县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和疾控中心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7831199或(110)报告。
2、立即抢救中毒者
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7831120抢救。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4、如实反映情况
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餐饮业(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及病人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5、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应立即停止食用。疾控中心已查明情况,确定了食物中毒,即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儿溶液进行消毒。
【篇3】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张村镇初级中学
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食物中毒,是指由学校主办或管理的校内供餐单位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故;
第二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等级区分如下:
1、一般事故:一次中毒人数99人及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2、较大事故:中毒人数100人及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3、重大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故。
第三条 本办法的责任追究坚持公开、公正和有错必究、处罚适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二责任人;伙食职能部门负责人、总务主任是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负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直接责任。
学校内的食堂向教职工供应的食物引起的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职责的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当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学校每学期开学前和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食品卫生安全专题会议,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和整改,达不到卫生基本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学校食堂应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商店必须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条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食品和过期食品。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接受食品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总务处负责校内食堂及商店的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安全指导和检查,必须每周对学校食堂、饮食店、商店及饮用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
学校食堂物资实行准入制度,定点采购,并建立采购索证及验收制度。
加强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学校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饮食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加强食堂及饮用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加工操作间 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认真落实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整改意见。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当迅速向当地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措施开展救助工作。
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开展救助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迅速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配合、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不得阻挠、干扰事故调查。
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调查处理由学院相关部门配合政府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等组织进行。
事故调查工作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提出包括依照本暂行办法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意见。接受报告的学院有关部门应当在1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发生死亡1人以上学校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对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有下列行为或事实之一的,对学校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处分。
(1)学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
(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隐瞒情况不报或谎报的,或授意他人隐瞒或谎报,阻挠、干扰事故调查的。
(3)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未采取积极措施救治的。
3.有下列行为或事实之一的,对学校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学校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的。
(2)学校食堂、商店一年内受到卫生行政部门2次以上处罚的。
(3)学校食堂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
4.有下列行为或事实之一的,对食堂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撤消食堂负责人职务,相关工作人员取消上岗资格。
(1)学生食堂食品生产加工、消毒、贮藏、冷藏等环节不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求的。
(2)食堂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的。
(3)学校食堂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加工用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的。
(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
(5)采购腐败、过期变质、劣质食品或有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
(6)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品的。
(7)食堂及食品贮藏存在安全隐患的。
张村镇初级中学
【篇4】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Xx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中毒事故的发生。对于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事故,将视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食堂厨师负责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筛选,要杜绝变质腐烂、过期或感官形状异常的原材料进入食堂;按规程对原材料进行清洗加工,注意卫生;不得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防止他人恶意投毒或搞破坏;每餐要留样备查,并做好食品的保存保鲜。如因违反而造成中毒或其他事故的,食堂工作人员将负主要责任。
二、负责就餐值班的教职工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分餐工作,从取餐到分餐结束都要认真负责,如因此环节的失误引发中毒事故,有关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三、食堂管理员在采购原材料时要把好卫生质量第一关;管好食堂一班人,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注意对食堂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与监督,保障生活质量。如因采购原材料出现问题,将追究其主要责任;其他环节如因管理不当出现问题,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四、分管食堂工作的有关领导要切实做到了解食堂状况,协助食堂管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要不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安全。如因管理不善出现问题,将追究其管理责任。
【篇5】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主任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 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 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 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 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浸泡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 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 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 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物品,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加工食用。
10. 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应仔细检查并高温加热。
11. 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12. 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 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 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 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 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 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 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 总务处迅速通知班主任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 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 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 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