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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十一篇)

时间:2023-05-16 12:10:1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十一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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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一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二

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重点是其中新出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

1、使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

2、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3、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各县、区要在进一步加强日常就业援助工作的同时,更多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并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裁减人员的情况,将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失业人员及时纳入服务范围。

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春节后,要重点结合本县、区受世界经济金融危机影响的具体情况,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

各县、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再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的情况,形成长效机制。

1、继续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各县、区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通过设立政策咨询服务点、开通政策咨询电话和召开下岗失业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同时,广泛宣传就业援助活动内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良好氛围。

2、依托20xx年1月10日至16日,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周”活动,通过开展入户家访掌握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制定计划开展“一对一”重点援助,切实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再就业,并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3、“逐户家访”活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摸清情况,把握需求,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列出明确的`援助对象清册和服务任务内容清单,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

4、“一对一帮扶”活动。对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要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稳定一批,开发社区服务性岗位吸纳一批,与辖区单位共创岗位安置一批,发挥再就业政策作用扶持一批等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重点摸清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与“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充分享受就业优惠政策人员的具体数目和实际情况,为每一位援助对象制定一份有针对性援助计划,开展一对一帮扶的援助制度,根据家庭情况,实施分类援助,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就业。

5、“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的困难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积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再就业,努力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时并举。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
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

6、“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7、“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援助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地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8、“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

9、“残疾人网络创业”活动。依托中国残疾人信息无障碍技术系统、残疾人电子商务网络企业计划和盲人万人远程网络培训计划等业务平台,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残疾人参加免费培训,提供技术和设备支持,帮助各类残疾人尤其是盲人在网络创业中实现就业。

10、请各县、区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上报《20xx年就业援助系列活动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系列统计报表)工作,《系列统计报表》按季度上报,统计截止时间为每季度末的25日,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末28日前。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三

20xx年1月10日至2月20日

(一)重点帮扶“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尚未就业的和已就业尚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双代下岗的、夫妻双方下岗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并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四类”人员。

(四)大龄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指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其他确实需要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本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四清四送”。

(一)摸清“四个情况”

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具体方式,摸清“四个情况”:

1、摸清本辖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

2、摸清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大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方面的具体情况。

3、摸清需要重点援助的人员分布情况。

4、摸清实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一对一”的援助工作情况。

(二)开展“四送”活动

1、送政策

(1)开展“再就业政策宣传周”活动。拟定元月29日至2月4日为活动周,2月3日为全市“再就业政策宣传周”集中宣传日,在市区主要公共场所设立主会场,各县区相应设立分会场,市主会场和各分会场专门设立政策咨询台和举办现场招聘会,向重点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就业服务。

(2)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再就业政策和“援助月”活动内容。

(3)组织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各县区将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家访,宣传再就业扶持政策,解答援助对象关心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问题,确保每一位援助对象人手免费领取一份宣传资料。另一方面,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新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通过上门解读政策、发放宣传手册和召开企业管理人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使企业了解新政策内容,增强其吸纳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积极性。

2、送服务

(1)设立三个特色服务窗口。在劳动力市场、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场所设立“特困群体帮扶就业窗口”、“一对一一站式帮扶窗口”、“培训推荐就业指导窗口”等特色服务窗口,为援助对象提供及时、细致、周到的服务。

(2)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重点援助。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春节前我市所有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中的下岗失业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与此同时,为其他需要帮助的就业困难对象提供援助。

(3)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以街道社区为单位,举办就业困难人员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需求,为每一位急需就业的援助对象量身定制服务方案,针对不同需求,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3、送补贴

(1)检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已就业的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逐一落实被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查落实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情况。

(3)为已实现灵活就业的援助对象接续社会保险。组织其申报就业,告知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的政策和程序,为其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服务。

4、送岗位

(1)大力开发就业岗位。重点开发“四类岗位”:即重点开发一批社区托幼托老、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配送快递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采取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做到就业困难人员有需求的就能上岗。同时,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商贸型、服务型和加工型企业开展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开发一些适合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岗位,并向求职者提供岗位、招聘等信息。

(2)多渠道发布就业信息。通过劳动力市场网站、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新闻媒体、公告栏、宣传单等多种渠道发布有针对性的招聘就业信息,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环境、岗位技能要求、劳动保护等。通过向援助对象提供基本符合其条件的就业信息,使援助对象尽快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

(3)召开春季就业招聘大会。各县区将积极挖掘开发当地就业岗位和收集区内外用工信息,实现我市劳动力资源与区内外劳动力市场的合理配置。在“再就业援助月”组织的各类招聘洽谈会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将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

(4)做好各项后续服务。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持全市就业形势持续稳定,特制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目标

按照李乐成省长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调研指示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创新思维,围绕进一步巩固拓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精准度和匹配度、进一步畅通政策直达和服务落地渠道,集中利用三季度和四季度时间,整合集聚各项服务资源手段,为重点群体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暧,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一)行动周期

贯穿20xx年三、四季度。

(二)行动组织

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奋斗正青春・筑梦在辽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双百日”攻坚行动联动实施、同步推进,形成政策、服务联动合力。

(三)服务对象

包括6类重点群体:

1.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从事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

3.农民工;

4.有就业意愿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5.登记失业人员特别是失业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

(一)集中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

全面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巩固提升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水平。集中推进《关于印发<辽宁省“精准服务促就业・暖心援助惠民生”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xx〕174号),高质量完成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

1.摸排更新援助台账(8月底前)。建立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定期共享比对机制。依托省级集中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平台和入户走访实际采集的就业困难人员信息,开展入户走访,摸清底数、技能水平、就业需求等情况,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重点摸排失业1年以上人员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为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岗位推送、技能培训等服务;
对困难毕业生、残疾人、大龄人员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定期进行跟踪回访,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8月底前)。通过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云平台”数据共享,及时将高校毕业生数据库下发到各县(区),集中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实施困难毕业生结对帮扶行动,建立领导班子、党员与困难毕业生“一帮一”、一对多结对帮扶机制,实施“一人一档”实名制登记台账方式管理。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工作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才发展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提前完成民生实事(10月底前)。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依托覆盖全市镇街村居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集1000个中小微企业、城乡社区和灵活就业岗位,筛选推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出台《使用“培训券”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指南(试行)》和《市本级定点培训机构申领培训补贴工作流程》,对应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提供岗位所需技能培训项目。提前完成帮扶3200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省政府民生实事。(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培训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持续推进政策落实(12月底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清单调度,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期完成1.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任务指标。(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公共就业服务部,市社保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加速推进就业创业补贴“直补快办”

按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助力稳岗扩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37号),加快构建政策找人、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落实机制,加大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助企纾困补贴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每月5日前逐级汇总按期向省上报“直补快办”补贴发放情况。

1.加快“政策找人找企业”落实机制(9月底前)。以省“政策信息库”提交我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企业信息为重点服务对象,建立跟踪服务台账,履行“政策找人找企业”服务流程。通过上门宣传、12333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向其推送政策,告知政策内容、申请流程、经办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积极应用省系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12月底前)。待省级集中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有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补贴等10项新管理模块上线后,认真做好“网上经办”服务工作。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直补快办”工作进程。12月底前,实现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网上申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全面提升求职招聘服务质量

在上半年开展“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10大行动招聘服务措施,着力提升人岗对接匹配度和招聘服务精准度。接续开展全市性、区域性招聘活动,加密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脱贫人口等群体专场和综合招聘活动举办频次,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1.汇总归集岗位供给信息(9月底前)。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依托辽宁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市本级和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企业招聘提供岗位动态筛查,汇总形成全市招聘企业名录和岗位信息库,实现市级归集、备案查重、多点联动、统一发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拓展线上直播带岗服务功能(8至10月份)。继续推进线上直播带岗周活动,市人社局局长、市就业中心主任“直播带岗周”纳入局长“走流程”,市县(区)联动对招聘业务和吸纳就业政策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反馈等开展全流程检验。做优做强“抚顺就业”微信公众号、“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抖音平台官方账号、“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等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行风办,市就业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完善人岗供需比对机制(1o月底前)。分行业建立市场用工岗位需求库和“招工难”企业库,有针对性提供精准对接服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重大项目用工需求与登记失业人员求职需求比对机制,优先向登记失业人员推荐,引导用人单位优先吸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实施“10送服务”进基层促就业行动(7―12月)。全市人社系统和就业战线干部采用更接地气方式,将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市情宣讲、政策解读、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工匠精神、就业典型、困难帮扶、权益保障等10项公共就业服务,从校门不断线转送到厂门和家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四)统筹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精心组织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xx〕10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助推劳务品牌建设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9号),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转段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1.建立联动机制(lo月底前)。发挥人力资源产业园辐射作用,加强同其他地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沟通协作,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推进跨区域劳务协作和余缺调剂。建立综合性骨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重点联系机制。支持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与本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对接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深化推进保用工促就业系列行动(8至12月份)。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保障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工护航行动和“助企稳岗位・招工解难题”专项行动,为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用人单位和市场主体开展小型化、灵活性专场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加强线上平台建设(12月底前)。积极打造优质、便捷线上招聘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招聘服务进校园、进社区,为劳动者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公布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渠道,满足各类求职者就业择业需求。(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4.助力劳务品牌建设(12月底前)。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才市场集中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活动,设立线上求职招聘劳务品牌专区,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在劳务品牌领域就业择业打造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人才开发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5.加强供需监测(12月底前)。按照省人力资源市场“一线观察”项目具体实施要求,完善定期监测与快速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需状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五)联动助推零工市场建设

统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xx〕38号),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

1.加强零工市场摸排(9月底前)。市本级汇总编制提供零工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诚信运营的市场化零工市场清单,建立全市零工市场动态管理名录,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完善服务运行机制(lo月底前)。根据本市零工市场发展实际,分步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零工对接服务专区、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零工人员分级服务机制,强化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帮扶服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拓展基层零工就业服务功能(11月底前)。至少1个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对接服务专区或分时分区共享场地设施,根据实际提早开放或延迟关闭服务大厅,及时向打零工灵活就业群体公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各县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化,将“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市级工作推进组和本次攻坚季行动专班合并(补充调整后的名单附后)。联动加强对攻坚季各项重点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的指导督查。各县区结合实际同步调整工作专班配置,各县区新任务联络员要笫一时间与市级联络员对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本次攻坚季行动一并纳入“2+10+n”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推进就业重点工作内容和全市就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考核指标。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间节点、行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全力抓好落实。为进一步减轻基层负担,“攻坚季”行动各项任务中,除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调度时间要求执行外,其他均与“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行动推进情况合并按月调度。

(三)健全援助机制

要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抓紧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活动进展情况,提升攻坚季行动成效。要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基层平台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坚持日常帮扶与集中攻坚相结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安全保障

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攻坚季期间线下招聘、培训等服务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

(五)广泛宣传引导

要紧扣攻坚季行动主题,运用报、台、网、微、屏多途径、矩阵式开展活动宣传,同步开办“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在全市上下营造关注重点群体、促进民生保障的良好氛围。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梳理汇总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意收集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动态报送攻坚季行动进展。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五

为服务我市企业用工,引导返乡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就近就业,xx市人社局将于春节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20xx”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春风送真情,就业暖民心

时间:xx月上旬――xx月底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确保我市返乡务工人员不会因为经济下行出现集中失业荒现象;
巩固全市大调研成果,为我市缺工企业搭建有效平台,协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一)摸排走访,重点监测。走访辖区内有返乡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和有招聘用人需求的重点企业,摸查需求,对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村居要重点监测,并将需求摸查情况登记造册。

(二)搭建平台,解决问题。根据2+n专项行动活动要求,积极搭建招聘平台,为农村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税费减免等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服务辖区返乡务工人员就近就地就业。

(一)强化领导。就业工作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对于在重点活动过程中能够根据市局要求开展专项活动,能够精心组织实施、宣传措施有力,并且取得实效的乡镇街道,人社局将予以鼓励,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

(二)资金保障。根据xx市《关于开展20xx年“接您回家”活动的通知》和xx省财政厅、人社厅《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范围(试行)》(财社[20xx]xx号)文件精神,比照《关于民营职业中介机构申报免费招聘会摊位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xx人社[20xx]xx号)文件规定。各乡镇街道可以根据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要求,申办20xx年xx市春风行动系列巡回招聘会活动,并负责组织实施,所需资金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联系电话: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及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步伐。我县现决定举办“春风行动”活动,请各乡镇、街道、城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以人文本理念,加快落实好此项活动。

按照劳动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社区从20xx年2月1日到3月底,组织开展以进城农民工为主题的“春风行动”,现制定本活动计划与方案。

(一)进城求职期间,在我社区将得到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二)在城市就业期间,能够在社区得到职业培训信息和劳动维权帮助;

(三)有培训意愿的进城务工人员能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政策;

(一)制定工作方案(20xx年2月1日)

(二)宣传发动(20xx年2月1日―2月10日)

(三)组织实施(20xx年2月10日―3月底)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失地农民。

(二)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

(一)免费发放“春风卡”、农民工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和其它相关的宣传资料,方便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就业。

(二)组织免费专场招聘会,帮助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实现供需直接见面。

(三)全面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的实施,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和培训质量。

(一)第一阶段

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春风行动”活动意义,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的劳动者发放宣传资料。

(二)第二阶段

1、开展农村劳动者市场情况调查。社保干事对乡属各企业进行用工信息调查,

2、开展走访入户工作,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就业困难家庭援助对象(有劳动能力及有就业愿望的人员)。

(三)第三阶段

1、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培训”走村入户工作,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活动。

2、4月中旬举办“春季用工招聘会”,社保干事负责组织本村农村富余劳动力、准备进城务工劳动者参加此次招聘会。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七

市政府将就业创业援助工程列为20xx年政府30件为民办实事之一。现根据市政府《关于下达20xx年度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1、扶持创业600人,带动就业6000人;

2、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0万元;

3、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5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一)大力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落实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培训,建好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努力营造支持创业的环境。以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为龙头,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实训以及项目融资等“一条龙”服务。重点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⑴开展创业观念宣传。与镇、街道社区、行业系统密切合作,宣传syb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创业优惠政策和创业典型,鼓励、吸引劳动者参加培训。

⑵扎实开展syb创业培训。充分发挥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的示范作用,对有意愿有能力创业的劳动者,组织参加syb创业培训,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创业理念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走向创业成功之路。

⑶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分类型、分地域培训。市区内由镇及各街道劳动保障所按要求组织推荐学员,集中在市就业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培训。各镇由镇劳动保障所组织推荐学员,人口多的镇保证推荐不少于50名学员,一般镇保证推荐不少于30名学员,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送教到镇,确保20xx年“一镇一班”。与团市委、市妇联、人才中心联合组织创业培训“青年班”、“巾帼班”和“大学生班”,力争创业培训立体式、多层次、全覆盖。

⑷争创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建立集项目开发、专家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为一体的工作服务模式,建立创业成果展示室,培植创业典型,举办创业超市,帮助扶持劳动者成功创业,为全省创业培训和创业促进就业工作提供示范和样板。

⑸建立监督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以学员满意度、培训合格率、开业成功率、稳定经营率和带动就业率为指标的创业培训效果评估体系。

(二)以小额担保贷款为动力扶持创业和自谋职业。小额担保贷款优先发放给初次创业人员以及吸纳失业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全年按序时进度,每月不少于发放35万元,争取在10月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⑴将400万元目标任务主要分解下达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并定期公布进度。

⑵积极与财政局协调,争取近期将确定增加的50万元担保基金运作到位。

⑶加强联系和沟通。经常保持与市财政局、市人行和市信用联社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及时处理特殊情况。

⑷加强优质服务,缩短办理时间,原公布承诺的贷款一周办结时间,现要做到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三日内办结。贴息审批由原来的半年办理一次,调整为一季办理一次。

(三)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用街道社区宣传栏、《日报》“再就业之窗”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宣传相关就业优惠政策。

(2)将全年就业困难人员550人就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台城各街道劳动保障所,将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再就业作为街道劳动保障所的工作重点逐月推进,并按季公布序时进度。

(3)组织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认真的调查摸底,健全基础台账并录入数据库管理;
市劳动就业中心对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零就业家庭进行严格界定。

(4)5―6月份,开发和采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岗位后,采取劳动力市场优先推荐就业和专场招聘双向选择洽谈会的办法,全力援助其再就业,并跟踪落实就业情况;
各街道劳动保障所、站对经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做到当月发生,一个月内动态清零。

(5)做好经费保障工作。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所需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在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标准和拨付办法仍按文件精神执行。

(四)做好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帮扶工作。

(1)做好调查摸底。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对全市农村人口进行调查摸底,详细记录零转移家庭的基本情况,为零转移家庭建档立册,并建立信息资源库。

(2)抓好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村零转移家庭劳动力就业能力素质,积极组织零转移家庭成员参加减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并做到培训一人、鉴定一人,努力使零转移家庭成员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能,有效地提升其转移就业能力。

(3)实施专项援助。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为零转移家庭提供即时服务。由全市各镇、村劳动保障所、站安排专人负责帮扶工作,制定具体的援助工作计划,做好农村困难家庭劳动力的调查登记、技能培训、就业推介和跟踪管理等服务工作,建立台账,保证农村零转移家庭动态清零。

以上工作从20xx年3月1日起组织实施,到20xx年12月底全面完成。

以上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劳动就业中心及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具体负责。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族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赣办发 [20xx]1号)文件精神,省厅于4月8日召开了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乡对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意见、建议。会后,各少数民族乡按省厅要求上报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方案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为切实做好少数民族乡就业援助工作,现提出以下援助工作方案:

20xx年扶持民族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完善民族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20xx年-20xx年,每年安排资金对民族乡开展转移劳动力千人劳动技能培训。

省厅商省财政厅负责安排专项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省厅就业局和各设区市就业局负责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负责帮助、督促、指导少数民族乡作好平台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
少数民族乡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并进行具体的组织和实施,此外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省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资金援助申请等。

少数民族乡要按照上报省厅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案迅速组织实施。要保障平台建设配套资金、人员、场地、设施到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农民实用技术为目标,结合工业园区开展用工对接培训,结合一村一品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做实培训工作,让少数民族乡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要帮助少数民族乡开展组织实施工作,为平台建设提供建设标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教师、教材和必要的教学设备等。

省厅将对全省少数民族乡平台建设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的主要形式有:现场抽查、听取汇报、书面报告。定期督促检查为每3个月一次,不定期督促检查将根据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而展开。督促检查应有记录,并作为扶持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少数民族乡所在县就业局应督促少数民族乡工作落实到位、人员责任到位、平台项目建设到位、转移培训成效到位。少数民族乡应保存好各项原始资料,特别是要按相关要求留存培训记录、学员档案、就业记录等,主动接受督促检查。今年12月20日前各少数民族乡要会同所在县就业局将今年平台建设和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报省就业局。

对工作做好做实的少数民族乡,省厅将安排专项就业资金予以援助。平台建设援助资金将从省本级就业资金中予以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将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予以安排。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九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安排,我市决定于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20xx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以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去产能职工安置和就业脱贫工作为重点,强化宣传引导,全面摸清底数,集中为各类就业援助对象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维护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一)走访登记。各地要实行分片包干,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特别是独立工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状况、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切实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

(二)广泛宣传。各地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政策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政策宣讲会、专题展板、现场咨询、有奖问答、主题日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政策。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新媒体,在活动期间集中推送就业援助政策措施、岗位信息及办理程序。

(三)收集岗位。各地要深入走访辖区内用人单位,精准征集各类适合就业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要广泛动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一批岗位,召开面向就业援助对象的专场招聘会。以国有企业为重点,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基层服务岗位,通过集中招聘、上门推荐等方式,重点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精准服务。各地要根据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职业指导,开展技能测评和职业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求职计划。根据援助对象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主动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为援助对象提供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五)落实政策。各地要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创业帮扶、企业吸纳、灵活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确保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申领享受政策。

(六)重点帮扶。各地在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在对象上,重点做好零就业家庭成员、去产能职工就业安置工作;
在企业上,重点帮扶去产能职工规模大,内部分流安置难、解除关系难的企业。各地要加强政策倾斜、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做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对接,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抓好跟踪回访。各地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已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

(三)认真总结报告。各地要及时总结上报本地区援助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工作信息、简报等形式予以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做好活动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2月15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印发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保民生、兜底线、救急难,集中为就业困难人员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就业,真正把就业援助落到实处。

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

2022年8月-10月

(一)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各县区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一)底数更精准。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能够及时发现认定,获得联系对接,实现援助对象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愿、服务需求基本掌握、动态管理。

(二)帮扶更有效。就业援助政策和服务知晓度、可及性明显提升,未就业援助对象尽快就业创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已就业援助对象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

(三)就业更充分。失业人员失业周期明显缩短,重点援助对象接受“12333”式就业服务比例和就业比例明显提高。

(四)温暖进万家。就业援助机制健全完善,就业援助成效巩固拓展,关心关爱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一)健全“一本”工作台账。各县区通过走访摸排、联系对接、数据比对等,最大程度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就业援助对象名单。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动态掌握个人基本信息,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

(二)募集“一批”援助岗位。动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提供一批管理类、技术类的见习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征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征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创设一批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社会事业、设施维护、社会治理等类城乡公益性岗位。

(三)建立“一批”援助基地。根据三类重点援助对象结构特点,遴选一批有社会责任感、愿意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专门岗位的劳动密集型、家政服务类企业,认定为就业援助基地,帮助重点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结合重点援助对象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遴选一批优质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基地,通过短期培训提高重点援助对象就业能力。选择管理规范、合法经营、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建立就业见习基地,提高管理、技术、科研类见习岗位比重,增强岗位吸引力,帮助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实践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四)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组织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
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
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提供适合的培训课程;
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五)开展“一系列”送岗活动。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向援助对象推送岗位信息,为援助对象至少提供3次岗位推介。搭建流动招聘平台,用活“就业大篷车”“就业驿站”等传统方式和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模式,送岗位进社区、进家门。活动期间,各县区每2周面向重点援助对象开展一次专场招聘活动,为援助对象提供更多合适就业岗位。

(六)落实“一揽子”援助政策。向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对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援助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一次性临时救助金。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事关群众冷暖,关系民生底线。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务实高效。人社、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凝聚各方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援助机制。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发动企业与失业人员较多的社区结对,组织人社系统干部与就业援助对象结对,提供充足就业岗位和针对性就业服务,促进重点援助对象更好就业。要以此次集中活动为契机,坚持日常援助与集中援助相结合,健全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要合理设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政策和就业服务专项宣传,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等。

(四)强化情况调度。活动期内,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开展情况实行“一月两调度”,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月15日、30日前汇总报送进展情况,并于10月26日前全面总结报送活动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各县区8月26日第一次报送“暖心活动”统计表时,同步报送一名具体联系人员。

就业援助暖心活动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一)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二)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三)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一)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二)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三)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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