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2023年私人俱乐部章程,企业家俱乐部章程(二十篇)(全文)

2023年私人俱乐部章程,企业家俱乐部章程(二十篇)(全文)

时间:2023-05-15 14:3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私人俱乐部章程,企业家俱乐部章程(二十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2023年私人俱乐部章程,企业家俱乐部章程(二十篇)(全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一

第一条 xx企业家俱乐部,成立于x年,是由xx市和在京的部分企事业单位联合发起组建的、以企业和企业家为主体的社会团体,是经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第二条 俱乐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为企业、企业家服务为宗旨,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从会员单位的需要出发,积极开展各种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促进企业、企业家守法、自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企业健康地发展。

第三条 俱乐部挂靠在xx市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俱乐部也是中国企业联合会和中国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接受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和中企联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 俱乐部坚持走民主自律、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五条 俱乐部实行独立核算。俱乐部作为社会团体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债权、债务与会员无关。

第六条 俱乐部会址设在xx市。

第七条 俱乐部主要从事以下各项业务:

一、针对企业和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组织企业领导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理论界的专家学者进行对话、座谈,向上级决策部门反映企业的要求和建议,或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出呼吁。

二、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法律援助。

三、根据会员单位的需要,举办各种形式和内容的研讨班、报告会、专题讲座、信息交流等活动,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交流经济、技术信息。

四、组织开展会员单位之间及会员单位与境内外同行之间的业务联系、联谊活动,推进企业之间的经济协作。

五、组织会员单位领导参观、考察、调查研究和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理论研讨活动。

六、根据企业家个人的兴趣爱好,利用节假日,适当地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以丰富企业家的业余文化生活,密切会员之间的联系。

七、俱乐部要加强与国内外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以扩大信息交流,增强为会员服务的能力和手段。

八、编印俱乐部会刊《xx企业家》杂志,作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企业和企业家业绩、宣传俱乐部活动、介绍会员单位情况、交流经济技术信息的园地。

九、俱乐部要按照自律、自治、自养的方针,加强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以便更好地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

第八条 俱乐部开展上述各项业务,由俱乐部常务理事会根据每个时期的实际情况,提出总体要求,由俱乐部主任办公会议提出实施计划,在理事长和主任的领导下,由主持俱乐部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主任组织实施。

第九条 俱乐部的会员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以xx市和在京的各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和有代表性的企业为主,包括国有、集体、民营、个体、港澳台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等企业和部分新闻、出版、文艺、科研单位,以及少数外省市企业和地区性企业社团组织。每个团体会员单位委派一名主要领导担任俱乐部的理事。

个人会员分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特邀理事由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的党政部门在职或者离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荣誉理事由曾在俱乐部担任过领导职务并对俱乐部作出过较大贡献的团体会员单位中已退居二线或离退休的领导担任。

第十条 俱乐部对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团体会员单位入会,须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经主任办公会议批准;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入会,须经俱乐部常务理事推荐,由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团体会员退会和特邀理事、荣誉理事退会,只需本单位或本人提出并由俱乐部会员部向俱乐部主任办公会通报备案即可。

会员退会不得提出财产要求。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行为的,经俱乐部监事会议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团体会员单位从事违法经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特邀理事、荣誉理事触犯刑律,被判处刑罚的;

二、团体会员单位连续二年无故不缴纳会费的;

三、有诋毁俱乐部的言行,给俱乐部带来不良影响的。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权参加俱乐部组织举办的各项活动,享受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免费获得俱乐部会刊、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文体、联谊活动等;

二、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团体会员单位委派的理事和特邀理事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团体会员单位每年应向俱乐部缴纳一次会费,缴纳数额由俱乐部理事会议决定;

二、会员有遵守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决议、承办俱乐部委托事务、维护俱乐部声誉的义务;

三、会员应向俱乐部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议每四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由常务理事会决定可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会议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有效会议,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理事同意的决议为有效决议。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修改俱乐部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和监事会监事;

三、推选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

四、聘请名誉理事长和总顾问、顾问;

五、审议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六、决定俱乐部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七、对俱乐部的重大变更事项作出决议;

八、决定俱乐部的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十五条 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常务副理事长5至7人,副理事长若干人。

理事长是俱乐部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常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

第十六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可以采取“通讯会议”的形式行使常务理事的部分职权。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参加表决时可委托代表参加表决。常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选举产生副理事长和俱乐部监事长、副监事长、主任、常务副主任;

二、根据主任办公会议提名,确定专家委员会人选;

三、授权理事长根据主任的提名,委任俱乐部副主任;

四、确定俱乐部办事机构;

五、贯彻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审议俱乐部年度工作报告;

六、决定俱乐部的一般变更;

七、提出下届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候选人及名誉理事长、总顾问、顾问、理事长、常务副理事

长人选;决定召开理事会议,并向理事会议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一人、监事7-9人。监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俱乐部及其领导成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对俱乐部的经费、财产和财务管理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对会员违反俱乐部章程、损坏俱乐部名誉等行为进行监督,查实后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八条 俱乐部设主任办公会,其成员包括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11-15人。主任办公会在理事长和常务副理事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主任办公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其主要职责是:听取审议俱乐部工作报告;研究制定俱乐部工作计划;审批团体会员、特邀理事和荣誉理事入会;推荐顾问、专家人选,对俱乐部各级领导任免事项提出建议。

第十九条 俱乐部设名誉理事长和总顾问各一名、顾问若干名,聘请关心、支持俱乐部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的部级以上领导担任,其职责是对俱乐部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

第二十条 俱乐部设专家委员会,聘请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其职责是为俱乐部和会员单位提供理论指导。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信息员”建制,每个团体会员单位指派一名信息员。信息员通常由团体会员单位的办公室主任、企管部主任或董事长、总经理的秘书兼任。信息员是俱乐部与团体会员单位领导沟通联系的桥梁。信息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会员部、外联部、信息部、文体部、会刊部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俱乐部的日常工作。各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由俱乐部常务主任提名,主任任命。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可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组建以俱乐部会员单位在职和离退休领导为主体的非营利性、不具社团法人资质的下属社团组织,如企业家诗书画院,企业家摄影协会,企业家高尔夫球会等,在俱乐部领导下独立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的资产由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及社会各界的赞助构成,归俱乐部社团所有。俱乐部的全部资产只能用以促进有利于实现本俱乐部宗旨的各项事业,不得挪作他用(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付给为本会服务应取得报酬者除外)。俱乐部的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及俱乐部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五条 俱乐部的经费来源:

一、团体会员单位按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在章程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会员单位和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港澳台企业、团体和个人提供的捐赠;

四、其他正当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经费的用途:

一、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二、购置办公家具、设备;

三、支付办公用房的房租和其它办公费用;

四、支付俱乐部工作人员的工资;

五、其他正当支出。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建立健全财会制度,定期向监事会、常务理事会和

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监事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俱乐部终止时,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二、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原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俱乐部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xx市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理事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理事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常务理事会。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二

第一条:高举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本俱乐部成员必须遵守《中学生手册》和《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增城中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本俱乐部是由增城中学武术爱好者自愿组成的学生团体,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和拓展素质的重要园地。本俱乐部接受增城中学体育科组和增城中学团委的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本俱乐部理念: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立志于继承和发扬博大精深之中华武术精神。学习和探讨武术运动知识,进行专项训练,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终身体育打下基础。本俱乐部以提高素质为重点,以创新精神为核心,引导青年学生在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的同时,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各方面的技能,充分发挥武术俱乐部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全校学生素质培养中的积极作用。

第五条:武术俱乐部设专职辅导教师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

第六条:武术俱乐部各成员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

总体负责武术俱乐部各项工作;监督和管理俱乐部的各项工作,并做好俱乐部和校领导及学生会、团委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俱乐部学期与学年的活动计划、活动布置及表彰。负责对俱乐部成员进行武术知识的教授,并负责成员在活动期间的安全问题。

会长:

主持俱乐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各种会议,代表俱乐部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配合学生会和团委的工作,抓好俱乐部负责人的队伍建设,抓好俱乐部自身建设;负责俱乐部各项文件的起草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工作。

副会长: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做好俱乐部干部工作表现的反馈,监督做好俱乐部负责人的选择和招聘工作,负责监督财务部的工作。

第七条:入会条件

(一)热爱中华武术的增城中学在校学生;

(二)要求本俱乐部成员在文化科学习中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本俱乐部的活动,在每学期期末考试中如有不合格的科目,教师劝其暂时退会,以学业为重,在保证学业的前提下,可再次申请入会;

(三)承认本俱乐部的章程;

(四)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愿意遵守本俱乐部纪律与章程,在自愿原则下均可申请成为“增城中学武术俱乐部”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的权利

(一)有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接受俱乐部的训练和培养的权利;

(二)有监督俱乐部工作,对俱乐部训练内容等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

(三)有自愿参加或退出俱乐部的权利(成员在毕业时,自动宣告退出);

(四)未经本会许可,不得以私人名义代表本俱乐部发言或出席社会场合。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俱乐部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完成俱乐部的训练任务;

(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

第十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应向俱乐部请假,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俱乐部训练和活动的会员,视其自动退出俱乐部。

第十一条:会员不得打架斗殴,不得以强凌弱,不得目无尊长,要发扬尚武崇德精神,如有违者,给与严厉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与开除。

第十二条:训练时的纪律

(一)训练场地纪律:

1、上课时禁止闲聊;

2、训练时没有教师的同意不可随意离开,学员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经常不参加俱乐部活动要在俱乐部内通报批评;

3、训练时必须按教师要求着装,注意安全,避免受伤

4、学员必须在武术精神的指引与教练的指导下接受训练,严守武术的礼仪规范。

5、场内严禁无防护性的追逐打闹嬉戏,造成不良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6、注重个人卫生、仪表整洁,不得在场馆内吸烟、酗酒,学员严禁于场内吸烟、说粗话、吐痰,应保持场内清洁,积极参加清洁任务。

7、管理好自身携带的用品,遗失的物品自己负责

(二)训练场地的礼仪:

1、进入场内师生相互问好。尊重师长,听从教师的指导,做到"以礼始,以礼终"。每一位成员都应遵守场内秩序,保持场内气氛;

2、训练时听从教师指挥,服从教师安排,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各项任务;

3、训练结束后整队集合向教师致敬。

第十三条:本俱乐部在新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招收新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要另外招收新成员,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批准后再进行统一招收。

第十四条:招收新成员时,俱乐部各成员必须认真回答各种咨询并指导填写好报名表。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x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增城中学武术俱乐部所有。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可由俱乐部成员提出,写修改章程建议书一份,交俱乐部审批。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三

第一条:足球会员俱乐部是足球俱乐部发起组织的群众团体,归属足球俱乐部。

第二条:会员俱乐部的宗旨为“团结广大球迷,推动足球事业,集聚发挥社会力量,服务足球事业。”

第三条:
遵循“真诚、善意、精致、完美”的发展理念,为使会员俱乐部的工作有序有效地展开、推进,经会员俱乐部理事会议讨论,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会员加入:

1、 个人会员:凡地域内的中国合法公民,承认会员俱乐部章程,交纳会费,经理事会批准,均可申请加入;

2、 家庭会员:同住一处

的个人会员,可以家庭会员形式缴纳会费并注册;

3、 团体会员:xx省各企业单位体育组织、合法球迷组织,承认会员俱乐部章程,交纳会费,经理事会批准,可以团体加入;

4、 会员均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缴纳会费,并领取会员证。

第五条:会员权利:

个人会员、家庭会员以户为单位,团体会员以负责人为代表,行使如下权利:

1、 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有参加会员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 有获得俱乐部标志性纪念品的权利;

4、 有主场门票和球迷产品最优惠购买权。

第六条:个人会员、家庭会员及团体会员应该履行如下义务:

1、 自觉遵守会员俱乐部章程,执行会员俱乐部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 自觉维护足球俱乐部的形象和利益;

3、 按时到注册地交纳会费。

第七条:会员退出:

1、 会员可以自由退会;

2、 凡违反本章程的个人、家庭会员及团体会员,会员俱乐部可以劝退或除名;

3、 退会不退本年度会费。

第八条:会员俱乐部的决策机构为理事会,实施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理事会由俱乐部有关领导组成,秘书长由俱乐部会员管理部主任兼任。

第九条:根据会员俱乐部发展实际,现阶段设立外联部、宣传部、会员部和活动部。各部设干事1-2名,在秘书长组织协调下开展工作,干事由10名以上会员推荐产生,秘书长提名,由理事会批准后聘用。

第十条 会员俱乐部由xx省各地市足球协会协助办理当地个人会员、家庭会员及团体会员发展工作。

第十一条:会员俱乐部的办公地点为杭州文新路458号桂花城,注册资金10万元,为足球俱乐部全额投入。

第十二条:会员俱乐部在秘书长和各执行机构的组织协调下,统一开展活动:

1、 组织观看主(客)场赛事及其它赛事;

2、 安排球迷与俱乐部和足球队的联谊沟通;

3、 组织会员间的球经、球技和足球文化的探讨交流;

4、 开展与省内外及国外球迷组织的学习交流;

5、 举办由社会力量支持的足球活动;

6、 完成理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会员俱乐部鼓励会员间加强联系,增强友谊;提倡团体会员主动开展活动,创造丰富多彩的独特个性。凡以会员俱乐部名义举行的活动,均应事先向秘书长提交活动计划,重要的,应上报理事会,并按核准内容认真实施,事后递交书面总结。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1、 会费收入;

2、 俱乐部拔款;

3、 活动的收入;

4、 获得的赞助。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全部用于会员俱乐部的活动和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经费管理,现由俱乐部财务部门代行财务管理,并在每年的6月、12月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七条:会员俱乐部将在年底对会员考评,按会员总人数的1-3%评选优秀会员,并给予适当奖励,对经常不参加会员俱乐部活动又不能说明理由的会员,将取消其第二年度入会资格。

第十八条:会员俱乐部将聘请或授予关心足球事业的各界知名人士为荣誉会员。荣誉会员由理事会颁发证书。

第十九条:作为第一年运作的会员俱乐部,x年的章程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试行。

第二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理事会。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四

第一条:体育俱乐部名称:xx县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是利用学校现有的体育场管、体育设施、体育人才等社会体育资源,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化青少年体育组织。

第三条:俱乐部具有社会公益性特征,是广泛开展社会化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俱乐部的任务是: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爱好和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青少年体质,并向其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第五条:体育俱乐部是社团组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xx省体育局的有关政策,遵守体育法及体育竞赛的各项规定。

第六条:俱乐部日常管理工作由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接受社会团体行政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七条:俱乐部总部地址:xx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第八条:俱乐部根据互助互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俱乐部活动。

(一)俱乐部依据中心、周边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乒乓球、排球、足球、田径、篮球、武术、艺术体操、体育舞蹈、羽毛球、瑜珈、跆拳套等体育活动。根据条件逐步扩展体育运动项目。

(二)负责培训各类体育运动指导员,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开展体育咨询,交流和组织体育竞赛等活动。

(三)开展体育器材、体育服装的销售、技术服务等项目,为俱乐部增加活动经费。

(四)组织会员参加全国、省、市、县一级体育比赛,选拔和推荐优秀体育人才。

(五)、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九条:俱乐部实行“会员制”管理方法,吸收学校团体会员及个人会员入会。

第十条:申请加入俱乐部会员条件:

(一)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遵守俱乐部章程,自愿申请或会员推荐,并填写会员登记表,由俱乐部批准并发放会员证,才能成为俱乐部正式会员。

(二)省、市属学校、以及其他学校,同意本俱乐部章程均可以申请加入该俱乐部,成为俱乐部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三)可获得俱乐部活动优惠。

(四)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俱乐部工作,完成俱乐部交给的任务。

(四)支持会员工作,协助搞好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向俱乐部提供资料,反映情况。

第十三条:俱乐部常设机构为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十四条:办公室职责:

(一)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二)向会员代表报告工作情况。

(三)制定内部各项报告工作情况。

(四)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

(五)协调各团体会员单位工作。

(六)制定年度计划,并上报实施。

(七)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俱乐部主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十七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七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

第十八条:体育俱乐部经费来源:

(一)省、市体委扶持资金。

(二)会费收入。

(三)社会赞助。

(四)俱乐部培训、活动收入。

(五)俱乐部经营收入。

第十九条: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二十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独立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青少年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二十二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俱乐部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会员代表大会。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五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及性质:x社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以广大社区青少年能丰富业余生活,参与健康运动为目的的社区服务性组织。

第二条 本俱乐部是开展、推广和普及各类体育活动的社区服务组织,目的在于为广大社区青少年提供一个融洽和稳定的参与锻炼、增进友谊、共同进步的社区平台。

第三条 俱乐部的宗旨:通过体育运动丰富社区青少年业余生活,促进身体健康,建立积极生活目标。

第四条 成员基本要求:

(1)户籍或居住在路街道的16至25周岁的社区青少年。

(2)身体健康、适合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

(3)能热爱体育运动,自愿报名参加俱乐部,同意俱乐部章程,服从俱乐部管理。

第五条 成员权利与义务:

(1)权利:凭俱乐部发放的会员证明免费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体育活动或比赛。

(2)义务: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活动安排;配合俱乐部的工作,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尊重俱乐部成员的劳动;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成员自愿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

第六条 成员除名:

(1)成员年龄超出25周岁(以身份证登记生日为准)为自动除名;

(2)多次违反俱乐部相关规定,并拒绝听从管理人员劝告,情节恶劣者,俱乐部有权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

第七条 俱乐部定期组织体育活动(如羽毛球、乒乓球、篮球、健身锻炼等),成员可自愿报名参加活动和俱乐部内部比赛,活动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俱乐部根据需要可以改变或者增减活动的场次、另寻场地组织分场活动等。若有信息更改,将由俱乐部管理机构及时在俱乐部博客上公布。

第八条 固定的羽毛球活动时间及地点:地点为高级中学体育馆;活动时间由向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公布并确定。

第九条 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组织成员进行社区青少年体育比赛活动

(2)组织成员参加由社区团工委、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等举办文娱活动。

第十条 活动注意事项:

(1)成员应积极报名参加活动,原则上要求在活动举办前一个工作日向俱乐部管理处进行报名预约,电话预约: 上门预约:一村x号xx室

(2)成员参加活动前,先到管理人员处签到,谢绝非成员参加活动。

(3)如遇活动场地预约已满情况,成员应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4)活动期间,成员应听从管理人员劝告,以避免发生意外或冲突。

(5)活动期间,成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

(6)活动期间,成员应爱护俱乐部提供的运动器材,如有故意损坏行为,须照价赔偿。

(7)活动结束后,成员应向管理人员归还俱乐部提供的运动器材。

(8)成员应注意自身安全保障,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比赛、以及其他文娱活动时如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俱乐部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一条 本俱乐部为社区服务组织。所有活动,成员无需交纳活动费用。

第十二条 本俱乐部负责提供相关活动器材,但不承担个人运动装备(如服装、鞋类、饮用水等)的提供。

第十三条 俱乐部的组织单位为路社区(街道)团工委。

第十四条 俱乐部的协办单位为上海西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中学。

第十五条 俱乐部的管理机构为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分站

职责:(1)组织成员招募、活动宣传;

(2)制定活动日程和地点的安排,组织俱乐部的一切活动及经费管理;

(3)与成员保持沟通,及时听取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决定成员及志愿者的吸收和除名;

第十六条 俱乐部的协助管理由经俱乐部管理机构招募的相关志愿服务人员担任

职责:(1)协助管理机构监督维护活动的正常进行;

(2)积极参与俱乐部组织的相关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

(3)所有工作均为自愿、无偿服务;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

第十七条 对俱乐部章程的修改,由俱乐部管理机构向社区团工委进行申报,经批准后予以公布并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所有条款解释权属x社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六

足球队队员由各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和高校学生自愿加入,其性质为业余性非盈利的体育组织,球队通过定期训练、比赛等活动,激发队员的体育热情,增强队员的身体素质,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提高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并且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协作互助的团队精神。

『宣传足球文化,响应国家全民健身的号召,这是我们最终的目标。

1. 足球队成员包括领队、队长/队员,财务,根据情况聘请教练,裁判。

2. 球队设领队1名,队长1名,财务1名,职务可兼任,全体成员控制在30人之内。

3. 领队负责比赛训练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场地预定,人员签到,装备管理等工作。队长负责比赛训练上场阵容及打法,队长因故不能 参加比赛时,场上的指挥任务由队员共同认可的队员负责。财务负责俱乐部费用管理。

4. 球队事务由领队、队长召开队委员会共同商定。

5. 球队的领队、队长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及格才能继续担任。

1. 足球队实行会员制。加入足球队完全自愿,身体健康,年龄不限,但必须能保证经常参与球队活动。

2. 队员要注意网站通知和短信通知,及时参加足球队活动,并按照章程及时交纳会费,方能接纳为会员。

1. 球队会费单独列帐,球队会费用于租用场地和购买饮水、球及药品等费用,由财务每季度末向队员公布;球队会费来源于足球队成员缴纳的会费。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引入赞助。

2. 如参加其他正规比赛、购买队服等临时性活动需要另行收费,则单独开帐收支,收支情况在网站公开。量入为出,如有盈余,转入会费。比赛获胜的奖金,按照替补队员,主力队员,三七分成平摊。

3. 会费由队员每次按150元/人标准,每3个月交纳一次,具体时间为每一季度第一个月初,新入会队员交纳会费150元,纳入当期会费。

4. 财务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专人,管理和经营分开,同时会员对财务具有知情权,会费收支情况每一季度公布一次。

5. 无理由不交纳会费并且长期不补交的,视为自动退队。

1. 球队每周末活动一次,活动内容为内部训练或与别的球队进行友谊比赛。

2. 球队活动内容安排以内部训练和分队对抗为主。

3. 友谊比赛原则上至少每两次内部训练后再安排一次比赛。比赛阵容由队长确定,人员替换也由队长决定。

4. 定期组织现场看球,聚餐等活动。

5. 所有活动只有正式会员才可参加。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七

一、俱乐部性质:

本俱乐部是xx市乒乓球爱好者自发、自愿参加的群众活动组织;是非营利性的,以锻炼身体为目的的自由团体。本俱乐部采取会员制,力争每周1-5晚5:30-9:00举行乒乓球运动聚会活动,每月举行一次排位赛,各会员根据工作繁忙情况选择合适的时间参加,旨在组织广大喜爱乒乓球运动的朋友互相了解,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增强体质。

二、会员须知:

(一)入会条件及要求:

喜爱乒乓球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意愿和坚持不懈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俱乐部活动;凡自愿加入本俱乐部,年龄在18以上之间的社会合法公民,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道德水准, 事先申请,经过俱乐部常委讨论后方可参加本俱乐部的活动即报名成为本部会员。

特别声明的是,会员参加活动必须具备健康的体质,自行负责活动中的健康防护,本俱乐部对于会员在活动期间出现的特殊疾病甚至生命危险概不负责。

(二)经费交纳:

本俱乐部对每一名会员收取入会费500元/年,其中400元作为场地使用维持消费,100元作为会员活动经费,采用年初一次性缴纳方式,会费统一由财务总管余全同志负责,所有经费全部用于活动开支,组织者不能收取报酬,定期公布会费消耗明细单。

需要说明的是,本俱乐部会员的活动时间仅限于每周1-5晚上5:30-9:00,不包括星期六及星期日,如果在星期六及星期日两天参加活动将按照一般散客另缴纳活动费。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向俱乐部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有提议俱乐部组织是否公正合理的权利。有遵守俱乐部章程,维护俱乐部荣誉的义务;有按时交纳活动费用的义务;有服从组织者管理的义务。

(四)处罚

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遵守会员权力与义务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由组织者给予开除本部或警告的处罚。两次以上的警告给予开除处罚。

三、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a.管理机构及其职能:

1、馆主:卜爱云兼任芸众乒乓网版主,提供并管理俱乐部活动场地,配合并参与俱乐部举行的比赛及活动。对俱乐部的重大事宜有表决权及否定权;

2、会长:张治国作为会员代表,及时与馆主沟通,维持俱乐部的事务管理,制定俱乐部的发展及活动计划,参与并指导俱乐部举行的比赛及活动,对俱乐部的重大事宜有表决权及否定权。

3、副会长:李磊作为会员代表,及时与馆主及会长沟通,维持俱乐部的事务管理,制定俱乐部的发展及活动计划,参与并指导俱乐部举行的比赛及活动,对俱乐部的重大事宜有表决权及否定权。

3、总教练: 姜楷夫 作为职深技术专家,指导会员进行乒乓球运动,不断引进并普及乒乓球新技术、新打法,对俱乐部的技术发展方向起指导作用,参与俱乐部举行的一切活动,对俱乐部的重大事宜有表决权。

4、客座教练:郭俊,作为球技高超的技术专家,指导会员不断提高乒乓球各项技术,不断引进并普及乒乓球新技术、新打法,对俱乐部的技术发展方向起推动作用,可参与俱乐部举行的一切活动,享受会员的一切义务。

5、技术指导:杨勇,作为技术高超的技术教练,经常性的指导并参加俱乐部训练活动,可参加俱乐部举行的一切活动,享受会员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6、财务部长:余全,负责收取并管理会员费及俱乐部的财政收支情况,计划并定期公布相关账目,作为俱乐部常委会委员,参与俱乐部常委会会议,制定俱乐部发展及活动计划。财务帐目受全体会员监督,作为俱乐部会员享受会员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7、组织部长:邢学军 负责组织俱乐部的乒乓球训练活动及比赛,作为俱乐部常委会委员、参与俱乐部常委会会议,制定俱乐部发展及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作为俱乐部会员享受会员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8、外联部长:王海鹏 负责俱乐部的对外联系工作,经常性的组织对外友谊比赛,邀请友邻俱乐部相互交流。作为俱乐部常委会委员、参与俱乐部常委会会议,制定俱乐部发展及活动计划,作为俱乐部会员享受会员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9、秘书:郭斌 负责俱乐部的事务性工作的落实及实施,及时贯彻及传达常委会的决议精神。作为俱乐部常委会委员、参与俱乐部常委会会议,制定俱乐部发展及活动计划,作为俱乐部会员享受会员的所有权利与义务。

10、芸众乒乓网责任版主:李超,负责芸众乒乓网的维护及更新,及时将俱乐部的会议精神及活动比赛情况在网上发布,及时回复网友信息,作为俱乐部会员享受会员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财务情况将由财务部长通过版主每周在网上向会员汇报。常委会将每年将在网上进行一次全体会员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组织管理机构。

b.机构职能:

1、常委会:作为会员的代表机构进行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1)贯彻落实会员大会通过的决议,确保俱乐部的良性发展;

(2)组织俱乐部的各项活动,执行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3)管理俱乐部的财务,保障俱乐部利益和会员利益;

(4)与会员保持沟通,及时讨论会员意见和建议,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5)决定俱乐部其他重大事项;

(6)对提出申请的临时会员转正审批;

(7)不定期由会长或1/3以上常委召开临时会议。

1、会员全体大会:代表最广大会员的利益,参与俱乐部各项事务的管理,享有重大事务的表决权。会员大会由常委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常委会决定,会议内容包括:

(1)总结俱乐部的整体情况,并对今后的发展做出规划;

(2)进行换届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俱乐部常委会成员;

(3)讨论俱乐部的其他重大事项;

(4)1/3以上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同意可罢免委员;

四、 会员制度

1、 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乒乓球运动。

(2)拥护并遵守俱乐部章程

(3)有集体意识,愿服务于他人、服务于俱乐部而付出自己的努力

2、俱乐部参加人员分类:

(1)正式会员:通过报名,缴纳过会费,能够长期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打球活动,维护俱乐部的荣誉,愿意代表俱乐部参加对外的交流活动,由馆主正式发放会员卡,每年交纳费用500元/年。

(2)临时人员:经会员介绍参加活动,必须经过当天值班负责人同意,由介绍人负责收取活动费用10元/次。

(3)特邀人员:球技高超并受到俱乐部常委邀请的球友,免收会费。

3、会员的权利:

(1)拥有俱乐部会员卡以及其他会员标志性物品(包括标志性的服装、器材等);

(2)使用俱乐部内的各种公用设施及物品;

(3)参加俱乐部组织的训练、比赛、聚会、对外交流等活动;

(4)对俱乐部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5)享受俱乐部教练的技术指导以及外请教练的技术培训。

4、会员的义务:

(1)按时交纳会费;

(2)支持并配合俱乐部的各项工作,执行俱乐部相关组织的决议;

(3)尊重他人,团结互助,促进俱乐部会员间的交流;

(4)主动担负对俱乐部进行宣传、推广的责任;

(5)为俱乐部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俱乐部的成长,自觉维护俱乐部声誉。

5、正式会员可以参加每月举办的排位赛及俱乐部定期进行的有奖品比赛,临时会员谢绝参加,但临时会员如果受到俱乐部邀请参加对外比赛则没有限制。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八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师范大学校友武术俱乐部”(以下简称武俱)。

第二条.武俱主要是由师范大学爱好武术运动的校友,以及师范大学武术协会(以下简称武协)历届成员组成,是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武俱的宗旨是: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武术的优良传统,弘扬“尚武崇德、修身养心、团结互助”的武协精神,增进武协成员之间的友谊,加强成员之间的合作、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凝聚师大武协人的智慧与力量,支持促进师大和武协的发展。

第四条.武俱的目的是:

(一)维系武协历届毕业的成员之间的情感交流,与校内武协定期举办联谊活动。

(二)宣传母校及华师武协,向全体会员通报母校教育、科研等发展情况,通报华师武协招新、习武、内部联谊等情况,团结广大会员,促进师大和武协的发展。

(三)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弘扬中华传统武术文化,宣传武术类运动强身健体、技击防身的作用。

(四)为毕业的武协成员提供一个武学、事业等方面的交流平台,互相扶持、互相促进。

第五条.武俱由武协协助管理,秘书处设在武协。

第六条.武俱的业务范围和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武协历届成员定期联谊,增进友谊,提高武术运动兴趣;

(二)收集、管理武俱成员的联谊费用;

(三)收集、管理武俱成员的捐赠物资等,包括货币、有价值的物品等;

(四)研究并提高武俱的办会水平,帮助和促进武俱的可持续发展;

(五)表彰、奖励对武俱有贡献的人士;

(六)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力所能及帮助有困难的武协成员;

(七)法律允许下武俱应尽的工作和义务;

(八)武俱或武俱会员可以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定向捐赠助学助教等奖学金;

(九)组织并做好会员回母校参观访问,回武协联谊、指导的接待工作。

第七条.武俱会员、名誉会员定义及入会的程序是:

(一)凡师范大学校友承认武俱章程,经申请批准均可成为武俱会员。

(二)在校武协成员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可以申请成为武俱会员。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同意可不受限制。

(三)申请武俱会员须向武俱秘书处申请,填写武俱会员申请表。(申请表的下载和处理应有专门的邮箱)

(四)非师范大学毕业的社会人士,愿意遵守本章程的相关规定者,可以填写武俱名誉会员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批通过成为武俱名誉会员。

(五)经填写入会申请表及经理事会通过后,由秘书处发放会员证,申请人正式成为武俱会员、名誉会员。

第八条. 武俱会员、名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可参加武俱的会员会议;

(三)可参加武俱的会员活动;

(四)对武俱的组织、运作或联谊聚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向理事会提出举办联谊聚会的要求;

(六)向理事会提出其它合理的要求;

(七)对理事会、秘书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名誉会员除可经推荐及经理事会同意并邀请成为武俱顾问外,不享有被选举为武俱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武俱会员、名誉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武俱章程;

(二)维护武俱合法权益;

(三)按照武俱运作经费筹集规定,会员缴交一定数额的费用;

(四)积极参加武俱组织的联谊聚会;

(五)如实、详尽地向武俱秘书处登记自己的地址和联络方式,当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秘书处反映;

(六)经常与所属召集理事或秘书处保持联系,反映自己的情况;

(七)经常浏览武俱网页、会刊,了解最新情况,能积极留言、发表评论、向会刊投稿等;

(八)遵守武俱制定的其它必要且合理的规定;

(九)遵守校友会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武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武俱秘书处,由秘书处记录备案。本俱乐部会员因故不能参加俱乐部的活动,须提前向俱乐部请假;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时,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的处理与申诉:

(一)对于违反武俱章程或损害本会名誉的会员,将根据理事会决定实施下列惩处:

1、警告;

2、暂停会员资格;

3、除名。

(二)被警告、暂停会员资格、除名之会员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之内可向监事会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武俱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享有本会权利及义务的会员组成。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会必须提前15天通知各会员,听取、审议理事长、秘书长、监事会的年度报告。召集书内应指出会议之日期、时间、地点、议程及会议形式。

会议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通过网上讨论或现场讨论,具体由理事会与监事会共同决定。

会员大会原则上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且有2/3以上与会会员赞同,才能行使以下职权:

(一)修改武俱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

(三)评估并通过理事会、秘书处年度报告和监事会建议;

(四)决定武俱的工作方针、任务;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期间有1/10或以上人数的会员共同提出新议题,理事会须在会员大会中新增该议题,需要时进行全员表决。

第十四条.武俱设理事会,理事会是武俱的决策机构。理事会由顾问、名誉理事、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财务委员组成,最多不超过25名,如需增加理事人数由理事会商议决定。武俱理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武俱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挂靠武协,接受华师校友会指导,秘书长为理事会指定,秘书长负责协调武俱理事会与武协之间的各项事务。

第十五条.理事的资格:

(一)关心武俱、武协的发展,在武协中有一定影响,能维系武协成员;

(二)认同本俱乐部的宗旨、目的,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三)能按时出席武俱会议和活动。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参与议事决策;

(四)尊重理事会的多元文化,尊重不同的武术拳种,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五)理事会成员原则上由历届毕业生担任,表现优秀的在校武协成员可于大三或大四的时候向秘书处申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也可被推选为秘书处成员,如无特别因素,应邀请武协会长进入秘书处。

第十六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首届理事的产生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武俱筹备小组制定,会员向秘书处报名参选理事,根据毕业届别、拳种选出首届理事人选;

(二)理事在每一届武协毕业生中选出,每个部(拳种)各选出一名。具体选举理事的方案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选举方案。

(三)换届时由秘书处提交换届方案,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换届选举;

(四)罢免、增补理事时必须经理事会开会决定;

(五)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交秘书处备案,记录于武协历史档案。

第十七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俱乐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对武俱费用运作和使用的监督权;

(四)遵守本俱乐部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五)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和履行本俱乐部宗旨,为促进师大武协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七)能经常与所属拳种的会员交流、联系,能激发会员积极参加武俱的会议、活动。

(八)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九)理事会成员非经理事长或常务副理事长同意一年不参与理事会会议者,暂停理事资格。

第十八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年度重大联谊活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开支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七)决定武俱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的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理事。

第二十条.理事会会议原则上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武俱的分立、合并。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形成决议的,应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机构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长期。会议记录内容应及时通知全体会员。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武俱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和顾问。

(一)对武俱、武协有贡献的且曾为师范大学教师或学生的人士,理事会通过决议可邀请其担任名誉理事长。

(二)理事会根据需要邀请德高望重的、有一定特长及影响力的人士担当武俱的顾问。顾问在关键问题上能辅助武俱、武协的发展,能经常给武俱、武协的发展提出良好的建议。

(三)名誉理事和顾问享有理事的权利,但无须承担理事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常务副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至3人,从理事中选举产生。获最高票者为理事长,其次为副理事长。具体选举办法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执行选举方案。

第二十四条.本俱乐部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连任,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俱乐部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可根据需要,授权副理事长行使上述有关职权。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秘书长由武俱理事会派遣理事担任,原则上,须吸收武协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会长加入秘书处。也可由在校的往届武协会长担任。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同意可由其他人士担任。

第二十七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执行理事会制订的所有政策,担负并完成理事会赋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拟订武俱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保证经费支出和经费结构合理;

(四)主持秘书处工作会议,协调武协各部门开展工作。决定秘书处人员职位的任用与调配;

(五)向理事会报告秘书处人员职责状况;

(六)负责与理事沟通,配合理事长、副理事长,定期汇报武协发展状况,为理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七)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武俱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接受理事会、监事会的监督和检查。

(八)对本俱乐部的入会申请表的收发进行管理,审批申请人的资格,名誉会员的申请及有疑义的申请表须提交理事会审批。

(九)对本俱乐部的成员资料进行管理,及时更新。

第二十八条.本俱乐部设监事会,是理事会的监督机构,对全体会员负责。

监事会以三人或以上单数成员组成,由一名监事长,若干名副监事长及若干名监事组成,每三年选举一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监事的资格:

(一)关心武俱、武协的发展;

(二)认同本俱乐部的宗旨、目的,并志愿服务于武俱;

(三)能按时出席武俱会议和活动。

(四)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谨慎地评价理事会、秘书处工作;

(五)由历届毕业生及在校武协成员共同担任。

第三十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会员向秘书处报名参选监事,经会员投票最多者为监事长。监事长根据需要组建监事会,并授权在校武协成员为监事,监事会成员报秘书处备案。具体选举监事的方案由秘书处制定,经理事会同意后由秘书处执行选举方案;

(二)换届时由秘书处提交换届方案,经理事会同意后秘书处执行换届选举;

(三)罢免、增补监事时必须经会员大会开会决定;

(四)监事不能同时兼任理事、秘书处职务;

(五)监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交秘书处备案,记录于武协历史档案。

第三十一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理事会、秘书处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对财务处的监督权;

(三)对武俱费用运作和使用的监督权;

(四)遵守本俱乐部章程;

(五)维护本俱乐部合法权益;

(六)积极参加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宣传和履行本俱乐部宗旨,为促进华师大武协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七)能经常与会员交流、联系,能激发会员积极参加武俱的会议、活动;

(八)完成本俱乐部交办的工作。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二)监督武俱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提出合理改进建议;

(三)监督理事会、秘书处、会员对章程的执行情况,撰写年度评价报告并提出良好的改善建议;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听取、审议理事长、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理事会、秘书处的工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武俱的会员每年缴纳一定的会费,年费统一纳入“师范大学校友武术俱乐部基金”

(二)会费和其他费用由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代为管理,武俱的所有费用开支原则上由会费承担,每次收支均须有记录及财务处成员签字确认,所有费用开支的发票、收据必须永久保留,定期预算,年底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公布所有账务情况。同时,武俱真诚的希望会员们能慷慨捐赠和资助,以使武俱的活动举办得更加精彩。

(三)其他合法收益;

第三十四条.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秘书处制定执行方案后提交理事会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俱乐部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六条.本俱乐部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俱乐部宗旨的用途时,可以依法拍卖、义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七条.本俱乐部财产主要用于:

(一)联谊活动费用;

(二)理事会、秘书处的必要开支;

(三)支持校内武协的发展;

(四)理事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由于本俱乐部为非营利性、群众性团体,理事、监事、秘书处等成员无私为武俱付出,所花费用大部分均自愿付出,必要费用凭票据或证明人可向理事会报销。

第三十八条.本俱乐部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武俱财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九条.捐赠人有权向本俱乐部查询本人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本俱乐部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武俱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条.本俱乐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十一条.本俱乐部参照会计人员方式执行,设立财务部,由财务部长及若干名财务部成员组成,财务部长应有一定的财务知识,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会计的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本俱乐部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财务部安排具备会计知识的成员或人士进行审计,并于3月31日前提交理事会审议。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向武俱各成员公布。

第四十三条.本俱乐部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使命;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使命继续从事联谊活动;

(三)武俱发生分立、合并。

第四十四条.理事会向全员大会公布剩余财产数并提出使用方案,由全体会员按重大事项投票决定。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2/3多数通过后,并提交全员大会审议经2/3多数同意后产生效力。

第四十六条.武俱修改的章程,按相关规定提交主管单位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会员申请加入本会,即视为同意本章程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自主管单位核准之日(即x年四月二十一日)起生效。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九

俱乐部宗旨:回归自然、锻炼体魄、熔炼意志、团结互助。

俱乐部口号: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俱乐部性质:
xx县xx户外运动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在全民健身运动号召下成立的以户外运动为主的,以广大群众为基础的组织。本俱乐部是会员制的户外运动俱乐部。俱乐部的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俱乐部对俱乐部会员的非组织行为不负责任。

俱乐部理念:致力于户外运动的推广、普及、交流与提高。

建立一个以户外运动为基础的交流平台,增进会员间的友谊。

倡导健康文明愉快的生活方式、让更多的人从单调,亚健康的城市生活进入到这种全新的健康的自然生活中来。倡导亲近自然、挑战自我的精神。

团结广大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开展各种各类有益的户外活动及自然探险活动。增强体质、进行自身潜能发掘,开拓会员对自然和社会的视野,培养会员的意志力、环保意识和团队精神。做品格高尚的人。

俱乐部活动项目:

1、徒步远足、登山、攀岩、速降、定向越野、丛林穿越、山地车越野、自驾车越野、溜冰滑雪等。

2、俱乐部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徒步、登山、穿越、定向越野、自驾车、丛林探险、休闲郊游、联谊聚餐野外露营等活动。

3、开展户外运动知识讲座、环保生态知识讲座、医疗急救知识讲座、野外生存讲座,户外摄影知识讲座。音乐、影片、照片欣赏活动。举办会员联谊会、交流会、主题派对等活动。

4、开展植树活动、环保行动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各类活动。

5、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各种户外运动和比赛;联合其他户外俱乐部共同开展活动;鼓励和协助会员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

6、俱乐部提供专业人员、技术装备和路线、为学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及企事业单位策划各类户外运动以及拓展培训、器械训练、户外拓展训练。

7、加强与其他户外俱乐部的交流与联系,共同维护户外运动的良好氛围。

会员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合法公民。

2、热爱户外运动,热爱大自然,赞同俱乐部的宗旨,遵守俱乐部章程,在活动中有合作意识、环保意识和团队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不适合野外活动的慢性疾病的各类户外活动的爱好者,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备法律上规定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4、对会员没有性别,职务以及宗教信仰限制。

5、对户外运动中的优秀专业人士,作为特邀会员邀请入会。

入会程序:

1、凡符合会员资格的公民均可申请加入俱乐部。

2、阅读并认可俱乐部章程后填写一份会员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免冠照片。

3、俱乐部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要求后,申请人缴纳会费,签署入会声明一份。即成为正式会员。

4、俱乐部为会员建立资料库并颁发会员专有标志以及会员编号,作为会员凭证。

5、会员联系方式和地址改变时,请及时通知俱乐部以便联络。

会员管理:

1、对会员根据不同分类建立会员档案资料库,对会员个人资料保密(如需公开请声明);

2、根据会员要求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主题活动等形式与会员的长期、稳定联系;

3、认真倾听并记录会员意见、建议;

4、及时根据会员要求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5、做好会员年检工作,对有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俱乐部安全规定、严重缺乏团队精神、故意损害第三力量声誉或利益的行为之一的,俱乐部将取消其会员及参加活动资格

会费标准:

1、会员入会需交纳会费,会员的会费为100元/年。

2、会员活动全部为aa制消费,活动前预交活动金,活动结束后经结算多退少补充

退会:

1、未续年费的,其会员资格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自动失效。

2、会员因严重违反本俱乐部之章程、侵害本俱乐部的权益,给本俱乐部或其他会员造成重大损失的,本俱乐部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并劝其退会。

会员的权利:

1、会员参加俱乐部组织活动享受会员价8折优惠。

2、俱乐部向会员普及野外活动知识并提供免费户外讲座培训,定期组织会员联谊活动。

3、会员享有监督、促进俱乐部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的权利。

4、提供咨询服务:方案设计建议、提供相关素材、信息咨询、技术咨询等。

5、免费阅览俱乐部订购的相关书籍、报刊及音像资料;

6、会员可定期以短信、电子邮件或qq群发的方式免费提前获得俱乐部活动及相关信息。

7、会员享受俱乐部专为会员提供的售后服务。

8、会员对俱乐部组织会员活动的内容、线路、费用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9、会员逐年缴纳的会费享受其入会时的会费标准,不随俱乐部会费标准的提高而增加。

10、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资料保密。

11、会员有加入和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12、对会员提供的装备定货服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和户外活动纪律。

2、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不做有损俱乐部利益的事。

3、积极为俱乐部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为俱乐部的改进和提升共同努力。

4、会员与俱乐部应保持紧密联系。鼓励会员将自己的游记、攻略、户外摄影作品提供给俱乐部或发表,宣传户外运动。

5、会员在参加活动前应如实填写《活动报名表》,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要求会员购买相应的保险,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但对于会员自助型户外活动因各种原因出现的事故或伤害,俱乐部将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6、本俱乐部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为团体会员,团队参加活动或进行相应的拓展培训活动可量身定做其活动方式、内容,价格另行商定。

活动组织及费用:

1、俱乐部于周末及假期组织会员进行野外露营、徒步旅行、负重登山、山地穿越等活动。

2、俱乐部将为每次活动配备合格的领队,如线路难度高、参加人数多,10名队员以上,俱乐部可增加一个副领队。

3、在组织技术性较强的活动前,组织培训活动。

4、若遇恶劣天气等突发的事件,俱乐部有权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活动时间(同时退还会员活动费用),当活动发生变化时应提前通知参加活动的每一个会员。

5、户外活动有诸多不可控因素,不同活动的地理环境、强度,技术难度、危险程度各不相同,请根据自己的体力、经验和装备状况选择参加适当强度和危险度的活动。当会员身体不适合某项活动时,俱乐部将劝阻其不参加。

6、俱乐部每次活动收取不定的组织服务费,用于活动策划、后勤联络、聘请户外领队等。活动中的其它全部费用由报名者aa制消费,活动性质为自助型户外活动。

安全责任及保险:

1、 选择参加活动,即表明报名者经过合理判断,同意自行承担户外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的风险;活动中如发生致伤(包括滑、摔、晒、冻及其他自然及人为因素导致的受伤)、毒虫(蛇)咬、落石、车祸等,个人应自负其责或向造成损害的直接当事人索赔;俱乐部所收取的组织服务费不包括任何为报名者之人身安全提供保证所必需的费用,报名者确认自己理解并同意本俱乐部不对因前述风险所导致的报名者损失负任何责任。

2、 每次活动报名时,报名者须及时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俱乐部为报名者办理短期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属于不可预知或即使预知也无法避免的安全事故,报名者应当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本俱乐部、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如因报名者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或带队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 全规定,自行其是而造成事故(包括环保事故),除自负其责之外,还应对因此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3、任何情况下事故发生时,俱乐部和领队、队员都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领队及队员:

1、领队是每次活动的领导者。活动中,领队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领队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临时决定的权利。

2、每个队员(活动报名者)都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队员可以对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活动过程相互协作,服从领队指挥,促使活动顺利进行。队员参加活动时应当量力而行,会员如因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负责。

3、活动过程中,队员不得单独行动,不得酗酒闹事,如违反造成不良后果时,自负其责。

本俱乐部章程即日生效,青春户外运动俱乐部拥有本规范的全部解释权。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羽毛球俱乐部的管理,促进俱乐部的健康发展,维护俱乐部和广大会员的公共利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羽毛球俱乐部是非专业运动员,为广大羽毛球爱好者提供高品质服务、交流学习的平台。

第三条.羽毛球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俱乐部的统一组织管理和指导下,积极为俱乐部会员打造一个全新的学习平台,提供全面、周到、快捷的羽毛球运动服务,让俱乐部会员体验真正属于自己的品味和情趣,充分体现晨曦羽毛球俱乐部“快乐面对每一天 快乐打好每一球”的核心理念和服务承诺。

第四条.俱乐部的服务范围

(1) 宣传普及羽毛球知识,组织广大会员参加羽毛球活动。

(2) 积极开展羽毛球运动的科研和情报的收集研究工作,整理和提供有关业务技术资料。

(3) 对于北京市羽毛球运动的开展,制定长远计划,积极提出建议。

第五条 具体活动内容

为区别和目前大多数俱乐部千篇一律来了就是打球, 对俱乐部会员没有帮助和提高的情况, 本俱乐部特别规范制定了详细的活动内容, 并将在以后活动中长期坚持推广下去, 目的就是让长期来俱乐部活动的会员通过参加活动真正了解认识羽毛球这项运动, 建立正确的运动意识观念和相关技术, 活动中将面对面直接得到俱乐部专业教练的现场帮助从而取得真正的进步和提高, 对俱乐部会员有实质的帮助是我俱乐部活动的核心指导思想.也是随队教练员的职责和承诺.并要求所有俱乐部会员遵守教练员的安排和俱乐部活动规则, 使会员通过俱乐部活动达到锻炼和提高双重目的

(1) 基本活动内容我们分为三部分:

1.准备活动,结合基本功训练

大家通过电视、现场比赛可以看到,专业运动员在高球、吊球、网前球、杀球等打得非常精彩,而这些技术需要花费很长时间的磨练。而对业余的球友来说,这些看似简单的基本功,练起来很枯燥,反而感到是在浪费时间。

我们根据这点,把这项枯燥乏味的基本功,安排在上场活动的时间里,起到双重效果。

a以基本技术为主把全身活动开,好准备接下来的对抗比赛。如:一对一定点高远球.吊球.平抽扑挡,甚至基本功相对好些的球友,可以练些一对二,二对一的固定球路等。

b在教练的监督下,纠正错误动作,把基本功练扎实。只需短短的20分钟,就可以告别那种上来就乱打,简单热身就比赛的坏习惯。

2.实战对抗,及时讲解纠正错误

为什么有好多球友打了这么多年的球,还是会有好多错误的跑位.错误的球路…正确的东西自己心里也很清楚,可为什么就是在打的时候,还是错

是因为没有人第一时间给予纠正.讲解正确的,所以记忆不深。在此,我们推出多名教练同时陪打或观看,出现问题第一时间给予讲解.纠正,长期坚持下来,正确的球路.跑位.出球回球的合理性,才会在印在脑子里。

3.尾声,实战总结及放松拿出10分-15分钟来练练步法,把实战中错误的跑位再温习的跑跑,在教练的监督下把错误的步法改改。最后,放松压韧带,放松全身紧张的肌肉。

通常的俱乐部都是打到最后一分钟,然后散伙,大家一起fb…但是其实,打满2个小时身体已经开始疲劳了,最后时间打的球基本没有什么技战术可说了,还不如大家拿出点时间再来学点简单又重要的东西。这样充实的一堂训练课才有意义。

(2) 培训班,俱乐部根据不同需求的球友,开设不同基础的培训班。具体时间:

根据会员需求,待定。

1、初级班:针对刚接触羽毛球的朋友,以培养兴趣,掌握基本动作为主。训练内容:握拍.发球.正手高远球.正手吊球.基本步法。

2、中级班:针对掌握基本动作,以练固定球路为主。训练内容:半场直斜钱中上网.半场杀上网.后场两点吊一点上网.高吊上网等。

3、高级班:高级班以战术为主,针对有一定基础球友。训练内容:全场接高吊.全场接高杀.全场接杀吊.全场高吊对攻等。

4、双打班:全面以双打技术,双打球路的训练班。训练内容:平抽扑挡.定点长抽.二对二发接发.二对二攻防.多球第三拍.两边抽球.网前封网.后场两边杀球等。

(3) 定期组织教学比赛:检验训练成果,调动大家积极性,增加趣味性,俱乐部会根据比赛成绩自定奖品。

(4)俱乐部会不定期组织聚会、郊游等活动项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条.入会条件

(1) 热爱羽毛球运动,自愿加入俱乐部。

(2) 同意本俱乐部章程。

(3) 交纳会费入会。

第七条.会员权利

(1) 可享受与俱乐部签订服务协议的球场提供的优惠优质服务。

(2) 可优惠参加羽毛球俱乐部举办的羽毛球培训,接受专业教练的指导。

(3) 享有俱乐部举办的所有会员赛或民间比赛的参赛权。

(4) 可享有定制场地的优先权,并有教练指导。

第八条.会员义务

(1) 热爱羽毛球俱乐部,遵守俱乐部章程,维护俱乐部利益,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

(2) 按规定缴纳会费和支付各种活动费用。

(3) 遵守本俱乐部的有关章程和规定。

(4) 会员间应互相尊重,遵守羽毛球礼仪,倡导健康的羽毛球文化。

第九条.会员退会应第一时间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俱乐部负责人及会员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本俱乐部经费来源

(1) 会费;用于俱乐部组织会员参加外界比赛的服装、器械,俱乐部组织会员游玩的费用等等。

(2) 在核准的服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3) 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俱乐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三条. 本俱乐部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本俱乐部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十五条.对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俱乐部负责人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十六条.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俱乐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生效。

第十七条.会员加入本俱乐部,即视为同意本章程的规定。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一

一、俱乐部是会员制的户外运动俱乐部。

俱乐部总部设于北京,以后将在其它城市和地区设立分部。

俱乐部地址:···科贸大厦304室 ()

电话:
手机:
传真:

e-mail:
com

二、俱乐部致力于户外运动事业。

俱乐部致力于环境生态保护。

俱乐部倡导文明愉快的生活方式,倡导自助、共享和科学求知的行为。

俱乐部不提倡和上述理念相违背的行为。

俱乐部的宗旨:“自然 · 运动 · 健康 · 友情”。

三、俱乐部主要开展以下活动和服务:

1、登山、攀岩、野营、远足、探洞、漂流、划船、自行车、滑雪等各类户外运动及技术培训。

2、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溜冰等体育运动和比赛。

3、户外运动知识讲座、医疗急救知识讲座、聚会、聚餐、郊游、音乐、影片欣赏等学习和社交活动。

4、环保生态知识讲座、植树活动、环保行动和环境生态旅游。

5、俱乐部总部及各分部均设立旅游用品专营店,为会员提供各类户外旅游运动用品。

6、俱乐部提供专业人员、技术装备和场地线路,为学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等组织各类户外活动。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二

为了保障每位会员享有应得的权利和稳定可靠的俱乐部资源,同时也为了建设好xx企业家俱乐部,为各位会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特制定本会员章程如下:

1.1xx企业家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立的吸纳xx省有影响力的企业家群体加盟的高端商务俱乐部,所有愿意在“不断培训中提高管理,不断创新中求发展”的积极奋斗和进取的企业家们,均可提出入会申请。

1.2xx企业家俱乐部是旨在增进企业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专业、优质的交流平台,提供商务洽谈、品位沙龙、主题研讨、旅游考察等服务,帮助会员提升自身价值、加强竞争优势与合作,实现会员价值最大化,为会员提供专业、亲和、超值的服务,让会员拥有与众不同的尊贵感受。

1.3 本俱乐部采用会员制的形式开展服务,会员的会籍限量发行,会员按本章程之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

1.4申请入会者须注册申请,由俱乐部秘书处根据本俱乐部准则,进行审核及办理会员入会事宜

1.5 会员条件

俱乐部会员:

(一) 良好的教育背景,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口碑;

(二) 在所从事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经济效益突出且有良好发展前景企业的管理者或极具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家等成功人士;

(三) 有加入企业家俱乐部的意愿;

(四) 同意遵守企业家俱乐部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

(五) 愿意履行企业家俱乐部会员的义务。

(六) 凡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在业界有突出业绩,并对本俱乐部有特殊支持和贡献者,可视为俱乐部会员;

2.1会籍的定义:本章程所指的会籍为本俱乐部的会员资格和身份,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2 会员会籍:凡年满18周岁之中外人士,均可申请本俱乐部的会员会籍。

2.3会籍的取得:

a申请人应真实填写《会员入会申请表》,提供本俱乐部规定的入会资料

b本俱乐部将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在收到入会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c经审核认可后,俱乐部与申请人签订《企业家俱乐部会员入会协议书》.

d俱乐部将会员通讯录给予申请人,申请人即时成为会员,享有本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也应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

2.4 入会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申请人申请时应向本俱乐部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入会申请表;

2.5会籍的期限:俱乐部对会员实行会员终身制的原则。

2.6会籍的取消:

a会员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籍:

有损害本俱乐部名誉或蓄意破坏本俱乐部声誉者;严重不遵守本俱乐部规定,经劝告仍不改正者;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b被取消会籍者,此后不再享有本章程规定的权利。

3.1 俱乐部举办系列研讨会,邀请资深企业管理学家、权威专家,就时政经融热点、项目管理和企业创新发展问题定期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与交流,全面提升企业家自身管理水平,挖掘企业家经营管理智慧,促进xx企业在不断改革创新中高速发展。

3.2 不定期举行系列实用培训课程和能力训练,为会员提供性价比高、实操性强的课程,提高会员从业素质,结合学术与实践,丰富实践经验及市场把握能力,提升

个人魅力。

3.3 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为会员提供便捷、即时、大容量、多层次的行业资讯服务。

3.4 俱乐部将不定期举办系列研讨会和发布会,邀请资深时政经融专家,就热点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探讨,为会员创造一个高水平的学术经验交流平台。

3.5 不定期组织优秀典型项目观摩活动。

3.6 与其他协会和组织进行友好交流与互动。

4.1会员的权利

a优先参与俱乐部举办的所有活动;

b免费定期教育培训;

c会员有权介绍亲友入会;

d 会员有权拒绝俱乐部安排会员应履行责任和义务之外的其它要求。

4.2会员的义务

a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

b会员有义务配合俱乐部安排的工作人员开展服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c 及时更新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提供对俱乐部及活动的各种意见建议;

5.1 俱乐部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执行机构,领导本俱乐部开展工作,俱乐部理事会由x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导和成功企业家组成,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总干事若干名,全部由选举或推荐产生。

5.2 理事会的职权是:

1、确定本俱乐部组织架构;

2、制定、审议内部管理制度;

3、决定理事长、秘书长和总干事等职位的人事任免;

4、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5、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5.3 理事会经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5.4 秘书处是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俱乐部的常务工作,设秘书长一名,总干事若干名,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5.5 理事长职权:

•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 代表本俱乐部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 处理章程实施中的重大事项。

5.6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理事长工作会议,商议由秘书处提交的工作计划和具体事项。

5.7 秘书长职权:

•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 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6.1 俱乐部经费来源:

1、x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拨款

2、俱乐部会员共同承担

3、捐赠及赞助

4、其他会务收入

6.2 本俱乐部资产管理需按国家规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6.3 会费主要用途:

• 相关管理费用;

• 俱乐部各项活动的开发、开展费用;

• 俱乐部宣传费用;

• 俱乐部持续发展的其他费用。

7.1 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经常务理事会一次审议通过。

7.2 俱乐部因故终止时,俱乐部网站将发布终止公告并通知会员,会员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即时会无条件终止。

8.1本章程解释权归俱乐部所有。

8.2与本章程有关的问题,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8.3常务理事会在必要时候可以制定单项决定,补充规定、实施细则等予以实施。

8.4 本章程自x企业家俱乐部公布之日起实施。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三

第一条名称

本社团的正式名称为: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

第二条性质

(一)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是环境工程职业学院从事足球运动的学生自愿组成的唯一的全院性的非营利性学生团体。

(二)环境工程职业学院足球俱乐部是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单位会员,接受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接受院军事体育部的指导。

第三条宗旨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政策。

(二)遵守《环境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三)团结全院足球爱好者,广泛开展足球运动,大力发展足球事业,为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足球运动水平和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四)加强各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努力完善学院足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足球组织管理水平的提高。

(五)积极参加正式比赛和活动,促进校际交流,增进与各个学校足球协会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

第五条 任务

根据学院体育方针、政策和《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统一组织、指导全院足球运动发展,推动足球运动普及和提高,代表学院参与校际足球比赛及其它活动,并通过必要活动,为足球运动项目的发展筹集资金。

第六条 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运动项目的管理;研究制定本运动项目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会员工作。

(二)管理本运动项目的各分院足球队。

(三)负责和指导本运动项目球队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的全院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和裁判法,负责本运动项目各类全院竞赛的管理。

(五)开展校际间的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对外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积极开展与本运动项目有关的活动和咨询服务,广开经费来源渠道,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七)搞好本会自身建设,广泛联系和团结学院各社团。

第七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举办校内、校际间足球比赛;组织社员到其他学校进行参观学习;进行足球训练,理论讲解等。

足球俱乐部根据广大成员要求,为保证球员每学期均能参加正规比赛,拟将足球联赛办为校内传统赛事,力争得到更多同学的支持与参与,提高足协的影响力。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四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xx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利用学校的体育资源,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的具有社会主义公益性特征的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有关俱乐部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培养广大青少年体育兴趣,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 俱乐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县体育局的管理和登记管理机关xx县民政局、物价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俱乐部地址:xx中学院内。

第六条 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各项目的训练活动。

(二)、俱乐部依据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武术、棒球、羽毛球等体育活动。

(三)、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七条 本俱乐部依法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本俱乐部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成员为7人,董事会由学校推选,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俱乐部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俱乐部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俱乐部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俱乐部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俱乐部的合并、成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俱乐部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俱乐部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本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俱乐部章程;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第十条 校长为俱乐部董事长,下设六名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说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俱乐部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学校党委书记任监事长。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俱乐部财务;

(二)、对董事会人员执行俱乐部职务时违犯纪律、法规或俱乐部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会人员行为损害俱乐部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须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俱乐部董事、主任及俱乐部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俱乐部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俱乐部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俱乐部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俱乐部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设办公室、财务部、竞训一部、竞训二部、后勤保障部。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凡拥护俱乐部章程,愿意参加某一项体育活动的青少年组织和个人,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加入俱乐部。

第二十八条 会员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会员享有的权利: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培训、比赛、交流等活动。

第三十条 俱乐部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俱乐部的决议,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安排;

(三)、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向俱乐部写同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不按时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对违反俱乐部章程或违法乱纪者,俱乐部有权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资金来源

(一)、国家、省、市三级体育彩票公益金。

(二)、团体和个人会员会费、培训成本费。

(三)、接受的捐赠、资助。

(四)、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委托项目资金。

(五)、为社会提供与业务相关的有偿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三十四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独立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三十五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三十八条 对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经董事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xx县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拒迫使俱乐部无法继续活动。

(二)、俱乐部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俱乐部宣告破产。

第四十二条 本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俱乐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xx县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xx县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省xx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董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xx县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五

第1条 xx企业家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附属xx院xx企业家创业联盟,为非盈利性组织。

第2条 俱乐部宗旨:取之所长,补之所短,共创辉煌。

交流创业经验,探寻合作发展;发挥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全下沙的人才和智力资源优势。

xx企业家俱乐部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执行理事2名,秘书长1名。

理事会下设3个部:内研部,企划部,业务拓展部。

(一)理事会

1、表决通过俱乐部的重大决策。

2、选举俱乐部理事会干部,推荐选举理事会成员。

3、确定本俱乐部机构设置和各机构负责人。

4、定期对会员进行考察。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监督会费的使用。

7、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

(二)内研部

1、负责起草文件及各种活动计划安排。

2、传达会议通知。

3、负责各种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保存。

4、作好会议及各项活动的记录。

(三)企划部

1、向理事会提交详细的活动方案。

2、收集有关俱乐部的信息和资料。

3、负责俱乐部各项活动通知的起草、书写、海报张贴等宣传活动。

4、负责大学生实践创业报的有关活动及计划。

(四)业务拓展部

1、收集信息,联系单位,为同学们的就业提供实践机会。

2、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加强沟通、交流。

3、负责市场调研,搜集市场信息。

4、开展各种营销活动。

(一)会员的权利

1、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

3、参与俱乐部内部事务的管理的权利。

4、对俱乐部会员、干部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的权利。

5、推荐他人入会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自觉遵守本俱乐部的章程,积极维护本部的利益、声誉。

2、积极参与本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俱乐部的发展献计献策。

3、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大学生形象。

4、对所推荐的会员负责。

本俱乐部实行责任制,实行理事长对俱乐部负责,副理事长对理事长负责,各部部长对副理事长负责,理事会统一安排工作,各部要各尽其职,组织安排好本部的各项工作。

1、各部负责人由推荐竞选后评定产生。

2、俱乐部干部要求:a.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b.对工作认真负责

c.有创新意识

3、俱乐部在活动中发现有能力者由理事会集体表决随时选拔,反之则随时撤换。

(一)理事长

1、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召开理事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监督俱乐部活动。

2、全面负责俱乐部工作,负责与外校及各协会进行交流活动,负责活动计划的实施。

(二)副理事长

协助理事长安排俱乐部的具体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

1、执行理事

讨论通过俱乐部的重大决定,并协助执行俱乐部的各项计划。

2、秘书长

监督完成工作,对各项活动提出建议。

3、a部长

具体安排各项工作,定时向理事会汇报工作,总结经验,交学期工作计划。

b副部长

协助部长搞好本部工作,管理本部成员,作好本部活动工作。

(一)交个人简历、个人申请,经俱乐部各部面试、综合考察,经理事会批准确定会员资格。

(二)交个人申请经俱乐部批准方可退会。

(三)在俱乐部表现积极者颁发“优秀会员证书”和“优秀俱乐部干部证书”。申请退会者及由于其他原因俱乐部取消会员资格者不发给此证书,会费一概不退。

(四)会员入会、退会均要通知其所在班级。

(一)俱乐部应建立经费收支帐目,由两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帐分开。俱乐部帐目包括资金来源,每项活动的开销等,并有原始凭证。

(二)俱乐部财务每学期至少一次向俱乐部重要成员公布财务状况,并接受监督。

(三)俱乐部财产为集体共有,俱乐部成员不得随意占有或处理。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六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xx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利用学校的体育资源,吸引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的具有社会主义公益性特征的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遵守国家有关俱乐部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精神,培养广大青少年体育兴趣,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 俱乐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潜山县体育局的管理和登记管理机关潜山县民政局、物价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俱乐部地址:潜山中学院内。

第六条 俱乐部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和各项目的训练活动。

(二)、俱乐部依据学校场地条件和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开展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田径、武术、棒球、羽毛球等体育活动。

(三)、完成有关部门委托的体育活动任务。

第七条 本俱乐部依法设立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是本俱乐部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成员为7人,董事会由学校推选,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本俱乐部的业务活动计划;

(二)、决定本俱乐部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决定本俱乐部的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本俱乐部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决定本俱乐部的合并、成立、变更、解散方案;

(六)、决定本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聘任或者解聘俱乐部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本俱乐部的副经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八)、决定制定本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决定修改俱乐部章程;

第九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

第十条 校长为俱乐部董事长,下设六名董事,协助董事长工作。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说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 出席董事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俱乐部设立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监察,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单位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学校党委书记任监事长。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俱乐部财务;

(二)、对董事会人员执行俱乐部职务时违犯纪律、法规或俱乐部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会人员行为损害俱乐部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须半数以上监事表决同意,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俱乐部董事、主任及俱乐部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 俱乐部设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俱乐部的正常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俱乐部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俱乐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俱乐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俱乐部副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六)、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七)、俱乐部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俱乐部设办公室、财务部、竞训一部、竞训二部、后勤保障部。

第二十四条 俱乐部董事长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俱乐部签署有关文件,行使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五条 体育指导员应热爱青少年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文化修养,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竞赛方法。

第二十六条 俱乐部对体育指导员实行聘任制,结合工作量给以适当补助。

第二十七条 俱乐部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凡拥护俱乐部章程,愿意参加某一项体育活动的青少年组织和个人,经申请批准后均可加入俱乐部。

第二十八条 会员实行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俱乐部会员享有的权利: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培训、比赛、交流等活动。

第三十条 俱乐部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俱乐部的决议,遵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二)、服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安排;

(三)、维护俱乐部的合法权益;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向俱乐部写同书面申请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不按时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对违反俱乐部章程或违法乱纪者,俱乐部有权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条 俱乐部资金来源

(一)、国家、省、市三级体育彩票公益金。

(二)、团体和个人会员会费、培训成本费。

(三)、接受的捐赠、资助。

(四)、接受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委托项目资金。

(五)、为社会提供与业务相关的有偿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俱乐部资金使用

(一)、维修场馆设施、添置器材设备。

(二)、俱乐部形象宣传。

(三)、开展培训、训练、比赛、业务交流等。

(四)、俱乐部工作人员、体育指导员补贴。

(五)、俱乐部办公活动经费及其他开支。

第三十四条 俱乐部资金管理

(一)、建立俱乐部专用银行账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侵占和挪用。

(二)、俱乐部资金独立核算,单独建立账目。

(三)、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核检查。

第三十五条 俱乐部活动要求

(一)、保证学生会员每周2-3次的俱乐部体育活动。

(二)、节假日积极组织有益的小型多样的体育竞赛和交流培训活动。

(三)、俱乐部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在俱乐部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体育指导员、工作人员、会员给以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章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以批评、警告、除名等处分。

第三十八条 对本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俱乐部修改的章程,须经董事会通过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潜山县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条 本俱乐部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董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 本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拒迫使俱乐部无法继续活动。

(二)、俱乐部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三)、俱乐部宣告破产。

第四十二条 本俱乐部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俱乐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潜山县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俱乐部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潜山县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xx省潜山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董事会。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潜山县民政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七

第一条 本组织定名为设计师俱乐部(英文名:)简称:。

第二条 本俱乐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会员制组织,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设计师培训xx部发起,由中装美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营运 , 并由网站 设立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工 作。

第三条 本俱乐部的活动和服务内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俱乐部的发展将与有关国际、国内专业机构接轨。

第四条 本俱乐部创立理念是:言必信、行必果;

本俱乐部创立宗旨是:以设计师为中心, 服务于广大业主,我们将始终 保持 协会机构秉承的 公益性、公正 性 和透明性 。

本俱乐部创立目的是:创导设计 师 职业道德、规范设计师作业流程、增强设计师话语权,为业主提供全面服务、坚决执行设计收费条约,不以免费设计方式招揽客户。

第五条 本俱乐部成立之宗旨在于促进 全国 设计师之间的交流、学习,倡导设计师的职业自律,打造一支高端室 内设计师队伍,促进设计师群体与国内外设计师、材料商、家居家具产品生产供应商以及住宅产业链相关的企业团体的交流、合作、联谊。

以网络和线下活动的方式,发挥网站以及俱乐部的整体综合优势,满足国内外建筑室内设计师及国内外材料、家居、家具生产供应商的特色消费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建筑室内设计师及住宅产业链延伸的各个行业,促进室内设计师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第七条 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其中个人会员分为:
普通会员 和 银牌设计师 会员、 设计师 会员、 金钻设计师 会员。

第八条 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从事室内设计的专业人士均可 申请普通会员 。

申请“银牌设计师”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中得一项 :(工作经验在3年以上)

一、 取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初级资格证书或者人保部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 的设计师;

二、 获得过市级设计师类奖项的设计师,包含媒体组织的各类奖项;

三、 各大专院校设计专业助理讲师以上级别的教师。

申请“设计师”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中的两项 :(工作经验在5年以上)

一、 取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人保部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的设计师;

二、 获得过省级设计师类奖项的设计师,包含媒体组织的各类奖项,以及全国性大奖的入围奖以上的设计师 ;

三、各大专院校设计专业讲师以上级别的教师。

申请“金钻设计师”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中的两项 :(工作经验在8年以上)

一、取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高级以上室内建筑师、建筑装饰设计师、住宅设计师、陈设设计师、建筑装饰设计师资格证书 或者人保部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的设计师 ;

二、 获得:金堂奖、筑巢奖、亚太奖、华鼎奖等行业主管单位评选的全国性各类设计大奖的设计师 ;

三、 三、作为各大专院校设计专业教授、系主任以上级别的教师 ;

四、其他在本行业内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设计人才可以破格入会。

第十条 团体会员入会条件:具有3名或3名以上银牌设计师 (其中必须具备 1名设计师 ) 的装饰设计企业方可申请入会。

第 九 条 凡符合入会资格的设计师可在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设计师xx部 网站上下载入会申请表,也可在 俱乐部领取。

一、认真填写申请入会会员信息表,用于建立会员服务档案。

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三、提交业绩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核。

五、领取会员证。(会员证是俱乐部会员的唯一身份证明)。

第十条 本俱乐部会员享有以下相应的服务。

一、享受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培训中心设计师xx部网 提供的相关服务。

二、参与俱乐部组织的以下活动。

普通设计师会员可以享受 :

1、协会主办的各种学习类免费专题沙龙,设计师风水沙龙、设计师红酒沙龙、设计师软装沙龙 等;

2、专业的职业推广和职业设计,帮助设计师职业成长;

3、会员设计师考取中装协证书或者参加各种收费培训班均享受9折优惠;

4、获得协会批准成立的材料商盟支持,并获得俱乐部统一规定的推荐报酬;

5、可以按照本级设计师参考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

银牌设计师会员:可以享受包含普通设计师的权益外

6、协会主办的各种公益类专题沙龙,例如业主见面会沙龙

7、不定期组织设计师与相关政府、行业高官商务招待会和交流会。

8、不定期组织主流传媒对设计师与名家专访。

9、优先参与全国各大出版社优秀设计作品集结出版项目。

10、入选培训中心人才库,通过官方网站向外发布、用以证明其专业能力和专业认可度。

设计师会员:可以享受包含普通设计师和银牌设计的权益外

11、设计成果新闻发布会及经验交流推广会。

12、参加金堂奖、华鼎奖等全国大奖华东、浙江地区启动仪式推广发布。

金钻设计师会员:可以享受包含普通设计师和银牌、设计师的权益外

13、聘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师培训中心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对于设计师考证具有评审权。

14、可以获得优先海内外优秀建筑室内设计作品展览交流会。

15、开通全国各大奖项申报直通车。

团体会员享受除银牌设计师会员全部待遇外,另外享受企业资质审批、升级等各方面的指导和办理。

三、有权对俱乐部的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 一 条 会员申请加入俱乐部,须向俱乐部提交本人真实、有效、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准确的填写会员登记表。

第十 二 条 会员在俱乐部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俱乐部的规章制度,接受俱乐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十 三 条 会员应严格遵守设计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俱乐部、中装协、中装美艺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十 四 条 会员应积极配合、踊跃参加俱乐部各项活动。

第十 五 条 会员不能利用俱乐部环境进行有损于俱乐部及其他会员权益的活动。

第十 六 条 在俱乐部及协议会员单位进行休闲、娱乐、消费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 七 条 会员不服从俱乐部管理安排,严重影响其他会员活动和权益,经批评拒不改正者,将被俱乐部清退。

第十 八 条 因客观原因,会员要求退出俱乐部,经协商一致,办妥退会手续,会员可以退会。

第十 九 条 在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俱乐部更新,以便于相关服务信息的及时准确送达。

第二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时,俱乐部将自动取消会员资格:

一、会员办理退会手续。

二、假报有关信息,滥用俱乐部资源。

三、做出严重损害俱乐部的行为。

四、有严重违背设计师职业操守的行为发生。

第二十 一 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制定的其他规则和管理办法中补充。

第二十 二 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 浙江 设计师俱乐部。

第二十 三 条 本章程自设计师俱乐部正式启动之日正式生效实施。

俱乐部地址: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8号楼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八

一、俱乐部性质:

本俱乐部成立于x年7月12日,是网友自发组织、自愿参加的群众活动组织;至目前为止是非营利性组织,以锻炼身体为目的的自由团体。本俱乐部采取会员制,每周举行两次打乒乓球的聚会活动,旨在组织广大喜爱乒乓球运动的网友互相了解,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二、会员须知:

(一)入会要求:

喜爱乒乓球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意愿和坚持不懈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俱乐部活动;凡自愿加入本俱乐部,年龄在18以上的社会合法公民,都可以通过来参加本俱乐部的活动即报名成为本部会员。

(二)经费交纳:

本俱乐部向会员收取会员费,每次活动会员自行支付场地使用费。所有经费全部用于本部活动开支,组织者不收取报酬。

(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有向俱乐部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有遵守俱乐部章程,维护俱乐部荣誉的义务;有按时交纳活动费用,服从组织者管理的义务;

(四)处罚

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遵守会员权力与义务的会员,视情节轻重由组织者给予开除本部或警告的处罚,直至被取消会员资格;不得辱骂、诽谤、诋毁会员球友,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谣言,违者不警告,一律直接除名,不得再加入我部。为保持俱乐部的活力与凝聚力,请各会员尽可能多参加每周的公会活动。连续三个月无故不参加公会活动,又无特殊情况说明的,将被取消会员资格。已缴纳的会员费不予退还。

三、组织管理机构:

本俱乐部组织负责人:、连天;负责人工作总助理一名:;管理人员四名:,对外统称乒乓球俱乐部管理委员会。财务情况将由总助理每月在网上向会员公示,并接受全体会员监督。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十九

为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人才、促进学校发展特成立槐树领学校“”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足球队)。

“”足球俱乐部隶属槐树领学校,受校长领导并设专人(2——3人)负责俱乐部工作。

1、 俱乐部的队员参加除训练、比赛以外的学校举行的教育教学活动。

2、 俱乐部队员的学籍如需转出、转入,必须经俱乐部批准方可到学校教务办理。

3、 俱乐部负责学校上课时间以外体育场的使用和管理。俱乐部建立初期和必要时学校给与一定的财力、物力投入,平时“以场养队”,自我发展。

4、 俱乐部工作人员与学校签定三年岗位聘任合同。

5、 俱乐部应有办公室和队员更衣室。俱乐部可以使用学校的体育训练器材。

6、 俱乐部聘请国安等足球俱乐部专业教练为名誉教练,必要时聘请专业教练员。

1、 俱乐部训练、比赛时间为每天下午课后1.5——2小时、周六、日上午或下午各2小时、寒暑假期间上午或下午2小时。

2、 俱乐部正式队员须填写申请表并有法定监护人和俱乐部负责人签字,法定监护人还须与俱乐部签定协议。

3、 俱乐部正式队员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检查,确认可以参加此项体育活动。俱乐部正式队员必须参加“平安学生综合保险”或其它更高级的保险。

4、 俱乐部正式队员必须努力遵守学校各项校规、校纪,必须努力学习各科文化知识,按时参加训练、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

5、 俱乐部应有训练计划、日志、俱乐部档案、队员个人档案,比较成熟时还需建立队徽、队歌。

6、 必要时俱乐部召开队员家长会并请家长观摩训练、比赛。

7、 对于不努力学习各科文化知识,多次违反校规、校纪;多次不参加训练、比赛、不服从管理;或经管理人员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队员俱乐部可以开除。

8、 俱乐部正式队员未经本俱乐部批准不能加入或转入其它俱乐部,违反者须交培训费、管理费10万元。

俱乐部积极发展对外联系,努力赢得丰台区体卫中心、区教委、区体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足球协会、国安足球俱乐部、以及中国足球协会等有关单位的支持和帮助。

努力目标:俱乐部为培养更多的孩子对足球产生兴趣,努力营造一定的足球氛围,让足球回归校园、回归原本,让孩子们获得快乐的童年以及少年生活,培养对足球有兴趣、有特长的学生在足球领域有所发展。

本章程解释权属足球俱乐部。

私人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篇二十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xx市青少年足球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足球俱乐部是路实验小学下属的一个以足球运动为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俱乐部以“快乐足球,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做好人,读好书,踢好球”为个人提升目标,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普及足球知识技能,培养足球兴趣爱好,增强拼搏向上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足球后备人才。

第四条 俱乐部由学校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及校园足球办公室构成。

第五条 校园足球领导小组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校园足球办公室是俱乐部常设工作机构。

第六条 校园足球办公室负责运动队的组建和教练员的管理,协调各年级部和球队之间的关系,督促检查球队日常训练工作,比赛、活动期间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七条 教练组是足球队伍的教育者、训练者和管理者。教练员的职责是培养具有凝聚力强、纪律性好、竞技水平高的优秀足球运动员和队伍。

第八条 俱乐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并实施年度、阶段、周和课时的训练计划。

第九条 俱乐部教练员应持证上岗,积极参加各类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及学校的业务考核。

第十条 俱乐部要加强对训练和比赛的教科研工作,及时就运动员的技战术、身体素质水平和球队的整体水平做出客观评价,以利调整训练计划,更好地调控和指导训练。

第十一条 俱乐部要注重医务监督和伤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运动员伤病的发生。

第十二条 俱乐部要注重与外界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教练员应与其他教练员、新闻媒体、家长之间建立一种互相尊重、相互理解和互相支持的良好关系。

第十三条 俱乐部要积极参加各种足球运动和比赛,传播足球运动知识,举办校园足球文化节、足球派对等主题活动,团结广大的足球兄弟学校,搞好对外友谊交流等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四条 俱乐部为会员制,据上级要求按月收取会费。(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五条 会员入会条件: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本校或外校学生经考核均可入会:1、热爱足球运动,性别不限,身体健康,自愿加入足球俱乐部;2、认可本章程的所有内容;3、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按时参加俱乐部活动(如有事需请假);4、填写《队员登记表》和《会员承诺书》。

第十六条 会员权利 1、会员享受日常训练、比赛的权利;2、参加会员联谊会、交流会的权利;3、会员享有对俱乐部工作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4、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七条 队员义务 1、遵守俱乐部章程,接受并执行俱乐部分配的各项任务;2、积极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服从教练员的安排、指导,尊重裁判;3、队员间互相学习,团结合作,相互促进,共同提高;4、维护俱乐部集体荣誉,不得擅自注册转会。

第十八条 会员解除 1、本人要求退会;2、文化成绩明显落后;3、不能正常参加球队日常训练者;4、严重违反俱乐部纪律。

第十九条 梯队建设 1、结合上级文件精神,一般以两年为一个分界点组建校级队,队员按相关要求注册;2、实行班班有足球队,认真组织各年级部的班级比赛;3、各班足球队教练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兼任;4、校级队伍教练员实行循环聘任制。

第二十条 俱乐部活动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家长委员会、社会力量提供保障,有学校财务处和校园足球办公室规范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为了会员的个人安全,入会前本人必须办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日常训练和比赛中必须配备护具,做好、做足准备活动。

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俱乐部不承担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