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是指直接接触病人,对病人进行实际的观察。如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学科属于临床医学。从医院内部分工来说,则分为临床、医技、行政、工勤等部门。临床科室是医院的主体,它直接担负着对病人的收治、诊断、治疗等任务;临床人员包括直接参与治,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试题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试题3篇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试题篇1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
二、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
三、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四、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五、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六、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七、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摄氏度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八、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九、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十、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
十一、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账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试题篇2
徐州市人民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三、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五、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超过2000毫升以上)》,并经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科批准,申请单必须由血库留存备案。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时间内报医务科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名,医务科及总值班备案。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
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九、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十、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立即通知血库,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血库保存。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备案。
徐州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
徐州市人民医院医 务 科
2008年1月1日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试题篇3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登记制度
1、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2、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针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治疗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3、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由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申请单填写规范,字迹清晰,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禁止电话和口头备血。
4、用血申请分级管理详见《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5、需急救用血时,在用血事后按以上要求补办相关手续。
6、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风险,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7、为了更好地开展成分输血,凡输注全血一律要经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根据用血制度履行申报手续,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教科及业务院长批准(急诊用血例外)。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输血科不得发血。
8、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及时通知临床,确认备血量,由主治医生和病人或病人家属签名后,与市中心血站联系相应血液,并及时将联系进展通知临床。
9、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及亲友互相献血工作。
10、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中心血站或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