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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2年国家土地督察我县情况范文(通用5篇)

时间:2022-05-11 20:00:02 来源:网友投稿

情况是一个名词,读音为qíng kuàng,是指情形,情景。出自《堕及妻赵氏墓志》。情况也有指事情的来龙去脉等意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听取2021年国家土地督察我县情况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听取2021年国家土地督察我县情况5篇

第一篇: 听取2021年国家土地督察我县情况

国家土地总督察公告第2号--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的公告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土地总督察公告第2号

【发布部门】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9.04.21

【实施日期】2009.04.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土地总督察公告

(第2号)

200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土地督察局面巩固,持续拓展,工作成效明显。为了使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国家土地督察工作,现将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土地总督察 徐绍史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国家土地督察公告

(2008年)

前言

2008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在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配合和支持下,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不断巩固、持续拓展土地督察工作局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坚守红线,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始终把加强督察区域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多种措施督促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

--通过日常巡查、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同开展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新机制试点、督促省级人民政府与地市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参与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方式,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积极配合并参与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和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的2007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抽查工作。

--开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督察,采取召开督察区域座谈会、建立土地利用计划季报制度、实地检查评估等多种形式跟踪、督促各地做好土地利用计划分解下达和使用工作,掌握各地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使用进度及结构。

通过以上工作,基本掌握了各省(区、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总结了地方土地管理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针对监督检查中部分地区存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制度不健全、考核措施不落实等问题,提出了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地方党委、政府对严格耕地保护的认识,完善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二、突出重点,推进违规违法问题专项督察

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根据媒体披露、群众举报、实地巡查等所掌握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9个省(区、市)、66个市(县、区)开展专项督察,实地巡查地块228宗,涉及土地面积2346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1696公顷,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6个省发出整改意见,要求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纠正整改。

有关省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纠正整改工作。截至2008年底,各地共清理违规违法行为183件,立案175件,结案167件;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26.7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107万平方米,罚款6475万元,复垦耕地面积2126公顷,行政处分65人,党纪处分21人,追究刑事责任10人。

--针对海南省海口市和文昌市存在严重“以租代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根据有关方面反映,并经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核实,香港骏豪集团在海南省海口市大规模租地建设高尔夫球场、海口市秀英区“以租代征”建生态体育公园、文昌市“以租代征”建航天新居和热带观光园。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向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国土资源部暂停海口和文昌两市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执行。海南省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整改,海口市人民政府向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作书面检讨,对秀英、龙华两个区政府的领导班子以及相关的两个镇政府给予通报批评,文昌市纪委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批评。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对骏豪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了非法占用的 42.1公顷土地,并罚款421万元。

--针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圆明新园项目违法用地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根据群众举报并经实地调查核实,浙江省东阳市将横店圆明新园项目拆分为7个项目并自行核准,规划用地411公顷,其中206.44公顷(其中农用地194.22公顷,含基本农田70.49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整改意见。国土资源部发文暂停执行东阳市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浙江省人民政府积极督促整改,东阳市委、市政府撤销了“横店圆明新园项目筹建工作协调小组”,终止了政府组织实施圆明新园项目行为,撤销了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圆明新园鸿慈永祜工程等7个项目的核准文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针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干警在农村圈地建别墅的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根据互联网披露信息,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河北省石家庄市多名公安干警在鹿泉市骗取宅基地批准并超面积、异地建设别墅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核查,并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河北省人民政府进行依法处理,并对全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中的类似问题进行清理,严格宅基地审批管理。河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恢复土地原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分。目前,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正在跟踪督促处理。

--针对吉林省东辽县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违规设立经济开发区和“未批先用”等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经实地调查后向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吉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撤销了违规设立的工业园区及违规文件,6宗违规用地案件全部结案,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完善了耕地保护和开发区用地管理,整改工作基本到位。

--针对山东省茌平县信发铝电集团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根据群众举报并经调查核实,山东省人民政府未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茌平县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 90.67公顷;信发铝电集团未经批准非法占地186.67公顷,涉及基本农田173.33公顷;信发铝电集团建设项目大部分属于国家明令限制和禁止类用地项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出整改意见书,国土资源部暂停茌平县2008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处理。茌平县委、县政府向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作书面检查,复耕土地86.5公顷,对信发铝电集团罚款4418.5万元,对相关违法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其中行政记过处分1人(副厅级),行政记大过处分3人,降级处分1人,撤职1人,党纪处分12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

--针对山东省德州市违规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开展专项督察。根据群众举报并经调查核实,山东省德州市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规占用基本农田,擅自扩大开发区用地规模,违规新设工业园区,国

第二篇: 听取2021年国家土地督察我县情况

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检查组领导: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XX市委、市政府,向莅临我市验收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向国家土地督察X局长期以来对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向各位领导简单介绍一下XX的基本情况。XX位于XX省西北部,汉水中游。历史上,XX以汉水为界,南北两岸的襄城及樊城二城,隔汉江相望。1949年两城合二为一称X市。2010年12月9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X市正式更名为XX。现辖X、X、X三个县级市,X、X、保X三个县,X、X、X三个城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X旅游经济开发区。全市版土面积1.9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88.8万人,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120平方公里,人口120万人。

XX是XX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是XX省除X市之外的第二大城市,是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三条铁路和四条高速公路在此交汇,境内两座机场开通了国内多条航线,还有中国内陆河流的“黄金水道”,现已形成“铁、水、公、空”立体交通网络;XX农业资源十分丰富,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大型商品粮基地,粮食年产量占全国的1%,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条件优越;工业基础较好,XX是重要的汽车制造业基地、新兴的火力发电基地、“中国织造名城”和三线军工企业聚集地。

XX是一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距今已有2800多年的建城史,拥有丰富的人文资源和自然景观。东汉光武帝刘秀在这里诞生。一代名相诸葛亮在XX城西13公里处的古隆中寓居10年,成就了著名的《隆中对》。《三国演义》120回中有32回发生在XX。XX养育过楚国诗人宋玉,战国时期政治家伍子胥,唐代诗人杜审言、孟浩然、张继和宋代书法家米芾等文化名士,留下了诗仙李白、诗圣杜甫等历史贤达雅士的足迹和传颂千古的诗章。

XX名胜古迹众多,自然风光优美,境内有国家级、省级风景区36处,其中古隆中为国家4A级风景区。XX先后被国家授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魅力城市”等称号。所以,热诚欢迎验收组各位领导来XX检查指导工作的同时,领略XX的历史沉淀和风土人情。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受市长别必雄同志委托,汇报我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自今年4月9日开始,25日结束,历时15天时间。4月26日,驻我市督察组将督察情况进行了初步反馈。8月29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王广华局长、高伟副局长及省国土厅一行,专程来我市正式通报了土地例行督察有关情况。初步反馈和正式通报中,都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做法和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察期间,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前行动,在武汉督察局的指导和帮助下,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整改。截至目前,督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已经按照《督察意见书》整改要求得到整改和纠正,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例行督察的成效已经显现。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下发我市的《例行督察意见书》中,共反映各类违法违规用地260件。其中内业核查问题62个,外业核查违法图斑198个。截至目前,督察中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都已经得到整改和纠正。具体整改情况为:

(一)补充耕地已经开发整理到位。

涉及到我市襄城区卧龙镇官山村一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补充耕地面积不足的问题,襄城区政府及时拨付了开发整理资金,将未补充到位的耕地足额补充到位。10月14日,市国土局对该项目重新组织了验收。同时,市国土局责令襄城国土分局作出书面检查。针对此类问题,我市于7月13日至7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就此项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并要求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不得立项进行整治开发,耕地指标不得用于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

(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问题已经纠正。

此类问题涉及我市共10宗,涉及面积35.4163公顷。其中老河口市1宗,襄城区7宗、樊城区2宗。整改期间,违规批准的文件已经全部予以撤销,10宗地全部进行了查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处理。整改中,襄城区对其中1宗地进行了拆除复耕;老河口市和襄城区在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将所涉及的地块重新组卷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樊城区在规划修编中,已将2宗在基本农田地上批准设施农用地的地块调整为一般农田。同时,市国土局及襄城国土分局出台了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的相关制度,全面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土地供应和出让金收支管理得到规范。

一是东风汽车股份公司1宗低价出让土地问题。由于该宗地原属XX区所辖米庄镇,2010年12月挂牌出让该宗地时,土地出让底价按照原XX区工业地价低价9.6万元/亩执行。2011年3月8日XX人民政府下发XX政发〔2011〕12号文之后,将该区域纳入市区基准地价范围。例行督察期间,我市已将该问题向武汉督察局提供了相关资料,并做了解释说明,得到武汉督察局的认可。

二是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仅有谷城县阳城房地产公司一宗,因项目受谷山公园规划影响,规划部门需要重新调整细部规划,目前正在调整之中,谷城县人民政府承诺年底前将规划调整到位,并交地供地以外,其余项目已全部足额补缴了土地出让金。整改期间,全市共补交土地出让金21宗,补缴金额23995.45万元。同时,我市襄州区等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出让金收入征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的审查把关和出让金收支管理行为。

(四)土地批而未供的问题已着手解决。

这一问题主要涉及老河口市。对此问题,市政府已责成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一是对符合区位调整的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区位调整,整改期间已调整面积1617.26亩。二是研究具体拆迁工作方案,加快实施征迁工作,加速批而未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10月18日,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快征地拆迁进度、调整盘活等措施,切实提高供地率。

(五)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已经得到纠正和规范。

一是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按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办理土地登记的问题。涉及枣阳市6宗,宜城市和保康县各1宗。整改期间,权属来源不合法的土地登记手续已经全部予以撤销。枣阳、宜城和保康均已补办了相关的土地征收手续。二是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涉及到我市襄城区和襄州区各1宗。整改期间,两地已经全面开展了土地抵押融资项目清理工作。其中,襄州1宗设定抵押登记于11月到期后,终止了抵押登记行为。同时,襄州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加强抵押登记的管理。襄城区一宗政府储备土地,收储前为军事用地,由于收储土地在未供地前无法确定土地用途,因此,用途只能按照收储前的用途确定。整改期间,已将此问题向政府储备中心进行了通报,并敦促尽快确定该宗地的土地用途。

(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得到处理。

截至目前,例行督察通报我市的违法用地中,符合立案条件的195宗,已立案195宗,涉及面积528.8331公顷,立案率100%。结案190宗,涉及面积518.7398公顷,结案率97.4%。申请强制执行102宗,涉及土地面积262.0938公顷,收缴罚没款4319.8986万元。整改期间,根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性质、情节等情况,分类进行了处理。一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按照拆除复耕的方式进行整改。全市共拆除27宗,拆除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38220平方米,其中复耕土地面积9.74公顷。二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采取没收方式进行整改。全市共没收122宗,没收建筑物及其他设施1876230.69平方米。同时,我市在对人对事处理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完善用地手续。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卷上报94宗,涉及土地面积251.161公顷。已获审批75宗,涉及土地面积204.3704公顷,供地57宗,供地面积175.1343公顷。

(七)规划修编和区位调整已整改到位。

关于驻点督察期间,我市枣阳、老河口两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经XX政府批准问题。整改期间,老河口市和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于2012年6月1日和2012年7月2报经XX人民政府批准,并经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和备案。

关于南漳县1宗超出国家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区位调整的问题。被调出的地块在遥感影像中显示有平整土地的迹象,原因为该宗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地上附属物进行了清理造成的。目前,该宗地仍然保持原状,无任何非农建设行为。

二、整改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此次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和多个部门,整改工作中,我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开展整改,通过政府督办和媒体跟进等多种措施,促进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明确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5月4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别必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建设、规划、房管、国土、监察、土地储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5月30日,全市召开了高规格的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别必雄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要抢抓在正式反馈和检查验收两个时间节点前,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会上还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这次例行督察查处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问题涉及到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整改第一责任人。6月6日,市政府以电报形式,将各项整改任务下发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随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层层召开整改动员会,层层分解任务,并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细则,落实具体整改措施。8月29日,武汉督察局来我市通报例行督察情况后,市政府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按照通报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全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10月22日至23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对我市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参加督导和验收的领导对我市的重视程度、整改措施、长效机制建设及整改成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对前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10月30日,我市召开例行督察整改后续工作部署会,通报了督导、验收有关情况,并针对前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一对照例行督察意见书整改要求,再一次进行了梳理,检查每一个问题是否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正式验收工作及整改卷宗的整理工作提出了统一要求,确保以最好的整改效果和最佳的状态迎接检查验收。

(二)边查边改,争取整改工作的主动性。

为在整改时间和工作上争取主动,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边接受督察,边进行整改。针对初步反馈的问题,我市组织发改、国土、建设、规划、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内业问题逐个进行梳理,对外业问题进行实地踏勘,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提前展开整改工作。枣阳、老河口等地规划修编未及时报备,督察期间,及时报批了规划修编方案,对规划数据进行了报备;宜城、襄州等地在督察期间对部分批而未供的项目,积极完善了供地手续。通过努力,前期整改工作的实效得到了督察局领导的认可,一些问题在第一时间得以消化。整改中,我市各级基层政府及国土部门及时与武汉督察局取得联系,寻求问题的整改办法,一批复杂的难以整改的问题,在沟通汇报中取得了督察局的支持与帮助,使问题得到妥善的处理。正是由于提前启动了整改工作,使得很大一批问题,在例行督察正式通报前就已经整改到位。

(三)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开展整改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将整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在政府主导下,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主动配合开展查处整改工作。需要对人进行处理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落实;需要解决资金的问题,财政部门和城投公司及时协调落实;需要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公安、城管等部门积极配合。6月20日,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城管、法院、建设及乡镇办事处共计300多人,分别对荣发建材、守纲砖厂两个违法项目实施了拆除,违法当事人荣发建材被拆除的经济损失达到2千万以上,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为纠正补充耕地不足的问题,襄城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从区财政拿出资金,及时对卧龙镇官山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返工,区政府领导亲自到一线抓落实,使耕地面积补充不够的问题得以及时纠正。

(四)强化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中,按照市长别必雄的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半个月上报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并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全程参与督办落实和检查验收工作,每月对全市的整改进度进行一次总结和通报。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难度大的违法违规项目下达《督办通知书》,规定整改的时限,限期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市政府共下达《督办通知书》20多份。与此同时,市政府组织《XX日报》和XX电视台两大主流媒体的《聚焦落实》栏目,选取两个违法用地项目进行曝光,对违法用地的成因进行深入剖析,并对基层政府落实市政府督办通知情况进行了质询。面对镜头,两个乡镇主要领导承诺一周内整改到位。随后,媒体进行跟踪报导,两处违法占地项目,均在规定期限内得以拆除和复耕。新闻媒体的介入,既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又震慑了违法行为,为全市整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了整改工作深入有效的开展。

8月20日至23日,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了一次例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办检查,通过政府督办的形式,督导各地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11月5日至8日,我市又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了一次例行督察整改交叉检查,相互对照检查整改是否落实到位,整改卷宗整理是否规范齐全,通过此举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卷宗的规范,为正式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例行督察取得的成效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我市紧抓例行督察整改的契机,将整改工作与对责任人警示教育相结合,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督察成效逐渐显现。这次在我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我市最大的收获是:把接受例行督察的被动性,变为广大基层干部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例行督察成效逐渐显现。

通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警示谈话,教育和警示广大基层干部增强依法用地的责任意识。整改期间,全市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起;提出党纪政纪处分41人,落实40人。其中正科级干部7人,副科级干部8人,科级以下干部25人。共对12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其中地方政府负责同志7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5人。被诫勉谈干部中,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7人,科级以下干部2人。整改期间,还对1个因违法用地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经历了例行督察的洗礼,全市广大基层干部普遍受到了教育,市领导更是触动很大。今年5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带队,专门到国土资源局开展调研,听取汇报。市长别必雄也在多个场合就国土工作“如何提高认识”、“如何规范管理”、“如何整改纠正”提出要求,真正把土地管理工作挂在嘴上,拿在手上。11月9日,我市召开高规格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议,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全部到会。会上,市长别必雄分析了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结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指出我市当前土地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切实提高用地保障能力的具体措施。别必雄还强调,一定要加大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力度,确保例行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通过检查验收。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大对2012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发现的违法用地整改力度,采取选择性补办供应一批、重点拆除复耕一批、规范完善一批的措施,确保全市违法用地控制在底线范围内。正是由于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基层干部依法用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显著提高,从今年的执法监察巡查的情况看,全市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明显减少。

(二)土地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得到完善。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一批土地管理长效制度措施。例行督察整改期间,我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土地管理长效机制,这些机制、制度涵盖了土地管理工作的各项业务,通过这些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全市土地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在土地节约集约管理方面,今年5月,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市“清闲置,挖潜力,促发展”专项行动,并于8月4日出台了《关于提高用地标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对引导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囤地炒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在规划管理方面,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范土地规划管理工作。

在征地管理方面,市国土局在出台《关于切实规范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结合例行督察中反映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

在地籍管理方面,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土地登记流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襄州区等地结合例行督察工作,出台了规范土地抵押登记方面的管理制度。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数据套合技术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数据库,将数字化管理应用于规划修编、征地管理、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

在执法监管方面,市政府今年组织开展了 “三小企业”清理工作,放大了2011年全市开展的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春雷”行动的成效;在已经出台的《XX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施细则》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通知》,强化了动态巡查制度的落实,对土地管理较为薄弱的区域,市政府直接派员实行驻点巡查,有效地控制了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二是丰富了土地管理考核考评机制。例行督察期间,市政府借此东风,丰富了土地利用管理考核机制的内容。将以往单一的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违法用地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向节约集约用地、地耗指标、批后监管等方面深入和延展,通过对县(市)区政府进行土地指标考评,促进土地管理工作。

以上汇报了我市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整改取得的一些成效,我们感到例行督察的效果已经显现,但与验收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截至目前,还有个别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比如,还有一宗土地因规划部门正在调整细部规划,导致出让金尚未征收到位;少数应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尚未拆除彻底;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虽然处罚到位,但是由于受用地指标的限制,用地手续还未完善到位等。

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整改到位。另一方面,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土地管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跨越式发展与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坚决落实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这四条线不能碰。一是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科学发展意识,变被动地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自觉主动地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管理土地。二是严把土地供应关。在已经建立和完善供地制度、临时用地审批制度基础上,狠抓制度的落实,杜绝在用地审批过程中,再次出现违法违规供地行为的发生。三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细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加快已批土地的供应和利用,同时拓展思路,向内挖潜,盘活存量,充分利用闲置地,积极推进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四是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同时严把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关,确保数量和质量双达标。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在预防土地违法上下功夫,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立足于执法监察关口前移,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解决在事前,降低事后查处的难度和成本,推进土地利用与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最后,恳请滇昆专员和验收组的各位领导,在检查验收我市整改工作期间,对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便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和借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中尚存的不足,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以促进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同时,希望大家工作之余留出一定宝贵时间,领略我们XX的三国文化、古城风貌和山水风光。祝愿验收组的各位同志在XX工作期间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

第三篇: 听取2021年国家土地督察我县情况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发布《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

作者机构:无

来源:中国招标

ISSN:1004-2415

年:2009

卷:000

期:032

页码:30

页数:1

中图分类:F832.31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督察工作;办公室;土地;总督;《规范》;实施程序;成果应用;质量控制

摘要:近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向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下发《关于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正式印发《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对例行督察的工作内容、实施程序和要求、成果应用、质量控制等进行规范。

第四篇: 听取2021年国家土地督察我县情况

某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内容摘要】
  一、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补充耕地已经开发整理到位。
  (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问题已经纠正。
  (三)土地供应和出让金收支管理得到规范。
  (四)土地批而未供的问题已着手解决。
  (五)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已经得到纠正和规范。
  (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得到处理。
  (七)规划修编和区位调整已整改到位。
  二、整改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例行督察取得的成效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正文】
  尊敬的x专员及各位检查组领导: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xx市市委、市政府,向莅临我市验收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同时,向国家土地督察xx局长期以来对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热心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向各位领导简单介绍一下xx市的基本情况。xx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汉水中游。历史上,xx以汉水为界,南北两岸的襄城及樊城二城,隔汉江相望。1949年两城合二为一称xx市。XX年12月9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xx市正式更名为xx市。现辖枣阳、宜城、老河口三个县级市,谷城、南漳、保康三个县,襄州、襄城、樊城三个城区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鱼梁洲旅游经济开发区。全市版土面积 万平方公里,总人口 万人,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120平方公里,人口120万人。
  xx是湖北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是湖北省除xx市之外的第二大城市,是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三条铁路和四条高速公路在此交汇,境内两座机场开通了国内多条航线,还有中国内陆河流的“黄金水道”,现已形成“铁、水、公、空”立体交通网络;xx农业资源十分丰富,是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大型商品粮基地,粮食年产量占全国的1%,发展现代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条件优越;工业基础较好,xx是重要的汽车制造业基地、新兴的火力发电基地、“中国织造名城”和三线军工企业聚集地。
  xx是一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距今已有2800多年的建城史,拥有丰富的人文资源和自然景观。东汉光武帝刘秀在这里诞生。一代名相诸葛亮在xx城西13公里处的古隆中寓居10年,成就了著名的《隆中对》。《三国演义》120回中有32回发生在xx。xx养育过楚国诗人宋玉,战国时期政治家伍子胥,唐代诗人杜审言、孟浩然、张继和宋代书法家米芾等文化名士,留下了诗仙李白、诗圣杜甫等历史贤达雅士的足迹和传颂千古的诗章。
  xx名胜古迹众多,自然风光优美,境内有国家级、省级风景区36处,其中古隆中为国家4A级风景区。xx先后被国家授予“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魅力城市”等称号。所以,热诚欢迎验收组各位领导来xx检查指导工作的同时,领略xx的历史沉淀和风土人情。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受市长别必雄同志委托,汇报我市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我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自今年4月9日开始,25日结束,历时15天时间。4月26日,驻我市督察组将督察情况进行了初步反馈。8月29日,国家土地督察xx局王广华局长、高伟副局长及省国土厅一行,专程来我市正式通报了土地例行督察有关情况。初步反馈和正式通报中,都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的做法和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察期间,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前行动,在xx督察局的指导和帮助下,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整改。截至目前,督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已经按照《督察意见书》整改要求得到整改和纠正,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例行督察的成效已经显现。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下发我市的《例行督察意见书》中,共反映各类违法违规用地260件。其中内业核查问题62个,外业核查违法图斑198个。截至目前,督察中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都已经得到整改和纠正。具体整改情况为:
  (一)补充耕地已经开发整理到位。
  涉及到我市襄城区卧龙镇官山村一个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补充耕地面积不足的问题,襄城区政府及时拨付了开发整理资金,将未补充到位的耕地足额补充到位。10月14日,市国土局对该项目重新组织了验收。同时,市国土局责令襄城国土分局作出书面检查。针对此类问题,我市于7月13日至7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就此项工作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清理,并要求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不得立项进行整治开发,耕地指标不得用于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
  (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问题已经纠正。
  此类问题涉及我市共10宗,涉及面积 公顷。其中老河口市1宗,襄城区7宗、樊城区2宗。整改期间,违规批准的文件已经全部予以撤销,10宗地全部进行了查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处理。整改中,襄城区对其中1宗地进行了拆除复耕;老河口市和襄城区在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后,将所涉及的地块重新组卷上报至省国土资源厅;樊城区在规划修编中,已将2宗在基本农田地上批准设施农用地的地块调整为一般农田。同时,市国土局及襄城国土分局出台了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的相关制度,全面规范临时用地审批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土地供应和出让金收支管理得到规范。
  一是东风汽车股份公司1宗低价出让土地问题。由于该宗地原属xx区所辖米庄镇,XX年12月挂牌出让该宗地时,土地出让底价按照原xx区工业地价低价 万元/亩执行。XX年3月8日xx市人民政府下发xx政发〔XX〕12号文之后,将该区域纳入市区基准地价范围。例行督察期间,我市已将该问题向xx督察局提供了相关资料,并做了解释说明,得到xx督察局的认可。
  二是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截至目前,仅有谷城县阳城房地产公司一宗,因项目受谷山公园规划影响,规划部门需要重新调整细部规划,目前正在调整之中,谷城县人民政府承诺年底前将规划调整到位,并交地供地以外,其余项目已全部足额补缴了土地出让金。整改期间,全市共补交土地出让金21宗,补缴金额 万元。同时,我市襄州区等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出让金收入征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土地供应的审查把关和出让金收支管理行为。
  (四)土地批而未供的问题已着手解决。
  这一问题主要涉及老河口市。对此问题,市政府已责成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一是对符合区位调整的批而未用土地进行区位调整,整改期间已调整面积 亩。二是研究具体拆迁工作方案,加快实施征迁工作,加速批而未供土地的有效开发利用。10月18日,老河口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加快征地拆迁进度、调整盘活等措施,切实提高供地率。
  (五)土地登记和抵押融资已经得到纠正和规范。
  一是未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直接将集体建设用地按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办理土地登记的问题。涉及枣阳市6宗,宜城市和保康县各1宗。整改期间,权属来源不合法的土地登记手续已经全部予以撤销。枣阳、宜城和保康均已补办了相关的土地征收手续。二是土地违规抵押融资问题,涉及到我市襄城区和襄州区各1宗。整改期间,两地已经全面开展了土地抵押融资项目清理工作。其中,襄州1宗设定抵押登记于11月到期后,终止了抵押登记行为。同时,襄州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加强抵押登记的管理。襄城区一宗政府储备土地,收储前为军事用地,由于收储土地在未供地前无法确定土地用途,因此,用途只能按照收储前的用途确定。整改期间,已将此问题向政府储备中心进行了通报,并敦促尽快确定该宗地的土地用途。
  (六)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得到处理。
  截至目前,例行督察通报我市的违法用地中,符合立案条件的195宗,已立案195宗,涉及面积 公顷,立案率100%。结案190宗,涉及面积 公顷,结案率 %。申请强制执行102宗,涉及土地面积 公顷,收缴罚没款 万元。整改期间,根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性质、情节等情况,分类进行了处理。一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块,按照拆除复耕的方式进行整改。全市共拆除27宗,拆除建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38220平方米,其中复耕土地面积 公顷。二是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采取没收方式进行整改。全市共没收122宗,没收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平方米。同时,我市在对人对事处理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完善用地手续。截至目前,全市共组卷上报94宗,涉及土地面积 公顷。已获审批75宗,涉及土地面积 公顷,供地57宗,供地面积 公顷。
  (七)规划修编和区位调整已整改到位。
  关于驻点督察期间,我市枣阳、老河口两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尚未经xx市政府批准问题。整改期间,老河口市和枣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于XX年6月1日和XX年7月2报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和备案。
  关于南漳县1宗超出国家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区位调整的问题。被调出的地块在遥感影像中显示有平整土地的迹象,原因为该宗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地上附属物进行了清理造成的。目前,该宗地仍然保持原状,无任何非农建设行为。
  二、整改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此次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和多个部门,整改工作中,我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开展整改,通过政府督办和媒体跟进等多种措施,促进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明确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5月4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别必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建设、规划、房管、国土、监察、土地储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5月30日,全市召开了高规格的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别必雄市长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市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要抢抓在正式反馈和检查验收两个时间节点前,将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会上还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是这次例行督察查处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问题涉及到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整改第一责任人。6月6日,市政府以电报形式,将各项整改任务下发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工作。随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层层召开整改动员会,层层分解任务,并针对反馈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细则,落实具体整改措施。8月29日,xx督察局来我市通报例行督察情况后,市政府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按照通报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确保全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工作。
  10月22日至23日,国家土地督察xx局对我市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导,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参加督导和验收的领导对我市的重视程度、整改措施、长效机制建设及整改成效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同时,对前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10月30日,我市召开例行督察整改后续工作部署会,通报了督导、验收有关情况,并针对前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一对照例行督察意见书整改要求,再一次进行了梳理,检查每一个问题是否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对正式验收工作及整改卷宗的整理工作提出了统一要求,确保以最好的整改效果和最佳的状态迎接检查验收。
  (二)边查边改,争取整改工作的主动性。
  为在整改时间和工作上争取主动,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边接受督察,边进行整改。针对初步反馈的问题,我市组织发改、国土、建设、规划、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内业问题逐个进行梳理,对外业问题进行实地踏勘,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提前展开整改工作。枣阳、老河口等地规划修编未及时报备,督察期间,及时报批了规划修编方案,对规划数据进行了报备;宜城、襄州等地在督察期间对部分批而未供的项目,积极完善了供地手续。通过努力,前期整改工作的实效得到了督察局领导的认可,一些问题在第一时间得以消化。整改中,我市各级基层政府及国土部门及时与xx督察局取得联系,寻求问题的整改办法,一批复杂的难以整改的问题,在沟通汇报中取得了督察局的支持与帮助,使问题得到妥善的处理。正是由于提前启动了整改工作,使得很大一批问题,在例行督察正式通报前就已经整改到位。
  (三)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开展整改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构建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将整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各相关部门在政府主导下,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主动配合开展查处整改工作。需要对人进行处理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落实;需要解决资金的问题,财政部门和城投公司及时协调落实;需要做好违法建设拆除工作的,公安、城管等部门积极配合。6月20日,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组织公安、城管、法院、建设及乡镇办事处共计300多人,分别对荣发建材、守纲砖厂两个违法项目实施了拆除,违法当事人荣发建材被拆除的经济损失达到2千万以上,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震慑作用。为纠正补充耕地不足的问题,襄城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从区财政拿出资金,及时对卧龙镇官山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了返工,区政府领导亲自到一线抓落实,使耕地面积补充不够的问题得以及时纠正。
  (四)强化督办,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例行督察整改工作中,按照市长别必雄的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半个月上报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并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全程参与督办落实和检查验收工作,每月对全市的整改进度进行一次总结和通报。市政府督查室对整改难度大的违法违规项目下达《督办通知书》,规定整改的时限,限期落实到位。整改期间,市政府共下达《督办通知书》20多份。与此同时,市政府组织《xx日报》和xx电视台两大主流媒体的《聚焦落实》栏目,选取两个违法用地项目进行曝光,对违法用地的成因进行深入剖析,并对基层政府落实市政府督办通知情况进行了质询。面对镜头,两个乡镇主要领导承诺一周内整改到位。随后,媒体进行跟踪报导,两处违法占地项目,均在规定期限内得以拆除和复耕。新闻媒体的介入,既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又震慑了违法行为,为全市整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了整改工作深入有效的开展。
  8月20日至23日,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了一次例行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督办检查,通过政府督办的形式,督导各地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11月5日至8日,我市又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了一次例行督察整改交叉检查,相互对照检查整改是否落实到位,整改卷宗整理是否规范齐全,通过此举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整改卷宗的规范,为正式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例行督察取得的成效及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我市紧抓例行督察整改的契机,将整改工作与对责任人警示教育相结合,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督察成效逐渐显现。这次在我市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我市最大的收获是:把接受例行督察的被动性,变为广大基层干部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例行督察成效逐渐显现。
  通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警示谈话,教育和警示广大基层干部增强依法用地的责任意识。整改期间,全市共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4起;提出党纪政纪处分41人,落实40人。其中正科级干部7人,副科级干部8人,科级以下干部25人。共对12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其中地方政府负责同志7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同志5人。被诫勉谈干部中,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2人,副科级干部7人,科级以下干部2人。整改期间,还对1个因违法用地较为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经历了例行督察的洗礼,全市广大基层干部普遍受到了教育,市领导更是触动很大。今年5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范锐平带队,专门到国土资源局开展调研,听取汇报。市长别必雄也在多个场合就国土工作“如何提高认识”、“如何规范管理”、“如何整改纠正”提出要求,真正把土地管理工作挂在嘴上,拿在手上。11月9日,我市召开高规格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会议,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全部到会。会上,市长别必雄分析了当前全市土地利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并结合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指出我市当前土地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切实提高用地保障能力的具体措施。别必雄还强调,一定要加大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力度,确保例行督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确保通过检查验收。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大对XX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发现的违法用地整改力度,采取选择性补办供应一批、重点拆除复耕一批、规范完善一批的措施,确保全市违法用地控制在底线范围内。正是由于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基层干部依法用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显著提高,从今年的执法监察巡查的情况看,全市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明显减少。
  (二)土地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得到完善。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一批土地管理长效制度措施。例行督察整改期间,我市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土地管理长效机制,这些机制、制度涵盖了土地管理工作的各项业务,通过这些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全市土地管理工作日趋规范。
  在土地节约集约管理方面,今年5月,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市“清闲置,挖潜力,促发展”专项行动,并于8月4日出台了《关于提高用地标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对引导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囤地炒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在规划管理方面,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范土地规划管理工作。
  在征地管理方面,市国土局在出台《关于切实规范建设用地项目报批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结合例行督察中反映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临时用地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
  在地籍管理方面,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市区土地登记流程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襄州区等地结合例行督察工作,出台了规范土地抵押登记方面的管理制度。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市国土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数据套合技术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数据库,将数字化管理应用于规划修编、征地管理、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等工作。
  在执法监管方面,市政府今年组织开展了 “三小企业”清理工作,放大了XX年全市开展的土地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春雷”行动的成效;在已经出台的《xx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施细则》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关于对重点区域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通知》,强化了动态巡查制度的落实,对土地管理较为薄弱的区域,市政府直接派员实行驻点巡查,有效地控制了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二是丰富了土地管理考核考评机制。例行督察期间,市政府借此东风,丰富了土地利用管理考核机制的内容。将以往单一的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违法用地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向节约集约用地、地耗指标、批后监管等方面深入和延展,通过对县(市)区政府进行土地指标考评,促进土地管理工作。
  以上汇报了我市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整改取得的一些成效,我们感到例行督察的效果已经显现,但与验收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截至目前,还有个别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比如,还有一宗土地因规划部门正在调整细部规划,导致出让金尚未征收到位;少数应拆除复耕的违法用地尚未拆除彻底;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虽然处罚到位,但是由于受用地指标的限制,用地手续还未完善到位等。
  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整改到位。另一方面,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土地管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正确处理好跨越式发展与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坚决落实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这四条线不能碰。一是进一步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科学发展意识,变被动地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为自觉主动地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管理土地。二是严把土地供应关。在已经建立和完善供地制度、临时用地审批制度基础上,狠抓制度的落实,杜绝在用地审批过程中,再次出现违法违规供地行为的发生。三是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细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加快已批土地的供应和利用,同时拓展思路,向内挖潜,盘活存量,充分利用闲置地,积极推进存量土地的二次开发。四是提高耕地质量。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开展“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同时严把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关,确保数量和质量双达标。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在预防土地违法上下功夫,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立足于执法监察关口前移,将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基层、解决在事前,降低事后查处的难度和成本,推进土地利用与管理秩序进一步好转。
  最后,恳请滇昆专员和验收组的各位领导,在检查验收我市整改工作期间,对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便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学习和借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中尚存的不足,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以促进我市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同时,希望大家工作之余留出一定宝贵时间,领略我们xx的三国文化、古城风貌和山水风光。祝愿验收组的各位同志在xx工作期间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
  
  

第五篇: 听取2021年国家土地督察我县情况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7(000)019

【摘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07]6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有效措施,是建立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对于增强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为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页数】2页(P.36-36,42)

【关键词】土地督察; 土地管理制度; 土地利用; 国土资源; 土地执法监察; 管理体制改革; 农用地转用; 直属机构; 土地征

【作者】佚名

【作者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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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开展土地督察工作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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