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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最新篇一
(一)完成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项目任务,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疑似病例报告等,指标完成率达100%。
(二)规范开展麻风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三)年度麻风病防治培训任务完成率100%。
(四)对辖区内麻风病防治工作完成1次以上督导。
(五)加强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完成“世界麻风病防治日”宣传;
村级《麻风病早知道》宣传画使用率达95%。
(一)加强部署,提升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单位要对照《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及时召开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加强麻风病防治机构建设及人员能力建设,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落实20xx年麻风病防治目标工作任务
1、做好麻风病治愈存活者核实调查工作。充分利用近几年我县开展的麻风病防治项目,依靠《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系统》和20xx年的《省麻风病治愈者畸残康复需求调查表》,对我县历史存活的麻风病治愈者进一步核实调查,提供存活人数和畸残康复需求情况。
2、继续按照中央及省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要求,完成麻风病防治项目相关工作。
3、强化麻风病人早发现。继续加大病人发现力度。按照《省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年内对各例现症麻风病人周围的4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年内完成5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
4、做好麻风病患者的救治和管理工作。对所有现症及新(复)发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和管理,确保各类严重不良反应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5、积极开展麻风病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积极开展麻风病患者慰问等活动。通过发放并使用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折页,引导村医宣传普及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知晓率。继续做好《麻风病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和使用工作,村卫生室使用率达95%以上。在市疾控中心网站或《疾病控制信息》或市级报刊至少刊用1篇麻风病防治信息或报道。
以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提高麻风病专科病历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做好各类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分析、归档工作,对各种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消除麻风病危害十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依据。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最新篇二
为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麻风病防治项目,积极做好早期发现社会潜在麻风病人,新、复发病人的联合化疗和愈后复发监测等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科学指导各县市区防治机构开展年度项目具体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落实省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度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病控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xx〕43号)的具体内容,促进早期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有效开展重症病人康复救治,全面推进《潍坊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年度目标
1.病例发现。在全市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任务,并通过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接触者检查信息。初筛可疑病人或经接触者检查初步确诊的病人要及时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2.病例诊断和治疗。市皮防所负责采集可疑麻风患者的组织标本,报送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及时确诊。对承担病人管理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补助,规范患者管理。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3.严重不良反应处置。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对发生麻风反应的病人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费用,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对发生神经炎反应的病例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市皮防所要及时将发生重症麻风反应的患者(体温在38℃以上者)和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病人报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
4.重症病人手术治疗。由市皮防所承担重症病人救治任务,完成15例重症病人的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
5.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对不同类别的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防止失能和死亡。全市为100例病人(以新、复发和现症病人为主)提供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每人每年2个,由专业人员指导其正确使用,进行自我护理;
为55例溃疡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每人每年15个,由专业人员提供治疗;
为150例麻木足患者提供防护鞋,每人每年2双,防止发生足部创伤。
6.信息管理。市皮防所按照全国麻风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根据监测方案的要求报告病例,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定期赴现场采集信息并录入,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一)病例发现
项目要求在我市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开展可疑者筛查和密切接触者检查。项目县(市、区)根据本地麻风流行趋势、近年来病人分布情况及环境等因素确定可疑者及密切接触者信息,制定具体项目计划报市皮防所备案。项目结束后根据各地完成情况进行资金分配。
项目地区组织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检查,确保早期发现麻风病例。
(二)病例治疗
项目为我市20xx年16例现症病人提供联合化疗相关的医学检查,专业医生、乡镇兼职医生及乡村医生检查病人补助,费用800元/例,该项目资金合计1.28万元,其中安丘市(3例)由省财政直接拨付0.24万元。
现症病例分布为:高新区1例,青州市1例,寿光市2例,临朐县3例,高密市1例,昌乐县3例,诸城市4例,寒亭区1例,安丘3例。
对尚未完成联合化疗疗程的麻风病人及年内所发现的新、复发病人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满程、规则地保证联合化疗,并按照规定做好常规查菌工作及联合化疗病人神经炎和麻风反应监测。对偏远病人,专业医生不能按时跟踪治疗者,可由乡镇兼职医生或乡村医生督导服药,确保所有病人得到规则的联合化疗。对临床治愈病人要进行体检、查菌和病理检查,符合治愈标准的`要及时判愈。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1.麻风反应治疗。麻风反应分为ⅰ型麻风反应和ⅱ型麻风反应,项目为每位反应病人的治疗提供医学检查、化验、治疗和赴现场工作补助2500元。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重症麻风反应(体温在38℃以上者)应及时上报省皮研所,安排住院治疗,确保治疗质量。
2.麻风神经炎治疗。神经炎,特别是无痛性神经炎是导致麻风畸残的重要原因,要求对所有联合化疗病人进行神经炎监测,并作为联合化疗病人的常规工作之一。项目为每位神经炎病例的治疗提供相关医学检查等补助2500元。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指氨苯砜的毒副作用、氨苯砜综合症和中毒利福平所致的肝功能损伤,因为危机病人生命,需要积极救治。各地发现严重不良药物反应病人后应及时上报,由省皮研所统一安排住院治疗。
上述3项工作因无法预测病人的分布和发生地,经费暂拨付省皮研所,年底根据上报病人数予以核发。
(四)重症病人手术治疗
对存活病人进行救治,年内至少开展15例麻风手术治疗,避免失能和死亡,对每例手术病人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和生活补助。项目经费由省所根据完成情况统一拨付。
市皮防所组织手术队伍,负责对本市及周边地区患者提供手术救治。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要积极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和推荐适合手术的重症病人。
(五)重症病人医学处置
对存活的不同类别重症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项目为全市现症及存活病人提供防护用具包100例(每例现症病人每年发2次)、溃疡换药包55例(每个溃疡病人每年15次)和防护鞋150例(麻木足病人每年提供2双)。项目经费为3.85万元。
相关材料由市皮防所统一购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站负责上报需求、分发和指导患者使用,并做好分发登记工作。
(六)信息管理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风防治负责单位要按照全国麻风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麻风网络系统的信息维护和管理。
(一)组织形式
潍坊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管理和督导,市皮防所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防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每项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二)项目执行时间
除现症病例治疗根据病人情况执行外,其他各项工作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于7月份完成工作总结。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本年度项目结束后,由市皮防所完成全市评估报告和总结,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皮研所。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结合《潍坊市麻风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标准》,认真开展20xx年度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好资料登记和专项账目记录,并按时完成工作总结。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最新篇三
为加强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xx-2010年)》目标,提高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麻风病防治项目。
(一)总目标
全面实现《江苏省麻风病防治规划(20xx-2010年)》目标。尽早发现和治疗麻风病人,预防畸残发生,救治重症麻风病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年度目标
1、加强麻风病监测工作,提高早期发现水平,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650例,检查麻风密切接触者560人。
2、强化新病人诊断、治疗和管理,及时判愈临床治愈病例。
3、正确处置严重麻风不良反应病例。
4、免费医学处置重症麻风病人。完成手术治疗80例,发放自我护理用具包420个、溃疡一次性换药包23640个、防护鞋9294双。
5、村医疗机构《麻风病 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使用率≥95%。
项目范围覆盖全省13个市。
(一)强化全省麻风病监测工作
1、各市、县(市、区)要认真执行麻风病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病疑似病例登记、报告、转诊、复核制度及季报、零报告制度。年内每个县(市、区)报告5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
每个麻风病监测点或麻风病线索调查项目县年内各报告10例以上麻风病疑似病例;
仍未设置麻风防治责任科室的区级单位,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数由所属市级单位承担。全省年内完成报告650例麻风疑似病例。
2、各市、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及时审核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的麻风病监测工作报表,主动对辖区内各主要综合性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进行一年2次以上核查,在一周内对报告转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疑似病例进行复核。
3、各省级麻风病监测点按照《江苏省麻风病监测点实施工作指南》各项要求,进一步规范麻风病监测工作,强化对综合医疗机构的麻风病监测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4、各省辖市疾控中心及时对所辖县(市、区)疾控中心(皮防所)麻风新(复)发病例和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病例进行复核诊断和处理,确保病例正确诊断与用药。组织有关县(区)疾控中心(皮防所)推进《江苏省麻风病监测方案(试行)》实施工作,提高全省麻风病监测整体工作水平。
5、实行报病奖励制度。对推荐麻风疑似病例并经专业机构最终确诊为麻风患者的医务人员给予个人1000元报病奖励。
(二)加大病人发现力度
1、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有现症麻风病人的市、县(市、区)对每位现症麻风病人周围至少3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全省年内完成560名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
2、在灌云等6个县范围内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对工作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备上级单位检查验收。
(三)免费救治和管理麻风新(复)发病人和现症病人
1、对每例新(复)发病人诊断前免费进行相关临床及细菌学检查、皮肤病理检查;
用药前免费进行肝肾功能、心电图、血尿常规检查,签订联合化疗告知书。
2、现症病人联合化疗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免费血尿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各1次,查菌2次、肝肾功能检查2次。停药随访期间每月随访检查1次,每年查菌1次。
3、对麻风反应、神经炎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患者免费提供相应的抗不良反应药品及相关医学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死亡。
4、对照《麻风病诊断标准》(ws291-20xx)有关麻风病临床治愈标准,及时判愈病人。
5、规范抗麻风药品的保管和发放工作,确保病人联合化疗药物的正常供应。
(四)开展重症病人手术和医学处置
1、完成80例矫形手术。泰兴、姜堰、楚州区、吴中区等4个麻风矫形手术医疗点,每个点完成本地和周边地区筛选的20例手术任务,对每例手术病人免费提供住院、药品、治疗、护理及交通补助。
2、提供自我护理防护包。对全省210名现症麻风病人每人提供2个自我护理防护用具包,通过当地专业人员指导,掌握简单的自我护理技能。
3、治疗溃疡和提供防护鞋。对1576例溃疡患者每年由专业人员发放15个溃疡换药敷料包;
对4647例麻木足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省辖市疾控中心选择有康复工作基础的县(市、区)落实该项工作并提供相应随访工作经费,省疾控中心根据敷料包配置要求,向有关厂家订购和发放。
(五)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
1、加强麻风防治机构服务设施建设。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置1辆麻风康复流动手术车;
为部分基层业务单位更新10台显微镜和配备少量电脑及多媒体健教培训器材,提高查菌质量;
各市利用年度麻风健康教育经费,为所辖县(区)配备摄影小件器材,完善麻风病人图片等相关病史采集工作。
2、开展麻风防治知识培训。
利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一期省级麻风防治骨干培训班,重点培训省辖市和部分麻风防治重点县(市、区)麻风防治专业人员;
举办一期麻风细菌学检查专题培训班,提高全省麻风检验人员的查菌水平;
分片分期举办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研讨会,提升各市麻风病防治技术指导组对麻风疑似病例核实、诊断以及处置麻风严重不良反应等能力。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最新篇四
提高全社会对麻风病的认识,消除公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使病人能主动早期就诊和治疗,促进麻风病人的早期发现,保障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目标的实现。达到公众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95%,公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明显降减。
在省、市、县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其中省级1个(省寄研所麻防科),市级2个(景德镇市皮肤病医院、新余市疾控中心),县级3个(贵溪市、万载县、峡江县皮防所),详见附表。
(一) 省级
制定全省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结合“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制作适合本省情况的健康教育相关材料(如传单、彩页、影像制品等),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进行健康素养促进和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
(二) 市级
制定本市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采用各种宣传活动,发放传单、彩页等方式,结合大众媒体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和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
(三) 县级
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制定本县(市)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发放传单、彩页等方式,结合大众媒体和“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和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素养和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程度;
培训乡村医生,提高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意识和知识;
促进麻风病可疑症状者能够及时就诊;
麻风病患者能配合医生的治疗和督导。
由中央财政安排麻风病防治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11万元。其中,省级3.5万元、市级1.5万元、县级1.5万元。各级麻风病防治业务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项目任务后2周内,将相关材料(包括健康素养促进项目通知、活动成本预算结算、活动相关照片、宣传材料样稿、效果评估与总结报告等)装订成册,上报到省麻风防治指导小组。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查阅资料、现场随机访谈和问卷调查、检查财务支出账目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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