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库房管理细则要求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库房管理细则要求3篇
第一篇: 库房管理细则要求
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科研预算编制的原则要求
(一)坚持三性原则。项目预算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1、目标相关性:预算的支出内容要紧紧围绕项目要实现的总体目标,不能偏离目标,不能安排和项目目标不相关或关系不紧的支出内容。不能把改善单位的科研条件和缓解经费压力同科研项目混在一起。
2、政策相符性:符合国家的财政政策、财务制度、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海关进口审批、环境保护、消防安全规定等。
3、经济合理性:设备的品种、价格、台件、出国人次、会议规模次数、样本采集数量、病历数量、原材料的种类价格数量、返聘人员数量报酬等。
(二)项目预算编制时应当同时编制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
1、来源预算中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当提供出资证明及其他相关财务资料。自筹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一是单位自有资金,二是专项用于该项目研究的其他货币资金,不得以房屋、设备、科研材料、提供水电气暖保障等折成资金替代。
2、支出预算应当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制,不得在11个支出科目外另外增加支出科目,如“其他”、“协作费”等。同一个支出科目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
3、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要同时编制列示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和经费预算,由项目总承担单位负责汇总。
(四)编制项目预算时,需要同时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外单位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并针对项目编制可能形成的科技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二、项目支出预算各科目编制要求
统一按规定的11个支出科目编制,不得增设和减少科目。
(一)设备费:把握以下4点
不支持大型共用设备。原因:一是科研院所有专门的条件建设经费,已连续三年支持,新一轮的修购项目即将启动。二是提倡盘活存量,资源整合,开放共享。
不支持单价在5万元以下的常规办公设备,因为这是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备的基本科研条件,如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等。
重点支持本项目研究的专用设备,须列明设备的用途作用,表明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国别、单价、台件等。
设备费一般占项目经费的10-15%,最高不得超过20%。如果是平台建设项目,比例可大一些,但要说明台件数量的必要性
(二)材料费:把握以下4点
1.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逐项计算;
2.主要材料品种各自的作用,数量必要性的说明;
3辅助材料数量、价格的计算;
4.材料费是项目支出的重头戏,一般占项目经费的30-40%。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把握以下4点
1.测试、化验、加工的具体名目、作用、次数、单价、计算;
2.采集样本、病例的名目、作用、数量、单价、次数、计算,特别要说明数量的科学依据和理由;
3.数据的录入、统计、归集、整理的费用;
4.经费占项目经费的20-30%。
(四)燃料动力费;把握以下5点
1.重点是支付给外单位和合作单位的水、电、气、暖费用;
2.一般不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因为已支付了管理费,专门用于补助项目承担单位房屋、设备的使用折旧及水电气暖的消耗;
3.本单位设备、实验室有单独的水电气暖的计量消耗和本单位内部单独经济核算的可以支付;
4.燃料动力的消耗要有单价、吨位、度等数量的计算;
5.经费掌握在项目经费的5%以内,还可以再少。
(五)差旅费:把握以下5点
1.支付的范围仅限于研究人员外出调研、考察、业务洽谈、参加会议等的机票、车船票、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2.要有出差人员数量、级别、次数、地点、天数的计算;
3.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统一的差旅费标准;
4.病人往返测试、化验,从家到指定地点的路途少量补助可计算在内;
5.经费掌握在项目经费的10%以内。
(六)会议费:把握以下4点
1.用于支付项目研制过程中召开的咨询、论证、结题等会议支付的餐费、资料费、会议室租用费等费用,特邀专家的机票、火车票、住宿费等也可列入会议费支付;
2.严格控制会议的次数、天数和参会人数,一般项目在执行期内不得多于5次会,每次会议不超过2天,人数也要严格控制;
3.要有参会人次、级别、天数的计算;
4.经费控制在项目经费的5%左右。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把握以下5点
1.出国考察培训的目的、作用,主要解决的问题,注意所去国家在本研究领域的学术技术优势;
2.聘用外国技术人员来华工作的目的、作用及解决的重要问题;
3.出国及来华人数、职级、天数、标准的计算;
4.严格执行国家财政部出国及外国来华人员的支付标准;
5.经费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0%。
(八)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把握以下6点
1.出版书目的名称、字数、册数的数量、价格的计算;
2.文献检索、查阅的数量、单价等的计算;
3.信息传播的种类、数量、单价的计算;
4知识产权申报的类别、单价、注册等的计算。
5费用取费标准按科技市场公允价计算。
6经费占项目的5%左右。
(九)劳务费:把握一下5点
1、发放范围严格控制在参加研究的在职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
2、发放表准:硕士生不超过1000元/月,博士生不超过1800元/月,临时聘用人员不超过在职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不计算奖金、津贴等)尽量在单位内统一标准。
3、严格控制每年的发放月份、一般掌握在每年10个月。
4、不能变相的发放给本单位在职研究员。
5、经费控制在项目经费的3%左右。
(十)专家咨询费:把握以下5点
1、严格按会议形式和通讯形式的不同规定发放专家咨询费。
2、会议形式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500元/人天。会期超过2天的从第三天开始减成300—400元/人天和200—300元/人天。以通讯形式组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
3、发放标准一般都低于高限,因为代缴个人所得税。
4、严格控制专家咨询的会议次数和参会人次。
5、经费控制在项目经费的3%左右。
(十一)管理费:
按项目总经费预算数实行分段超额累进比例法核定;
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核定比例为8%;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核定比例为5%;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核定比例为2%;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核定比例为1%。
三、预算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认真详细的编写预算说明,要同项目研究内容和要实现的目标紧密相扣,不要怕篇幅长。
(二)凡国家财政部有明确规定的,一定要依据标准认真测算,不要自定标准,超标准计算。
(三)采用市场价格计算的要依据市场公允价,不可高估冒算。
(四)购置的主要设备和主要材料要有二个以上的报价单附在在预算后面。
(五)预算说明不能太简单笼统,不能用”大约”等模棱两可的词。
(六)预算各支出科目要作到,依据要充分,取费标准要合理,计算数据要准确。
第二篇: 库房管理细则要求
一、产房工作制度
产房是接产的重要场所,参加手术人员必须有严格的科学态度。为了确保母儿安全,保证手术的正常进行,防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凡进入手产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设有门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和陪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产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更换专用鞋、衣裤、帽子和口罩。结束后,衣裤、口罩、帽子、拖鞋应放到指定地点。严重上呼吸道感染者进入。
2.产房分为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应有明显标记或标牌,布局合理。产房内应保持严肃、安静,禁止高声喧哗。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无菌原则和消毒隔离制度。
3.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孕妇入产房后协助其更换专用鞋并应向其及家属仔细介绍产房环境、人员及各相关制度。
5.严格按产科护理常规护理孕产妇,服务热情、周到、细致、耐心,根据孕妇需求积极开展产房特色服务,如:水囊引产、镇痛、无痛分娩等并做好解释工作。
6.接产前,充分了解孕妇相关情况,如:产程进展、产妇精神心理、会阴条件、产力、胎儿大小等,积极开展无保护分娩技术;接产物品及新生儿复苏物品准备充分,必要时请新生儿科医生到场,保障母婴安全,减轻母儿损伤。
7.接产后物品处理严格遵守产房感染预防控制管理制度。
8.产后严格执行产房与产科病房交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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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格执行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10.严格执行产房感染预防控制管理及消毒隔离制度。
11.严格执行产房标本及处理制度。
二、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科主任、护士长同为本科室母婴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母婴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本科室母婴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2、加强新生儿安全教育,向产妇及家属宣传母婴同室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3、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
4、严格执行母婴身份核对及交接制度:助产士与母婴同室护士认真交接母婴情况,母亲身份核对腕带、床头牌,确认母亲姓名、住院号;新生儿身份核对手圈、足圈确认母亲姓名、住院号、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体重,并填写交接表。住院期间,新生儿身份识别手圈足圈如有损坏或丢失,双方(护士、新生儿母亲)核对无误后及时补办。
5、责任护士依据护理级别,定期巡视病房,落实整点巡视制度,做好护理记录。
6、因医疗护理需求需要母婴分离时,必须由指定工作人员全程陪伴直至新生儿回到母婴同室。
三、产房安全管理制度
1.进入产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产房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2.定期对产房护士进行安全培训,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宣传防护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熟知应急灯、灭火器的放置地点,要求人人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
3.加强消防器材和安全设置的使用管理,始终保持产房消防器材处于备用状态,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4.发生火情时立即按火灾应急预案处理。报警的同时切断电源及易燃气体的通路,组织灭火及疏散人员。
5.仪器定点放置,专人负责,保证性能良好。
6.定期检查和维护转运病人的转运床,安全转运病人,搬运时动作轻巧、规范,防止病人坠床。
7.做好产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分娩前检查分娩室内各类仪器、物品、药品并处于备用状态。
8.各类手术器械使用前确保灭菌合格,并检查器械确保功能良好。各类敷料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破损、无潮湿,灭菌合格。
9.接产后所需用物必须按规定进行清点,数量无误方可下台。如若宫腔填塞纱布,必须记录同时做好交班。
10.严格执行标本管理制度,台下护士督促医生固定标本,做好登记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送检,并检查标本是否已准确送走。
11.私人贵重物品严禁带入或自行保管,丢失时上报保卫处。
12.严禁死婴、死胎按医疗废物处理。对分娩过程中产生的死胎、死婴必须填写《死胎、死婴处理知情同意书》,经产妇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后自行带回深埋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感染传染性疾病的,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后,再按《殡葬管理条例》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并由当事各方签字确认。
13.严禁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出售胎盘。产妇委托处理的胎盘,必须按规定填写委托书,由医疗机构按医疗废物处理;感染性胎盘不得交由产妇带回,应及时告知产妇,按医疗废物处理,环节交接记录必须完整。
10.严禁任何人私自将住院新生儿带离病区。进出医疗机构、产房、产科、新生儿科病区的通道均应设置监控设施,实现24小时监控。监控内容至少保存30天。
四、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护理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并严格遵守执行。
2、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
3、定期组织培训,产科医护人员具备新生儿抢救及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4、产房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并定期检查、补充,处于备用状态。
5、实行母婴同室,严格执行母婴同室陪护、探视制度。住院期间,产妇及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新生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求需要母婴分离时,必须由指定工作人员全程陪伴直至新生儿回到母婴同室。
6、严格执行母婴身份核对及交接制度。母亲身份核对腕带、床头牌,确认母亲姓名、住院号;新生儿身份核对手圈、足圈确认母亲姓名、住院号、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体重。住院期间,新生儿身份识别手圈足圈如有损坏或丢失,双方(护士、新生儿母亲)核对无误后及时补办。
7、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监督院内、院外母乳喂养工作的落实。
8、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五、母婴同室管理制度
1、以“儿童优先母亲安全”为宗旨,为母婴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2、母婴同室病区应安静、整齐、清洁,禁止吸烟。
3、新生儿娩出后随母亲一同回到母婴同室(病理新生儿除外),严格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每天母婴分离时间不超过1小时。
4、严格执行各项促进母乳喂养的措施,保证母乳喂养措施的落实。责任护士加强对产妇母乳喂养知识的宣教、母乳喂养技能及乳房护理的指导,严禁奶瓶、奶头、奶嘴。
5、指导产妇产后饮食、运动、休息,关注产妇精神心理状态,适时给予心理护理。
6、护士按护理级别巡视病房,密切观察新生儿,监测并记录新生儿体温、面色、呼吸、吸吮、排便等情况,如有异常及时汇报医生。
7、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每床限一人陪护,每次每床限两人探视。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及手卫生制度。新生儿所用物品均应经过消毒处理,保证一人一用一消毒。
9、做好新生儿皮肤护理、脐带护理、预防接种及疾病筛查工作。
10、加强对产妇及家属的宣教,宣传科学育儿及产后康复的科学方法。
11、切实做好出院宣教,发放出院指导单,将出院后的产妇及新生儿转入地方母乳喂养支持组织。出院后一周进行电话回访,指导母乳喂养,同时提供母乳喂养热线0515-********
六、家庭式待产室管理制度
1、为陪伴者讲解分娩知识、告知如何做好陪伴。
2、每次限一位家属陪伴(患有传染病的家属禁止陪伴)。
3、入室需换上专用拖鞋、隔离衣,洗手消毒。
4、陪伴者只能在限定的范围内活动。
5、进入陪伴室,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遵守陪伴时间。
6、陪伴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医务人员的正常医疗秩序。
7、充分尊重产妇的自主权、隐私权、知情权,充分肯定产妇在产程中的努力及其丈夫、家属的配合。
8、医护人员的一切操作严格遵照常规。所有检查说明其必要性,并征得产妇及家属的同意,有关操作要求家属回避。
七、产房管理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四班轮换制度,值班人员中途不得离开岗位。
2.产房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需的物品、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3.各种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接产和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4.严格执行产房消毒隔离制度。设有隔离待产室、隔离产房、普通产房。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应隔离产房接产。产房应保持清洁,定期做好消毒卫生工作。
5.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和病情变化。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师,并协助医师进行处理。
6.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产妇年龄、孕产史、孕期检查情况、高危因素、特殊检查阳性体征、胎心、宫缩、产程进展、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措施、产妇心理状况及休息、特殊药物及仪器等,并做好记录。交接完毕后,交班者方可离开。
7.严格执行新生儿交接制度。新生儿娩出后,接产者与产妇确认新生儿性别,台下处理完新生儿后,再次与产妇确认新生儿性别,盖新生儿右脚脚印、佩戴手圈、足圈,做好标识。新生儿回爱婴病房或转儿科,应三方核对,助产士、病房护士、产妇或家属按照交接单逐项共同核对并填写交接单
8.产妇产后在产房观察两小时,新生儿娩出后30分钟内,无特殊情况进行早接触、早吸吮;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宫缩、阴道流血情况、肛门有无坠胀等,接产者与台下人员共同完善病例记录,如:待产记录、产程图、产时记录等,无特殊情况2小时后送回病房,并按产房与病房交接单与病房护士进行交接。
9.促进自然分娩,鼓励实施镇痛、无痛分娩,如:导乐分娩、家属陪伴分娩、镇痛仪使用、药物性镇痛分娩。
八、护理员管理制度
1.在病区护士长、护士的指导下协助从事病人的生活护理。
2.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聊天、不擅自离岗。
3.工作时间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牌。
4.对病人态度和蔼、说话客气、使用文明用语。
5.保持病室整洁安静。
6.发现病人的问题及时向护士长或护士汇报。
7.爱护公务,不擅自挪取病区物品。
8.各项生活护理均应在护士指导下进行,不得单独为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9.正确处理与病人、病人家属、护士人之间的关系。
九、产房物品管理制度
1.产房常用物品及药品应根据需要量提前申请领取,保留基数,及时补充。
2.医用耗材应经招标后方能进入科室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携带耗材进入产房使用。
3.产房器械、物品除抢救外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护士长同意,书写借条,标明所借物品明细、借用日期、归还日期,签字后方可外借。可以收费的物品,按患者信息正常收费,不可转嫁患者收费。
4.所有产房器械、物品均应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专人保管,定期清点、保养。
5.正确合理使用各种物品,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6.所有物品损坏后,应按类别填写报废单
十、产房库房管理制度
1.为了合理布局库房,保证物品使用的安全性,制定库房管理制度。
2.专人负责库房的管理,库房卫生的清洁、防潮、、防火管理。
3.保证库房的洁净、卫生、通风、避光、防火。库房地面要干燥、无尘、无洞、平整,库房地面、墙壁及库顶应定期清洁、及时维修。
4.物品拆箱后放入,严格执行物品分类、分区存放原则,应标识清楚。保持整齐、有序。
5.加强物品管理,保证物品使用质量。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减少进出人员。
十一、产房标本管理制度
1.手术医生将标本给家属看后放入病理袋,病理袋需注明病员姓名、病区、床号、标本名称、住院号、病理编号、日期并贴上病理号。
2.手术医生认真填写病理申请单,将病理标本及病理单送入处置室,标本袋内倒入福尔马林(浸泡液要没过标本)并密封标本袋封口,避免固定液外溢。在病理标本登记本上逐项登记并签名,护士核对无误后在登记本上签名,并将标本放入标本盒内,通知送检人员送检,护士和送检人员共同签字,如夜间不能及时送检应做好交接。
3.胎盘原则上归产妇所有。胎盘去向必须签字,由产妇及护士在胎盘去向登记本上双签名。胎盘去向:产妇自行带走(产妇有传染性疾病禁止带走)、胎盘病理检查。
4.传染性疾病产妇胎盘的处理:双层黄色无字袋密封,袋外标识产妇姓名、传染性疾病名、日期交相关人员运送,两人双签名。
5.死胎的处理:
1)尸检:医生填写病理申请单及尸检单,尸检单送医务处签字盖章,双层黄色送检袋密封,袋外附尸检单,标识清楚:产妇姓名、住院号、死胎性别、死亡日期。通知太平间工作人员送病理科,在标本处理登记本上双签名。
2)不尸检。死胎与管床医生确认家属放弃尸检后,将死胎放入送检袋密封,袋外标识产妇姓名住院号、死胎性别、死亡日期,通知太平间工作人员运送,在标本处理登记本上双签名。
十二、病区医用冰箱管理制度
1.冰箱要设专人管理,冰箱内仅限保存药品。
2.冰箱内药物分类放置,药品标签清楚,有基数,班班进行清点、检查、登记《医用冰箱清点交接本》。
3.冰箱内放置专用温度计,班班查看记录。
4.冰箱内药品做到无过期、无受潮、无丢失。
十三、产房感染预防控制管理制度
一、产房布局
1.产房入口要符合无菌要求工作人员按规定换洗手衣、裤、鞋后才能进入清洁区域,洁污交替地带要有隔离带。
2.严格划分三个区域,即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区与区之间设立明显分界标志。
3.各室的要求:产房应需要分设待产室、分娩室和隔离待产分娩室。每一分娩间限一张产床、分娩室只允许设置必要的器械和物品,如产床、无影灯、新生儿辐射台、器械柜、输液架、电源等设施。
二、产房的空气消毒
1.卫生清扫彻底。清洁卫生是空气净化的基础。清洁卫生应以湿式清扫为宜。每日对各室物品表面,地面进行擦拭,每周进行二次彻底清扫,擦洗干净;地面用水湿拖;墙壁、门窗等均要擦洗干净。
2.空气净化消毒器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并做好记录。
三、无菌操作技术及管理
1.无菌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1)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必须分开放置,严防混淆。放置无菌物品的柜橱,每日要清洁消毒。
(2)无菌物品外包装要有消毒标志及有效期。
(3)无菌持物钳及容器干燥保持4小时内有效,并注明使用时间;各种无菌物品开启后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 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有效期、及包装有无破损、包装有无漏气,一旦发现应视作有菌物品。
(5)无菌包内应放有灭菌指示卡,打开无菌包时应检查指示卡灭菌效果。达标后方可使用。
四、术后物品处理原则
术后物品处理原则应为先清洗,再灭菌;特殊感染物品按特殊感染手术流程处理。
1.用过的器械,护士进行初步预处理,擦净器械上明显血迹,按手供一体交接流程,送消毒供应中心,进行灭菌处理后备用。
2.用过的可回收敷料,装入袋内,封闭运送由外包公司集中进行处理。
3.用过的一次性医用物品,按原则分类放置,回收的物品先做初步消毒回收。不回收的物品,应进行分类,被血液污染的按医用垃圾处理,封闭专人运送至回收站进行焚烧。
五、特殊感染手术的隔离技术
1.注明隔离种类和感染诊断。
2.设专用隔离待产分娩室,室内设备力求简单、实用,并挂“隔离”标志。
3.参加手术人员要有明确分工,避免混乱。手术完毕后工作人员,应特别注意手部的清洁消毒。
4.运送患者的推车应铺一条大单,将患者整个包裹起来。用过的大单装双层黄色塑料袋运送洗衣房消毒、清洗,必要时还应进行灭菌处理。
5.谢绝参观、实习、减少污染源传播扩散机会。
6.术后处理:
1)患者所处的环境和用过的物品必须进行严格的清洁、消毒和灭菌。
2)凡患者接触过或用过的器皿、台面、地面均应用高效消毒剂洗刷、擦拭、或浸泡消毒后再处理。
3)重复使用的物品,在隔离室内装入黄色塑料袋,并注明标志加封后按双层袋法密闭运送,或送供应室先灭菌再清洗、包装灭菌。
4)所有用过的一次性物品,应集中于黄色塑料袋内,加封后用双层袋送到焚烧炉或作无害化处理。
5)产床、推车、仪器等设备均应用84消毒液擦拭。
6)术中使用的器具,用高效消毒液浸泡消毒后再清洗干净,包裹,灭菌。
7)参与手术人员应在手术室内脱去手术衣、鞋套并装入黄色塑料袋内,更衣后方可离去。
8)一次性锐利器具、针头、刀片等应装入防水耐刺的利器盒内,密封后送去焚烧处理。
9)若接受手术者为表面抗原阳性患者,而医护人员又在手术中不慎被刺伤,应立即在局部挤出血液数滴,用流水冲洗,0.5%碘伏擦拭消毒。除局部采取措施外,.术后应及时做相应体检,如乙型肝炎抗体阴性者,应立即注射乙肝疫苗。
六、新生儿感染预防
1.新生儿接触后的仪器设备如:体重秤、辐射台、呼吸囊等均应一用一消毒,用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擦拭。
2.发现新生儿特殊感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同时组织人员进行相关流程分析、检查并整改。
十四、产房清洁卫生制度
一、日常清洁工作
1、湿式清扫,定时通风换气、空气消毒。
2、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志。
3、产房内地面、桌面、仪器和手术灯表面及其他物体表面每日用清水擦拭, 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
4、隔帘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5、每周星期一、星期四大扫除,室内空气、家具、用品彻底清洁、消毒。
二、接生前的清洁工作:要保证每次接生前地面、仪器和手术灯表面清洁。
三、连续两台分娩之间:在连续两台分娩之间地面、台面、仪器及其他物体表面清洁,如有血液、体液污染时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产床使用后更换床上一切用品,并擦拭床单位。
四、接生后的清洁工作:每次接生后分娩室要终末消毒,地面受到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分泌物污染时应立即清洁,并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拖地。
十五、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和洁污分开的要求,分为限制区、半限制区、非限制区,三区之间标志明确。人员按要求着装及活动。
2.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缝: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3.产房设待产室、分娩室、隔离待产分娩室。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限制分娩室内人员数量。
5.手术用器械、物品的清洁和消毒灭菌符合规范要求。
6.手术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用压力蒸汽灭菌的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能压力蒸汽灭菌的用低温等离子灭菌或环氧乙烷消毒,禁止浸泡器械。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7.各种敷料包、器械包均用化学胶带封包,内放化学指示卡,并监测灭菌效果。
8.无菌物品分类依序放置,标签醒目,每日检查,定期消毒,无潮湿、无霉变、过期现象。
9.已铺置未用的无菌车、盘、保留时间为4小时,4小时后重新灭菌。
10.严格执行清洁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严格执行清洁卫生制度。
11.器械车、病人推车每天下午用84消毒液擦拭消毒,洗器械水池、水龙头等每周刷洗消毒,污染后随时刷洗消毒。
十六、分娩室空气消毒管理制度
1.室内物品保持清洁、整齐,室内设备仪器放置相对固定,每日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循环通畅。
2.每日开启循环风紫外线消毒,开启时机视分娩情况而定,并在循环风紫外线消毒登记本上登记开始时间。
3.根据产妇需要调节室温,一般室内温度为25℃,湿度为40%--60%,各项操作尽量集中进行,注意动作轻柔。
4.控制分娩室人数,减少人员走动,减少术间门开关次数。
5.分娩结束后,对分娩间各种设备、仪器等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消毒。待所有人员离开,清洁工作完成后,再进行循环风紫外线消毒30分钟,再关闭并记录关闭时间。
6.每月监督打扫结果,检查后在登记本上记录相关信息。
十七、产房隔离制度
1、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2、产妇分娩前应进行HBV、HCV、HIV筛查,传染病产妇安置在隔离分娩室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助产,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3、接送产妇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每次清洁,隔离产妇平车专用,用后消毒。
4、更换的被服不放在地面上,不在产房内、走廊清点脏被服,隔离病人被单、衣物分开处置。
十八、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出生医学证明手续。
2、医院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人员明确,职责分明。实行证、章分离管理,做好证明的领用、保管、发放、报损、补发申请等台帐记录。单位领证凭介绍信到县妇幼保健所购领。不得伪造、变造、倒买、转让、出借和使用非法印制《出生医学证明》,报废证明不得自行销毁,统一交发证单位处理。
3、妇产科医生应在孕妇产前检查时,动员做好新生婴儿起名事宜,本院出生的新生儿由接产医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证申请表。发证人员应详细核对新生儿有关信息及父母身份证件,并将申请书与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存档,加强微机的养护,保证及时发证,印章管理人员应对证明核对无误后盖章,领证人须在申请单和出生证登记本领证人栏内签字;非本院接产的新生儿,一律不得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4、《出生医学证明》存根联应粘贴在产科病历新生儿记录单上,每次领证时应带病历一起送审核对。
5、《出生医学证明》应于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在本院发放,逾期到县妇幼保健所补发。
6、每月3日前上报上月出生医学证明《保健登记台帐》及未发证新生儿抄录表,本单位建立《保健登记台账》纸质档案库;每年10月15日前上报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前滨海县《出生医学证明》使用情况年报表及滨海县《出生医学证明》报损登记表(联同报废证上报);每年1月15日前上报上年未发证新生儿登记名册。
7、《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者,凭助产单位出具新生儿出生医学情况的证明、新生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新生儿父母亲的身份证
统一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补发。
8、执行盐城市卫生局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其它管理规定。
十九、《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手续
1、凭分娩医院出具的新生儿相关记录;
2、新生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入户籍的证明;
3、新生儿父母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5、新生儿父母亲的身份证;
6、统一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领取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7、特殊情形的婴儿出生证补发要求按盐城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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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孕产妇、围产妇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报告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设专人负责本科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儿的资料收集与报告工作。
2、登记凡孕满28周至出生后7天的包括死产、死胎、新生儿和出生缺陷儿。
3、建立孕产妇死亡登记制度,凡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妇幼保健所,并在一月内将登记表报妇幼保健所。
4、及时与儿科联系,了解转儿科治疗的新生儿情况,并做好围产儿出生缺陷、死亡登记;收集本院出生围产儿缺陷、死亡报表。
5、每月8日前完成月报的上报。
6、及时做好出生缺陷、死亡的汇总、补漏、上报工作。
7、具体负责人在报表前必须对上报的所有数据进行检查和核实。
8、注意产妇住址、电话的登记,保证准确可靠,便于随访。
9、大力宣传“两筛”工作重要性,提高婴幼儿“两筛率”,对个别拒检者,要求签字留存,拒检单长期保存备查。
第三篇: 库房管理细则要求
思想政治工作原则要求
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要求
1、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加强学校思想建设的主要环节,是增强精力动力和战斗意志的重要手段,是实施道德、理想、纪律和全面素质教育的必要途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为此,学校领导和全体教职工必须重视这项工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
2、学校应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很使广大师生员工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劳动者”,这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
3、要建立一支有志向、有能力、有朝气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这支队伍应当在党总支领导下,由工会、德育处、教导处、团委、班主任等人员组成。这支队伍应该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水平,能热情科学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应力求渗透在学科教学中和各项活动之中,要坚持启发、疏导的务实的原则,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持之以恒。
5、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讲求方法,注重效果.要以生动的、形象的、浓郁的情趣、丰富的内容,多样的方式,使工作富有吸引力、感召力.切忌空洞的说教和摆花架子.
6.学校工作人员的言论和行为,都应该注重师德,奉公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实际上这也是一项无声运动、潜移默化、长期生效的思想政治工作.
7、学校施行的校长负责制、全员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励制,,既应视为思想政治工作的组成部分,也应以思想政治工作为先导。离开思想政治工作,任何制度都难以自觉执行和持久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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