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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

时间:2022-05-09 11:40:03 来源:网友投稿

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

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有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按照高州市印发的《高州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高办字〔2021〕45号)的要求,聚焦突出问题,明确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牢把握新常态下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放管服”,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和环节,增强镇服务中心、村(居)服务中心代办点干部为群众积极、主动服务的意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不见面,马上办”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目标。对全镇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在项目落地、企业运营全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面优化各种要素保障和服务条件。力争做到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明显突破、基层群众明显受益的目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抓准抓实抓出成效。

  二、组织保障

  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吕杨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大胜同志任副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吕培勇同志,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钟心懿同志,镇综治办主任范钺庆同志,镇规划办主任蒋春兰同志,镇财经办主任吴玲玲同志,镇执法办主任袁广同志,镇税务分局局长邓坤艳同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谢剑锋同志,镇自然资源所所长苏冰强同志,镇供电所所长朱荣华同志,镇公共服务办副主任熊文琪同志,镇公共服务中心主任邓洪湖同志,镇各村(居)委会主任任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我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对象

  镇有关单位、各村(居)委会。

  四、整治内容

  根据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结合我镇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政务服务方面问题。重点整治便民服务大厅和机关重点科室规章制度不健全,群众办事不便利,大厅服务“推拖绕”、“慵懒散”等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即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办公室集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办公室整体向镇行政服务中心实体大厅集中,推行审批权和监管权分开。

  (二)落实营商环境评估整改问题,涉企服务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落实营商环境评估问题整改标准低、不彻底,对营商环境建设涉及工程项目、优化涉企服务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全面核查“省十条”“茂十条”等有关政策落实情况,整治减负政策措施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最大限度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三)营商环境投诉办结率低问题。重点整治部分环节投诉问题办理时效长、满意率低等问题。要坚决整治行政审批环节繁杂,程序繁琐等突出问题,落实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做到一个窗口办理、一个调子办事、一个口径承诺,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行综合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审批和推进容缺审批。切实解决办事流程不顺畅、审批要件多、办理时限长等问题。

  (四)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照上级印发的《2020年茂名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高州市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收集问题的范围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要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执法等行为,明晰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切实解决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月)

  1.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1月开始,时间为期一年。

  2.2021年1月成立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新垌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21年1月组织召开全镇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月-11月)

  4.明确责任分工。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加强

  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协同高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5.加强调度督导。镇适时召开推进会,深入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工作,盘点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把专项行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6.营造浓厚氛围。协调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专项行

  动进展情况、特色亮点、经验成效,深入总结提炼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实践成果、创新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7.自查总结。12月1日前,完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

  8.检查验收。结合年终考评,对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进行检查验收。

  9.巩固提升。加强专项行动成果的转化、应用,把专项

  行动中形成的创新有效成果,推广、运用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镇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认真研究部署,成立新垌镇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解决整治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切实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摆上日程,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这项工作,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整治行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开设“绿色通道”,提高行政效率,为本地企业提供便利服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舆论宣传部门和各行业协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宣传、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共同打造以诚招商、以诚养商、以诚富商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三)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任务、整治内容和行动步骤进行详细解读,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民互动平台和政府网站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方面意见和问题,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实时受理群众和企业诉求。

  (四)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整合市场监管力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督,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网上评议、现场采访、跟踪报道、群众举报等方式,坚决整治衙门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坚决整治吃、拿、卡、要等行为,倾力打造法制、透明、公正的政策环境。

  (五)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各单位之间营商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成果,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按照市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公安局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2篇。

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3

  为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消联〔2021〕1号)文件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集中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综合采取强化检查、严格执法、加强指导、跟踪督办等措施,依法督促整改一批火灾隐患,处理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高风险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1.加大生命通道治理力度。积极推进消防通道整治工作,并加强与街道、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的联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联合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监管合力,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加大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保养制度,对管理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提高其完好率和运行率。同时,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物业小区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协助消防部门查处、整改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并指导物业小区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物业小区建立一支专业半专业化消防队伍。

  3.加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配合。一是配合做好城市商业综合体治理。针对涉及阻塞消防通道的违建行为协助街道、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确保通道畅通。二是配合做好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协助住建部门开展燃气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三是配合街道做好违章搭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

  (二)严格落实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

  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及各级“两会”前后,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要求,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全面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局相关科室要督促局属各单位、本系统行业企业贯彻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灭火救援演练、配齐配强装备器材、强化值班值守和指挥调度,切实做好灭大火、抢大险的准备。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开展经常性拉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集中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LED屏等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同时,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二是结合党日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市民普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市民的风险防范意识以及应急自救能力。

  三、职责分工

  各机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结合《**市城市管理局**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工作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四、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拟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动员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1月21日至3月20日)。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延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法持续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结合《**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安办《关于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各级“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公用事业科、物业管理科以及局属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城市管理局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统一部署整治工作。具体人员如下:

  **

  (二)强化监管协作。局相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强化跟踪督察。公用事业科将加强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处理,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

  物业管理科、局属各单位于2021年1月、2月,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附件2);2021年3月22日报送工作总结至公用事业科电子邮箱:**

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4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住建局关于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际,决定自2022年2月起开展为期一年的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市容环境问题,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坚持源头管控。践行“721”工作法,推动市容环境从被动治理向主动服务转变,从末端作业向源头治理转变,从专项整治向常态管理转变,提升市容环境治理成效。

  3.坚持示范引领。持续创建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及提升城市环境卫生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4.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县城管执法局牵头抓总、统筹调度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量化考核标准,实行清单式闭环管理,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5.坚持智慧赋能。借力智慧城管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派遣、第一时间处置,实现施工工地现场、渣土运输、旅游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实时监控监测及生活垃圾自动称重,使城市市容环境治理更加高效。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以及《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等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十大”专项整治,强化督导考核,各类市容环境卫生顽疾基本消除,“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市容环境整体品质得到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城市市容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健全,城市居民良好生活习惯逐步养成,城市环境更美更宜居。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推进城市道路精细化保洁。实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化作业,进一步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加强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花坛等地段保洁,落实城市道路附属公共设施、公益广告设施养护制度。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大力推进新能源清扫车、快速保洁等小型设备的应用,探索智能洗扫设备应用场景,提高道路清扫保洁智能化作业水平。(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2.防治城市道路扬尘。城市市区道路施工应推行合理工期并采取逐段施工方式,减少道路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裸土,应采用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裸土面积。合理增加城区道路洒水频次,重点管控建筑工地周边易污染路段,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有效控制城市道路扬尘。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严禁抛撒、车身不洁、带泥上路等污染路面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3.加强“城市家具”卫生清理。保持报刊亭、公交站亭、广告牌、信号灯杆、道路栏杆、城市雕塑等“城市家具”干净整洁。做好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设备的清洁和维护,保持设施设备整洁完好。加强公共健身、休闲设施清洗,保持设施和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4.推进水环境治理。落实河(湖)长制,开展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制止横江公园下河洗衣、违规垂钓行为,及时清理水面垃圾。整治水环境顽疾,定期清理打捞影响水环境的水生植物。完善河湖沿岸环卫设施配套,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及时处置污水外溢等问题。利用感知设备对排水管网进行实时监测。(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5.突出重点场所和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加大高速沿线及出入口、高铁沿线、车站、医院、商场、停车场、公园、广场、景点景区等区域环境治理力度,落实管理者责任,完善环卫设施,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沿街餐饮、食品加工、车辆修理冲洗等行业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各行业卫生质量。(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

  6.强化公厕管理。按创城、创卫标准强化公厕建设和管理,完善公厕配套设施,核心区域公厕推行24小时开放。合理布局城镇公厕密度和男女厕位比例,打造一批社会公厕示范点,提升公厕保洁质量和服务水平,暖心服务,方便群众,增进人民福祉。(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7.加强各类开发地块环境治理。加强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管理,推动地块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二)开展街面秩序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8.整治违规占道行为。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规范临时占道经营行为,全面整治水果店、电动车店和沿街商铺违规占道经营;整治违规占道洗车、修车和流动摊点违规占道经营等行为。规范城市便民服务点设置和管理,推动商户自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9.突出薄弱区域治理。针对农贸市场、背街小巷、棚户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城市薄弱区域的市容环境治理“顽症”,加大城管信息采集密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重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非法焚烧、路边洗车、占道修车、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10.强化重点区域管理。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施工工地、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巡查执法,督促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常态化、精细化、标准化。(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11.推动沿街建(构)筑物外立面洁净工作。应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加强沿街建筑第五立面(屋顶)环境排查,解决屋顶乱堆放、乱搭建、乱晾晒、立面不洁破旧等问题,提升立面洁净品质。加大对乱张贴、乱张挂、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市容管理股)

  12.开展车辆洁净治理。全面使用全密闭、智能环保渣土车,淘汰改装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环卫收运车驾驶员教育培训,督促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洗车身,保持车容整洁,安全规范运输。坚持联合执法,严查沿途抛洒滴漏、车身不洁等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

  (三)开展人行道净化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3.改善人行道路设施。聚焦群众步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城市管理突出问题,确保“脚下安全”,及时修补陈旧、坑洼破损的人行道,解决道路积水问题,保持人行道平坦、完好,有效连接人行道中断节点,优化过街设施,拓宽改造过窄人行道。推广使用下沉式井盖,使井盖表面与人行道铺装保持一致。完善人行道上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障连续、畅通。及时检查维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街巷等公共场所应设置路灯照明装置,装灯率达到100%,亮灯率达到95%。(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

  14.清理整顿车辆停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控在人行道上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确有必要施划机动车停车位的要加强规范管理,影响通行的要坚决取消,避免机动车、非机动车占压人行道、形成“僵尸车”、堵塞消防通道等区域。合理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隔离墩、阻车桩等设施,共享应用电子监控设备,阻隔车辆进入人行道行驶。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线,科学确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规模和停放区域,严肃查处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上乱堆乱放和违规占用绿地、盲道乱停乱放行为。(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15.加强人行道管养维护。统筹人行道地下管线建设,避免短期内重复开挖和长期占用人行道。严格执行《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加强人行道设施日常巡查和管理养护,及时排查和消除设施破损、路面坑洼、井盖缺失沉陷等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市道路破损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数字指挥中心)

  (四)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6.宣传贯彻住建部《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开展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制度,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夯实户外广告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考核,建立挂牌督办机制。部门联合,加强校外培训户外广告管控,加大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力度,强力整治城市“牛皮癣”,及时拆除过期和废弃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大型户外广告、牌匾、灯箱等悬挂物管理,防止发生坠落事故,保障公共空间安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股、行政执法一大队)

  (五)开展架空缆线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7.推行“多杆合一”“多箱合一”“多井合一”,集约设置人行道上各类杆体、箱体、地下管线等,清理空中“蜘蛛网”。推动线缆“上改下”工作,推进电力、通信等架空线入地工程。摸排清理拆除闲置和废弃的线杆等占道设施,节约道路空间。对于废弃的缆线、立杆要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清理。(责任部门:市政设施运行管理股、市容管理股)

  (六)开展文明养犬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8.组织开展以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居民小区为重点的常态化“狗患”整治行动,全面查处“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收容流浪犬、无主犬;广泛开展养犬知识和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一大队)

  (七)开展餐饮油烟污染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19.牵头开展餐饮油烟污染部门联合监管,推行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整治油烟排放不达标行为。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落实《餐饮项目负面清单及事先告知事项》制度。完善部门联合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受理联合查处油烟扰民行为,常态化、长效化治理餐饮油烟污染。(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

  (八)开展餐厨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0.健全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强规范运行监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有效防范餐厨垃圾偷运、乱倒、私自处置,保障餐厨垃圾全面进入收运处理系统,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促进我县餐厨垃圾处理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九)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处置联合监管行动(责任领导:)

  21.继续推进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推行处理设施共享,进一步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单车准运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处置许可制度,建立居民装饰垃圾定点暂放、密闭专运、规范处理制度。推行诚信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强化联合执法,切实解决建筑垃圾无序收运、偷倒乱堆、沿途抛洒、违规处置等问题。(责任部门:市政园林环卫管理所、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十)持续开展禁烧禁放联合整治行动(责任领导:)

  22.加强部门联合,加大禁烧禁放宣传,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清理取缔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销售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烟花爆竹的流动摊点、游商小贩;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规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二大队)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各执法中队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综合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1月至2月)。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和考核办法,按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推进的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重点攻坚,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3月至10月)。全面落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示范引领,对今年确定的“示范道路”、“示范街区”要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示范小区”要以环境卫生治理为重点开展试点,提早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

  (三)效果检验,建立机制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通过地方自查、群众问效、上级督查等多种形式,查找发现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切实巩固行动成果,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对各专项行动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长效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检查。县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对整治不力、行动不及时、群众感受差、没有明显效果的予以通报。

  (四)按时报送进展。

  1.领导小组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制定此次专项行动方案,于2月25日前报送市局,同时报送联络人名单。

  2.建立市容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月度报送机制,每月24日前各部门报送市2022年市容环境“十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览表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上报市局。

  3.各部门6月24日、12月4日前分别报送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至办公室汇总,按时间节点统一报送市局。

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为认真汲取近期外地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111号)文件精神,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态势,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确保**年我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两节”、“两会”期间和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繁忙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严防死守、严管严控的措施,有效防范因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遢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建设“左公故里、美好**”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攻坚对象及内容

  对本单位及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民办养老机构、老年养护楼、救助管理站、康复医院、婚姻登记处、光荣院、社会福利院、烈士陵园、殡仪馆、救灾仓库、慈善仓库、福利彩票销售站等深入开展专项安全整治活动。

  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各单位安全基础工作:

  ①检查各单位内部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是否明确并得到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书是否层层签订;

  ②是否建立健全单位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2、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①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②是否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③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3、检查安全常规管理情况:

  ①单位公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管理为重点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②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现象;

  ③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原则。时间为:**年12月20日至**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阶段(**年12月20日至**年1月7日)。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广泛宣传发动,并根据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各单位自行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分类列出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备查。

  (二)集中检查、挂牌督办阶段(**年1月8日至**年3月10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检查,对自查自改阶段发现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隐患和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上报县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将由我局会同县安委办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三)督查督办、问责问效阶段(**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前段开展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对领导不重视、行动开展不力、仍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问题的单位上报县安委会启动问责程序,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社会救助中心主任XX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突出关键,点面结合。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覆盖所有行业领域,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全面部署、不留视角,又要抓好关键行业领域,特别是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及时宣传“百日攻坚行动”活动成果、典型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发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努力营造“全员参与、全民动员、全面会战”的浓厚氛围,把“百日攻坚行动”推向深入。

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6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盯重大节会、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充分发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企业单位、社会群众,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目标,即,确保“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冬春季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消防安全大起底行动

  1.辖区重大风险大起底。一是1月25日前,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找准本地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摸清本地现存重大火灾隐患。1月底前,各级党委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情况向上级安委办报备。二是各市州建立风险隐患消除“指挥长”制,由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针对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倒排工期开展集中攻坚整治。三是春节前,针对重大火灾风险隐患逐一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全国“两会”前,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时限完成整改销案,新增重大火灾隐患按计划推进整改。

  2.行业突出隐患大起底。一是1月20日前,各行业部门系统评估所属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切实摸清隐患突出单位和高风险部位底数。1月25日前,各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向本级安委办报备。二是1月底前,各行业部门结合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防范措施,在本行业系统部署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三是建立市、县两级消委办每月向重点行业部门发送工作建议函、执法联动告知单和行业部门向消委会报告工作“双向互动”制度。

  3.基层监管重点大起底。1月底前,乡镇街道、村居委、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等组织力量,深入开展基层末端老旧楼院、“多合一”、群租房、彩钢板建筑、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企业等排查摸底,切实摸清日常管理、违规住人、设施配备、水源建设、电气线路、彩钢板使用、冷链场所保温材料、电动车停放、危化品存储、消防车通道治理等情况,并建立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向县(市、区)安委办报备。

  4.消防安全责任大起底。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定期研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纳入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二是教育、工信、公安、民政、住建、商务、文旅、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宗教等行业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牵头开展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任务落实。三是教育、民政、卫健、文旅、文物、宗教等部门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将其纳入部门业务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四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抓推动、盯执行,从协调指导、分析研判、预案演练、宣传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行动

  1.企业单位自查。一是1月底前,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场所全面开展“风险自评、安全自查、隐患自除”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自查自改情况报辖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备案。二是1月25日前,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帮助服务对象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彻底查清建筑消防设施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同时,对自身履行维保检测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向服务对象和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报备。三是在全面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形成隐患、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春节前完成“对单销账”“清零管理”。

  2.行业部门抽查。一是春节前,省、市、县三级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领域消防安全评估和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单位上报的“两个清单”,按照一定比例,对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抽查检查。二是春节、“两会”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列管单位检查力度。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穷尽一切手段,推动整改落实;问题严重的,顶格执法,并将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纳入“黑名单”。

  3.依责开展检查。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带队开展重大危险源、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现场检查,协调解决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二是各级安委会、消委会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建立制定部门之间隐患抄告、情况通报、合力整改等长效机制。三是省消委办对全省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进行一次教学培训式检查,各市州消委办对本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再筛查一遍。四是各行业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常态化的检查,形成行业所属单位重大火灾隐患清单,并督促单位落实人力、物力、财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整改。五是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执法检查,发现企业单位虚假承诺,风险隐患久拖不改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双随机”抽查比例。六是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将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融入末端自治、网格管理、基层警务等内容,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常态化防火巡查。七是企业单位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动态火灾隐患。

  4.推行专家检查。一是建立专家陪同党政领导检查制度,党政领导现场检查时,专家如实报告区域和单位风险隐患,并就加强重大风险隐患整改工作向党政领导提供建议。二是行业部门聘请消防相关专家参与行业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将行业所属单位的问题找准、隐患查实,并对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三是企业单位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定期对本单位日常管理、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预案演练等进行检查,形成详细的检查报告,并帮助企业单位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治理行动

  1.明确治理责任。一是各级政府对本地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负总责,市州政府是第一责任主体、县区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各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发改、工信、公安、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停车位、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规划建设和电气、电动车、彩钢板、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治理。

  2.紧盯治理重点。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方面:严格火源管控,及时清除遗留火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使用,落实电气线路定期检测规定,防止电气线路漏电、过载、短路等,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加强燃气管道、设备检测保养,严禁使用生物乙醇等液体燃料,定期清洗油烟道。二是易燃可燃材料方面:关停、查封、拆除、更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房和不符合要求的墙体保温材料。三是电动自行车方面: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装等行为,及时纠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四是生命通道方面:按要求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清除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物品,拆除非法搭建的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建构筑物以及铁栅栏。五是消防设施方面:按照规范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落实消防设施专业维保、消控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强化治理措施。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春节前,省、市、县三级安委会和行业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措施责任落实。二是强化挂牌曝光。行动期间,各地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切实起到震慑违法、促进整改的作用。三是强化联合惩戒。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梳理汇总,依法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对单位依法关停、从严处罚,对责任人、管理人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强化约谈警示。各地政府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辖区政府和行业部门负责人;行业部门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负责人;消防救援机构集中约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五是清理违规住人。针对“多合一”场所,对违规住人劝导搬离;存在敞开式楼梯间的,改造为封闭楼梯间;存在影响灭火救援逃生的障碍物,应及时拆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统筹推进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治理保稳定”百日攻坚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各类消防安全风险,紧盯看牢“春节”“两会”等重大节会消防安全,努力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细化百日攻坚行动标准和措施,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通告等形式,让各行各业知晓、让社会单位掌握,对标起底、对标排查、对标整治。要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为民办实事下篇文章,组织居民群众经常性开展培训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要分级组织行业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开展培训,讲清攻坚行动目的任务、标准措施,努力形成人人参与攻坚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严肃问责处理。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行动要求。行动期间,对亡人火灾和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必须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格追究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单位法人、负责人等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边攻坚、边推进,边总结、边创新,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从提升消防安全排查检查质态、加强消防安全联动协作建设、强化消防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火灾隐患风险整改闭环管理、拓展消防安全监管手段、促进群防群治局面等方面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市州、各部门百日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于行动结束后一周内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食物中毒医疗救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篇7

  多用心去倾听别人怎么说,不要急着表达你自己的看法。下面是呢子范文网小编为您推荐全区医疗机构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全区医疗预防保健体系建设,提高对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__《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省卫生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全区医疗机构现状出发,以实现医疗机构全行业归口管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为目标,以打击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为重点,对现有医疗机构进行彻底清理整顿和规范,为全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为全区经济建设服务。

  二、整顿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是非法行医和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如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执业的;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存在“坐堂行医”行为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从事医疗活动的;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的;未经批准擅自购置和使用b超机,以及违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接生、流引产的。

  三、方法步骤

  在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卫生部门联合公安、计生、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行动。同时,区卫生部门选聘有执法资格及经验的行政执法人员,成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公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区医疗机构依法规范管理。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大力宣传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各类无证非法行医骗钱误病,滥用药、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造成的危害与损失。要用非法行医致死致残病人的典型事例,以及滥用药、不规范医疗操作行为给病人带来的医源性疾患来宣传整顿医疗秩序的必要性、迫切性,为整顿医疗秩序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搞好执法培训,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执法程序,为专项整治奠定基矗

  (二)清理整顿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

  1、调查摸底,整合资源,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倡导有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及各类卫生技术人员采取个人、联办、股份等不同形式,以村居、小区为单位举办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社区医疗预防工作的开展,提高社区对疾病的防控能力。

  2、清理整顿

  (1)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医疗机构,对其执业条件、执业范围、执业人员等依据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检查符合条件的继续执业,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

  (2)对未经批准擅自无证执业者,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或吸收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也可申请个体执业,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执业,否则依法取缔;对不具备执业资格和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举办的医疗机构,责令限期停业,逾期不停业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拒不执行行政处罚者,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执业登记

  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对全区符合执业条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建档立卡,向社会公告。

  4、规范管理

  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各种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义务以及奖惩措施,定时评估,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依法监督管理。

  (三)检查总结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集中清理整顿结束后,卫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1、各街道办事处医疗秩序是否得到有效整顿;2、各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到规范;3、各村居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情况如何,区里将根据检查验收情况,对工作好的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治理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医疗安全,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加以实施。

  (二)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要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集中力量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对非法行医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四)建立举报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并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充分发挥~宣传机构的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予以曝光。

  附:河东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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