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盟经营合同范本(通用)7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加盟经营合同范本(通用)7篇
加盟者可能会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加盟店,那么一起看看加盟经营合同范本怎么写吧!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加盟经营合同范本(通用),欢迎阅读!
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本部”)与_________(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_________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_________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_________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_________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_________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_________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_______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_________公司店铺”:_________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_________公司商标”:指称为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_________公司店铺中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_________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________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_________公司形象,损害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_________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职工传授___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授___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_________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_________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_________公司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在第七条第2款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_________公司店(以下称追加建店)时,除以第七条第1款的店铺为对象的本合同外,还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_________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4.前款加盟金包括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_________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人垢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_________公司商标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_________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向总部支付本项教育进修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5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官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二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主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营运部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通过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者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_________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开发的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_________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六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瓮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
2.加盟金中,_________元为第十一条第2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_________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_________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合同第四十三条第2款和第4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让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剩余的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6.除前项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_________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一年,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 特许金
1.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10%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回扣金指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年销售总额”指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信用销售无论是否已兑付)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自家消费商品零售额中不包括加盟店被盗商品零售额及腐坏商品、过期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3.根据各年度10月31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4.总部按每月毛利额10%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10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款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5.按第三十二条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四十二条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 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作为_________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日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回扣
1.总部至每年2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11月1日-下一年10月31日)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一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11月1日至下一年10月31日的合同执行期间而终止合同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_________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它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_________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 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 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七条 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4.营业日为周7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7点以前,闭店时间为下午11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1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同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秘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_________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_________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20__年。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须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_________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2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3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_________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的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_________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
第三十五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_________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_________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_________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_________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_________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七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偿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上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续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日本不动产研究所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2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二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特许方(盖章):___________ 加盟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经营————饭店,特订立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 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火锅加盟店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加盟火锅加盟店合同的期限
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火锅加盟店合同,乙方在火锅加盟店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 餐饮加盟火锅加盟店合同的特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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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 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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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利益分配及送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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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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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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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火锅加盟店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__年__月__日
一、合同各方
授权方: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上海市____路____大厦A座12A 邮编: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经营甲方的“______”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加盟经营
1、 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 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 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产品时,甲方应该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贰万元/店。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4.5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该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
四、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 乙方应该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该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 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
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五、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 “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该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六、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够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该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该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该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该提前四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七、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该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八、竞争限制
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九、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十、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一、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
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四、合同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五、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地址:
电话及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及传真:
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
店名:
店址: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开设“某公司”中式快(以下简称“某公司”)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设立某公司;乙方同意,加盟“某公司餐饮”特许经营体系,按照“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要求设立并经营某公司。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设立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确定店址的设立;
2、制作的店招并提供给乙方;
3、向乙方提供的店面装修设计方案;
4、如乙方要求,可负责的装修,代办装修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5、代为采购经营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等;
6、如乙方要求且甲方同意,可代办乙方设立所必需的卫生、消防、工商等有关证照,代办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7、负责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8、筹备乙方开业前及开业当天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有关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确定店址的经营;
2、为乙方制订各项的经营管理制度,具体见本合同附件“经营管理制度清单”并负责制度的实施;
3、向乙方供应的、饮料、原材料,代为采购乙方要求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及日常消耗品等;
4、为乙方提供机器设备、各项设施的维修保养;
5、向乙方提供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方案,并协助实施;
6、应乙方要求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7、定期派员对乙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稽核;
8、对乙方日常经营所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根据乙方的要求,派员至为乙方解决实际经营所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 乙方于设立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200,000元;
2、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
3、于乙方正式开业7天前,向甲方全额支付菜台、开业货品、桌椅等的采购款;
4、自行承担场地的租赁费或转让费、装修费、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的证照费及其他官费;
5、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第五条 乙方于经营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根据每月营业额的3%的计算比例,于次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月的货款;
3、自行承担场地的租赁费、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4、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全部或部分承担日常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的费用;
5、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如乙方要求甲方招聘工作人员的,则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人员招聘及岗位培训费;
6、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或解决经营问题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邮递费等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期间,甲方负责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招的设计制作与摆放、门面外观的设计、店堂的布置、桌椅的摆放、柜台的设置、厨房的格局、环境气氛的营造、颜色的搭配、装潢建材的选取、设备厨具的选用、用具的选用、工作人员的着装等事项。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的设计方案,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甲方为乙方设立期间,因办理有关证照或手续需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乙方应如实提供。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协助的,乙方应尽其可能向甲方及时提供。
第七条 乙方日常经营所需的各项机器设备应向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也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的机器设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出租的机器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派员维修;如发生损毁,乙方应向出租方赔偿。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八条 乙方经营期间,销售的所有均应由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供应。甲、乙双方之间的供货关系,应另行签订“供货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进行销售,也不得自行制作进行销售。
第九条 甲方保证,其供应乙方的均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适于乙方顾客食用。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不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
第十条 乙方销售的品种,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进行销售,每种的'价格,均应按照甲方事先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也不得对的价格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 乙方应在安装并使用甲方指定的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并将该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的网络系统进行连接,向甲方传送每日营业数据。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不销售或传播国家法律所禁止的物品,不在店堂内摆放赌博性物品或设备,不安装搭建危险或违法的设施,不存放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 乙方在日常经营期间,应遵守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的整洁,做好门面外观、店门外、店堂、柜台、厨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全体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佩带甲方制作之形象标识及工号牌。
第十四条 甲方每季度至少应派员2次至乙方进行日常经营工作的指导,并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纪律遵守等事项进行稽核。甲方人员应当场制作工作报告,说明该次指导的过程、内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良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完成评估记录。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指导,并协助完成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每次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均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在该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上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乙方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进行。促销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促销活动,实施甲方的促销方案。甲、乙双方之间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及有关费用承担,应另行签订“广告宣传协议”及“促销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也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为其进行上述活动。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商标、专利均为甲方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违犯本条之保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此种损失。
第十七条 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应负责对乙方的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安排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保持交流与沟通,对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共同尽力解决。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销售的种类和价格进行变更的,应协商一致加以确定。
第十九条 乙方应对本合同之内容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内容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甲方因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均为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所有其掌握的以任何形式记载甲方商业秘密的介质全部返还甲方,不得私自复制或藏匿,也不得再行使用或供他人使用。乙方同时应确保,其工作人员或其他与乙方有关之人员知晓并遵守本条之保密约定。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使用技术、机器类型、使用设备及其附件、创意、设计、商标专利、模型、样品、图纸、草图、蓝图、财务信息和计算机软件;
2、销售、市场、广告、项目开发、物流分配、并购、分立等有关信息、计划、项目或方案;
3、业务策略、市场战略、价格、竞争者信息、业务发展战略和方式、合作伙伴、客户及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法;
4、人事档案、销售报告、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市场研究报告、货物规格、工作人员薪资福利;
5、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合同、协议,设定或被设定的抵押、质押,提供或被提供的担保、保证,各项仲裁或诉讼信息;
6、甲方有义务予以保密的其他法人、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的商业秘密或秘密信息;
7、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其他未经公开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3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指使他人从事或为他人从事类似形态业,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设立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开业的,甲方应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二条 经营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三条 设立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或未能及时提供有关协助的,致使乙方延期或不能开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四条 经营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按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四每天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乙方逾期90天未付,且拖欠款项在人民币30,000元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二十五 条 如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未能遵照执行甲方对于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商业形象,自行或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设计或实施其他商业形象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追收欠缴的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或使用任何第三方机器设备,或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或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按该等设备价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任何其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如甲方供应乙方的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此种损失。如对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或自行制作进行销售的,甲方有权按该等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或对价格进行变更的,甲方有权就乙方该等行为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并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如乙方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二条 如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致使管理混乱、制度废弛或商业形象受损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整顿。乙方应全面配合甲方的整顿工作,并承担因整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乙方拒不配合或消极应对甲方的整顿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四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之保密约定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之行为的,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如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无论在合同期间或终止、解除以后,如因乙方该等行为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之行为的,其因此所获得的利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等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作,任一方如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之行为,且对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害的,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返还或主张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在本合同所确定的店址以外的地点开设“某公司”,应与甲方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三十八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项发生之日起14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止履行本合同。该不可抗力事项消除后,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如该不可抗力事项持续满两个月仍未消除,任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需就本合同的解除向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甲、乙双方应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未能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四十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结清款项,乙方返还租赁的设备,并停止使用甲方的或因本合同合法授权给乙方使用的专利、商标、商号、字号等,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由担保人向甲方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或不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人以人民币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签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 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时,除非另一方另行指定,应将有关文件送达如下地址:
甲方地址:上海市__路__号
乙方地址: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限向甲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担保人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加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被授权方地址(店址):
被授权方店名及编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 内经营甲方齐先生风味砂锅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起止日期及费用
1、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授权乙方,合同期限为一年,加盟费为_______元整。此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一次性交付完毕。
2、管理费为每年,此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并履行一年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完毕。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齐先生风味砂锅居的加盟业主,对外统称《齐先生风味砂锅居》,店名后加乙方自定店址名。
2、乙方自选营业地址独立办理经营手续,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签订本加盟合同并授权后,甲乙双方不得在其授权的一公里范围内进行该项目的经营和授权经营。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风味砂锅居的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加盟店内的装修设计图纸、牌匾、餐具、应季服装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合同变更事宜,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授权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9、如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甲方与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10、甲方有权按物价指数统一变更管理费和所有调料价格。
三、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
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统一和所使用的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调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和内部调料),提供调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乙方自行采购和向他方销售以上调味材料。甲方有权调整调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调整。
2、应在调料储备量不足提前向甲方申请配送调料,如果甲方没有按时配送调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除外)。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未使用甲方提供的内部调料和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的;乙方不使用甲方提供的餐具、服装、牌匾的;
四、乙方如按照约定使用调料的,待本加盟合同终止时甲方100%返还保证金。
五、乙方应在甲方共同协商的地点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更改地点或扩大地点。
六、如乙方未按加盟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技术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务不统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返还。
七、本加盟合同所使用的调料和餐具款项当次结清,不得赊欠。
八、本加盟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金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追诉期为两年。
九、本加盟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十、由于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拆迁、交通事故、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发生,双方均免责。
十一、关于加盟费的优惠待遇:
乙方有意再一次在超过一公里的范围得到授权技术和方法,另行开店的,加盟费按1/3收取,其他条款按照本合同履行。乙方被授权一公里范围内另行开店的,甲方只收取管理费和保证金,不再收取加盟费,其他条款按本合同履行。
十二、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未严格按本合同执行的)后果自负。
十三、本风味砂锅居加盟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吉林省齐先生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__学校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乙方:
为了更好地推行“四制”、“三化”开展__学院第×届学生社团文化节活动,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我校校团委特批准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甲方与贵单位拟定此赞助协议书。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__学校第×届学生社团文化节活动的赞助问题达成一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__学校第×届学生社团文化节;
2、赞助内容: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经费支出;
3、活动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二)赞助费用及回报
1、商家赞助:费用为人民币(¥.00元)。
2、商家享有权利:
(1)本单位在学校开展的正规活动可得到学院各方面支持;
(2)贵单位可利用合理的时间、地点开展合法正规活动,学校给予相应宣传,人力及场地等支持。(具体相应事宜届时面议);
(3)根据活动赞助费用数目情况协商是否在校内文学社文学刊物上做相应的宣传;
(4)本次活动赞助情况__校报会给与适当说明;
(三)项目合作进度
1、甲方:
(1)甲方作为活动主办单位,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并保证整个项目准备工作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赞助单位,主要负责协助本次社团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的内容,支持我校学生社团的迅速发展;
(2)甲方提供乙方以后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宣传、人力、场地等方面的资源,提供乙方的相应宣传(乙方需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应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相关联系。如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乙方有权要求拒绝支付余款;
2、乙方:
(1)乙方有权利了解甲方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情况,甲方须如实反馈各种情况;
(2)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派1~2人参加“__学校第__届学生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给予监督和协助系列活动;
(四)费用支出方式
赞助费的支付,经双方商定,分两次付款:
1、协议签订后,5天内乙方先付赞助总额的70%给甲方,即¥.00元;
2、待整个活动结束后,经双方确认,乙方再在3天内一次性付清另外的30%余款,即¥.00元;
(五)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有效期为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实际需要续签合同;
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再做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4、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5、本协议共二份,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后生效;
6、附件:__学校社团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策划书
甲方:__学校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卖方(以下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乙方缴纳品牌使用费壹万貳仟捌佰元整(此款不退);市场保证金伍仟元整(合同期满乙方无违规无息退还)见供货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个,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半年内必须有实质性进展。如无实质性进展视乙方自动放弃经营第二,三家经营权。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优先给乙方。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购买。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培训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当地卫生部门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同类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6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义务乙方在经营期间,需提前预付款壹万元整,第一笔预付款于本协议签署时支付,如预付款不足时,由甲方通知乙方及时予缴,如乙方未能及时补足货款,甲方有权暂停发货。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销货量于每个月的月中和月底前后结算一次,以后以此类推。乙方根据自己每天实际销售量在每天下午六点前向甲方预定第二天的订货量。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品种及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供货,如因订货数量的预测不准确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在报单的同时,应填制_保单计划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日下午18时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次日报单,如超时,则造成生产不及时无法供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食品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者口味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加盟收益
1.乙方按统一销售价销售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专营店配货和报单。
第三条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当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或物流通知乙方查询接货,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代办代收。
第四条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五条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售卖需要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通知甲方。
第六条退货换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不允许退店退货。
2.经营以后,必须履行__3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3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七条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品牌使用费不退。
2.乙方经营期满三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1.连续7天没下要货通知单,又无书面说明。
2.从事违法经营或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3.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条款或甲方的其它规定。
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经营。
因第1项、第2项、第3项原因终止加盟资格
第八条通知与附件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熟知加盟条件相关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条款。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将品牌使用费、市场保证金、购货款汇达甲方账户。
3.本合同必须和《供货协议》、一并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3年。
4.以上各条款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双方自愿签约,无其它因素影响。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者一方拒绝协商时,可诉请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