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occupation),即个人所从事的服务于社会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根据中国职业规划师协会的定义:职业 = 职能 × 行业。2021年3月18日,人社部发布第四批新职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司职业病情况说明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公司职业病情况说明5篇
第1篇: 公司职业病情况说明
个人病情情况说明范文
病情情况说明必须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疾病的实际情况而写。以下是百分网小编为你整理的个人病情情况说明书,希望能帮到你。
个人病情情况说明篇1
尊敬的领导:
本人现将有关情况进行一下说明:
一、病情简介。本人超负荷抬举重物,造成腰椎损伤,后因年轻气盛未加保护,使得病情加重,于 年 月首次急发,在我市检查后,在家休养三天,后吃药坚持工作至 年 月,病情进一步加重,入 医院住院治疗 天,检查结果为L5/S1椎间盘突出,硬囊膜受压,治疗方案为牵引治疗, 月出院在家休养至 月份,病情未得到好转,于当月第二次进入 医院进行治疗,重新检查发现,除椎间盘突出外,L5椎弓后两侧峡部裂(俗称椎弓双侧崩裂),治疗方案为消炎、止痛,医生建议因年轻,还是以保守治疗为主,若手术需要摘除该节整个间盘,将两侧椎弓和两节脊椎骨用钢钉顶死,第二年摘除,前后需要一年半时间,治疗效果不确定。因此本人听取医生建议,在家休病假至 年 月底,此后上班至今。
二、目前状况。腰部右肌肉有轻微萎缩,伴有疼痛,右腿受影响,一次坐或站不能超过半小时,时常夜不能寐。
三、工作情况。在本单位从事少量的文字撰写及材料汇总等工作,无法从事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
在此,请领导根据本人自身情况进行任用或调用,本人感激不尽。
注:因 医院属于可直接报销的医院,病例及其他材料没有复印带回,只有CT等检查报告单,本人的主治医生是 医院病房楼11楼,脊柱三病区 医生,联系医生为,电话: 。
本人签字:
2017年6月8日
个人病情情况说明篇2
一、病人基本情况
姓名:黄懿,性别:女,A型血,生于1995年2月4日北京时间早上3:30,比预产期提前30天,出生时体重3.4千克。现居住在中国四川省广安市平安大道253号慈竹苑A区8栋602号。联系电话:0826-*******或者138********。
第2篇: 公司职业病情况说明
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一、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全国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年共报告职业病例。从病种分布看,职业性尘肺病最多,为例,其次为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和职业性化学中毒,分别为例和例,其他职业病合计例。从行业分布看,报告职业病病例主要分布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以及开采辅助活动等行业,分别为例、例和例,共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共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新病例例,其中约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例和例。报告其他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例,主要分布在制造、采矿等行业。
(二)职业性化学中毒。
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起,中毒例,其中重大职业中毒事故起,中毒例,死亡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余种,其中一氧化碳中毒最多,共发生起例。
共报告各类慢性职业中毒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余种,其中苯中毒最多,为例,其次为砷及其化合物中毒和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分别为例和例。
(三)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共报告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例,其中噪声聋例(占)。报告病例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和采矿业。
(四)职业性传染病。
共报告职业性传染病例,其中布鲁氏菌病例,其次为森林脑炎例。报告病例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业和制造业。
(五)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共报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例。其中放射性甲状腺疾病例,放射性肿瘤例,外照射慢性放射病例,放射性皮肤疾病例。
(六)职业性肿瘤等五类职业病。
共报告例。职业性肿瘤例(其中苯所致白血病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例(其中手臂振动病例,中暑例),职业性皮肤病例(其中接触性皮炎例),职业性眼病例(其中白内障例,化学性眼部灼伤例),其他职业病例(其中滑囊炎例,金属烟热例)。
二、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
根据全国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年共报告职业病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例,职业性化学中毒例,其他各类职业病合计例。从行业分布看,报告职业病病例主要分布在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例)、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例)以及开采辅助活动行业(例),共占职业病报告总数的。
(一)职业性尘肺病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
共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新病例例,较年增加例。其中,的病例为煤工尘肺和矽肺,分别为例和例。报告其他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例。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报告例数占年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
(二)职业性化学中毒。
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起,中毒例,其中重大职业中毒事故(同时中毒人以上或死亡人以下)起,中毒例(包含死亡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确认的化学物质种,其中一氧化碳中毒的起数和人数最多,共发生起例。
共报告各类慢性职业中毒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确认的化学物质种,其中砷及其化合物中毒最多,为例,其次为苯中毒和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分别为例和例。
(三)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共报告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例,其中噪声聋例、爆震聋例、铬鼻病例、牙酸蚀病例。报告病例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和采矿业。
(四)职业性传染病。
共报告职业性传染病例,其中布鲁氏菌病例、森林脑炎例、莱姆病例。病例主要分布在农林牧渔业例和制造业例。
(五)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共报告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例,其中放射性肿瘤例,放射性皮肤病例,外照射慢性放射病例,放射性骨损伤例,放射性性腺疾病例。
(六)职业性肿瘤等五类职业病。
共报告例,职业性肿瘤例(其中苯所致白血病例),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例(其中中暑例,手臂振动病例),职业性皮肤病例(其中接触性皮炎例),职业性眼病例(其中白内障例、化学性眼部灼伤例),其他职业病例(全部为滑囊炎)。
第3篇: 公司职业病情况说明
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规定,保护职工职业健康,杜绝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主要岗位、部门职责第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的主管领导协助第一责任人具体研究、决策、部署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他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各自工作分工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对涉及到职业病防治的职能部门的职责,按照其分管的工作范围予以明确。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种类第一条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第二条 我公司主要职业病危害种类有: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建筑材料的堆放、搬运、搅拌、使用、均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二)缺氧和硫化氢、一氧化碳的危害:船舶密闭船舱、密闭空间、地下室、现场坑、孔、洞、上下水道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且易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或发生缺氧,造成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伤害。(三)有机溶剂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四)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作业人员尘肺及慢性中毒。(五)生产性噪声和局部振动危害:船舶机舱作业人员和建筑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振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振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作业人员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振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振动病。(六)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七)潜水作业产生的危害。(八)其他作业产生的职业伤害。第四章 第四章 职业病的预防工作第一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经常开展预防职业病伤害方面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推广预防职业病伤害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制度,结合生产实际制订并落实预防职业病防治措施计划和管理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实施。
第三条 职业病预防的基本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及时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三同时”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 按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第六条 做好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发现有职业病禁忌症者不能安排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第七条 及时做好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第五章 作业过程中的职业病防护与管理第一条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第二条 制订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并严格执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条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第四条 各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五条 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第六条 在作业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第七条 对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八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九条 定期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直至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为止。
第一十条 购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和中文说明书,否则不能购买。中文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使用时应当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使用、保管和处理。
第一十一条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材料。
第一十二条 组织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发现有禁忌症者立即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
每年组织一次在岗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原则上由公司所属各单位统一组织,凡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统一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自行到具备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联系、办理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并存档。
第六章 第六章 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医疗和报告第一条 职业病的诊断、鉴定、治疗及相关待遇依据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发生职业病事故按工伤事故的报告规定进行上报和处置。
第七章 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第一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检查,纳入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检查内容。
第二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检查结果,纳入公司考核内容之中,并与安全生产业绩挂钩。
第4篇: 公司职业病情况说明
【实习报告】
下面是整理的2015年中国职业病发病情况,供大家参考!
2015年中国职业病发病情况
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现状分析
1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截至2002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581377例,其中累计死亡139177例,病死率222%。尘肺现患病人442200例。
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3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4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5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6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7自《职业病防治法》分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完善。
8我国以及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三条例、12项配套规章和15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支撑的法律、标准体系框架。
9根据统计分析,可以推测,如果不加以干预,到2015年我国尘肺病患者将累计达到60万人,2015年将达到72万人;随着我国入世,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职业卫生必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职业病防治工作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
2国外职业卫生现状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WHO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职业卫生策略和ILO全球消除矽肺计划的实施,我国职业卫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在法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不仅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低于我国,而且政府关注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作业方式、噪声、职业性生物因素引起的疾病得到了足够的重视。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70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75%。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2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2000年起回升,职业病检出率在0.4%以上,但仍未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3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4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5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6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7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8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
第5篇: 公司职业病情况说明
伤病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姓名王博睿 性别:男 年龄23岁
学历:大专 岗位:检定员通风科一氧化碳检定室
2受伤经过: 本人于2012年1月经研究所调派在测试中心工作。在通风科光干检定室修理光干瓦检仪。在工作期间因为和同事搬运东西用力不当,造成本人腰椎间盘突出。于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期间在家休养。
3现状:休养期间在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做了手术。现已无大问题,但医生嘱咐不可搬运重物,要注意多休息多锻炼。
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时间: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