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在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上讲话(完整),供大家参考。
在2020年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共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19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刚才,市人大常委会X副主任和市政协X副主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19年建议和提案办理成效明显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X件建议和提案,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在规定时限内均按期办复,办复率为X%,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办理工作得到加强。市人民政府始终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并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政府系统各项工作不断发展的有效途径。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提高办理实效,以此密切政府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各位副市长结合分工,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抓好督查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均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建立健全了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制。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确保了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工作方法不断创新。在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办理方法方式。一是加强沟通。市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做到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前、办中、办后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对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在办理过程中,绝大多数主办单位积极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不推诿,不拖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主办单位。二是现场办理。多数承办单位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单位和现场进行面商,共同研究办理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联合办理。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建议和提案,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明确责任,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四是完善机制。完善建议和提案登记、交办、催办、审签、督办等制度,抓住办前调查研究、办中走访沟通、办后征询意见等关键环节,增强了办理答复的针对性。五是加强督办。采取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和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把“一次性办理”转变为“跟踪问效式办理”,确保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办理实效不断提高。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交由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分别为X件、X件。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中: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建议X件,占承办总数的X%;
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X件,占承办总数的X%;
暂时无法解决的建议X件,占承办总数的X%。所承办的委员提案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X件,占承办总数的X%;
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X件,占承办总数的X%;
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待以后逐步解决的X件,占承办总数的X%。同时,X件重点建议和X件重点提案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通过向代表和委员征求到的意见来看,代表和委员对办理工作表示比较满意。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体来看,2019年全市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办理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部门和单位领导仍然重视不够,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存在应付走过场的现象,导致办理责任、人员、经费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具体,不能较好地解决建议和提案所提的问题。二是部分建议和提案办理经费投入不足。由于我市财政困难,资金短缺,大部分项目的建设主要靠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导致部分建议和提案提出的项目经费补助等问题难以解决。三是部分建议和提案办理缺乏创新。部分承办部门办理工作不够深入,应付办理的情况仍然存在,缺乏创新办理和突破性办理。四是部分建议和提案沟通协调不够。主要表现在部分承办单位深入调研不够,与代表和委员沟通不够,办理工作针对性不强,与代表和委员面商的广泛性不足;
有的主办协办单位之间沟通协调不够,主办单位不主动召集协办单位会商研究办理方案,协办单位也不主动提供协办意见,未能形成办理合力。
二、扎实做好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020年全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X件、建议X件,政协委员提出提案X件。建议中经济建设类X件、教科文卫类X件、社会管理类X件;
提案中经济建设类X件、社会建设类X件、政治建设类X件、文化建设类X件、生态文明类X件。市X届人大X次会议决定,将X等X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把X市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议案》列为会议议案处理并交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会后,请负责承办的政府职能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制订议案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人,按程序抓紧办理,确保议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同时,X件建议和X件提案都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经过调查研究和深思熟虑后提出的,选题广泛,内容丰富,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各方各面,其中有对政府决策的建议,有对部门工作的意见,有对人民群众关心问题的呼吁。这些建议和提案,今天已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一定要认真对待,扎实抓好办理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扎实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履职尽责、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首先,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各条战线、各个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承载着民意,集聚着民智。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能够真切地了解和把握群众的利益基点,能够更加主动地站在群众的立场来作决策、干工作,能够更加及时地修正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弥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其次,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是政府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是真实的社情民意。办好建议提案,从根本上讲是对群众的尊重和负责,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抓手,是真正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的真切体现。再次,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实际上是对政府工作的一种监督,群众往往透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来透视政府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形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不单单是一项工作任务,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担当,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扫除“四风”问题、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职权范围内的办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涉及重大问题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要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负责,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调研、亲自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在交办安排、调查研究、协调处理、督办催办、面商沟通、审核答复等环节严格把关。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建议提案,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固定专人负责,确定单位业务骨干参与,禁止随意更换,以保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一般建议从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自交办之日起6个月内答复。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要有办理方案,明确办理责任,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理的一定要尽快办理,不要像往年一样等到7月底,甚至拖到8月以后还在办理,影响整个办理工作进度和办理工作成效。市政府办公室要主动与市人大代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承办单位就办理工作进行沟通协商,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
(三)创新方式,加强培训。一是针对建议提案办理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主办、协办制度,创新工作方法,规范回复制度,加强部门配合,健全和完善建议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工作程序,使办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工作,遵循“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除涉密或不宜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外,及时公开办理复函件,有门户网站的承办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专栏公开;
没有门户网站的承办单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议办理和提案办理栏目后台上传暂存复函件,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发布。各承办单位要利用网络、邮件等新型通讯工具,提供建议提案办理咨询服务,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四)定期跟踪,加强督办。针对办理单位前紧后松,部分单位重视不够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切实跟踪督办工作:一是要加强检查,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存在问题,定期通报和定时汇报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让承办单位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让领导及时了解办理情况。二是要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委室的联系,共同开展对各承办单位的实地督查工作。三是要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有的放矢,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质量。特别是要加强对代表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发展全局、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重点建议提案的重点督办工作。四是要选择部分重点建议提案,进行回访,督促建议提案回复情况的落实,确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
(五)强化调研,增强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在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复率”进度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满意率”,在提高“满意率”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解决率”,围绕提高“解决率”狠下功夫,避免出现重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落实以及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打白条”的现象。要搞好办理前期调查研究,对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准确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初衷,使办理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因各方面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列入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确因政策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出认真负责的说明和解释,取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理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使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同志们,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政府自身管理的需要,希望各承办单位在抓落实、提质量、促满意上狠下功夫,以实际行动赢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努力,今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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