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包括乔木林、竹林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按用途可以分为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经济林和能源林(原薪炭林)。以木本植物为主体的生物群落,是集中的乔木与其它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并与环境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的一个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6篇
第1篇: 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县去冬今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上级精神,全力做好我乡护林防火工作,确保全乡森林资源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和全面控制相结合、依法管制和合理疏导相结合、专人监管和依靠群众相结合、综合治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三、管理目标 各村应该按照本区域森林资源分布、森林火险区划和森林火险形势等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火源管理工作目标,实现林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设施全面完善,群众防火减灾素质和依法用火意识明显提高,违规用火行为逐步减少,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护。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认真学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强化防火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落实行政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有林单位领导或个人是直接责任人,特别要落实好乡、村行政管理责任,加大对乡村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坚决克服夏季草青不用防,冬季有雪不用管,春季严管没几天的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市防火办督查要求,逐项逐条狠抓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划定责任区,特别是村干部包片包段、护林员包地块包山头、林区作业单位包施工区、林地承包户负全责,要在本责任区内显眼地方设立责任牌,明确各自的责任区和职责任务。乡村两级防火办事机构必须严格值班带班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在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时期确保全员上岗,万无一失。二要落实包村包片责任。我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领导包片监督;乡包村干部要住村全程监管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村干部要严格监管护林员、重点人口监护人、林地承包户、耕地户、墓主、牧工、林区作业单位等责任人;家长要监管儿童老人;学校要监管中小学生;机关单位要监管职工,确保各阶层人员尽心尽职,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规制度。三要落实监督责任。各行政村要对本村的地堰、山沟林边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乡防火办要深入村和防火一线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制度、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防范,严管火源。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防火就是防人,在这一环节上,各村要下功夫、出实招,在全面封山禁火的同时,要疏堵结合,把预防的重点放在火源管理上,把火源管理的重点放在管人上,把防火的责任落实到人头上,严把林区人员流动关,严把林区隐患排查关,严把村口、路口巡逻关,通过管好人,实现管好火。 一要健全防火机构,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交账的工作机制,在全乡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齐抓共管的局面。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四包保”负责制:乡领导干部包片、包林区作业单位,要确保管理措施严密,处置火情快速,区域联防到位;乡干部包村,要全程指导防火工作,落实包村负责制;两委干部包区域、包重点人员监护人,要确保重点人员外出不带火,野外农事活动不用火;护林员包责任区,要确保责任区内不用火、不冒烟、无火灾。严格执行县政府“八不准”防火规定: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域(森林、林木、林地、耕地、荒坡);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吸烟、烧根茬、烧地岸、烧灰积肥、用火烤食做饭、上坟烧纸、坟头掛灯点灯、燃放鞭炮、烧山驱兽;不准在禁火区域放牧;不准聋、哑、痴、呆、傻、精神病人、儿童、年迈老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入禁火区域;不准在禁火区域内开山采石、私自架设电线等野外作业;不准夜间在林区使用火把照明引路;不准毁坏防火设施设备;不准发现火情不报、瞒报、乱报。 二要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召开乡、村会议面对面教育,强化防火管理人员防火意识,树立高度责任心,乡宣传车不低于两辆,每日出动及登记,必须逐村进沟坡边宣传,每村必须有高音喇叭,每村必须有5条新标语,切实做好封山禁火公告、入户告知、中小学生告家长书和火情报警电话(本乡、县防火办)的宣传工作。 三要警钟长鸣,严防死守。各村各部门要做好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时刻提高警惕,把火灾预防工作放在首位,继续创新办法,加强防范,严看死守。一是确定专人(护林员、村干部、党员)常年防;二是重点人员(智障人员、儿童、年迈老人)监护管;三是坟头田埂建档管;四是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乡包村人员、村专职护林员统一服装和佩戴袖章;五是严格火源管理“三到位”:设卡到位。在村界、主要通道出入口、入山口、村口设立防火检查站,严格登记、严格检查,严禁火种入山;巡逻到位。乡政府组建10人以上的巡逻队,轮流值班巡逻,严密监测火情。村村配备1—3名专职护林员,24小时巡护于田间、坡间、林间,保证责任区的安全;处罚到位。乡政府、派出所要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的方针,严厉打击一切野外违章用火行为。六是严防死守春节、清明节、春耕生产“三个时期”;七是严格管理包村干部、村干部、重点人员监护人、专职护林员“四种管理人员”;八是严看严管智障、儿童老人、在外居住返乡、禁火区生产作业、上坟祭祖“五种人员”;九是死看硬守村口、路口、沟口、坡边、林边、坟头“六个重点部位”;十是加大排查力度。各村对本辖区内的农耕生产区、野外施工区、林区电线路进行严格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要限时整改、跟踪整改、整改彻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要扎实开展“六清”活动,切实减轻春防压力。在秋冬季防火期,各村要根据省市县森防指要求,组织开展以清秸秆、清坟头、清地梗、清林边、清路旁、清厂矿区周边为主要内容的“六清”活动。按照省防火办《关于加强林区农作物秸秆焚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争取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的配合,大力推广秸秆还田、青贮、呕肥、气化、发电等技术,科学清理、不留火患。对于难以利用、确需焚烧的农作物秸秆,要以村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焚烧、要逐地块落实焚烧时间、地点、责任人、应急扑火人员,坚决杜绝无组织、无看护、无扑救措施的自主焚烧,切实做到“六不烧”:即村干部和责任人不在不烧、三级风以上天气不烧、下午两点不烧、未开设防火线不烧、未安排好应急扑火人员不烧、林缘100米以内不烧。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搞好秸秆还田和秸秆焚烧、清除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要建立健全联防机制。各村要积极推进村与村交界地区的火源管理联防工作,切实做好交界地区在火源封堵、隐患排查、用火审批、责任区划定等方面的无缝对接。要建立常态化的联防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真正实现联防、联扑、联责、联心。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应急能力。 我乡地理位置特殊,村民防火意识差,林区道路较少,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迟、运兵慢、处置难、损失大。今后应急措施要重点放在:逐步提高群众义务扑救森林火灾意识。乡、村必须加强半专业和群众扑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灭火水平。要成立不低于20人的扑火队伍,加强队伍培训,使队员掌握灭火机具的使用和维修技术,懂得火场避险常识和火灾扑救知识,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各村在春防时期要保证20人应急待命;要提高火场指挥能力。完善扑火方案,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打火头、灭火线、清余火、守火场必须力量分配科学高效,坚决杜绝多头指挥,盲目指挥,确保人身安全,资源安全。 (四)加强值班带班,严格归口报告。 各村要严格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专人值守、专人处置,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认真地进行核查反馈;对乡防火办的各种工作要求按规定落实,落实情况要和年终考核及防火奖励挂钩;要教育群众发现火情立即报告乡政府防火电话8893100或拨打火警电话12119、县防火值班电话8922413;对群众报告火情要及时核实后向乡防火办报告,不得越级上报;对瞒报、乱报、不报造成的工作被动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明奖惩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为保证各项森林防火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按年度对各村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乡防火办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要把事前问职和事后追职结合起来,对预防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处置火情火灾不及时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发生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省森林防火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圆圆)
第2篇: 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搞好2018-2019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村四支力量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以森林法及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把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到家入户晓,以组为单位开好森林防火群众会,从源头抓起,坚决控制野外用火,户户张贴防火通知书,对五种人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并对坟院、生产地块和生产厂家,落实村组干部护林员的包抓责任。
2、成立领导机构,组织好扑火队,村上组织以冯厚山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兰苗、刘萍为队长、副队长的扑火队,全面负责我村2018 年-2019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尽量将火灾控制在萌芽状态,坚决禁止老、弱、病、残及智力低下人员参入扑火,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三、火灾扑救
1、火情检测:村组干部、护林员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掌握火情动态,一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扑救并按程序上报。
2、火灾扑救:①村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扑救预案,并进行演练;②一旦发生火情,村组干部、护林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发火地点,并立即组织群众科学安全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扑灭后要落实留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将朴救情况报告政府。
3、
4、齐抓共管,层层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公安、武警、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何黔涛(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瞿秋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谭圣国(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何 伟(党委委员、副乡长) 欧 虎(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田 源(派出所) 安兴友(党政办) 吴道贵(林业站) 刘恩均(安监站) 樊 清(社会事务办) 罗 丹(畜牧站) 李明适(国土所) 李 军(林业站) 杨黄艳(农业服务中心) 杨永忠(中 学) 王 羽(中心校) 蒋守忠(卫生院) 三、成立后勤保障小组 组 长:瞿秋阳 副组长:安兴友 成 员: 周中江 李堂芳 吴道贵 李 军 刘恩军 樊 清 蒋守中 杨永忠 后勤保障小组负责火灾扑救物资的准备、车辆的协调,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扑火人员的调动,并负责上下联系工作。 三、多措并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五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第3篇: 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
防火演练实施方案
防火演练实施方案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失火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按照清剿火患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平安校园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学校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防火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学校安全和稳定。
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领导机构工作应急处置领导组,统一协调部署防火演练工作。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行为。
丈八庙寄宿制小学防火演练安全工作领导组组长:杨爱林副组长:田永庆李宝贵组员:李保来杨翠萍孙改转魏慧张云枝刘海香张云红赵翠凤范旭红郝建领导组工作职责:负责学校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事件的处理。
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全系统的安全,对多发、易发的安全部位和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原则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
一旦发生火灾事件,要在30分钟内逐级上报中心校应急处置领导组,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2、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
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3、生命第一原则。
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师生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
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四、事件处理程序及办法1、宣传发动:安全领导组成员做好方案和防火知识的学习与宣传工作,确保紧急情况发生时明确职责和步骤,并实施操作。
2、现场指挥: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副组长及成员等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当班人员负责。
3、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学校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校长(110、120、119)。
同时上报中心校。
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4、火灾处理步骤(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中心校。
(2)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
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学生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
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五、善后处理: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六、调查与结案: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丈八庙寄宿制小学xx.6.20第5页共6页方案预案
第4篇: 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
嘉陵区双桂镇人民政府文件
双镇发[2011]4号
双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双桂镇2011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双桂镇2010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陵区双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双桂镇2011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和谐双桂,平安双桂,促进我镇现代林业发展,经镇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2010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扑结合,以专为主,专群结合,以现代化手段为主,现代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森林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理,科技支撑和法制保障“五项能力”,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确保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为绿色双桂、平安双桂、和谐双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指 挥:王兴建(镇长)
副指挥:王 婷(副镇长)
何春梅(副镇长、武装部长)
赵俊华(副镇长)
成 员:苟兴东(镇办公室主任)
张丽华(镇林业站站长)
赵朝君(镇安办主任)
罗德会(镇财政所所长)
赵 燕(镇团委书记)
李春涛(双桂小学校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双桂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张丽华(兼)。
第5篇: 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
斑竹小学森林防火
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威信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的通知》、《三桃中心学校关于印发学校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学昌(校长)
副 组 长:孙业伟、卓正阳(副校长)
成 员:卓正权(教导主任)
方绍泽 黄天全 张成海 游兴瑜 陈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副校长室,孙业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校资料收集及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此森林防火期内开展,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每个班级上一堂森林防火专题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春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28日至2012年2月28日)。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3月1日至5月31日)。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6月)。认真总结一学期来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并将资料理事归档.
六、建立防火报告制度。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责任。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斑竹小学
2011年12月28日
第6篇: 森林防火演练实施方案
森林防火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生态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以及上级有关会议、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镇境内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都必须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防火实施办法》和本方案。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紧紧依靠群众,自防自救原则,实行综合合理管理。
第二章、森林防火组织落实
第四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委书记兼镇长为总指挥,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总指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全面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为及时扑灭森林火灾,镇政府抽调人员成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副镇长为组长,镇全体机关干部为应急小分队,派出所,驻军部队组成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全面负责扑灭全镇各方面引起的火灾。
第六条、根据本镇岛屿分散的实际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以管辖地为单位,应相继成立至少在10人左右的森林火灾扑救小组,同时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负责管辖地扑救工作。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镇实际,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日为本镇的森林防火期,在防火期内天气连晴三天以上,或火险预报四级以上,非防火期天气连晴七天以上为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第八条、在森林防火期内,各村负责人及护林员,必须亲自每天上山开展巡逻、检查、记录。如庙子湖达直、西直、羊角礁、炮台岗、放火山岗、头劲鸟咀、长咀、后岙、黄岩岙。青浜村西风湾、黄胖山、北田湾、南田湾、沙湾、沙浦、南
岙、小岙墩、仰天埠。黄兴村南岙、海燕岗、上岗横路、磨里、芋艿地、西岙、普陀下、桃树坑、旱地、夏里弄、大岙村、西极岗墩、大马山、三山岭、雾露岗、大树湾、大蚂蚁。
第九条、在防火期内,各村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禁野外用火,吸烟、烤火、野炊、玩火、以及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不准精神病人上山进行活动。
(二)、各村负责人,护林员必须严格监视烧灰积肥,烧田埂草及其它小型农业生产用火。
(三)、各村山间道路,小路沿山公路等人行道两边都必须开辟隔离带和防火牌。
(四)、各村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工具,经常性地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设立固定宣传标牌,把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第四章、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条、各村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如护林员发现,应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森林扑救队伍和群众进行全力扑救。
第十一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森林火灾,村委在组织扑救火的同时,必须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组织镇应急小分队协助或统一指挥扑救工作。
(一)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小时尚未扑灭的火灾。
(二)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三)需要上级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村庄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第十二条、在扑救森林火灾时,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切实注意扑救人员人身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孕、女、儿童、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第十三条、森林火灾扑灭后,村委会负责人及村级扑救小组成员必须马上组织人员全面检查火场,彻底消灭余火,并指派人员或转移人员(护林员),看守火场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
第五章、森林火灾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森林火灾(包括火灾、火警、流火)都必须查明起火情况,各村、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火灾的起火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过火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经济损失,人身负伤亡,以及扑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写出书面情况报告,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机构挡案。
第十六条、要建立镇、村两级灭火设备器材库,以防森林火灾发生。
第十七条、各村要把公益生态林护养资金余额用于防火工作,不得另用。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及村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未造成损失的或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村民。
(二)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制止或举报的人员。
(三)发现森林引起火灾,对森林有重大损失的人员举报者,都应该奖励。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森林防火期间内在林区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随意爆破采石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扑救迟缓,甚至经动员拒不参加,见火不救的。
(四)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二十条、对于患有精神病,白痴人员管理不严,形成火灾隐患和造成损失的追查直接监护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