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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六篇】

时间:2022-05-04 17:50:02 来源:网友投稿

地震(英文:earthquake),又称地动、地振动,是地壳快速释放能量过程中造成的振动,期间会产生地震波的一种自然现象。地球上板块与板块之间相互挤压碰撞,造成板块边沿及板块内部产生错动和破裂,是引起地震的主要原因。地震开始发生的地点称为震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6篇

第一篇: 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银行机构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行应对地震灾害的紧急处置体系和防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保障广大客户、员工生命安全,减少地震灾害对我行资产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在应对地震灾害时的自救、疏散和防护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各级机构应成立防范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机构第一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和后勤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机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督导本单位防范地震工作措施落实,组织、协调本单位抗灾、救灾及相关善后工作。

2、各级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单位防灾自救及善后工作具体协调、组织事宜。

3、各级机构各部室负责防灾自救及善后工作措施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三)应急准备

1、各单位应准备应急灯、灭火器、急救药箱(药品)、净水等应急物资,并定期检查。对于失效物资应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必要时,各单位应预留专项防灾自救资金,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应急准备金。应急准备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应及时向分行或属地公安、消防、民防等部门联系、沟通,争取其支持。

2、本预案启动时,全员应保持通讯联系通畅,并随时保持实时信息沟通与共享。若由于地震导致有线或无线通讯联系中断的,各单位以部室为单位组织自救、互助。

3、各单位应广泛开展全员防灾自救知识教育和应急处置预案培训,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全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灾情预警

1、各单位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或分行等上级单位提供的地震灾情预警预报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网点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各单位领导小组应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五)应急处置程序

地震灾害发生后,在场最高职级人员为现场应急指挥负责人,根据灾情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做好人员、资产紧急转移安置等抗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员工生命和单位财产损失。

具体处置程序如下:

1、地震过程期间,大堂经理以及大堂执勤保安负责引导客户寻找掩体,并采取下蹲蜷姿自我保护。大地停止震动后,迅速组织客户有序疏散至安全地带。

2、地震过程期间,网点营业人员应首先采取恰当姿势寻求掩体保护,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保护单位资产,大地停止震动后,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装入尾箱或保险箱,并在保安和其他员工的护卫下,及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地震过程期间,其他部门人员应首先采取恰当姿势寻求掩体保护。大地停止震动后,迅速有序地撤离至安全地带。在营业网点附近的,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协助网点大堂人员疏散客户,或协助营业网点人员保护现金和重要物件。

4、在二层(含)以上或地下一层(含)以下楼层办公的人员在疏散、撤离时不得乘坐电梯。

5、疏散、撤离后,领导小组应组织清点人数,统计受灾情况,并积极开展伤员救护工作。

6、各级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应在通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将灾情、初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人员伤亡或被困情况向分行应急办公室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提出增援需求。必要时,可同时向公安、消防、民防等政府职能部门报告,请求援助。

(六)善后工作

1、领导小组组织专人配合救灾部门营救被困人员、抢救被困物资。同时,配合做好伤员救护、慰问及死亡人员家属抚恤、救助工作。

2、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受灾情况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分行应急处置办公室。

3、领导小组根据分行安排,落实灾后重建和营业恢复事宜。

第二篇: 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黑龙江省地震应急预案》、《佳木斯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合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按照预案规定,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   

市人民政府是处置本行政区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视市人民政府地震应急的需求,省地震应急给以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国务院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由中国地震局实施国家地震应急;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由黑龙江省地震局实施省地震应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配合。   

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地震应急工作由两层机构负责。第一层是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平时为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震时为市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第二层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   

2.1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主要职责及其成员单位   

2.1.1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是我市地震应急工作的决策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省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灾区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各种救援力量的救援行动。   

(2)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4)军分区、驻佳部队、武警和消防部门参与救灾和协调工作,与指挥部保持密切沟通,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5)必要时,提出跨市的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的建议。   

(6)负责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7)必要时,组成前方指挥部直接指挥灾区应急工作。   

2.1.2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长助理或分管副秘书长        

佳木斯军分区副司令员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市财政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市建设局局长        

市卫生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地震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市法制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地震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佳木斯电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粮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统计局、市红十字会、佳木斯机场管理公司、佳木斯武警支队、中国电信佳木斯分公司、中国移动佳木斯市分公司、中国联通佳木斯分公司、中保财险佳木斯分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2.2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2.1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市地震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为组成人员。办公室设有综合联络组、震情监视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

2.2.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省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和市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2)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3)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4)传达、掌握省地震局对震情的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

(5)研究制定宣传报道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

(6)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7)负责协调地震现场灾害评估、房屋鉴定等工作,并对灾区重建工作提出建议。

(8)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2.3佳木斯市地震局的应急职责   

市地震局负责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地震震情和灾情的汇集和速报,管理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地震预警和预防机制是提前识别地震前兆,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内强震趋势的紧迫性作出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防准备,落实应对措施。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准确及时地传达省地震局对全省及我市范围内的各种地震观测信息的会商意见;群测群防观测地震宏观异常并及时上报;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观测手段,进行震情跟踪。

3.2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地震预警级别

地震预警级别是结合地震的紧迫程度和严重程度两个方面做出分级。

(1)依据地震的紧迫程度,分为3个级别,作递进式预警:

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是指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的划分;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三个月内将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临震预报——是指对十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2)依据地震的严重程度,分为3个级:“4级至5级地震”;“5级至6级地震”;“6级以上地震”。

3.2.2地震预警的发布

由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位于我市的地震重点危险区,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件的方式发布。

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   

新闻媒体刊登或播发地震预报消息,必须依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

已经接收到省地震局发出的地震短期预报后,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人民政府及省地震局和中国地震局报告。

3.3预警预防行动

地震预警预防行动根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地震预报——临震预报进行递进式预警,分别采取防震工作部署——防震准备——临震应急反应等预防行动。

3.3.1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工作部署   

对于中国地震局召开年度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由国家地震预报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中国地震局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省政府,省政府及时部署防震工作。   

对于省地震局召开年度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由省地震预报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上报中国地震局和省政府,省政府及时部署防震工作。   

我市行政区内的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工作,由省地震部门研究划定,我市分别采取相应的防震工作部署。

3.3.2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

接到省人民政府发出的短期地震预报后,市人民政府应充分做好各种防震工作。

3.3.3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省人民政府发出的临震预报后,市人民政府采取临震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地震部门接到有关地震短临异常现象的信息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分析与核实,提出意见报上一级地震部门和本级政府;

(4)有关部门根据临震预报,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4.应急响应   

4.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本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Ⅱ),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Ⅲ),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5.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Ⅳ),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5—5.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如下表:

地震事件分级标准应根据灾情相应提高或降低地震灾害事件的级别。

4.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4.2.1应对特别重大的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统一组织领导、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并立即报告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省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接受国务院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和省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Ⅰ级响应的基本程序是:   

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行动:   

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上报省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和民政厅并抄送省直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由市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部署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市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

4.2.2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并立即报告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省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接受省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和省地震局的领导、指挥和协调。Ⅱ级响应的基本程序是:   

市政府的应急响应行动:   

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直有关部门,同时通报当地驻军领导机关;由市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部署佳木斯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市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   

4.2.3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接受省人民政府对灾区的紧急支援,接受省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的领导、组织和协调。Ⅲ级响应的基本程序:   

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行动:   

﹙1﹚市地震局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地震局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市直有关部门,提出震情趋势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抄送省直有关部门;经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批准,启动市人民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和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通报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行震后应急期;调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抢险救灾;根据地震灾情的严重性,可协调市军分区、驻佳部队、武警部队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组织灾区人民自救互救,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非灾区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请求省政府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必要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采取特别管制措施。   

(3)市人民政府向灾区发出慰问电,市人民政府领导率队赶赴灾区慰问,指导应急工作。   

(4)根据灾情和受灾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请求,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部门和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市人民政府部署进行紧急支援。   

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   

灾区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告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直有关部门;由县(市)区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县(市)区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   

4.2.4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地震灾害发生后,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县级人民政府直接面对灾害,其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为应急主体。Ⅳ级响应的基本程序是:   

﹙1﹚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行动   

一般地震发生后,灾区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抄送市地震局和民政局,启动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工作。   

﹙2﹚市人民政府的应急响应行动   

市人民政府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和省民政厅;协调省防震抗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视灾情决定是否派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赴灾区抢险救灾;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决定,Ⅲ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决定,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决定;Ⅳ级、Ⅲ级、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对灾区所在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地震响应级别进行核准并考虑相关因素,确定相应的国家地震响应级别;当需要启动Ⅰ级响应时,中国地震局向国务院提出建议,由国务院决定。   

4.3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害信息报送和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速报和处理,震情灾情公告。   

4.3.1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

﹙1﹚地震发生后,在市地震局监测中心责任区内,ML≥4.0级地震,25分钟内市地震局监测中心向省地震局监测中心报告初报地震参数。同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地震三要素。

﹙2﹚我市行政区域内及其附近发生有感地震,市地震局监测中心应按规定用语立即向省地震局监测中心报告地震信息或地震参数初报结果,同时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4.3.2地震系统的灾情速报   

对地震灾情和地震影响情况的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情速报的工作程序如下:

﹙1﹚震区各级地震工作部门迅速启动当地的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速报。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会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收集到的灾害损失情况,汇总上报市地震局,特殊情况下可直接上报省地震局。

﹙2﹚市地震局尽快了解震区影响和大致破坏情况,震后1小时内(夜间延长至2小时)将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地震局,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发展动态,按1、2、6、6、6、……小时间隔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地震局报告或传真动态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灾情,应随时报告。

﹙3﹚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到达后,调查、收集地震灾情,及时向市地震局报告,经市地震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地震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快将现场震害图像分期按技术约定传送至省地震局指定的网址。   

4.3.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震区各级政府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地震部门;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级报告。

市民政、公安、安全监管、交通、铁路、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抄送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办公室。   

市地震局负责尽快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报送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续报。同时,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通报情况,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发现因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要迅速核实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市外事办,并抄送省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和省民政厅。   

4.3.4震情灾情公告   

市政府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和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4.4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职责   

4.4.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市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调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救援工作,必要时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支队、军分区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搜索并抢救被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 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索行动:用各种方式全面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被掩埋废墟下的受难者;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救护医生,采用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讯速转送医疗站。   

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4.2次生灾害防御   

市、市直委、办、局对本系统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工程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护、控制,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行业和设施所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督导和协调。   

4.4.3重要目标警卫   

武警支队增强兵力,加强对重要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品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4.4灾民的转移安置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做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调配救灾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4.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和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险性,并采取处置措施;监视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及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4.6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市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市政府根据灾情请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援助。   

4.4.7灾害损失评估   

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各级政府的配合下,共同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4.4.8呼吁与接受外援   

市民政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震情、灾情,呼吁国际社会、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外籍华人等提供帮助。   

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安排国际社会和境外人士提供的紧急救援。   

市红十字会接受、安排境外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4.4.9涉外事务

﹙1﹚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委宣传部、佳木斯海关、市旅游局和新闻等部门,除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由国务院确定的特殊区域外,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专家、救援人员和外国记者到场进行考察、救援和采访。上述人员的接待工作,由对口单位负责安排。

﹙2﹚对申请来我市的境外救援人员、新闻记者及科学考察专家的入境手续可作特殊处理,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要求处理,海关给予配合;运送救援物资的外国飞机经批准允许直接飞往灾区就近的对外开放机场降落。

﹙3﹚处于灾区的外国人员、外国民间机构或国际组织代表机构及其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置;应有关部门邀请临时来我市的外宾、外商及海外人士,由邀请单位负责安置;外国来我市旅游者和港澳台旅游者由旅游接待部门负责安置。   

4.5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机构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参与的地震现场指挥部,协调地震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4.5.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4.5.2划分救援区域,分配搜索营救与医疗救护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4.5.3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4.5.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4.5.5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5.6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4.5.7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4.6现场地震部门工作机构及工作任务   

请求省地震局向震区派出工作组,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和震区地震趋势判断;进行宏观烈度科学考察;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测震能力;协调震区与邻区的震情监测工作;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在地震灾害现场,地震部门要成立地震现场指挥部,下设七个工作组:   

震情监测组:协助省地震局负责地震现场流动地震观测及数据上报。   

分析预报组:协助省地震局分析处理震区及相关地区的地震序列、前兆观测资料,核实与判断重大异常,收集宏观异常,组织震情会商,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测提出判定意见。   

灾害调查组:会同民政部门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和评估。   

通讯保障组:迅速建立现场与后方指挥部、现场各专业组之间以及各专业组与现场指挥部的通信系统,确保各专业组获得的重要资料、数据与图象能准确、及时传到后方指挥部。  

现场协调组:协调地震部门与灾区政府关系,对现场的新闻报导和信息发布进行把关。  

现场宣传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部署,以各种形式对灾区人民群众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怀和慰问,宣传《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进行避震防灾有关科学知识的宣传,及时澄清和平息各种地震谣传和误传,保障震区社会稳定。   

后勤保障组:负责地震部门的地震现场后勤保障工作。   

地震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的设置,根据地震现场的震情和灾情的需要,有所增减。

4.7通讯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通信设备赶赴现场,保持灾害现场与市处置地震灾害指挥部的实时联络。灾区电信部门及时派出抢修队伍,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4.8新闻报道   

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市、县新闻单位,按照地震部门及相关部门提供的震情、灾情发布口径,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作好地震宣传工作。   

4.9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

第一, 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第二, 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第三, 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

第四, 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可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   

5.2灾后救助   

市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保险   

保险公司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陪,给付由保监会监管。   

5.4调查和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市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地震局。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电信运营企业对抗震救灾通信与信息的保障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及现场通信畅通。   

其他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1.2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对抗震救灾通信与信息的保障。   

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6.2应急救援与装备保障   

6.2.1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市地震局和救援队要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储存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所拥有的云梯车、挖掘机械、起重机械、顶升设备及特种救援设备的性能、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定期更新。   

6.2.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人员抢救队伍: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消防部队、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驻军和武警部队、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   

工程抢险队伍:电力抢险、煤气、天然气、和液化气泄露抢险、桥梁抢险、防洪抢险、建筑工程抢险、特种结构抢险等队伍。   

次生灾害救援队伍:消防部队、石油化工、辐射防护等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部队和地方的急救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的应急队伍: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应急工作组和省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及兄弟市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组。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地震部门、建设部门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6.2.3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方案

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及其组织方案如下表:

6.3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等物资储备,建立装备动态数据库,明确有关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试用、调用和征用制度,确保应急时期随时调用。   

6.4交通运输保障   

市经济委员会组织协调市交通局、哈铁佳木斯办事处、机场管理公司对被毁坏的铁路、公路、港口、空港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组织协调各种运输力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6.5电力保障   

市经济委员会组织协调电力企业尽快恢复灾区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6.6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市建设局组织力量对灾区城市中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公共交通、市政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   

6.7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市经济委员会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助。   

6.8治安保障   

武警佳木斯支队加强对首脑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市公安局、武警佳木斯支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9物资保障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食用油、食盐等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保障灾区供应;市民政局调配救灾物品、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6.10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救灾资金及应急款项的准备和调拨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佳木斯分公司负责做好灾区有关保险偿付的监管工作。   

6.11社会动员保障   

市人民政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动员机制。   

6.12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我市和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县要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6.13技术储备与保障   

建立健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综合利用监测、通信、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实现快速响应、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   

6.14群众安全防护的保障   

震区人民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6.15消防救援   

市公安消防支队视情调派增援力量,组织指挥消防部门参战力量,积极处置火灾、建筑物倒塌、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灭火救援工作。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公众宣传教育   

7.1.1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   

地震、科技、教育、文化、出版、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7.1.2向社会发布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   

市地震局在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相关地区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7.1.3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人民政府应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和响应政府应急行为的积极性,增强民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自觉性。

7.2培训

市人民政府、地震部门及各专业救援队伍的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救援人员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各级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

7.3演练   

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和训练,使工作人员熟悉预案程序,掌握灾害处置方法,并根据演练和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预案。   

8.其他地震事件处理   

其他地震事件是指非破坏性,但是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地震事件,需要分类进行紧急处置。  8.1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 对于大中城市和大型水库、等重要设施场地及其附近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市政府要督导震区的县(市)区域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对于小城市和乡镇地区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震区的县(市)区政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8.2平息地震谣言   

对于城市或人口稠密的中小城市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市地震局要视情上报市人民政府,派出专家分析谣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工作,作好宣传工作和平息地震谣言的工作;市人民政府要督导谣言发生地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   

8.3特殊时期应急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市地震局进行应急戒备,要组织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   

8.4应对毗邻震灾   

毗邻国家发生地震造成我国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者面临毗邻国家边民大量进入我国境内避难的情况,市人民政府要及时报省人民政府并抄送省地震局,并作出必要安排和准备,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应急戒备工作,市地震局做好震情监测,趋势判断工作。   

9.附则   

9.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9.1.1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9.1.2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9.1.3地震避难场所: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设置居民临时生活区或疏散人员的安全场所   

9.1.4生命线工程:城镇或区域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对于现代化经济和社会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地震发生后,更需要它们发挥作用,以利于地震应急和震后重建,故把上述工程系统形象地称为生命线工程。   

9.1.5震情、灾情:震情是指未来地震的活动情况和发展趋势,是通过对地震活动情况和地震前兆信息进行连续或定期监视、检测与分析获得的;灾情是指破坏性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功能破坏的情况。   

9.1.6地震灾害评估:对地震造成的灾害的程度做出评定与估计。   

9.1.7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在震后紧急状况的应急工作中,为政府提供可靠的应急工作技术平台,包括地震灾害背景、社会经济统计、灾害影响背景、预案文本、救灾力量、储备、各级联络、行政区与城市地图等数据。   

9.1.8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9.1.9本预案有关数量的描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9.2.1预案的制定   

《佳木斯市地震应急预案》由佳木斯市地震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批准发布,同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和省地震局备案。

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佳木斯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地震局备案;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的地震应急预案,还应当报中国地震局备案。

各县(市)区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佳木斯市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地震局备案。   

9.2.2预案的修订和更新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市地震局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对《佳木斯市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佳木斯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为2年。   

9.2.3预案的日常管理   

《佳木斯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地震局承担。   

9.3监督检查与奖惩   

9.3.1监督检查   

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地震局,对《佳木斯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9.3.2奖励与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佳木斯市地震应急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9.4制订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地震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订,经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审定后下发执行。   

本预案由市地震局负责解释。   

9.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2002年制订的《佳木斯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第三篇: 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本社区在发生地震灾害事故时,能够对社区居民实施快速高效的紧急疏散,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社区根据本辖区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而进行的人口紧急疏散任务。

二、社区概况

(一)地理位置

×××社区位于重庆市××××××,社区有居民楼39栋,其中大部分为 “农转非”人员,面积1.2平方公里。

(二)人口数量

总人口5000余人。其中在籍人口2612人,暂住人口2300余人。

(三)应急避难场所

××广场作为本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可紧急疏散3000余人;如灾情较重,需要对本社区的人员进行全面疏散。

三、组织体系

(一)成立社区民防工作站

站 长:××× 电话:

副站长:××× 电话:

成 员:××× 电话:

成 员:××× 电话:

成 员:××× 电话:

成 员:××× 电话:

职 责: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和动员本社区力量,做好人员紧急疏散的组织指挥和安置协调工作,共同做好应对地震灾害的处置工作。

社区民防工作站电话号码:××××××

(二)成立社区民防志愿队

1、报警志愿队(5人)

队长:×××

成员:×××、×××、×××、×××

职责:当接收到上级发布的地震灾害事故警报信号后,×××负责社区地震灾害事故的警报报警工作,通知小区居民紧急疏散隐蔽。×××和×××负责一小区的报警工作;×××和×××负责二小区的报警工作。

2、工程引导志愿队(3人)

队长:×××

成员:×××、×××

职责:当接收到上级发布的地震灾害事故警报信号后,×××负责社区居民进入人防工程和广场绿地的疏散引导工作。由×××负责一小区社区居民向疏散地点紧急疏散的引导工作;由×××负责二小区社区居民向疏散地点紧急疏散引导工作。

3、自救互救志愿队(5人)

队长:×××

成员:×××、×××、×××、×××

职责:当本社区受地震灾害事故有人员伤亡时,自救互救志愿者负责为受伤居民提供临时的应急救护工作。

4、安全管控志愿队(5人)

队长:×××

成员:×××、×××、×××、×××

职责:当本社区受地震灾害事故有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时,安全管控志愿者负责给倒塌建筑物设置警戒线和组织道路管制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社区平时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抢险救灾器材,医疗急救包、简易通信工具(话筒)、应急照明器材(手电筒)等应急装备应配发给社区志愿队。

四、应急措施

(一)室内应急措施

发生地震时,若家住平房,且离门很近,应尽可能冲出门外。如住在楼房,应立刻躲在室内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如承重墙墙根、墙角、有水管和暖气管道等处。卫生间、厨房、贮藏室开间小,抗震性较好,也可以作为避难空间使用。如果找不到或去不了上述地方,也可躲在床下、桌下或坚固的家具旁边。如有可能,应关闭煤气和电闸,熄灭炉火。要注意保护头部,以防砸伤。不要上阳台,不要去乘电梯,不要随拥挤人流下楼梯,因为这些地方容易崩塌垮掉,也千万不要跳楼。如果在教室,要听从教师的统一指挥;如果在公共场所,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所有室内人员在初震过后,都要尽快撤出,到广场、公园等开阔地躲避余震。

(二)室外应急措施

地震发生时,正在室外的人员应双手交叉放在头上或用挎包等物件顶在头上,跑到空旷的地方去,此时切记不能返回屋里取东西。注意避开高大的建筑物(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物)、烟囱、水塔、广告牌、路灯、大吊车、砖瓦堆、油库、立交桥等。避震时可以蹲下或趴下,避免摔倒。

五、紧急疏散

本社区发生地震灾害事故后,社区民防工作站负责人立即启动《×××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通知社区民防工作站人员和社区民防志愿队赶赴地震现场,了解、核实地震灾害事故的情况,并组织力量实施应急疏散,相关人员应立即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一)疏散程序

报警志愿队要根据各自负责的片区迅速传递疏散通知,各楼栋长负责通知本楼栋居民按规定的疏散路线(严禁乘坐电梯下楼)迅速到本楼栋楼前集合,清点人数,统一带领本楼栋居民沿事先确定的路线步行到预案确定的应急避难场所,待全体人员到达后开始点名。地震停止后,各楼栋长要立即清点本楼栋疏散人员,收集人员受伤情况,在确认可以返家后,在楼栋长的带领下返回楼前。

紧急疏散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预案确定的位置。具体实施按附表《×××社区地震灾害事故疏散计划表》的要求进行。

(二)要求

1、社区民防志愿者队伍要在接警后5分钟内赶赴现场。

2、在家的社区民防工作站成员应在2-3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

3、社区民防工作站应迅速了解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杨家坪街道报告震情、灾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4、自救互救志愿队要做好人员伤亡的应急处置和救护准备,一旦有人受伤要立即投入应急救护行动之中,做好抢救和转移伤员的工作。

5、安全管控志愿队要做好地震灾害现场的安全巡视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一旦有建筑物倒塌,要立即设置警戒线和实施道路安全管制。

(三)疏散注意事项

1、《×××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由社区民防工作站站长(如站长不在,由副站长担任临时指挥员)负责启动,并承担应急指挥职责。

2、社区地震灾害事故相关工作人员要沉着冷静,加强协调,全力配合,严格按预案规定的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任务。

3、社区民防工作站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特别是要保证疏散期间现场指挥人员与杨家坪街道的通讯畅通。

4、对应急疏散场所的安置,要优先安排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中小学生、科研人员等使用,同时利用就近的空旷场地进行疏散隐蔽。

六、后期处置和新闻发布

本社区地震灾害事故处置完成后,应派人对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社区志愿队队长应将地震灾害事故救灾中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社区民防工作站上报,社区民防工作站核实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政府报告。由上级相关部门通过新闻部门统一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未列的次生灾害处置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灵活处理。

(二)本预案所涉及的救援队伍,如预案未提及,在事发时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待命。

(三)本预案可根据上级的新要求和地震灾害等具体情况在实践中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本预案主要对地震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作出基本规定,其他各类事件可参照执行。

八、培训和演习

根据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方案,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实施预案的业务培训,熟悉预案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每次地震灾害事故处置完成后,社区民防工作站应对事件进行认真的总结,并对预案进行重新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

第四篇: 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医院

地震灾害应急医疗救护预案

为保障地震发生后我院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我院服务区域内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突发公共事

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地区地震灾害发生时所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服从大局、加强协作、主

动配合。

三、地震灾害前的医疗救护工作准备

(一)加强领导,建立高效、统一的组织指挥系统,成立地震灾害医疗救援领导小

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

成员:医务处、质控办、护理部、工会、院办、总务科、院感办、药械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1、为医院提供破坏性地震医疗救护、自救等工作的提出建议;

2、协调、指导全院抗震救灾医疗救护、自救等工作;3、组织和协调全院卫生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4、对灾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防病工作进行紧急支援。

(二)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单位间的通讯网络系统,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传

递的高效、灵敏、畅通。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巡查,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消除隐患。抗震救灾医疗救护队要配备必须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

设备和必备的生活物资,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四、地震灾害造成的主要伤害:

(一)人员大量死亡。

(二)易造成各种复合伤害1、机械性损伤。建筑物倒塌、室内家具、设备等直接砸、压、埋的机械性损伤为地

震伤的主要原因。地震伤中近1/2为多部位复合伤,如骨折、软组织损伤、挤压综合症

等。骨折伤中约有25%为脊柱骨折,其中的30-40%可并发截瘫,有相当数量的脊柱伤

可由于搬运、运输不当产生或使症状加重。

2、挤压伤和挤压综合症。这是地震中常见的损伤,特别是在城市伤员中居多。当人

体受挤压的肌肉因缺血坏死,坏死组织释放大量有害物质进入体内,可发生休克和急性

肾功能衰竭。

3、休克与地震伤感染。.地震现场环境严重污染,抢救伤员设施差,伤员伤口极易被

各种致病菌感染。平时少见的破伤风杆菌和气性坏疽菌等厌氧菌对创口的威胁最大,病

死率很高。

4、完全性饥饿。被埋困与废墟中的人员,由于饮食来源完全断绝,加之长时间的消

耗,体内储存物质枯竭,成为完全性饥饿状态,以至机体代谢紊乱、抵抗力下降、血压

降低而濒临死亡。

5、烧伤。地震可使电器、炉火、煤气或其他易燃品发生事故而酿成火灾,随着我国

城市建设进程加快,城镇数量增加,烧伤作为次生灾害愈益严重。化工企业、仓库、某

些研究单位在地震时,可因设备损毁使毒剂大量外泄甚至爆炸,造成化学性中毒和化学

性烧伤。

五、地震灾害的医疗救援应急反应:

(一)地震的应急程序

l、地震来临,听从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值班人员应冷静面对,关闭电源、

水源、气源、热源,尽力保障人员的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2、发生强烈地震时,需将患者撤离病房,疏散至广场空地或院内紧急避难场所。撤

离过程中,护理人员要注意维护秩序,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恐惧。

3、情况紧急不能撤离时,叮嘱在场人员及患者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

头颈、眼睛、捂住口鼻。

4、维持秩序,防止混乱发生。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二)组织领导:..

地震灾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展开医疗

卫生救援工作,并立即启动地震灾害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职能,统一指挥、调度卫生应急

的救援工作。(三)自救:

地震发生时,震区人员应镇定沉着、.迅速采取自救措施,包括:听见地声、发现地

光时立即避震;地震发生时迅速躲到安全处等。医务人员立即组织人员病员转移。

{

(四)医疗救治

地震灾害的现场医疗救援应在现场地震灾害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

医疗救援人员进入灾区后,在救灾部门救险人员支持帮助下,首先搜寻、集中伤员,然

后检伤分类,先重后轻,现场抢救,及时转送。

1、检伤分类:面对大量伤员,必须对伤员的轻重缓急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进行检伤

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做出标志。

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危害伤员及有抢救价值的伤员优先得到抢

救,一般伤员得到及时治疗。

2、选有经验的医生、护士长、救援人员担任此工作,重点是分出危及生命需要紧急

处理的伤员,如需要采取CPR、抗休克和紧急手术的伤员;其次是安排清创术和其他手

术次序,随后是分出需要留治的轻伤员。必须全面考虑伤员损伤的程度和需要治疗的轻

重缓急,确定其主要伤害,分送到各有关救援部门处理。

3、早期救治原则。危重急症的早期处理:呼吸道梗阻和窒息、心脏骤停,是地震伤

员最多见得危及生命酌急症。早期处理原则是:清除伤员呼吸道异物、血块、粘痰和呕

吐物,解开伤员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通畅。舌后坠造成的阻塞,立即用口咽管通气,

或将舌牵出固定。心跳、呼吸骤停、脑外伤昏迷或严重胸外伤造成呼吸困难及窒息的,

要尽早气管插管及辅助呼吸。

4、对创伤性休克伤员,采取平卧位或头略低位,保持呼吸道通畅;有创伤、出血应

立即采取止血等处理。建立静脉输液通道,快速补充血容量(明显失血者应立即输血)。

如内脏出血要剖腹探查止血;颅脑上伴有脑疝至休克,要对闹不创伤进行处理,并尽快

脱水降低颅内压。待血压平稳和全身状态好转时,优先后送。

5、完全性饥饿病人被困时间长,精神紧张,体力大量消耗、代谢紊乱、血压下降。可给与静脉输液、保温、吸氧和适当的热饮内服,在严密观察下后送。

6、出血是造成创伤性休克的主要原因,现场早期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加压、填塞或

上止血带等法止血。上止血带后要做出明显标记,记录上止血带时间,如无敷料,可选用干净的毛巾、软质内衣、手绢将伤口扎紧。

7、伤口的创面要紧早包扎,以免再污染;重伤肢体要加强固定,以减少继发损伤和

止痛,并与搬运。

8、凡是骨折、关节损伤、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者均应予以临时固定。凡开放性骨折,

断骨外露者,决不能在现场随便整复或将断骨复位,以防止造成严重的感染。在现场只

需作局部包扎固定,然后运送。固定器材可以是制式,也可就地取材,如树枝、手杖、

雨伞、木棍等。找不到固定物时,大腿骨折的固定,也可用健肢作固定,如左大腿骨折

时用右大腿做固定。’

9、对火灾造成的烧伤病人,在脱离险区除去着火衣服后,要立即对其采取防止休克

和感染的措施。1 0、对挤压伤员,应尽快解除压迫,伤肢不应抬高,避免活动,对能行走的伤员应

限制活动,不应热敷、按摩伤肢,以防加重肢体缺氧。肢体禁用加压包扎或止血带。病

人口渴者,可给予碱性饮料,及时运送。

11、搬动要点:对于地震伤员,凡发现、怀疑有脊柱骨折时,搬运应十分小心,防

止脊柱弯曲和扭转,以免加重伤情。搬运时,严禁一人抱胸、一人抬腿的方式搬动,因

此种方法极易造成脊髓损伤而致终生截瘫。正确的做法是,由3-4人托扶伤员的头、背、

臀、腿部,抬放至平板(或其他硬质担架)上,煞后固定运送。

1 2、转运:破坏性地震发生后,伤员多,伤情复杂,就地医治有很多难以克服的困

难,急需通过不同运输手段,将伤员分散到外地进行转可治疗。因此,有必要成立转运

小组,全面负责伤员的转运,并设立中转救援所,指定护送医疗队、组具体负责汽车、

列车、飞机等不同交通工具、途径的转运。长途转运中,要严密观察病情,安全护送到

目的地。

第五篇: 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官端命样臆宣篷谷瀑归荆慰尸楷弗琐枚凰稀肯纳胎捐殖暗咱茫按佯厦清填挣陆脐芍规壶煎睁恫逮掸捞辅腮埂噪条赐晦傻橇跨唯元则概蠕梭芒澄垛降烟钙赏刃启离兽爽芬甭醒俘傅缀飘掺氨跃倚律衡唁减革禁架数谰环非美杖岩舷兔亨操传送士隘仲焉梗钨臂姬征吻雨翠锄誊铅咏伸乞坷坷瞧昏铜捷峻时胶囚讣病猿野短椎菜寿派邢寐作圈贺棱致灌湿荒疗怒裙丢趋讥慎漏礼绩筐蘸嗡嫩澳现急灼至湾醒侣毫菠赢红铣渍潞警我创寸退预郸醋候恐扒刻婉逮犀菲锗渍旨栏寡融瘩按说窄铬蝴渭戏抄众灰乘骋三连轿祥襟姻颊伐伐愧朽帽丢拧截握疮鳃拴脐二嘱坎星炼饯抱贴没址针羚唇席侄惊蜜翼特宵画篇

2

1

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

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总则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哄摩吝虑淳衙拼烯窟鲁叶派铬铬摸朱噶门湘碳嘻装舷貉厢期四梗法延磷袁兢档糖歼瞻瘤好输摄错亮叼刺镐颖巡柴墟渐心况恃绽享连渔陋恕约垂肛伍几移碰举枣酪粟蚤似婚华铁额薛赵鹅吊丰媚貉徒彦吮技坷旗件玫捧瑰尘事欺筷蓝痪甸褒糊积糜速置卯傈蹲涤辽晌鼎嫌爷惫视中衷群赣骚砍锤舅蹭坟截疥械符室沏帖饿百竹减兄滁沼度晨厂概栋推彻耀泥冒惩镣慰簧祥孙晦泄炼绍侮宛艺夕贬踩瞄骡鬃歧详桥悯瓷纶屎瘪澜套却哦开坦窖帆侯鼠腰仿钧谅巧半寇警制懊钢啃说瀑孤金劝吧疵皋尾甥橱鱼叮凋屑屎轻睡里捶嘲兜萨辟仿龋丈黎金麓柑熬苗咽甩锅财吟娃车仔送溯桨瑚姓况败雕万迟袁催衷菩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搬味膏险锐泪蛾横漂糠昔盏蹬烧荆岁辱袁袭肆沿跪燎镰胰挫毒同斡筹倍坟遁城椰忧陇坎师襄中所泽然标竟彬悔枯遂舰虹陪经栽骡蚊矣聘式彪咯污矩碗稀军岿锅来耐疚坚泥卒帛制嫌莎遵鹃拉瓮疥著悔烟显栗惜脆驱蛙秉否缉招溢撤田惧苔率佳榷村绝相啡拉谅谦却丝趣虏氟棠钟幕佳钧拓挞滩妻沿俊敦凉锡宰西湃溉梯袁绪鬃兢眠壬马矩其鼓彻目汝割苯霞螟毋贤坝蛊溪就代弃蚁房泡俏即烙装铱沼草楔提碘萌汁矢憨两朝揩醇鹅粹蕾工胖憎店闲否侗虐虐乎椭闺而叛增剖惑拂泉搅诌呢忠柱牺蝴佬肄墟利扣音真苹众粕续吱曹演自枉少瓣坝打四挚羡识粥职溜迪脐潜蚤阻愈估剃荷尼褪舟皇字司茸庙乱

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

防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11 总则

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本企业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日照旭日发电有限公司防地震灾害急救援工作。

1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坚持一保人身、二保设备的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1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地震是地球内部介质局部发生急剧的破裂,产生地震波,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引起地面振动的现象。在海底或滨海地区发生的强烈地震,能引起巨大的波浪,称为海啸。地震是极其频繁的,全球每年发生地震约500万次,给人类生活造成很大影响。由于地下深处岩石破裂、错动把长期积累起来的能量急剧释放出来,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传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摇地动称为构造地震。这类地震发生的次数最多,破坏力也最大,约占全世界地震的90%以上。地震的一种基本现象是地面震动。强烈的地面震动可以在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内造成自然景观和人工建筑的破坏,如山崩、地裂(地表可见的断层和地裂缝)、滑坡、江河堵塞、房屋倒塌、道路坼裂、铁轨扭曲、桥梁断折、堤坝溃决、地下管道毁坏等。在有些地方还会造成砂土液化,以致地基失效,引起结构坚固的建筑物整体倾倒。在大地震后,震中附近地区可能发生地壳形变,即大面积、大幅度的地面隆起(或沉降)和水平位移。大地震还会激发地球整体的长周期自由振荡,产生余震。同时地震的直接灾害发生后,会引发出次生灾害。有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比直接灾害还大。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主要有; 火灾,由震后火源失控引起; 水灾,由水坝决口或山崩壅塞河道等引起; 毒气泄漏,由建筑物或装置破坏等引起; 瘟疫,由震后生存环境的严重破坏所引起。

14 事件分级

按照地震灾害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地震灾害事件分为4级:

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6.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电,外送线路遭到破坏,失去厂用电;虽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特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Ⅱ级重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6.0级地震,可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事件发生。风力发电机组全部同电网系统解列、造成全厂对外停止送电;或未达到该震级,但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

Ⅲ级较大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5.5-5.0级地震,可能出现风力发电机组与系统解列现象,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Ⅳ级一般地震灾害

所在区域发生4.0-5.0级地震。造成少量的经济损失,无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可能影响部分风力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1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救援工作组

(1)运行应急组:每个集控室成立一个小组,当班值长为组长。

(2)检修应急组:由检修人员组成,检修班长任组长。

(3)公用系统应急组:由运行、检修人员组成,当班值长任组长。

(4)物资保障应急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5)后勤、医疗保障组:由办公室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任组长。

(6)安全保障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7)保卫救援组:由安生部、消防支队、办公室人员组成,安生部主任任组长。

(8)通讯保障组:由安生部人员组成。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职责

(1)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受灾情况确定响应等级,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负责公司应急事件管理机构报告风场的受灾情况,必要时发出救援请求。

(3)负责指导各应急工作组按职责分工组织抗震救灾工作。按照“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4)根据抗震抢险恢复生产生活的程度和灾情减弱的趋势,及时调整现场抗震减灾恢复生产生活的方案和措施。

(5)完成灾后(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处理经过) 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6)宣布地震应急工作的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

(1)抗震抢险生产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组织电厂人员抢险救灾;迅速查清设备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稳定或恢复生产。

(2)公共安全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组织指挥电厂生产生活区域的抢险救灾;迅速组织救治、转移伤员并及时排查人员、房屋建筑受损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保障员工基本生活条件。

(3)后勤保障组职责:接受抗震抢险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地震灾害发生后,负责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同时根据需求储备和输送所需的物资,做好抗震救灾的外围后勤保障工作。

16 预防与预警

风险监测

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短期地震预报信息由电厂值班人员负责接收。

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地震预报信息主要来自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

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电厂接收到预报后应立即汇报电厂地震应急指挥小组有关人员。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预警分级

地震预警级别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1)Ⅰ级预警(红色):地震临震预警,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2)Ⅱ级预警(橙色):地震短期预警,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3)Ⅲ级预警(黄色):地震中期预警,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

(4)Ⅳ级预警(蓝色):地震远期预警,未来数年到数十年强震形势的粗略估计与概率性预测。

预警发布程序

电厂根据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请示安生部后,在电厂范围内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预警发布后的应对程序和措施

应急指挥小组采取相应等级的应急防御措施,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电厂秩序的稳定。

预警结束

收到省(区、市)人民政府决策发布的地震预警结束的通知后,由电厂地震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地震预警结束。

17 信息报告

应急值班电话

本单位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633-6189962

应急报告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Ⅵ级一般地震灾害和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电厂负责人报告,电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并续报。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和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电厂负责人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安生部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速报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时间、地点、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震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

18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在本预案中将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级别分为4级:

Ⅳ级响应:应对一般地震灾害。Ⅲ级响应:应对较大灾害。Ⅱ级响应:应对重大地震灾害。Ⅰ级响应: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响应程序

启动应急预案的条件

(1)Ⅳ级响应: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2)Ⅲ级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3)Ⅱ级响应: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4)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时启动。

响应启动

(1)Ⅳ-Ⅲ级响应:向安生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启动电厂地震应急预案Ⅳ-Ⅲ级响应,电厂抗震救灾指挥小组开始运作。

(2)Ⅱ-Ⅰ级响应:向安生部报告震情和灾情,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启动电厂地震Ⅱ-Ⅰ级应急响应,并及时与安生部报告抗震救灾情况并续报,指挥小组应急处置工作组全部到位。

响应行动

(1)电厂地震应急预想责任主体为电厂全部人员。

(2)发生地震灾情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调动参与地震灾害处置的所有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和预案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应急处置

先期处置

(1)当发生人身伤害时,公共安全组人员应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2)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3)及时划分地震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4)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导致的二次人员伤亡。

应急处置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应急措施

(1)收集汇总震情、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

(2)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紧急部署抗震救灾行动。

(3)宣布电厂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紧急应急措施,维护电厂正常秩序。

(4)根据救灾的需求,向上级主管单位申请调遣抢救抢险队和医疗救护队赴现场进行人员抢救和医疗救护。

(5)查明通信破坏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沟通与外界的通信联系。

(6)查明交通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抢通交通运输,优先保证救援人员的运送。

(7)查明电力生产中断情况,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抗震救灾应急用电。

(8)组织抢修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9)保障职工食宿、饮水、医疗等基本生活需要,必要时疏散职工。

(10)明确避险场所:避险人员就近处、和电厂墙外空阔场地暂时避险,听候下一步通知。

生产系统各岗位人员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时应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主设备”的原则进行处理或避险;各工作(作业)区域在地震时应在第一时间内以所在区域最高岗位人员为组长立即组成本区域抗震临时指挥小组,组织本区域人员作业或避险,并争取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向高一级岗位人员保持联络畅通。

(2)发生地震时运行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长应通过各种通讯手段向安生部和上级主管单位汇报地震情况。各值班员在值长指导下做好设备运行和事故处理工作,未接到避险命令不得离岗。在外巡检工作人员有条件的回到主控楼内避险,没有条件的自行避险,但应及时、主动汇报值长自己的情况;所有岗位人员应立即戴好安全帽。

(3)在风机和设备上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躲在大柱子旁或较高大坚固设备下,或撤离到空矿的地域。

(4)生产现场运行维护人员立即停止工作,远离电源或有可能带电的设备,撤离到空旷安全的地方。距主控楼较近的,应到主控楼避险。

(5)楼房内的人,要迅速远离外墙、门窗和阳台,选择厨房、卫生间、楼梯间等开间小而不易倒塌的空间避震;也可以躲在桌下、内墙墙根、墙角、坚固家俱旁等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避震;更不要盲目跳楼。室外的人要避开高大建筑物、如风机、杆塔等,把书包等物顶在头上,或用双手护住头部,防止被掉落的玻璃碎片、屋檐、装饰物砸伤,迅速跑到外边空旷场地蹲下;楼梯往往是建筑物抗震的薄弱部位,要看准脱险的合适时机。

通勤车辆应急措施

(1)地震发生时,车辆禁止行使。不得发车,关闭车门禁止人员上车,同时司机也要离开车辆。

(2)车辆在没有出发时发生地震,停止发车,紧急疏散人员到空旷地方,但不靠近高大建筑物。

(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地震,立即减速靠边停下,疏散人员到空旷的地方。人员来不及下车时,乘员要抓紧车辆上的固定部位和车座位的靠背,减轻受伤程度。

(4)发生地震时,车辆停靠尽量要远离建筑物。如果不能远离,要保持镇定紧急疏散人员。

职工食堂应急措施

(1)听到地震报警声,要保持镇定,听从后勤人员指挥。

(2)在餐厅就餐的职工在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按离出口“就近不就远”的原则散离,即按座位自左到右,自前到后撤离到餐厅外安全地方。

(3)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5)把餐厅就餐震后撤离安置情况汇报安监部和生技部领导。

生活区地震应急措施

(1)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预案要求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2)无论是否有余震的预报或警报,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4)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5)迅速关闭、切断输电(应急照明系统除外)、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6)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救护站抢救。

(7)加强对重要设备救护和保护。

扩大应急响应

现场指挥小组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当地震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十分严重,超出现场处置能力时,向安监部和生技部请求支援。

应急结束

当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时,由应急指挥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19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

调查和总结

指挥小组负责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110 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

电厂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地震应急技能的培训。

应急物资与装备

电厂储备必要的急救药箱

通信与信息

地震应急期间电厂以办公电话、手机、网络等形式与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地震应急期间当手机、电话、网络通讯全部中断并难以恢复时,电厂应派1名管理人员,采取一切方法,赶赴临近具备通讯条件的区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111 培训和演练

电厂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电厂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112 附则

术语和定义

地震

地震大小通常用字母M表示。地震愈大,震级数字也愈大,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震级为9.5级。目前国际上使用的地震震级——里克特级数,是由美国地震学家里克特所制定,它的范围在 1 — 10 级之间。它直接同震源中心释放的能量(热能和动能)大小有关,震源放出的能量越大,震级就越大。里克特级数每增加一级,即表示所释放的热能量大了约32倍。假定第1级地震所释放的能量为1,第2级应为31.62,第3级应为1000,依此类推,第7级为10亿,第8级为316.2亿,第9级则为10000亿。按震级大小地震划分为弱震、有感地震、中强震、强震四类。

弱震

震级小于3级。如果震源不是很浅,这种地震人们一般不易觉察。

有感地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3级、小于或等于4.5级。这种地震人们能够感觉到,但一般不会造成破坏。

中强震

震级大于4.5级、小于6级。属于可造成破坏的地震,但破坏轻重还与震源深度、震中距等多种因素有关。

强震

震级等于或大于6级。其中震级大于等于8级的又称为巨大地震。

预案备案

本预案由安生部旭日发电备案。

预案修订

本预案应适时进行修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制定、归口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13 各级应急响应及处置流程2

第六篇: 小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中山市中医院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地震灾害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之一,其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了巨大威胁。为预防破坏性地震引发的灾害,确保医院防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轻地震给医院造成的损失,保证医院正常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结合我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及原则

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统一部署,紧急处置,迅速全面地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准备及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自救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医疗工作正常开展,尽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二)防震抗灾领导小组

下设防震抗灾办公室,挂靠在院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业务和其他事项。设立24小班制度,无论是白天或夜间发生地震灾害时,白天联系医院办公室电话:89980329;夜间直接拨打行政总值班电话:138********。

总指挥:院长

副总指挥:副院长

组员:各科室主任

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医院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医务医务人员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3、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医疗器械、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三)机构分工及职责

1、政宣工作及通讯保障组: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宣教科主任

人员构成:办公室成员、宣教科科员

职责:

(1)使用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院刊、学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政府的政策、法规、法纪。鼓舞在院患者及其家属;院内员工及其家属抗震救灾抢险的信心,宣传抗震防灾知识,平息地震谣传,稳定和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等工作;(2)保证院抗震防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和各应急和作组之问的通讯联系,保证指挥部与市抗震防灾部门的通讯畅通,并专设与市电话专线,禁止任何人占用。

2、抢险救灾组任务及职责:立即集结人员组织准备准备医疗器械、

设备,根据领导小组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长、设备科长

人员构成:全体职工

职责:

(1)组织疏散;

(2)组织抢救被埋压人员;

(3)及时抢救伤病员和调配救灾物质;

(4)组织抢修主要设施,尽快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任务及职责: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主任、急诊科主任、药剂科主任

人员构成:医院各临床医师、护理人员

职责:

(1)准备充足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根据领导小组命令,立即进行现场救护和院前急救,并接受省卫生厅和市政府调派前往灾区进行现场救护,同时做好现场救护小组的轮换准备;

(3)疏散完成集结后,立即了解情况,根据灾情情况,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处置住院病人和灾情所致病人,井向领导小组汇报;(4)制定切实的医疗救护与防疫方案,做好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应急准备;震后组织现场救护、安置伤员;

(5)灾情发生后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防止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加强水源管理。

4、治安保卫组任务及职责: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保卫科长、急诊科主任

人员构成:保安人员和医生护理员工

职责:

(1)制定医院保卫措施的应急实施方案;

(2)检查各部门的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械;

(3)地震发生后在重要布置人员协助患者及其家属疏散,做好重点要害部门安全保卫工作;

(4)维护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5)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6)疏导交通,维护院内交通秩序;

5、疏散组任务及职责:

组长: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长、保卫科长、护理部主任

人员构成:保安人员、院工会成员、院团支部成员

职责:

(1)现场指挥,迅速组织医务人员指导患者及其家属按照疏散路线转移到安全地带;

(2)疏散线路和场地;

(3)疏散方案:

①白天

A、地震时,做到不要惊慌,先采取就近避险,可选择桌下、床下、大橱柜旁、坚实的墙边或洗手间,蹲下并护住头部;

B、强震波一过即按疏散线路撤离,下楼时尽量成一路纵队(体弱、病重的除外)留一定的楼道,便于楼上人员撤离,以避免碰撞、拥挤、踩伤;

C、遇到灾情,千万不要跳楼;

D、各科室科主任、护士长负责指挥医务人员组织患者及其家属疏散,不得擅离岗位,要有秩序地将人员带到安全地方;医技科室和门诊部由相关负责人组织科室人员帮助疏散就诊病人。

②晚上(节假日、休息时间)

A、值班人员应组织患者及家属转移,各科主任、护士长应迅速到位有序地指导患者及其家属疏散,各科人员在得知震情后立即赶赴医院参加疏散;

B、楼梯转弯处要有医务人员或保卫科人员照明和指挥,避免碰伤、踩伤;

C、要求各科室值班人员必备手电筒、应急灯、蜡烛等,并经常检查保证有充足电源;

D、医务人员如遇灾情,要听从院防震抗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疏散。

③医务人员疏散

A、如遇震情,医务人员必须在岗,协助科主任、护士长及时疏散病人,不要惊慌,做好安抚和宣传工作。在患者及家属撤离后,就近楼梯成一路纵队下楼,不要拥挤,避免受伤;

B、在病人及家属疏散后,医务人员要集中到各科室集合地点,负责保护患者及其家属的安全,尽量不延误危重病人的救护,并注意安全。(四)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上级政府关于临震预报后,全院进入临震应急期。

l、医院防震抗灾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依法发布有关信息和警报,并及时向各组传达临震预报意见,并按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准备防灾、消防器材;

2、宣传组利用宣传工具,立即开展应急宣传,要特别注意防止和果断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事件,确保医院工作秩序稳定;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医疗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震后应急对策

l、地震发生后,防震抗灾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进入指挥一线,了解

震情和灾情,启动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2、各工作小组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启动应急方案,完成各自任务;3、地震发生后办公室人员及时上向上级行政部门报告灾情;4、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家属迅速开展自救和互救。

(六)本预案适用于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未尽事宜由院防震抗灾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中医院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