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界关于档案的定义还不统一。一般,档案是指人们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性是它的本质属性。我国古代的档案,在各个朝代有着不同的称谓。商代称为“册”,周代叫作“中”,秦汉称作“典籍”,汉魏以后谓之“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档案借阅管理制度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4篇
【篇1】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1、本单位各科室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读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内进行,不得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理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卷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有私下抄录、拍摄、描绘、拆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篇2】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附件1:
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供参考)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借书证件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翻阅,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如找不到原处请交送管理老师处,请勿自行乱放。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图书馆(室)所藏工具书、画册、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6.爱护图书。遗失、损坏图书者,按图书馆(室)《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场确认,否则将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8.归还图书时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场检查归还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圈画等损坏情况。如有损坏,应当场提出。
9.归还的图书应及时整理上架。
10.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进入借书区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11.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前,必须将借阅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由学校收回或注销借书卡、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藏书剔旧管理规则(供参考)
一、剔旧工作的实施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先由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再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执行。
3.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馆藏积累工作。
4.剔旧工作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做好总结工作。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
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馆藏价值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 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篇3】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角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二章 范 围
专业技能、财务知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修养礼仪、生活休闲、期刊、关盘等各类学习资料。
第三章 对 象
公司所有图书、资料只对本公司内部员工使用,不对外开放。
第四章 借阅规定
第一条 员工在借阅书藉时需做好登记证,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第二条 在借阅书籍时必须如实填写借阅登记表,包括序号,借阅者姓名,图书名称,书籍编号,借阅日期等。
第三条 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阅读过程中,不慎将图书丢失,应及时向综合部说明,照价赔偿。
第四条 员工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图书管理员验收,管理员确认无问题在登记表签字,并把图书放回书架内。
第五条 重要资料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借阅者通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
第六条 借阅时间为中午12:00—13:00,下午17:30—18:00.
第七条 调离公司的职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第八条 员工所借阅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要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阅人不得拒绝。
第四章 图书管理
第一条 由综合部负责图书角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图书的购买、整理、盘点等。
第二条 每月月末进行统一盘点。
第三条 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所有人及其他相关资料详细登记于《文化墙通告一栏》
第五章 图书交流及捐赠
第一条 公司倡导以交流形式与人分享,提供图书交流的,可借阅三本图书,并随时可提出收回本人图书,图书角将尽快收回图书,归还书主。
第二条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角。
第六章 图书保护
第一条 用书签夹住预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第二条 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第七章 其 他
第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第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一、凡借阅档案,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外单位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明查阅,人员工作证必须与介绍信上姓名相符。同时,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方可查阅,如因需要更换或增加查阅者,则应另办手续,否则不予查阅。
二、任何人查阅档案不得离开档案室,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查阅档案。
三、本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外借档案的,应由档案员将原件复印件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后将复印件带走,原件不准带走。特殊情况要带走的,经请示领导批准后,由档案员持档案同行。
四、档案不得私自翻印。确需翻印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档案员随同翻印,签署“此复印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
五、查阅档案时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更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要对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借出的档案要按时归还,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归还时要进行清点和检查,发现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查处。
七、查阅档案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批准范围查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档案材料。
八、凡摘录、复制的档案材料、未经同意不能公开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