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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府复(2017)100号

时间:2022-07-20 10:1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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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府复(2017)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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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星府复〔2017〕100 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 碧阳街道等 3 个街道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审定批复碧阳街道等 3 个街道道路和安置小区命名的请示》(七星民呈〔2017〕90 号)收悉,经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 20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杜鹃大道中段官邸小区背后路口经市环保局接南环路道路命名为北安路;碧阳大道官邸小区对面路口经大兰社区接文博路延伸段道路命名为南安路;学院路德沟加油站接开行路道路命名为明德路;原海子街镇文化站(明钧玻璃)经海子街中学、添钰动力、龙滩社区、华耀服装厂、明钧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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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洗砂厂至碧海街道马过河社区(海绵厂)道路命名为兴业路;碧海街道石榴口社区三组(鸟蒙酒业)经盈田标准厂房至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路口道路命名为建业路;碧海街道伍老河东面从盈田标准厂房 33 号楼至海中桥道路命名为伍老河东路;碧海街道伍老河西面从盈田标准厂房 26 号楼至海中桥道路命名为伍老河西路;碧海街道华耀服装东面一号路、二号路连接线道路命名为创业路;碧海街道华耀服装西面一号路、二号路连接线道路命名为恒业路;碧海街道蚂蝗社区经公租房二期至碧海街道邵关社区道路命名为兴园路。

 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请按相关法定程序做好命名工作。

 此复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

  2017 年 7 月 19 日

  抄送:市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20 日印发

 共印 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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