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及时提交不纳入2020年考核范围三类特殊建设项目涉及林业案件佐证材料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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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森保办通〔2018〕15 号
“省行动办”关于及时提交不纳入 2018 年考核范围的三类特殊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佐证材料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开发区、管委会)行动办,各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各省属国有林场:
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三类特殊建设项目涉及的到本通知印发之日止尚未下达处罚决定书的 2018 年的行政案件或尚未移送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不纳入 2018 年的专项行动考核范围,请各有关县务必及时提交有关材料,便于完成对各市县的考核工作,三类特殊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和贵州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 文件
专 项 行 动 联 席 会 议 办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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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佐证材料为:
一、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需提交的佐证材料为:
(一)县级交通部门出具的有关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具体项目的文件或相关材料;
(二)县级林业部门出具的有关能证明为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的材料:一是该案件必须是属于交通部门的书面材料证明的农村“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林业案件;二是县级林业执法部门出具的林业案件的调查材料,笔录或调查核实材料皆可。
二、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在特定时段实施的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 指全省特定深度贫困地区(即全省 16 个深度贫困县、20 个极贫乡镇、2760 个深度贫困村,具体名单见附件 1)在 2017 年9 月 25 日到 2018 年 11 月 8 日期间,即中办厅字〔2017〕41 号文件印发时间到省林业厅具体落实深度贫困地区建设项目实行“边建设边报批”政策的黔林资发〔2018〕268 号文印发时间)期间开工的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为县级林业执法部门出具的案件调查材料,笔录或调查核实材料皆可。
三、全省特定民族地区在特定时段内实施的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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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全省特定民族地区(即全省 11 个民族自治县、190 个民族自治乡,具体名单见附件 2)在 2017 年 12 月 20 日到 2018 年11 月 8 日期间,即《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府发〔2017〕36 号)文件印发时间到省林业厅黔林资发〔2018〕268 号文印发时间)期间开工的急需实施的脱贫攻坚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包括:
(一)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出具的属于该县急需实施的脱贫攻坚建设项目的文件或其它书面材料; (二)县级林业执法部门出具的案件调查材料,笔录或调查核实材料皆可。
四、工作要求 各县务必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前严格按上述要求将上述三类不纳入考核的特殊建设项目涉及的林业案件所需的佐证材料直接通过网报系统提交到省行动办,本次提供的材料不需省行动办签字,凡未按时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合格或提交虚假材料等造成的后果,由各县自行负责。
附件 1.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名单 2.全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自治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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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森林保护“六个严禁”
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 26 日
(联系人:马力,联系电话 0851-86581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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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六个严禁”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 年 12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