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财发电13号,对于选派区直各部门财务工作人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通知(盖章)(全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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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往:见报头
签发人:
肖荣华
等级:
平急
密级:明电
七星 财 发电〔2019 〕13 号
关于选派区直各部门财务工作人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跟班学习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财政干部队伍业务素质,推进财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选派区直各部门财务工作人员、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到区财政局跟班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自身人员及业务情况,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区财政局跟班学习。
二、学习时间:三个月。
三、学习要求 1.被抽调人员要带着原单位业务工作到区财政局学习,学习期间严格遵守区财政局各项工作制度; 2.跟班学习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就餐参照区财政局干部职工待遇执行;
—2— 3.对跟班学习人员进行认真评议和考核,学习期满区财政局向相关单位反馈情况。
请各单位在 3 月 22 日前将本单位抽调跟班学习人员申报表填好后通过协同网报送至区财政局办公室公文收发员 (联系电话:8222337),由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学习批次。
毕节市七星关区财政局
2019 年 3 月 18 日
—3— 附件:
XX 单位跟班学习人员申报表 序号 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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