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对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对于进一步做好未满18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人员党员身份认定工作通知》通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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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 未满 18 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人员党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卫计工委、区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
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满 18 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人员党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9〕27 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措施,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认真传达学习。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卫计工委、区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要及时将黔组通〔2019〕27 号文件精神传达到所辖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再次摸底排查。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区直七星组通〔2019〕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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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委、区委教育工委、区委卫计工委、区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要指导所辖党支部对本支部党员档案进行再次摸底,排查清楚未满 18 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人员的人数和基本情况,为准确认定提供基础。
三、严格对标认定。今后对未满 18 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人员党员身份的认定,均要严格按照黔组通〔2019〕27 号文件明确的政策规定和认定程序,严谨细致地开展认定工作,并以正式文件形式逐级上报审批。
四、提升规范水平。在今后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贵州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附件 1: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满 18 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人员党员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黔组通〔2019〕27 号)
附件 2:未满 18 岁申请入党和发展入党的有关人员情况登记表(参考模板)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
2019 年 5 月 13 日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9 年 5 月 1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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