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第 1 页 共 9 页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宗旨:为使公司员工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价值取向,引导和规范员工的行为规则,奖励对公司有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2. 目的:通过合理的奖惩制度来落实和加强公司的文化建设,营造一个团结、公平、敬业、开拓的公司文化氛围。
3. 通过现代激励理论与方法,借助奖励和惩罚两种手段,使员工杰出的表现得到认可和回报,使员工不良的行为得以惩戒和纠正,从而使公司的报酬体系更加公平和富有激励功能,做到“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4.奖惩的基本原则:
(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 (2)精神奖惩与物质奖惩并重; (3)奖惩的力度适宜,客观公允; (4)奖惩的确认准确及时,雷厉风行; (5)奖励须积极发挥正向激励的牵引作用; (6)惩罚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教育为目的,以惩罚为手段。
二、 奖惩执行程序
1. 员工可随时向人力资源部、直接上级提出奖励申请或举报不良行为; 2. 各直线经理及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相关事实依据,OA 提交奖
第 2 页 共 9 页
惩建议;
3. 公司总经理具有最终决策权; 4. 人力资源部落实最终决策并将实施情况记入人事档案; 5. 对奖惩决策有异议的员工在发布奖惩公告 3 日内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三、 奖励规定
1. 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对员工的良好表现予以鼓励,通报表扬主要为荣誉奖励,可以附加物质奖励,但与物质奖励无固定对应关系。
(2)“总经理特别奖”:颁发时间不限,用以表彰在突发性事件中有突出表现或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奖金额度为 XXX-XXXXX 元不等。
(3)年度优秀员工:每年评选一次,对一年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优秀员工的评选以全年的绩效考核为依据。
(4)年度优秀团队:每年评选一次,对一年中表现优秀的部门或项目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2. 奖励行为:
(1)公司遭遇突发危急情况时,发现、挽救或防止事故有功,使公司财产和声誉免受损失,维护公司利益的; (2)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抵制歪风邪气,揭露腐败行为的; (3)展现公司积极向上的精神,堪称典范的; (4)在本职岗位上,工作表现一贯表现突出,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 (5)在改进经营管理方面有创新,对公司规范化管理方面有突
第 3 页 共 9 页
出贡献的; (6)维护公司制度和纪律,避免公司财产损失,事迹突出的; (7)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切实可行,取得显著成绩的; (8)其他应当予以奖励的行为。
3. 奖励内容:
(1)通报表扬; (2)授予荣誉象征(奖牌或荣誉证书); (3)物质奖励; (4)奖励培训; (5)其他奖励(晋升等)。
四、 惩罚规定
1. 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记过、开除三级。口头警告两次转为记过一次;记过累计两次即转为开除处分。
2. 员工处罚情况均需附《员工违纪审批表》,处罚情况记入公司内部人事档案。
3 .处罚时效:“警告”自处罚生效之日起有效期限为 6 个月;“记过”自处罚生效之日起有效期限为 1 年。
4. 处罚情形: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
(2)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两小时以上的; (3)一个考勤月内累计迟到、早退达 6 次或 6 次以上的; (4)在工作场所玩棋/牌、电脑游戏或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第 4 页 共 9 页
(5)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内饮酒(含酒精性饮料)的; (6)利用公司现代化网络通讯手段散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或利用此类工具相互攻击的; (7)无故在工作时间内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区域的; (8)利用办公电话打私人长途或长时间因私使用电话; (9)擅自利用公用或办公设备处理私人事务,或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 (10)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轻微的; (11)未经许可,擅自将公司资产及纸质或电子资料带出公司,或将公司资产挪作它用,情节轻微的; (12)工作态度不端正,一年内累计遭到投诉或与他人发生冲突2 次或 2 次以上的;不服从管理、违抗合理指令或消极怠工的;管理人员怠于职守,对下属管理不当的; (13)对客户、合作伙伴或来访者没有礼貌、有损企业形象,情节较轻的; (14)无故拒绝配合兄弟部门工作或拒绝响应可能给予同事的帮助而使公司受到损失的; (15)消极对待或拒不配合公司具有审计、监察等职责的部门(如法务部、HR、财务部)进行管理、调查等工作,如在上述部门人员进行审计或稽查调查中,故意隐瞒或故意拖延提供证据和其他资料的; (16)违反公司有关制度或操作规程,情节轻微的; (17)因个人过失导致公司损失,情节轻微的(损失在 XXX 元人民币以内); (18)对公司处罚决定不服又不按规定程序申诉,无理取闹生事
第 5 页 共 9 页
的; (19)伪造情节或以其它方式骗取公司奖励,情节较轻的(金额在 XXX 元人民币以内); (20)有其它与上述各项性质相当的违纪行为的。
(2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记过处分:
(22)一个考勤月内累计旷工天数大于 2 天(含)以上的;委托他人或代他人刷卡、签到 1 次(含)以上的;伪造考勤记录,或有其它较重情节的; (23)六个月内累计两次受到“警告”处分的; (24)利用公司设备浏览不健康网站的; (25)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者; (26)提供虚假医院证明骗休病假的; (27)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中之安全规定的; (28)在办公区域内吵闹、打架或有其他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行为的; (29)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分配或拒绝服从合理指令,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 (30)无故停工或擅自停止所负责的日常工作的; (31)涂改、伪造有关证明、凭证、票据、领导签字等文件、单据,但还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2)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票据或非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 (33)直接上级在工作中出现管理失职,如员工出现违规现象,上级不积极处理,或者在处罚执行过程中不积极配合,对员工指导或监督不力,或未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隐患,从而导致事故发
第 6 页 共 9 页
生或同类事故屡次发生;员工出现违规现象,上级有意掩盖问题,并阻挠事件的调查; (34)因个人故意或过失导致公司损失,情节较重的(损失金额在人民币 XXX 元以上、XXXX 元以内,或情节、影响恶劣的); (35)对公司处罚决定不服又不按规定程序申诉,无理取闹生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36)有其它与上述各项性质相当的违纪行为者。
1.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开除(立即辞退)处分,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连续旷工 3 日(含)以上的; (2)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两次受到“记过”处分的;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因本人故意或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或灾难的(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 XXXX 元及以上); (5)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6)故意泄露或窃取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 (7)恶意中伤、公开诋毁公司声誉的行为,如:在网络、客户面前故意夸大公司产品的问题、唆使他人停止购买或使用公司产品等; (8)私自打听、随意泄露他人及本人工资待遇的; (9)违反公司有关信息管理规定,未经允许擅自查看他人邮箱;超越管理权限登陆公司的财务、人事、商务、办公管理等电子系统;擅自查阅、复制、携带公司机密文件的; (10)员工在有不同意见时,不通过合理、有序途径反应解决,
第 7 页 共 9 页
而采用其它非正常的沟通途径(如在公司内群发邮件等行为),在公司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11)利用工作时间从事股票交易、从事第二职业或在合同期、协议期内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或兼职和担任顾问,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12)故意或重大过失损毁公司帐票或重要文件的(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及电子版函件、合同等原件及不可恢复或复制之电子数据等)。
(1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岗位安排及人事调配的; (14)离职时不配合办理工作交接、档案调离等手续的; (15)伪造主要经历或个人信息或弄虚作假隐瞒病史而被录用的; (16)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的; (17)贪污或挪用公款、侵占公共财产、盗窃公共物品或私人钱物的; (18)严重违反应收帐款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19)串通客户或供应商,或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 (20)收受贿赂或红包、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21)因工作上或私人之间的矛盾而挟私报复,伤害他人身体、损毁他人财物或诋毁他人名誉的; (22)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判处刑罚的; (23)参加非法组织,经教育不改的; (24)拒绝在公司交付的处罚文件上签署意见或拒绝签署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等所发出的相关文件的;
第 8 页 共 9 页
(25)被记过处分后,未按管理者指令进行有效改善、纠正行为的; (26)煽动或教唆他人与公司员工、客户打斗的; (27)故意制造、散布、传播涉及公司或公司员工之谣言、诽谤言论的; (28)私藏、篡改、伪造公司内部文件、记录、票据、电子资料等; (29)故意删除公司电子设备内所存储的文档、资料、应用程序的; (30)违纪员工在公司调查中或接受处分后,对于检举人、证人、管理人、主持处分人等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 (31)有其它与上述违纪行为相当者。
2. 处分的送达:公司向员工送达处分决定视具体情况可任意采取如下方式:
(1)违纪员工所在部门主管以上领导或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当面向违纪员工宣读处分决定,并倾听员工意见。员工应将个人意见签署在处分文件上。公司当面送达的,处分在宣读完毕之时生效。公司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的,处分在寄出之日生效。
(2)公司进行邮寄送达。采取邮寄方式时,如因员工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人填写有误,被邮政部门或快递公司退信,或员工联系方式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公司,或该联系地址有效但拒收邮件的,均视为公司已有效送达。
(3)员工被执法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或判处刑罚的,劳动合同自员工被执法机关羈押之日解除。公司可以公示方式向员工送达,公示
第 9 页 共 9 页
内容、时间及地点由公司确定。
五、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除按惩罚规定予以处罚外,员工还需据实赔偿公司损失。
六、附则:
1.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者一经发现除撤消原奖励决策、追缴已发放奖励外,还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2. 对借助惩罚措施公报私怨者,将从严处理; 3.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4. 本规定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推荐访问: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 公司员工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