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培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文件名称 《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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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 第 1 页 共 5 页 实施日期
版本:A/3 修订状态:
修 订 履 历 序号 日期 版本 版次 修订内容 页码 制订 承认 审核 核准
制订部门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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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
正本管制“印章”
受控管制“印章”
行 政 部
文件名称
《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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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 第 2 页 共 5 页 实施日期
版本:A/3 修订状态:
1.0
目的 通过系统、有效的培训,提高员工从事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技能以胜任本职工作及储备合理人力资源以满足本公司的发展.
2.0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3.0
职责 行政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与监督执行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培训的执行
4.0
规定要求 4.1
培训的分类:本公司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在职培训、转岗培训、特殊岗位技能培训四种。
4.1.1
入职培训:指新进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包括行政部主导的公司简介及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培训;品质部主导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与体系相关知识培训;生产技术科主导的安全生产培训;各职能部门主导的岗位技能培训。
4.1.2
在职培训:为了提高岗位技能、管理水平,加强品质意识或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以符合企业发展而按行政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开展的培训。
4.1.3
转岗培训指对转换岗位的职工及时进行新的岗位专业知培训,以适应新岗位的需要。
4.1.4
特殊岗位技能培训:指根据国家职能机构的规定,对特殊职业必须持有上岗证才能上岗或因原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增补、修改、作废等变更而进行的培训。
4.2
培训方式:本公司培训方式分为内部培训,外请讲师培训和外出培训三种。
4.2.1
内部培训:指本公司举办的,由本公司职员担任讲师的培训。
4.2.2
外请讲师培训:指本公司举办的,聘请非本公司专业人员担任讲师的培训。
4.2.3
外出培训:指公司指派人员参加国家指定的机构或其他顾问公司、教学机构、海外组织举办的培训。
4.3
讲师资格之确认
为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效果特对讲师资格作以下鉴定:
4.3.1
内部讲师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或经有关机构验证认可的资格证书。
4.3.2
外请讲师资格: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本国或其他国家、国际组织指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
4.3.3
外部培训机构的资格:具有指导资格的机构,或同本公司经营相同、相似产品具有合作关系的公司。
4.4
培训费用 4.4.1
培训费用的构成:培训讲师或学员的往返车费、教材费、讲师授课费、餐费、误工费、报名费、办证费、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4.2
公司内外部举办培训发生的费用由行政部负责支配; 4.4.3
讲师授课费:内部讲师利用工余时间授课可获得 RMB20 元/小时授课费;外聘讲师授课费可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标准支付。外出培训的讲师授课费用应包含于培训总费用中。
4.5
培训的实施 4.5.1
入职培训 4.5.1.1
新入职员工人数达到 5 人时,行政部需要组织一次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
4.5.1.2
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内容至少包括公司管理制度、品质管理、安全生产三部份。
4.5.1.3
主管级以上人员需接受“提高管理技能”的培训课程。
4.5.1.4
销售人员需接受“销售技巧”培训课程。
4.5.1.5
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都需必须参加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5.1.6
入职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试用期转正的依据之一。
4.5.1.7
岗位技能实践操作培训主要指生产部门的直接生产作业员接受的操作技能培训,其他部门新进人员根据其工作经历(凡有一年同等工作经验)可以免除岗位技能实践操作培训。
4.5.1.8
考核合格标准为:员工为 60 分;主管及以上级别为 75 分。
4.5.1.9
凡培训考核不及格者,当次培训期不计薪,且须补考,补考不及格不予录用。
4.5.1.10
培训时,学员务必仔细听讲,作好笔记,以备查核。培训结束后,需写一份教育培训心得报告到行政部或作培训测试小结式问答。
4.5.2
在职培训的实施 4.5.2.1
培训计划的制定 1)、培训计划分为部门年度培训计划和公司年度培训计划两种。部门年度培训计划是各职能部
门提高本部门人员的操作技能或业务素质而由部门开展的培训。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是公司为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水平,或技术(专业)人员的技术(专业)技能等而开展的培训。
2)、行政部于每年十二月份初向各职能部门颁发《培训需求调查表》,进行培训需求摸底调查。
3)、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人力资源状况,结合下年度的部门发展目标预估该部门培训需求,于十二月份中旬向行政部反馈《培训需求调查表》。
4)、行政部根据职能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调查表》制定部门下年度《年度培训计划》。
5)、行政部根据下年度的公司发展目标,进行人力资源评估,分析公司现有人力资源结构与发展目标需求之间的差距。
6)、根据各职能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调查表》与人力资源分析结果制定公司下年度《年度培训计划》。
7)、培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课程名称,培训目的,预计培训日期、课时,参加人员,讲师,培训方式等。
8)、培训计划的审批权限:年度培训计划由行政部审核,公司经理核准。
4.5.2.2
部门年度培训的实施:
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培训计划自行组织培训,做好培训记录、考核记录,行政专员给于协助配合。若培训讲师涉及跨部门,行政部应于培训前三天发出培训通知单,通知该部门做好培训准备。
4.5.2.3
公司年度培训的实施 1)、行政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于开课前五天在微信上发出培训通知,通知当事人出席培训。如参加者因故不能出席,须于培训前的二天前向行政部提出延期申请。
2)、培训时各学员务必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思考,以达到培训之目的。
3)、为检验培训之效果,要求讲师在培训完后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及格者,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4.5.3
转岗培训的实施 4.5.3.1
各部门如有人员调动,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并由行政部存档。
4.5.3.2
转岗员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相应的岗位技能及与岗位有关的质量知识的培训。
4.5.3.3
员工转岗后 1-3 个月,由部门对其进行考核,以确定其是否适应该岗位,考核结果交由行政部存档。
4.5.4
特殊岗位技能培训的实施 4.5.4.1
特殊岗位的确认:行政部根据对全公司的岗位分析,结合国家职能机构的规定,鉴定公司的特殊岗位,确定这些岗位员工上岗前必须具备的岗位技能和对应的资格证书,登录《特殊岗位一览表》。
4.5.4.2
特殊岗位上岗资格:凡特殊岗位人员上岗时,必须持有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无资格证书且又未经过培训的,不允许从事特殊岗位工作。
4.5.4.3
特殊岗位技能培训的实施 无特殊岗位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必须按照《特殊岗位一览表》所规定的必须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6
因公司发展的需要,或某些特殊岗位的操作技能发生改变,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发生了增补、修改、作废等变更而需要进行培训,必须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外训,行政部部长审核,经理核准同意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培训。
4.6.1
外训发生的费用,应根据具体情况,双方签订《佛山市创扬机械有限公司培训合同》,明确费用分配及服务年限。
4.6.2
为确保外训效果,受训人应主动要求培训单位对本人进行全程考核。
4.6.3
为资源共享,受训人于受训结束二周内招集相关人员座谈,简述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与收获,并写一份总结交于行政部存档。相关资料、讲义作为外来文件存于资料室,供全体员工学习。4.7 新产品培训操作实施 新产品开发、产品变更等项目实施前,由技术部对生产班组长进行相应工艺技术培训,并由班组长向生产作业人员作相应的指导。
4.8
培训的考核: 4.8.1
培训考核分为:出勤状况考核、学习态度考核、成效考核。
4.8.1.1
出勤状况考核:受训人员根据培训计划或接到培训通知单,应妥善安排好工作,受训时不得有迟到、早退、中途离席、无故缺席等不当行为,并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如受训者因故不能参训,应于培训前一天提出延期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交行政部核准,安排参加下次培训。
4.8.1.2
学习态度考核:培训时,各学员应精神集中,认真听讲, 不得无精打彩、打磕睡或做小动作。
4.8.1.3
成效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口试、现场操作三种形式,讲师根据教学内容可以任选一种或几种。笔试合格成绩为 70 分,口试合格标准为能够基本正确回答问题,现场操作合格标准为能够独立操作。
4.8.1.4 考核不及格者应需下岗参加补考,考核合格后上岗。
4.8.1.5 行政部每年年底对计划的完成率进行统计。
4.9 培训效果的评价验证 4.9.1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培训有效性评价验证; 4.9.2 行政部每年通过员工满意度调查的方式调查员工对质量方针的理解以及本岗位的工作与质量目标的关系和重要性;
4.9.3 适用时,在培训结束后一周或一个月内,行政部可通过《培训有效性评审表》,组织评估培训效果。也可采用书面答卷等其他方式进行评估。如果培训效果未达到预期要求,应重新安排培训。对于工程技术人员和操作员工培训的评估,每年年底前,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培训教师参加年度培训工作会议, 评估培训的效果,征求改进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工作。行政部每半年对培训计划进行跟踪,修订; 4.9.3 行政部可随时对公司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考核,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需及时安排补充培训并考核,或转换工作岗位,使其具备的能力与从事的工作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