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染性疾病筛查制度,供大家参考。
传染性疾病筛查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方法》、和《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评价标准》,为有效掌握传染病,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患者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掌握措施,照实供应有关状况。
(二)传染病筛查应实行自愿原则,履行告知义务,由病人或其家属自愿打算。如不同意检验的,应充分说明因此可能带来的后果,由医患双方签字备案。
(三)患者传染病筛查应尽早进行。
(四)医护人员不得擅自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有关传染病筛查信息、资料。
(五)进行传染病相关项目筛查前应查阅患者病历资料,尽可能避开不必要的重复检测。
二、筛查方法
(一)需要输血的病人,应常规进行输血前九项检验,包括HBsAg、Anti-HCV、Anti-HIV1/2、梅毒、ALT 等。
(二)不需要输血的病人,应加强医患沟通,尽可能说服病人进行 HBsAg、Anti-HCV、Anti-HIV1/2、梅毒等检验。
三、传染病筛查状况注明 (一)患者传染病筛查已有结果或患者不同意进行传染病筛查者,科室均应照实注明。
(二)患者传染病筛查未有结果者,科室补充注明。
四、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
(一)对全部病人均应实行标准预防措施。
(二)注明有血源性疾病者,医护人员应做好血源性疾病防护措施,谨防锐器伤的发生,可能有血液、体液等喷溅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防护面罩、穿防水隔离衣或防水围裙。
(三) 传染病筛查有结果的患者诊治检查后进行终末消毒,未进行传染病筛查的患者按传染病进行终末消毒。
五、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