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7392附件1:对于做好江苏省南京市中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疫情风险排查提示1【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贵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社会防控组文件
关于做好江苏省南京市中风险地区 来(返)黔人员疫情风险排查的提示
省疫情社会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7 月 20 日,江苏省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工作人员定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发现阳性病例。7 月 21 日起,南京市部分区域相继调整为风险地区。截至目前,全国中高风险地区 13 个(高风险地区 1 个、中风险地区 12 个),其中,江苏省中风险地区 10 个,涉及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 2021 年 7 月 21 日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贵州疫情防控九提示》要求,现就成员单位做好本单位从南京中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疫情风险排查工作提示如下:
一、全面排查本单位干部、职工(含借调、临聘人员)及家属“三史”(旅居史、接触史、健康史)
7 月 6 日以来,本单位干部、职工(含借调、临聘人员)及共同居住、密切接触的家属与南京市感染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有南京市旅居史的,或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的,在向所在社区报备同时,须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本单位按以下要求督促落实
(一)与南京市感染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 持续关注相关感染病例行动轨迹,与南京市感染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须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有南京市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7 月 6 日至 7 月 20 日,有南京市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抵黔人员,需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 72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立即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7 月 21 日起,有南京市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持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黔首站地进行 1 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无相关证明的,需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14 天集中隔离观察+14 天居家健康监测+7 次核酸检测”的防控措施,隔离观察时间从最后离南京时间开始计算。
(三)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的 有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经停史,或与南京机场工作人员有接触史的,须立即开展 1 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得流动。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但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持续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
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有南京市旅居史的 7 月 6 日以来,从南京市来(返)黔的,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7 月 21 日起,南京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应持有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相关证明的,在抵黔后需要开展 1 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有序流动,但应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参加聚集性活动和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二、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 持续关注南京市疫情发展变化、当地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家属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南京市,如必须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黔后,要遵守我省有关防疫要求;原则上,本单位职工不得前往南京市。
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在机场、火车(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坚持佩戴口罩,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和手消毒。
四、推动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 积极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组织符合接种条件的
单位干部、职工前往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引导单位干部职工督促共同生活的家属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省疫情社会防控组 2021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