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市落实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XX 市落实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2021-2025 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母婴安全,保证优化生育政策落地生效,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主线,以提升服务质量、专科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持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及婴儿死亡。
二、行动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行动,促进母婴安全高质量发展,到2025 年,如期实现“健康中国·XX 行动”及 XX 市妇女和儿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更加完善,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高质量妇幼健康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健康更有保障。
(二)具体目标 到 2025 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0/10 万以下; 2.婴儿死亡率、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4.5‰、5.5‰以下; 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稳定在 90%以上;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稳定在 80%以上; 5.备孕和孕早期 3 个月妇女免费增补叶酸服用率达到 90%以上; 6.产前筛查率(包括 NIPT 筛查和血清学唐氏综合征筛查)达到 83%以上; 7.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查率保持 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 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到 70%以上; 8.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病毒用药率、所生婴儿用药率均达到 95%以上;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均达到 95%以上,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到 95%以上。
三、行动范围
全市开展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医院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要全面组织实施。
四、行动内容
(一)实施妊娠风险防范水平提升行动
1.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针对生育服务链条的各环节,结合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健康教育材料,撰写科普文章,制作科普图画,拍摄科普视频。依托孕妇学校、母乳喂养咨询门诊、生育咨询门诊、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平台,将线下和线上教育相结合,在婚前、孕前、孕期保健各个阶段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强化孕产妇“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市妇幼保健院建立独立的健康教育科,健康教育覆盖率逐年提高,新媒体平台每年发布不少于 30 篇科普作品,作品平均阅读量力争达到 3000。
2.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严格落实《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和管理,将所有“三胎”孕产妇纳入高危管理。注重多学科联合动态评估和管理,强化产后风险评估,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严格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干预影响妊娠的风险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结局。原则上由市妇幼保健院免费为孕早期妇女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发现高危因素及时告知孕妇本人,并加强动态评估监测和管理。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利用“云上妇幼”及 XX 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二)实施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提升行动
3.严格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规范妊娠危险因素筛查,识别高危孕产妇,市妇幼保健院要结合实际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与规范,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紫色”和“三胎”孕产妇严格实行专案管理,并明确由产科高年资医师负责管理,引导有序集中就诊,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及时转诊、严密随访,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4.规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落实《XX省推进全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XX 省推进全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要求,推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强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救治服务能力,构建转会诊救治网络,严格信息管理,强化质量控制,到 2025 年底,全面完成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体系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在持续提升救治能力的基础上,要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指导,建立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会诊转诊机制,进一步畅通危急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
5.完善救治协调机制。市妇幼保健院要按照《XX 省加强母婴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履行协调危重症的转会诊和救治工作的职能。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完善院内危重孕产妇
和新生儿会诊、转诊制度及协作机制,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小组,鼓励新生儿科医生进产房。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救治医患沟通机制,救治抢救期间医疗组应当指定 1 名产科医师负责与患者家属做好沟通。
6.规范落实危重孕产妇及孕产妇死亡评审。落实《XX 省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和《XX 省孕产妇死亡评审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进行危重孕产妇及孕产妇死亡评审,开展从早孕建档到产后随访的全程分析,梳理各个环节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不断完善诊疗方案和管理制度,提高对危重孕产妇的早期识别、干预和救治能力,有效减少孕产妇死亡的发生。
7.改善救治薄弱环节。各助产机构结合本院危重孕产妇、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常见危重症,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努力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 1 次多科室联席会议。每年市卫健局至少组织 1 次全市危重孕产妇救治演练。完善抢救流程与规范,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强化急救设备、药品、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
(三)实施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行动 8.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执业,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实施助产技术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落实《医疗质量管理
办法》,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每年开展不少于 2 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重点强化三级查房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危急重症患者抢救制度等。
9.严格医疗安全管理。严格新技术准入与风险管理,严格落实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产科探视管理,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严格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加强门急诊、产科病房、产房、新生儿及儿科病房、检验、影像等重点科室、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感染预防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
10.落实质量改进措施。严格遵守产科、新生儿科专业诊疗指南及技术操作规范,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持续落实质量改进措施。全面开展产房分娩安全核查,规范填写核查表,并作为医疗文书纳入病历管理,降低产房医疗差错及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到 2025 年,市妇幼保健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11.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落实《XX 省孕产妇死亡评审实施方案》、《XX 省危重孕产妇评审实施方案》和《XX 省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基本标准》要求,定期报送母婴安全相关数据。以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妇
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为抓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院内产科质控指标体系和数据收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市妇幼保健院要成立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收集、分析辖区信息并定期组织专家进行质量控制,各医疗保健机构要成立产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与报送。要加强对母婴安全信息数据的分析和利用,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实施妇幼专科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2.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开展孕产多学科协作诊疗试点和产科亚专科建设试点,提升产科临床诊疗水平,推进建立省市妇幼专科联盟。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加强乡镇卫生院孕期保健能力建设,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能力。
13.推广中医药服务。妇产科、儿科积极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方法,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市妇幼保健院全面开展中医药服务,做优做强中医妇科、中医儿科等专科,逐步提高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鼓励市妇幼保健院营养餐厅提供药膳、营养餐等服务,市妇幼保健院开展中医药专科服务的比例达到 90%和 70%。
14.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能力建设。保障产科、儿科和新生儿科医师、助产士和护士每年至少参加 1 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加强科学研究和临床转化,加快推进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市妇幼保健院要稳步提高配套科研经费占机构总经费支出的比例。
(五)实施群众就诊分娩满意度提升行动 15.优化诊疗资源配置。科学评估机构承接能力,精准测算群众就医需求,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疫情期间鼓励适当调整延长产科、超声等科室门诊时间,有条件的机构可探索开设周末门诊、假日门诊、夜间门诊,减轻集中接诊压力。落实门诊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合理设置门诊候诊区域,充分利用各类就诊系统、叫号系统、检查预约系统分流患者,严格落实“一人一诊一室”,保障有序就诊,逐步缩短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
16.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面预约诊疗,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市妇幼保健院产科预约诊疗率≥5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6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推进孕产期全程预约诊疗,引导孕
产妇在助产机构建档时确定主管责任医师,鼓励由 1 名产科医师或 1 个产科医疗组为未转诊转院的孕产妇提供全程系统保健服务。
17.促进安全舒适分娩。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规范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镇痛分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加强高品质、普惠性产科床位设置,市妇幼保健院产科病房以单人间和双人间为主,切实改善产科住院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落实行动措施。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负责人、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市妇幼保健院按季度组织危重症孕产妇和死亡孕产妇、危重症新生儿和 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讨论工作,找出全市工作短板及今后发展方向。
(二)加强区域组织协调。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完善母婴安全保障协调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强化转运、救治、用血等重点环节保障。市卫健局和各助产机构要分别组建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市级和院级专家组,指导参与全市和本院的医疗
救治工作。要加强对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及转会诊网络运行情况的评估和管理。
(三)加大支持指导力度。实施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加快推进“云上妇幼”平台建设,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会诊转诊。积极参加“基层产科医师培训项目”,开展助产技术随机抽查。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对本机构提升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市卫生健康局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落实提升计划的监督指导,对任务措施不落实、工作严重滑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约谈和通报,推进提升计划取得实效。
(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入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开展母婴友好医院建设。要加强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的宣传,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宣传典型机构、人员和事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宣传扎根基层、情系群众的一线医护人员,增强医护人员的职业荣誉感。
各医疗保健机构将保障母婴安全摆在卫生健康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做法经验报送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