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安委,号对于七星关区2020年安全月和安全生产七星关行通知29【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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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七星安委〔2019〕3号
毕节市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 2019 年七星关区“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七星关行”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 2019 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贵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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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31 号)及《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 2019 年毕节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毕节行”活动的通知》(毕安办〔2019〕15 号)要求,现就我区 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七星关行”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化全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 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活动中有关重大事项,成立毕节市七星关区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七星关行”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严
琪(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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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胡
洋(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驰(区安委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黎秀禹(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成
员:洪文贤(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成述(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薛占军(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尚
雷(区气象局副局长)
李作勇(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
洁(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秀梅(区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王庭智(毕节市郊供电局副局长)
周
雪(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徐法家(区烟草局副局长)
刘熙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蒙
映(区工信局党组成员)
阳
鹤(区人社局党组成员)
梅怀品(区总工会党组成员)
张
梅(区科协党组成员)
孙
健(团区委副书记)
刘洪琼(区妇联副主席)
张在翔(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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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成坤(区自然资源局地灾办主任)
陈章智(区文体广旅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谌贻玲(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陈金先(区消防大队参谋)
金
勇(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曹
龙(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成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七星关行”活动。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周密安排、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2019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
(一)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月” 启动活动 1. 动员部署 (1)5 月 31 日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活动有安排、有部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2)6 月 1 日,区政府分管领导在区电视台发表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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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毕节晚报》发表署名文章,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广泛动员。(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2. 户外宣传 (1)在七星关城区、城郊交通要道、乡镇重点路段悬挂安全生产户外公益广告或横幅(各乡镇不少于 1 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在七星关城区、城郊交通要道悬挂安全生产户外公益广告或横幅不少于 4 幅(内容为:①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②人民利益至上
安全责任为天,③强化安全发展理念
提升安全保障水平,④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加快安全监管改革创新,落款为:毕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七星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2)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指导有关营运单位,在公交车和长途客运车辆上张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车贴,在设有 LED电子显示屏的出租车上滚动播放安全常识、安全警示语。(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3)组织配有车载电视和 LED 电子显示屏的单位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警示教育片、安全知识等。(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在城区主要街道、建筑工地、车站、加油站等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相关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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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
3. 媒体宣传 (1)在“云上七星”和“微七星关”公众平台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创办“安全生产月”有奖答题活动,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主流媒体宣传。(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
(2)在区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应急管理系统媒体宣传。(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3)组织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和内部刊物等新媒体刊发安全生产文章、开设专栏(专题、专刊)、发布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二)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通过专题报告、专题电视讲话、发表专题文章、举办专题讲座、“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等方式开展主题宣讲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安委办、国家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
1. 领导和部门宣讲 (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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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组织宣讲,面向重点行业宣讲不少于 1 场次。(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 专家宣讲 区安委办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通过“双控”体系建设相关知识点讲解,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3. 安全生产志愿服务 宣讲团宣讲 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宣讲团宣讲不少于 1 场次。(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4. 企业宣讲 区安委办组织辖区内各国有企业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
(三)组织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 开展现场宣传咨询 (1)6 月 14 日,市组委会在七星关区设市主会场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并组织开展主题签名活动(方案见附件 1)。(牵头单位:区安委会,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各乡镇(街道)、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统一时间和主题,根据自身特点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广泛开展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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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灵活多样地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3)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2. 开展媒体宣传咨询 组织区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 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区融媒体中心)
3. 组织在线解读
组织 1 次《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 律法规在线解读。(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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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会等交流活动,汇智聚力助推安全发展。(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四)开展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1. 开展警示教育 (1)组委会组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区消防大队、区交通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烟草局、市郊供电局、区气象局、市西街道办事处、洪山街道办事处、市东街道办事处、麻园街道办事处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展板,在“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展出,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
(2)部门专题警示教育。区应急、交通、公安、住建、消防、工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一次专题讲座,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预防预警;组织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展,积极通过以案说法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区受警示。(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
(3)企业专题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重点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召开警示教育会、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专题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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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用教训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 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1)组织开展七星关区“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生产知识微信竞答(方案见附件 2)。(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2)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和“抖除隐患”抖音话题活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
3. 安全技能大比武 在交通、烟草、电力行业开展安全技能大比武活动,规范安全作业(具体实施方案由区总工会牵头制定)。(牵头单位:区总工会,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烟草局、市郊供电局、城区供电局)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 1. 煤矿事故演练 组织开展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乡镇)
2. 火灾事故演练 组织开展高层居民楼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责任单位:区消防大队)
3. 非煤矿山事故演练 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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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责任单位:毕节远大新型环保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子街镇夏家大山矿区)
4. 危险化学品事故演练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中石化碧阳二道同心二站)
5. 学校疏散演练 组织开展学校紧急状态下疏散演练。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6. 地质灾害演练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演练。(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7. 其它演练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城市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煤矿、道路交通相关企业,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安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
(六)组织开展助力减灾扶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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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减灾办将减灾扶贫与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有机结合,大力提高农村自然灾害防治意识和能力。各乡镇(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将减灾扶贫融入“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在多灾易灾乡镇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加强资源统筹利用,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确保 10 月前完成创建工作;积极做好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工作,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四、“安全生产七星关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七星关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煤矿、道路交通、危险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