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七星司通(202005号对于组建基层法律服务微信群通知(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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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区政府法律顾问代表、各乡镇办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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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区政府法律顾问代表、各乡镇办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各街道办事处政法委书记)、各司法所所长(含司法助理员)。
(二)乡镇办微信群的名称为“XX 乡镇办法律服务工作群”。由各司法所负责建立管理。组成人员包括:各乡镇办分管负责人(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各街道办事处政法委书记)、各乡镇办法律顾问、各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各乡镇办所有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和村法律顾问。
(三)村(居)微信群的名称为“XX 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群”。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负责建立。组成人员包括:村居所在乡镇办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民群众代表2-5人。各司法所应积极协助各村居建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群,并将建立情况及时上报区司法局基层股办公室。
二、微信群管理
(一)管理原则。按照“谁建立、谁管理,谁管理、谁负责”。
(二)管理人员。群主即管理人员。
(三)管理内容 1、昵称:群内成员应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作为昵称。
2、发言:群内成员应严肃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文明发言,不得转发与工作无关的文章、链接、图片等内容。
三、入群操作流程
(一)第一步,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 +”号,点击“发起群聊”,在出现的联系人的右边方框内勾选加入群的人员,勾选完毕后点击右上角的“确定”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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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法律服务工作群”二微码
毕节市七星关区司法局办公室
2018 年 4 月 3 日印发
共印 20 份,存 3 份,电子公文 42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