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供大家参考。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大气环境爱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经济持续健康进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宏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们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们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化推动,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连续加大。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动身点,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整相结合、全面推动与重点突破相协作、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加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力量增加、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漂亮中国而奋斗。
奋斗目标: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削减;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退重污染天气,全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详细指标:到 2022 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 2022 年下降 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 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掌握在 60 微克/立方米左右。
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削减多污染物排放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动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 2022 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掩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干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全部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施、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扮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 20 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
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限时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乐
观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舞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 2022 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乐观推动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放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推动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三)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依据城市进展规划,合理掌握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舞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 2022 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我国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 2022 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我国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 2022 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我国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 2022 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我国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峻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德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实行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 2022 年,淘汰 2005 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 500 万辆黄标车。到 2022 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峻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讨论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舞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扮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掌握。
加快推动低速汽车升级换代。不断提凹凸速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节能环保要求,削减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自 2022 年起,新生产的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领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实行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舞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 60%以上。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省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我国要求的产业准入名目。严格掌握“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五)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产业进展实际和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提高环保、能耗、平安、质量等标准,分区域明确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名目(2022 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目(2022 年本)(修正)》的要求,实行经济、技术、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21 个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22 年再淘汰炼铁 1500 万吨、炼钢 1500 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力量)1 亿吨、平板玻璃 2000 万重量箱。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严格掌握我国支配的投资项目,暂停对该地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办理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2022 年、2022 年,各地区要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六)压缩过剩产能。加大环保、能耗、平安执法惩罚力度,建立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的机制。制定财政、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进展。发挥优强企业对行业进展的主导作用,通过跨地区、跨全部制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过剩产能压缩。严禁核准产能严峻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七)坚决停建产能严峻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仔细清理产能严峻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峻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力量
(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加强阴霾、臭氧的形成机理、来源解析、迁移规律和监测预警等讨论,为污染治理供应科学支撑。加强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关系的讨论。支持企业技术中心、我国重点试验室、我国工程试验室建设,推动大型大气光化学模拟仓、大型气溶胶模拟仓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掌握、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先进技术、管理阅历等方面的国际沟通与合作。
(九)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针对节能减排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采纳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到 2022 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 2022 年下降 30%以上。推动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削减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乐观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削减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十)大力进展循环经济。鼓舞产业集聚进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能源梯级采用、水资源循环采用、废物交换采用、土地节省集约采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进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大力进展机电产品再制造,推动资源再生采用产业进展。到 2022 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 2022 年降低 20%左右,在 50%以上的各类我国级园区和 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再生比重达到 40%左右。
(十一)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着力把大气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有效转化为节能环保产业进展的市场需求,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扩大国内消费市场,乐观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大幅增加大气污染治理装备、产品、服务产业产值,有效推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展。鼓舞外商投资节能环保产业。
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十二)掌握煤炭消费总量。制定我国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掌握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 2022 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 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自然 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采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现有多台燃煤机组装机容量合计达到 30 万千瓦以上的,可依据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则建设为大容量燃煤机组。
(十三)加快清洁能源替代采用。加大自然 气、煤制自然 气、煤层气供应。到 2022 年,新增自然 气干线管输力量 1500 亿立方米以上,掩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优化自然 气使用方式,新增自然 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鼓舞进展自然 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采用项目,限制进展自然 气化工项目;有序进展自然 气调峰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自然 气发电项目。
制定煤制自然 气进展规划,在满意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和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加快煤制自然 气产业化和规模化步伐。
乐观有序进展水电,开发采用地热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平安高效进展核电。到 2022 年,运行核电机组装机容量达到 5000 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13%。
京津冀区域城市建成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区域要加快现有工业企业燃煤设施自然 气替代步伐;到 2022 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自然 气替代改造任务。
(十四)推动煤炭清洁采用。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 2022 年,原煤入选率达到 70%以上。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讨论出台煤炭质量管理。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
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通过政策补偿和实施峰谷电价、季节性电价、阶梯电价、调峰电价等措施,逐步推行以自然 气或电替代煤炭。鼓舞北方农村地区建设干净煤配送中心,推广使用干净煤和型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