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长受限医患沟通,供大家参考。
入院后予完善相关检查,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彩超提示胎儿大小近本月无明显变化,与孕周不符合,且患者自觉胎动较前减少。考虑胎儿窘迫及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生长受限是指胎儿受各种不利因素影响,未能达到其潜在所应有的生长速度,表现为足月胎儿生长体重小于 2500g,或胎儿体重低于同孕龄平均体重的两个标准差;或低于同孕龄正常体重的第 10 百分位数。孕期诊断 FGR 并不容易,往往需要在分娩后确诊。其病因有以下几种:1.孕妇因素:最常见,如孕妇偏食、妊娠剧吐,有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ICP、多胎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或肾炎等疾病;2.胎儿因素:胎儿基因、染色体异常、先天发育异常,另研究发现生长激素、胰岛素、瘦素等调节胎儿生长的物质在脐血中降低可能导致胎儿内分泌和代谢。3.胎盘因素:胎盘功能低下、胎盘早剥等胎盘各种病变导致子宫胎盘血流减少,胎儿血供不足也可导致胎儿生长受限。4.脐带因素:脐带打结、脐带过细、脐带扭转。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在孕早期明确孕周,并通过孕妇体重和子宫长度的变化初步筛查出 FGR,进一步经超声检查明确。终止妊娠指征:1.治疗后 FGR 无改善,胎儿生长停止 3 周以上;2.胎盘提早老化,伴有羊水过少等胎盘功能低下表现;3.NST、脐动脉 S/D、胎儿生物物理评分等测定提示胎儿缺氧;4.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病情加重,妊娠继续将危及母婴健康或生命者,均应尽快终止妊娠。患者目前情况,建议其尽早终止妊娠,患者本人要求顺其自然,现予以与家属商量后,再做决定。予以监测胎心音,自数胎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