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舍宁秘书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32对于推荐“十佳十星文明户”通知

32对于推荐“十佳十星文明户”通知

时间:2022-07-13 09:0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2对于推荐“十佳十星文明户”通知,供大家参考。

32对于推荐“十佳十星文明户”通知

 

  七星文明办〔2017〕32 号

  关于推荐命名 7 2017 年

 全区“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按照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深化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方案》(七星宣通〔2017〕15 号 )精神,在星级文明户创建中,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展示我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丰硕成果,更加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区文明委决定推荐命名 2017 年七星关区“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 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荐命名、学习宣传“十佳十星级文明户”为动力,深入开展党的富民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宣传、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宣传、艰苦创业精神宣传,推动农村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发展,为全区“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凝心聚力。

  二、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司法局、区农牧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扶贫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

  (二)协办单 位:区新闻宣传中心、区电视台。

  成立“七星关区 2017 年“十佳十星级文明户”推荐命名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叶

 荣 中共七星关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季善旭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家贵 区社科联主席

  杨

 艳 区文明办主任 成

 员:区司法局、区农牧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卫计局、区扶贫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有关领导为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区文明办,杨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奖项设置 区级命名 2017 年“十佳十星级文明户” 10 户;

  四、评选标准

 按照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区继续开展以“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深化农村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方案》(七星宣通〔2017〕15 号)的标准进行。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创建。各乡镇街道成立组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创建。组织开展好本级“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推荐命名和复评工作,区文明办委托各相关镇乡街道对 2016 年区级“十佳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复评,乡镇街道办对乡镇街道 “十佳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复评,村对“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复评,对达不到创建要求的,按照程序进行摘星摘牌。各地命名的“十星级文明户”作为本年度区级“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的候选对象。

 (二)层层评选命名。“十佳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命名工作按照乡镇街道、区级自下而上的顺序逐级开展,区级“十佳十星级文明户”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级推荐的“十佳十星级文明户”中产生。各乡镇街道评选命名和复评工作均按照推荐、审核、公示的程序进行。10 月 25 日前,乡镇街道要完成评选命名工作,并区组委会择优推荐区级“十佳十星级文明户”候选对象(各乡镇街道推荐一名候选人)。区新闻宣传中心、区电视台要对活动开展过程及命名的“十佳十星级文明户”进行采访报道,掀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的热潮。

 (三)组织审核。各乡镇街道于 10 月 25 日前将各自推荐的乡镇街道级“十佳十星级文明户”候选对象创建材料(2000

  字左右,要求:语言简洁,内容充实)、《七星关区 2017 年“十佳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以及推荐对象全家福照片 2 张(电子版)报区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qxgqwmb@163.com。联系人:陈周,电话:8345509。

 区组委会成员单位对各乡镇街道推荐的候选对象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

 ( ( 四) ) 评选。10 月 20 日—10 月 25 日,区组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评选。

 ( 五)社会公示。11 月上旬,对区组委会审议通过的全区“十佳十星级文明户”在区级主要媒体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新闻宣传中心、区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人选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展示。

  (六)公布结果。11 月中旬,区文明委以适当形式公布评选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推荐命名和复评工作“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的重要意义,成立活动组委会,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把开展“十佳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把组织推荐命名的过程变成展现新农村、新农民、新风尚的过程。

  (二)推荐命名和复评工作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重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性,切实做到群众评、评群众,

  群众选、选群众,群众学、学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确保评选出的“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经受得住检验,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三)要充分发挥“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宣传各乡镇街道“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的进展和经验,大力宣传 “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过程,群众精神面貌的改变和得到的实惠,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使参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逐步成为农村群众的自觉行动,助力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附:七星关区 2017 年“十佳十星级文明户”推荐表

 毕节市七星关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1 毕节市七星关区 2017 年度十佳十星级文明户申报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户主 姓名

 所在乡镇

 家庭 人口

 民族

 类别

 家庭 住址

 家庭或家庭成员曾获荣誉

 十星级文明户照片(粘贴处)

 家庭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 字以内)

  家庭 主要 事迹 简介 (500 字以内)

 乡镇(街道)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文明办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1.类别即城市或农村;

  2.申报表一式一份。

推荐访问:32对于推荐“十佳十星文明户”通知 通知 推荐 十佳十星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