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六项工作机制【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 1 - 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
六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道安委副主任 XX 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道安办主任 XX,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XX任副组长,公安、交通、应急、教体、农业农村、经信、住建、水务、市场监管、自然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道安办,由市道安办副主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措施推进、督查督导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比照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力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建立联席协调机制
由市道安办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每月开展一次整治工作的分析研判通报会,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5 月将召开全市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推进会。
三、建立督查督导机制
- 2 - 在道路交通“除隐患、早防范”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市道安办将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采取行业部门条线督查和组织县(区)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制发督查通报。
四、建立信息报送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落实专人每月 15 日、28 日收集并定期报送半月工作开展情况(每半月工作情况按固定内容格式上报),市道安办将定期进行通报,并抄送市、县(区)政府领导。
五、建立考评考核机制
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道路交通综合治理阶段性和年终目标考核,重点考核日常工作部署、督导检查、工作成效。
六、建立剖析问责机制
即日起,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导致辖区内交通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由市道安办通报至所在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组织相关部门到所在县(区)召开剖析反思会,由所在县(区)道安办负责人剖析原因。凡是发生一次性死亡 3 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深度调查,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提出问责追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