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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36号对于印发《《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白甫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排查整改督办函指出问题整改方案》通知(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12 15:4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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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36号对于印发《《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白甫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排查整改督办函指出问题整改方案》通知(范文推荐)

 

  〔2021〕—36 号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白甫河水环境 综合治理问题排查整改的督办函>指出问题 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垂管部门,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白甫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问题排查整改的督办函>指出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3 日

 — 2 — 《市河长制办公室印发白甫河水环境综合 治理问题排查整改的督办函》指出问题整改 方案

 按照毕节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市生态环境局指出的“2021 年 1 至 4 月白甫河水质监测数据显示,白甫河 3个监测断面水质超标问题”(流域涉及七星关区下游),结合市级排查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我区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对白甫河流域区域内存在的问题 进一步核实、排查,建立工作台账,以改善白甫河流域区域水环境为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强化白甫河区级河长监督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白甫河沿线污染点排查整改,全面推进白甫河沿线污水处理处置工作, 坚持“依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原则, 加快补齐城镇水污染设施短板,全力提升沿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实现白甫河流域出境断面水质提升。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白甫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对白甫河流域区域内进行

 — 3 — 全面排查,找准污染问题的症结和原因,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从源头减少白甫河的污染源,实现白甫河长治久清,全面提升白甫河流域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提高人居环境舒适度和群众的满意感。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 问题描述:建成区存在雨污混流现象,导致大量雨水进入污水收集管网,增加污水处理成本,大新桥街道有部分污水未进入污水收集管网,存在直排现象。

 整改措施:

 :1.坚持“先急后缓、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启动中心城区地下雨、污水管网排查整改工作,编制《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污水入管、清(雨)水入河”,实现雨污分流。(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投公司、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

 2.实施大新桥街道大桥社区、天生桥社区污水主管网工程。拟建污水管网约 3.5 公里及周边原污水管道(沟)清淤工作,启动大新桥天生桥社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大新桥街道,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二)雨污分流不完善,存在污水溢流问题

 — 4 — 问题描述:城区雨污分流不完善,经排查,城区共有溢流口两个,雨季时期部分生活污水通过溢流口直排。

 整改措施:1.编制完善《中心城区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持续推进中心城区管网排查。(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城投公司、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2.推进洪山路雨污合流沟改造工程,拟改造排水沟 1.4 公里,共建设 DN800 雨水管、污水管各 1400 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投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3.分片分区进行地下水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实施白甫河中心城区段补水工程。初步排查出地下水 7 处,分别为:大新桥街道天生桥村、天河公园入口处、天河路金钟村、双井寺、同心公园、爱民广场、六合村等,目前完成天河路金钟村、双井寺、爱民广场三处雨水直接接入倒天河,启动六合村地下水接入倒天河工程;启动大兰排洪沟、南部新区片区污水治理工程;启动德溪片区污水治理。(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城投公司、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2 年 8 月 30 日前)

 4.分步实施以下工程:2022 年实施观音桥片区,草海大道片区污水治理工程;2023 年实施天河路片区、老客车站片区、碧阳大道片区污水治理工程;2024 年实施工业园区片区污水治理

 — 5 — 工程。逐步向其它区域推进,确保“十四五”期间全部治理完成。( 牵头单位:区城乡住房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涉及街道,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城投公司、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

 (三)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 问题描述:大新桥、何官屯镇、长春堡镇、黔西北污水处理厂等 4 个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进水量小,浓度低,运行负荷不足 50%。

 整改措施:1.完善何官屯污水处理厂新街—高架桥—安置房—污水厂段 4km 污水管网修建,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保障生活污水收集量。(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何官屯镇、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2.完善长春堡镇污水处理厂沿河主管网修复 5 公里,拟新建集镇老街政府段 200 米左右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保障生活污水收集量。(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长春堡镇、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3.针对黔西北污水处理厂存在问题, 一是由贵州生态环境工程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对问题管网进行全面修复,防止管道污水渗漏,并新建污水收集管道,完善碧海街道陈家院、胡家院支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 二是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协同碧海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该区域内企业、学校等相关单位将本部门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时接入污水管道。( 牵头单位:区

 — 6 — 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碧海街道、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水务局、生态公司、碧海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 30日前)

 (四)农村污水设施建设滞后,存在污水直排 问题描述: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辖区148 个行政村(社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89 个(覆盖 32 个行政村),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低,仅为 21.62%。已建成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缺乏有效的运维管理,导致大部分设施运行不正常,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整改措施: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进一步推进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大污水处理覆盖面;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终端运维管理问题,运行不正常、处理效益低、收水困难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改。(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各乡镇<街道>,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日前)

 (五)监测断面水质超标 问题描述:辖区内共有两个监测断面,其中保河断面水质功能区划为 IV 类,目前水质超标为劣 V 类。

 整改措施:通过进一步推进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扩大污水处理覆盖面等措施,有效改善下游金海湖区保河水质断面的水质。同时对七星关区出境监测断面进行水质监测,跟踪观测下游水质情况。(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

 — 7 — 局;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六)七星关区第一垃圾填埋场,第二垃圾填埋场运营维护不到位 问题描述:七星关区第一垃圾填埋场,第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膜处理系统滤膜,超过两年未更换,库区出现渗漏情况。

 整改措施:根据产品使用期限及质量要求,监督运营公司对一垃二垃设施及时更换渗滤液处理站膜处理系统滤膜;根据渗滤液监测情况,确保渗滤液处置达标排放。加大日常对一垃、二垃运营公司检查和监督,及时覆盖库区垃圾,做到雨污分流,减少进入渗滤液的雨水量。( 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30 日前)

 (七)禽畜养殖污染整治不力 问题描述:七星关规模化以下畜禽养殖场(户)污水散排直排问题点多面广,问题久治不绝。

 整改措施:对流域内规模及以上畜禽养殖场(户)排查,严防污染物直接排放。监督规模养殖户、50 头及以上生猪(折合)存栏户完善修建干粪收集池、化粪池及沼气池等污染设施,进一步督促各养殖户干湿分离及雨污分流。(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畜禽养殖场(户);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八)大新桥污水处理厂

 — 8 — 问题描述:

 :大新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有机物浓度低。

 整改措施:1.督促原施工、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移交,明确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营公司。(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整改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2.完善污水提升泵站,解决污水进水量小问题,提高污水进水量。同时进一步配套管网雨污分流建设,排除雨水对生活污水稀释因素,提高大新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有机物浓度,完善大新桥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区域,做到覆盖范围内群众生活污水应收尽收。(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生态公司; 整改完成 时限:2021 年 8 月 30 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白甫河流域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推进,特成立白甫河水质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第一组长:吴东来

 市委副书记、区委书记 组 组

 长:胡敬斌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副 组 长:夏

 冬

 区政府副区长

 陈亮欢

 区政府副区长

 陈翔宇

 区政府副区长

 姜

 维

 区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成

 员:陈云峰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 9 — 林

 勇

 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肖荣华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雷朝举

 区督查考核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

 超

 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万松

 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治国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胡立强

 区生态环境公司总经理

 王

 隐

 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险峰

 毕节市天河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林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邓时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问题排查、整改的统筹协调,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度,督促各部门尽职尽责完成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并及时收集梳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提请领导小组调度会议研究解决,推进整改工作出成效。各涉及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严格执法检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区直各部门要加大所管行业排污情况的排查监管,确保所排污水进入污水管网。对偷排、漏排、直排等未进入污水管网的违法行为,由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督促整改,视整改情况可联合环保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

 — 10 — (三)强化部门职责。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在问题整改过程中,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在推进整改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整改经费,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污水处理厂整改后的水质进行监测,确保整改达标。

 (四)强化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调度,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并适时收集汇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提请领导小组召开调度会研判协调解决。区督查考核局要对专项行动进度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将督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面实现白甫河水环境的全面提升。

 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3 日印发

 共印 180 份(其中电子公文 14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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