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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2-07-12 11:2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推荐)

 

  - 1 - 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22 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突发事件分级 2

 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2.3

 成员单位及职责 2.4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2.5

 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6

 专家组及职责 3

 监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3.2

 预警信息发布 3.3

 预警响应 3.4

 预警变更和解除

  - 2 -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送 4.2

 先期处置 4.3

 分级应对 4.4

 响应分级 4.5

 信息发布 4.6

 应急响应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2

 突发事件调查 5.3

 保险 5.4

 总结评估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队伍保障 6.2

 财力保障 6.3

 医疗卫生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6.5

 治安维护保障 6.6

 通信和基础信息保障 6.7

 生活物资保障 6.8

 组织纪律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 3 -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练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8.2

 预案编制与修订 8.3

 预案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9

 附件 9.1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表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体育赛事活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响应机制,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进行科学、及时、有效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 4 -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行政区域内举行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民为本,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县(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挥专家组力量,科学决策,快速高效地应对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预防为主,协同组织。完善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力量,推动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1.5

 突发事件分级 按照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

  - 5 - 方式、激烈程度、危害程度、影响和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至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1.5.1

 体育赛事活动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或 100 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

 1.5.2

 体育赛事活动重大突发事件 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10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l 亿元以下的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

 1.5.3

 较大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 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

 1.5.4

 一般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下生命安全,或 10 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

 以上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 6 - 2

 组织体系 市政府成立体育赛事活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事机构,成员单位,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和专家组。当发生体育赛事活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成立市现场指挥部。

 2.1

 市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市长或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必要时,由市长担任总指挥,分管体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体育工作的副秘书长,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市应急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淮安通管办、市消防救援支队、淮安供电公司、淮安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体育赛事活动出现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县(区)政府以及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 7 - 2.2

 办事机构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主任由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主要职责。负责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报;提请市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协调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督办落实;负责相关信息上传下达;承担市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文件、文稿的办理和会务工作;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处置工作。

 市委统战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涉及民族、**、侨务事务等问题的政策指导和协调工作。

 市委台办:负责协调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涉台机构和人员的联络工作;提供涉台政策指导。

 市发改委:负责市级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市公安: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配合当地党委和政府开展群众紧急转移避险

  - 8 - 工作;处理危及体育赛事安全的暴力恐怖袭击、劫持人质等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网络造谣违法人员;对遇难尸体检验、数据勘验和身份识别,参与相关突发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由政府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落实、拨付和监督检查。

 市资规局: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市住建局:指导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抢险;指导因灾毁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鉴定以及重建等工作;参与相关事件原因分析、调查与处理。

 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协调客货运输车辆或船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为应急救援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协助对交通运输不便的突发事件现场铺设临时道路;组织协调内河水上搜救工作,对相关水域实施交通管制。

 市文广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旅游景区所在地景区管理部门做好受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影响的旅游景区游客的安全疏散、转移和隐患排查;协助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媒体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风险预警信息发布。

 市卫健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

  - 9 - 开展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伤病员救治和相关区域卫生学处理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突发事件情况及其应急救援情况新闻发布工作。

 市外办: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外事政策指导及涉外协调联络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体育系统特种设备事故、食品药品中毒突发事件等调查工作。

 市体育局:加强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处置工作;督查、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参与突发事件情况及其应急救援情况新闻发布工作;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善后处置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协调和处理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信访事项。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根据需要开展事发地现场气象观测、天气气候评估等服务。

 淮安通管办:负责组织协调基层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 10 - 淮安供电公司:负责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

 淮安银保监分局: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对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中的参保单位及个人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可增加成员单位,参与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发生体育赛事活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市应急指挥部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决策和指挥工作。现场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委派。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警戒疏散组、医疗救护组、社会维稳组、宣传报道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淮安通管办、淮安供电公司等单位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相关信息上传下达;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交通、电力、通信、物资、装备、生活保障。

 抢险救援组: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和事发地县(区)政府、应急救援专家和突发事件发生单位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遇险遇难人员搜救工作;分析事故影响范围及可

  - 11 - 能造成的后果,拟定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经市应急指挥部确定的抢险救援方案。

 警戒疏散组:由市公安牵头,市交通局、事发地公安和交通部门等单位、事故发生单位的安全保卫机构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警戒保卫,维护治安和交通秩序,疏散人员。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牵头,事发地县(区)政府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调配医疗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等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协调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现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卫生保障服务。

 社会维稳组:由市公安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信访局等单位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暴力事件紧急处置、交通疏导、信访受理等工作;严厉打击借机聚众闹事、利用网络媒体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协调化解突发事件造成的矛盾纠纷。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牵头,市应急局、市体育局等单位和事发地县(区)政府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发布应急救援进度、应急处置情况,积极引导舆论。

 2.5

 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县(区)政府成立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 12 - 负责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当体育赛事活动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先期处置工作。

 2.6

 专家组及职责 专家组主要由体育赛事、安全咨询、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交通运输、法律救济等专家组成,负责提供决策咨询,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可适时调整专家组成员。

 3

 监测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严格审查体育赛事活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赛事活动的组织者、安保人员、人流等信息加强监测,整合监测信息资源,研判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风险,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及响应建议。发现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3.2

 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体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响应建议和体育赛事活动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综合评估分析,形成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经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发布。预警信息主

  - 13 - 要内容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

 Ⅰ级、Ⅱ级、Ⅲ级预警信息:由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签发;Ⅳ级预警信息:由县级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签发。

 预警信息通过电话、传真、报刊、手机短信、广播电视以及网络平台等方式公开传播,并通报有关的相邻地区。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落实预警信息的传播工作,督促专人接收和传递预警信息。赛事组织者收到预警信息后,应通过告示、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方式立即传播预警信息。

 3.3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观测频次和预报,畅通信息接收渠道,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必要时,赛事主办方及时中断体育赛事活动。

 3.4

 预警变更和解除 市应急指挥部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预警建议,经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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