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垃圾分类督查、巡查服务招标文件,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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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督查、巡查服务
招标文件
(电子招投标)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浦沿街道垃圾分类督查、巡查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sdf.lkj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7 月 01 日 09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房咨 2022[D-188]
项目名称:浦沿街道垃圾分类督查、巡查服务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采购需求:
浦沿街道范围内垃圾分类督查巡查工作,人数不少于 10 人,期限一年,主要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1 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
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 2022 年 07 月 01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sdf.lkj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https://sdf.lkj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07 月 01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sdf.lkj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 年 07 月 01 日 09 点 30 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sdf.lkj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022年 2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sdf.lkj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 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 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 15 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3)联系邮箱:jinyq@zjsct.cn 。
( 4 )
供 应 商 支 付 申 请 和 查 询 : 供 应 商 可 以 登 录 :sdf.lkj//czj.hangzhou.gov.cn/zfcg(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发起付款申请和提交发票,并可以在线查询支付信息。具体操作指南可以查询该网站文件《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 号)。(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左右(不同银行略有差异)。具体可登录 sdf.lkj//220.191.208.230/login.do 办理业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 、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 6 页 共 67 页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2 分包 ☐ A 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B 不同意分包。
3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4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A 不组织。
☐B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5 样品提供 A 不要求提供。
☐B 要求提供, (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6 方案讲解演示 A 不组织。
☐B 组织。
(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 3 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
(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
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7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8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A 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B 服务类。
9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标的:详见“附件 5: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不给予价格的扣除。
10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1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模块,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2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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