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市普法责任清单(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22 年度 xx 市普法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
2.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持宪法、应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xx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普法活动。
3.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落实《全市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推进民法典集中式、全媒体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4.开展党内法规主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5.推动市“两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向市普法守法协调小组报告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普法清单,并且于 3 月底前报市法宣办备案。开展实时普法,以案释法。
6.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度。做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考法工作,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各单位党委(组)理论
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 2 次,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7.组织开展好主题法治宣传。积极开展与本系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工作,利用各种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 1 次。
8.大举推进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参与第 x 届全省“法润 xx 共筑美好 xx”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创作具有本部门本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9.着力抓好移动新媒体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应用融媒体技术,开展移动式、全方位、立体化普法宣传。
10.每季度报送法治宣传典范案例不少于 1 篇、全年报送普法工作信息不少于 12 条。
二、个性工作 (一)市纪律监委机关 1.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关于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
2.推动法治文化与廉政文化融合发展。
3.利用廉政教育馆开展普法宣传。
(二)市委办 1.负责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提请市委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和重大活动的协调工作。
2.做好提请市委制定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文件的协调办理工作。
3.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
4.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
(三)市委组织部 1.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
2.将领导干部尊法守法,依法办事能力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领导干部述法活动。
3.组织党内法规专题辅导讲座、学习研讨活动,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
4.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必修课程,加强关于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学习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开设宪法学习教育专题班。
5.会同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宪法为主题的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6.推动建立落实党政机关法治讲座制度。
(四)市委宣传部 1.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配合做好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
2.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指导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工作,开展法治 xx 主题宣传。
3.大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各级文化建设资金适度向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倾斜。
4.组织开展“xx 普法行”之宣传行活动。
(五)市委统战部 1.接合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六进”工作,普及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
2.开展民宗干部法治培训,提升民宗干部应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推动宪法和法律法规进宗教场所,孕育市级宗教普法示范点和普法教育基地,提高我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
4.开展侨务法规等重点涉侨涉港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市委政法委 1.开展维稳、综治、反邪教、扫黑除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治度。
3.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
4.协调、敦促政法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市委网信办 1.在网站、移动新闻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辟网络法治专栏。
2.积极利用网络组织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网民遵纪守法意识。
3.加强网络违法案件的以案释法活动。
4.接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协调推进宪法进网络活动。
(八)市委编办 1.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宣传。
(九)市台办 1.开展关于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2.做好本市因公赴台人员行前法治宣传教育。
(十)市直机关工委 1.举办市直机关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讲座。
2.组织市直机关干部开展网上、现场旁听庭审活动。
(十一)市老干局 1.做好离退休干部、市老年大学学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市文明办 1.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并且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普法公益宣传。
3.做好《xx 省志愿服务条例》宣传活动。
(十三)市委党校 1.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学习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十四)xx 日报社
1.落实《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明确具体任务。
2.年度刊发公益普法广告版面不少于全年刊发公益广告版面的十分之一。
3.积极宣传报道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先进典范和经验成果。
(十五)市广播电视台 1.落实《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明确具体任务。
2.年度刊播公益普法广告版面不少于全年刊播公益广告版面的十分之一。
3.办好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和专题节目,增强法治文化的辐射力和渗透力。
(十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1.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宪法宣誓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经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等形式,即时解读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
3.组织开展“xx 普法行”活动。
4.监督《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
(十七)市政协机关 1.组织政协委员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视察、考察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八)市中级人民法院
1.大举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法律法规。
2 2.建立并且落实典范案例筛选发布、法官以案释法和媒体传递等制度。每季度报送一篇法治宣传典范案例。
3.推进庭审审后释法、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奏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工作。
4.经过大举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
(十九)市检察院 1.大举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法律法规。
2.建立并且落实典范案例筛选发布、法官以案释法和媒体传递等制度。每季度报送一篇法治宣传典范案例。
(二十)市政府办 1.负责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提请市政府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及重要活动协调。
2.做好提请市政府制定出台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文件的协调办理工作。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治度,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宪法法律、党章党规学习不少于 2 次;每年举办 2 期以上政府领导班子专题法治讲座。
(二十一)市发改委 1.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开展《节约能源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3.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
发展。
(二十二)市教育局 1.根据不同学龄段学生心理特点和成长需求,完备法治教育内容和体系。
2.根据青少年学生需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开学第一课,每学期举办一次法治讲座、开展一次法治实践活动。
3.推进中小学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进入课堂主渠道。
4.开辟“第二课堂”,举办青少年读书、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暑期法治实践、法治小记者等活动。
5.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活动。
6.组织好全市教育系统学生“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7.在所属院校在校生中开展防诈骗、校园欺凌等热点案件法律法规宣传。
8.加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培训和管理。
(二十三)市科技局 1.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
2.利用全市科技活动周以及重大科普活动开展普法工作。
(二十四)市经信局 1.以“送法进企业”为载体,经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关于涉及企业发展
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解读,每年关于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 2 期。
2.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企业困难员工、下岗职工等企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法治宣传。
3.推动企业建立法治学校、图书室、宣传栏,在企业内部刊物、网站开辟普法专栏。
4.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学法用法鼓励机制,积极发挥企业法律顾问的骨干和带动作用,即时宣传和表彰产业工人队伍中学法用法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
5.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推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十五)市公安局 1.大举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法律法规。
2.落实典范案例筛选发布、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媒体传递等制度。
3.接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二十六)市民政局 1.大举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法律法规。
组织开展《xx 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3.配合开展“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动态管理。
4.导致村(居)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开展村(居)民委员自治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
(二十七)市司法局 1.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学习宣传活动。
2.开展“抗击疫情法治同行” 专项普法行动,开展《社区教正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
3.敦促落实普法责任制,发布普法责任清单。
4.会同组织部门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5.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宪法主题公园、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展演,组织、指导新媒体普法产品研作。
7.完备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司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案例征集、选编、发布工作。
(二十八)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并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法治文化建设资金切实予以保证。文化建设资金适度向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倾斜。
3.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
4.以“送法进企业”为载体,经过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关于涉及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解读。
5.推动企业建立法治学校、图书室、宣传栏,在企业内部刊物、网站开辟普法专栏。
6.主管部门关于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年初有计划有安排、年终有总结;市属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 4 次。
7.落实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关于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 2 期。
(二十九)市人社局 1.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保证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2.即时推送人社重大政策和重大活动,宣传有关人社便民惠企政策措施的解读释义,推进法治宣传行动。
3.抓好民营企业务工人员等社会群体切实利益法律法规宣传。
4.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等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活动。
(三十)市自然资源和计划局
1.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判专题培训,指导各级建设部门和企业、中介机构准确理解营商环境评判办理建筑许可、用水用气报装等指标。
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
3.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开展土地、矿产、测绘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十一)市生态环境局 1.充分利用“6·5”环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开展相关重点法律法规宣传。
(三十二)市住建局 1.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保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xx 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2.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等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不少于 4 次。
(三十三)市交运局 1.开展宪法进公共交通场所活动。
2.以“5·26 爱路日”为载体,开展“路政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3.接合“12·2”交通安全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xx 省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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