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于协同育人视角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探析(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基于协同育人视角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探析 ——Research on Modern Apprenticeship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ased on the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View 作
者:
陈爽
作者简介:
陈爽,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430 陈爽(1972- ),女,河南郑州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研究、纳米功能材料。
原发信息: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京)2015 年第 201530 期 第 76-79页
内容提要:
通过分析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对接不紧密、融合不深入、法制不健全等难题,提出创新体制机制搭建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平台、促进高职校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助推解决就业市场出现的“技工荒”和“就业难”的矛盾,为促进高职院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提供参考。
Research on Modern Apprenticeship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Based on the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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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
词:
协同育人/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机制体制
期刊名称:
《职业技术教育》
复印期号:
2016 年 04 期
中图分类号:G71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290(2015)0030-0076-04
一、引言
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现代学徒制,并制定了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与政策,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如德国的“双元制”、英国的“现代学徒制”、澳大利亚的“新学徒制”、美国的“合作性学徒制”等,[1]现代学徒制已经成为实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导模式,是西方国家职教发展的战略重点。从国际视野来看,把学徒制纳入到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来,使其成为正规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现代学徒制的发展趋势。我国一直没有在国家层面建立正式学徒制,但是有着一定的学徒传统、正式学徒体系和相关改革经验,[2]以非正式制度形式广泛存在。直至 2012 年,《教育部 2012 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又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至此,“学徒制”被赋予现代职业教育的元素并被重新正式提到重要议程。2014 年 5 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 号)中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8 月,教育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19 号),明确指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内涵,预示着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3]12 月,教育部在唐山召
开全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推进会,要求“必须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各地要系统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因地制宜开展试点工作,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已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新热点。
二、我国实施现代学徒制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和职业院校在探索现代学徒制的新形式、新做法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对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试点情况进行追踪与调查反馈发现,各职业院校多是对西方“学徒制”的引鉴,过多拘泥于对成功案例的模仿。因此,在机制体制层面还未取得实质性地突破和进展,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处于没有形成成功模式的基础探索阶段[4]。对比英国、德国、法国等国外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实践经验,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从宏观政策到微观操作上都存在诸多问题,尚需具体研究解决。
(一)政府层面欠缺顶层政策设计
国家和地方尚未形成扶持现代学徒制实施的法律体系与相关政策,缺乏对现代学徒制的顶层制度设计。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中如学徒制的合法地位、学生的“双身份”、招生与招工的统一、“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统一、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互通等方面均缺乏法律层面的根本性保障。另外,地方政府在现代学徒制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到位,财政
经费用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激励作用欠缺具体落实制度,存在人才培养成本及保障的困扰。
(二)行业层面欠缺指导监管作用
现代学徒制实施较好的发达国家,行业组织均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它既是职业资格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又是市场信息的传播者,还是现代学徒制实施的监管者。在行业指导下,高职院校根据行业标准,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需求及其发展趋势,确定人才培养规格,了解设置课程标准,实现专业与产业的无缝对接,培养适合企业、行业、社会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但由于缺乏法定的机制,我国的行业组织在人才培养的指导上基本没有发挥应有的标准推行和监管功能。
(三)学校层面欠缺协同育人意识
近年来虽然高职院校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但由于高职教育长期处于学校本位意识,学校依然是人才培养的单一主体,企业参与程度不高,再加上行业指导不到位,尚未形成高效联动的立体育人新格局。
(四)企业层面欠缺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尚未形成激励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机制,社会层面没有真正找到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利益点和学徒的个人利益平衡点,没有调动起企业联合实施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
三、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对策
探索实践基于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势在必行。
(一)完善“现代学徒制”协同育人的理论
协同是一项复杂的组织方式,其内涵本质是,行业、企业、政府、学校、中介机构和用户等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合作模式,是通过相应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来引导和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和要素有效汇聚,通过突破创新职业教育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政校行企各方“人才、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要素活力而实现深度合作,促进行业、企业、学校、政府、研究机构发挥各自的优势整合互补性资源,实现各方的优势互补。校企合作建立利于学校提高办学效益、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协同育人中心,作为为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的育人中心,面对市场需求、政府要求,构建校企内部动力与市场外部动力相互促进的协同育人动力机制(如图 1 所示)[5]。完善“现代学徒制”协同育人理论需要系统阐述高职院校构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意义、内涵,认真研究和借鉴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运行优势,构建协同育人的激励机制,建立基于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协同育人平台及长效运行机制,进而对目前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在操作上的误区和政策上的盲点进行总结分析,探索构建校企协同育人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新模式。
图 1 协同育人动力模型
(二)建立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协同育人的长效运行机制
按照“共享、开放、流动”的建设理念,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投入人才培养,是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方式,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6]对接国际惯例建立协同育人平台的管理机制、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及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动力机制,构建现代学徒制长效机制,推进产教融合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人才需求预警与服务制度、强化专业课程标准和等级证书制度建设,即“政府支持、校企双主体、行业协调、社会认同”的保障机制,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等,[7]探索实践基于职业教育制度和劳动制度相结合的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归纳总结出保障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良好运行的对策和建议,充分保障校企协同育人深度地、可持续发展,形成校企共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管理机制,[8]为全国的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借鉴。我国政策上虽然已经出台了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意见,但更应从法律层面尽快出台现代学徒制推进条例或法规,为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大力推行创造法制环境;同时,地方政府应该制定相应的职业教育政策,设立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专项经费,确保企业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中能获得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优惠政策及适用的高端技能型人力资源,最终保障现代学徒制的长效运行。
(三)搭建“现代学徒制”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平台
作为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院校需要主动作为,面向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完善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创新合作机制,构建董事会或理事会管理模式下的政校行企四方共同参与的协同育人平台,制定现代学徒制协同育人平台管理办法,增强对政校行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产学研用协同联盟共同育人,形成一批“现代学徒制”协同育人基地。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协同育人有利于促进学校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也利于获得有效成果,推动专业体系的发展,又同时能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能力、提升教师专业岗位的技术技能,利于双师教师团队的形成,[9]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一体化,培养社会、学生、学生家长和行业企业四方认可的技术技能复合式创新型应用人才,提高高职院校的知名度。
(四)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首先要考虑将职业教育制度与劳动制度有效结合,并在政府、企业、学校和社会协同育人平台的支持下来构建。根据企业需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在职教专家、企业技术骨干和学校专业教师的共同参与下,开发适合学徒个性发展和企业需求的专业核心课程,校企合作按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开发工学结合校本教材,同步开发一批实用性课程资源,形成“现代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标准,探索课程考核与岗位资格考核贯通,工作业绩考核、师傅评价与学习成绩的互认和衔接,逐步建立以行业企业为主导,应用为目的的政校行企共同参与的评价机制,建立适用于“双重身份、双元育人”培养方式的质量管理
体系,逐步探索建立学徒制的考试考核机制、就业准入机制和实习培训制度,使现代学徒制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10]协同育人视角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就是依托政校企行合作平台,落实政府主导、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协同培养过程,实现“专业与产业、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学校学习与终身教育”五个对接,建立有第三方参与的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形成政校行企协同育人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如图 2 所示)
图 2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各高职院校在探索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依据高职院校性质不同,专业特点、招生方式等不同,可以探索实施不同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人才需求稳定、需求量大,有深厚订单培养基础的企业可以在深化订单培养的基础上直接采取“招生即招工”或“先招生再招工”的模式,一个专业与一个企业组建现代学徒制班;对人才需求相对不稳定、需求量小的中小型企业,如 IT 企业则可以采取“三合一”方式,即专业、企业集群基地服务中心或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企业“三合一”方式联合培养人才,如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与国家数字家庭基地(广州)合作探索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就是由基地人才中心按照基地内不同中小型企业的人才需求,进行统筹调配,由中心与专业签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协议,按照企业的需求进行人才培养。对于人才供不应求的紧缺专业,高职院校无法及时提供企业紧急的人才需求时还可以采取“先招工再招生”的
模式,由企业先进行招工,然后根据企业需求,校企双方共同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组,联合培养企业“准员工”,企业为主把关考核验收,全面实现了培训与上岗的无缝对接。
收稿日期: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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