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煤矿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一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小组 组
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副总工程师 成
员:经营办、综采队、项目部、机运队、通风队、洗选厂、生产办、安全办、体系办、调度室、综合办的党政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经营办公室,并设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
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小组职责 1.编制职业病防治计划。
2.建立健全员工职业病健康档案。
3.经营办、综合办负责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
4. 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每年对接触粉尘工作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凡是被查出患有煤工尘肺 I 期(含 I 期)以上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积极组织康复治疗。
5.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加强工作场所噪音管理,发现噪音超标,及时报公司安监局采取措施;加大工作面的粉尘治理,严格按要求安装喷雾设施,降低粉尘浓度。
三 工作场所环境指标的管理规定 1.噪声每年监测 2 次,由生产环保专职人员负责,并建档保存,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1)矿界噪声:夜间不大于 55dB(A),白天不大于 65dB(A)。
2)生活区噪声:夜间不大于 50dB(A),白天不大于 60dB(A)。
3)井下各作业场所:每工作日 8 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A)的,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耳塞,并检查耳塞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2.温度、湿度、风速、煤尘。井下环境由通风队负责调整,温度、湿度、风速、煤尘浓度每旬进行一次检测,CO 2 、CH 4 每班进行监测,由监测监控系统对 CO、CH 4 实时监控,控制指标见表 2-3-4 地点 温度/℃ 湿度/% 煤尘浓度/ (mg·m-3 )
O 2 /% CO/ppm CO2/% 风速/(m·s-1 ) 综采工作面 ≤28 ≤98 全尘 80~180 mg·m-3
呼尘 30~60 mg·m-3
≥20 ≤24 <0.5 ≥0.25
≤6 掘进工作面 ≤28 ≤98 全尘 30~150 mg·m-3
呼尘 15~30 mg·m-3
≥20 ≤24 <0.5 ≥0.25
≤4 采掘面回风 ≤28 - 全尘 10~20 mg·m-3
呼尘 5~10 mg·m-3
≥19 ≤24
<0.5
≥0.25
≤4 进风巷 2≤T≤28 ≤95 全尘 80~180 mg·m-3
呼尘 30~60 mg·m-3
≥20 ≤24 <0.5 ≤8 总回风巷 ≤28 - 全尘<5mg·m-3
呼尘<2 mg·m-3
≥19 ≤24 <0.5 ≤15 机电硐室 ≤30 ≤95 全尘 5~15 mg·m-3
呼尘<3.5 mg·m-3
≥19 ≤24 <0.5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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