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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成立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委员会通知(毕府办函〔2017〕149号)(完整)

时间:2022-07-09 19:5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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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 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毕府办函〔2017〕149 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事前评估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30 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招商引资项目质量和效益,规范全市招商引资项目事前评估,决定成立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丁雄军(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邓

 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骆丽红(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成

 员:喻兴忠(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吕

 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乔震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调研员)

 周

 杰(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何运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

 锦(市教育局副局长)

  — 2 — 蒋

 志(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施正军(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高守荣(市林业局副局长)

 侯长英(市科技局副局长)

 赵

 昊(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林学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付立铭(市扶贫办副主任)

 石寿飞(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

 潘国元(市农委党组成员、市委农工委专职副书记)

 李贵书(市工商局机关党委书记)

 袁

 薇(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沈

 融(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王显斌(市商务局总经济师)

 王

 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周玉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

 岚(市工业能源委副调研员)

 评估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投资促进局,骆丽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进行事前评估、梳理评估意见或建议、形成评估结论或报告等工作。

 评估委员会对纳入评估项目形成的结论或报告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按照评估原则要求,对拟签约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论证,坚决淘汰条件不成熟、操作性不强的项目,严把项目准入质量关,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各县(自治县、区)

 — 3 — 要按规定尽快成立县级评估委员会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估初审,并对申报评估项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同时将评估结论或报告报市级评估委员会评估终审。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4 —

 主送: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能源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林业局、畜牧水产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扶贫办、农委、工商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市政府法制办、金融办。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共印 4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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