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纠纷半年总结,供大家参考。
医疗纠纷半年总结
医疗纠纷半年总结
我院 2022 年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绝大部分医务人员尽心尽责,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操作常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但还是出现了一些医疗纠纷,现总结上半年医疗纠纷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总共发生和解决的医疗纠纷 13 例,经济补偿或赔偿共17.07 万元,医方原因 7 例,占 53%,患方原因 6 例占 47%,较 2022年同期有所减少(2022 年上半年补偿或赔偿约 190.50 万元)。产生的原因:1、医方:业务能力、服务态度、沟通、告知不到位、违反操作常规、处理方式不当、其他 2、患方:无理取闹、缺乏医学常识、社会原因。
上半年全部医疗纠纷发生围堵医院和医务人员 5 次。
二、原因分析
(一)患方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尽管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但当前部分群众的法律知识依然相对缺乏,法制观念比较薄弱,不知道或不愿意通过正常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去解决问题,而寄希望于通过吵闹的方法来达到赔偿的目的,认为“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这是发生医疗事故或医患争执后,患者方通过
非正常手段解决问题的主要原因。
二是受传统观念影响,患者方大多不愿接受医学鉴定,尤其对尸体解剖,患者家属在思想上还不能承受。
三是对医疗结果的期望偏差。患者方由于缺乏必要的医疗知识,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了解不够,认为病人进了医院,就是进了“保险箱”,一旦治疗结果难以达到预期目的,或发生病情恶化甚至患者死亡,就把一切责任归咎于医护人员和医院,导致情绪难以控制,冒然采取过激行为。
(二)医方原因
一是医务人员缺少与患者主动的、必要的沟通。尽管现在,医院的服务理念正在逐步由“以疾病为中心”向“以质量为核心”、“以病人为中心”转移,但仍有一些医护人员“见病不见人,治病不治心”。当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提出异议,要求作出解释时,医务人员通常只给予简单的回复,强调院方没有责任,从而致使患者方情绪偏激,产生纠纷。这是造成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
二是医务人员执业专业知识掌握不够。个别医务人员不注重新知识新理论的学习,不注重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有时候凭借经验用药,凭借经验看病,过于武断,加上对疾病解释不到位,沟通不全面,从而发生纠纷。
三是部分医务人员对核心制度的执行只是流于背记它的内容,不能将其贯穿于整个诊疗过程中,有些制度的落实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去做,责任心不强,疏于勘察、核对,导致一些低级错误的发生,例
如:清创缝合及一些简单的操作只是简单的跟患者说说,没有详尽的书面告知和取得患方理解后的签字,有的没有给患者带来不好的结果,解释后未引起大的纠纷,但也有一部分患者转归不好的,院方进行了高额的赔偿,核心制度的执行不到位,今后应该引起重视、引以为戒。
四是医生在给患者看病时,只看重“你来看病我给你治病”,大家心里都知道医学是个缺陷科学,不是所有的疾病都能医治,为此在治疗时大家都会对患者说风险,不注重病历医学文书的书写,一旦发生治疗效果不理想,鉴定时病历上面漏洞太多,鉴定后由此导致院方责任。
(三)社会以及其他因素
一是舆论导向的误区。目前社会舆论一般认为患者是弱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或医患纠纷后,社会同情的天平大多倾向患者,特别当患者死亡时,社会舆论一般都认为医院有一定责任,而不去判断具体的病例如何。在调查中了解到,一些突出的医患纠纷事件,患者方纠集起亲戚、朋友、同事、邻里二、三十人大闹医疗机构。对此,有些人认为病人在医院出事,家属行为过激一点可以理解。
二是一些群众认识不足。想当然地认为:患者是个人,医院是公家,人家治不好病或者死了人,医院总要赔一点。致使医院迫于来自多方面的社会压力,息事宁人,赔钱了结纠纷。
三是司法程序滞后等。本来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解决医患矛盾是最便捷、最正当的途径,但是现有法规的程序规定,由正常行政处理或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医患纠纷不仅程序复杂、旷日持久,而且患者
方大多因病因伤治疗无果或死亡,已很难去承受由行政处理或司法诉讼程序。
三、整改措施
1、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务人员把查对意识和医疗责任结合在一起,贯彻于医疗活动中,使其成为医务人员的基本素质。
2、执行接诊制度误诊漏诊常常是由于诊疗经验、技术和责任心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医疗管理有接诊、三级医师查房、会诊及病案讨论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是防范漏诊误诊的重要环节。
3、转变服务观念要求我们必须切实重视患者的权利,转变医疗作风。
4、严格管理,堵塞漏洞不断提高医疗技术的同时,还是要靠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科室之间的协调、违反制度及操作常规的及时制止等。
5、告知义务在诊疗过程中应充分让病人与家属了解目前的病情,即将采行的检查活治疗之原因和可能之后果,让病人与家属感觉受到尊重和参与感。对严重副作用的药物尽到事前告知的义务。
6、不要轻易承诺对于病情治疗的预后状况之措辞应较为谨慎,千万不要向病人保证治愈或根治,也不要让病人有错误之期待,对于一个可理解的病人,也不可承诺。
7、医务人员应增强法律意识,保护患者及自己。
8、重视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义有时候成为权威性书面材料,必须要重视其书写与保管。
9、完善病历和处方的书写是医疗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要不断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基本理论、业务知识及实践技能考核的教育,严格单位规章制度,把核心制度贯穿于整个诊疗活动中,把我院的医疗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